《明史》写了什么内容
《明史》是“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共计三百三十二卷,其中,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书中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到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即公元1368年到公元1644年,276年间的史实。《明史》内容详尽,篇幅庞大,在“二十四史”中仅仅次于《宋史》。可是比起来,《宋史》的编纂只花了两年零七个月,而《明史》的编纂所花的时间和精力远远超过《宋史》,也超过了以往编修的所有史书。
《明史》编撰完成后,许多史学大家对这部书做出了好评。清代着名史学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写道:“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他对《明史》的推崇和赞赏溢于言表。
明朝是中国历史上最传奇的朝代之一。在明朝有一辈子贪玩的皇帝,不愿为君,跑到北方边塞自封为“神武大将军”,有皇帝不分昼夜处理政务,也有皇帝28年不上朝,有在朝廷上对皇帝破口大骂,视死如归的清官海瑞,有敢为天下先,实施政治改革的政治改革家张居正,有大奸大恶的历史罪人魏忠贤,也有抗倭救国的名将戚继光,有冲冠一怒为红颜、打开山海关的吴三桂,也有至死不渝死死守住北疆国门的名将袁崇焕……《明史》忠实地记录下了发生在明朝的这些事情。鉴于《明史》,清朝的统治者传承了很多明朝的制度。《明史》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和崇高的史学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