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方苞
字灵皋,号望溪,安徽桐城人。官至礼部侍郎,著有《望溪集》。
方苞自己以道学家和醇儒自命,且有许多经学著作,但他真正的成就,却是理论和散文创作。方苞是桐城派的始祖,他的“义法”说奠定了桐城派文艺美学的理论基础。桐城派是我国古代文学史上影响时间最长的散文流派,因为几位初创的文学家都是桐城人,故称为桐城派。几位倡导者虽然在某些具体观点上不无分歧,但他们的思想基础和美学主张却是一致的,其核心就是方苞提出的“义法”说。方苞对“义法”的解释是: “义,即《易》之所谓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谓言有序也。义以为经,而法纬之,然后为成体之文。”这里方苞明确地提出了内容与形式关系的问题。义指内容, 法指形式,法从义出,法随义变。任何文艺作品都是由内容和形式组成的,内容与形式密不可分,互相影响,但它们的地位又决不是平分秋色,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变化引起形式变化,形式对内容也有着某种制约的作用。方苞初步认识到内容与形式这种辩证关系。他虽然没有对它进行具体的阐述,但却提出了一个有价值的命题。当然在涉及内容是什么,形式是什么的时候,就暴露了他的封建正统观念。他对“法”没有过多的解释,而他提倡的“义”,主要是指程、朱理学,他说: “儒者生程、朱之后,得程、朱而明孔、孟之旨,程、朱犹吾父师也。”可见他对程、朱理学推崇的程度。
要达到“义法”的要求,方苞强调文章的尚简去繁,把儒家的经典《易》、 《诗》、 《书》、 《春秋》以及四书,奉为“义法”的最高楷模。在语言上,他提出以“雅洁”为标准,他说: “古文气体,所贵澄清无滓。”只有用清真雅洁,严谨朴素的语言,才能称为好文章。这种语言风格是桐城派散文所共同信守的原则,这种见解当然要比单纯摹仿秦汉字句的复古派以及专讲间架结构的唐宋派为高。但文学创作是最忌简单划一的,风格多样化是创作繁荣的一个标志,向古人、民间吸取语言的精华,这是锤炼民族的文学语言的重要途径。以方苞为始祖的桐城派,在内容和形式上都为审美创造人为地制造了一些清规戒律,这显然是不利于文学发展的。即使方苞本人,他最有影响的也不是那些谨循“义法”的散文,而是身陷囹圄之后,亲身尝到清代文字狱的残酷,从而创作出现实感极强的《狱中杂记》之类。
从清初到它的末叶,桐城派始终是散体文的主流,在文学史上发生过较大的影响, “天下文章其在桐城乎!”不能把它单纯视为谄媚之辞,这说明它在文坛上有着不可忽视的历史地位。这不仅因为这一文学流派产生了一批有影响的作家,出现一些有影响的作品,更为重要的是它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系统的理论,不仅成为桐城派文人恪守的原则,也吸引了不少同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