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胡适

中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胡适

原名胡洪骍,字适之,笔名天凤,希疆等。

安徽绩溪人,现代作家、学者。1910年留美,获哲学博士学位。回国后曾先后任北京大学教授、校长,国民党驻美大使等职。著有《胡适文存》, 《中国哲学史大纲》 (上卷), 《国语文学史》,《白话文学史》 (上卷),白话诗集《尝试集》。

1916年底,在《寄陈独秀》信中首倡“文学革命”的口号并提出具体“八事”:“一曰不用典。二曰不用陈套语。三曰不讲对仗。四曰不避俗字俗语。五曰须讲求文法之结构。此皆形式上之革命也。六曰不作无病之呻吟。七曰不摹仿古人,语语须有个我在。八曰须言之有物。此皆精神上的革命也。”特别强调文字、体裁上的革新,在《谈新诗》中说:“自‘三百篇’到现在,诗的进化没有一回不是跟着诗体进化而来的。”在《尝试集·自序》中也指出:“我们认定文字是文学的基础,故文学革命的第一步就是文字问题的解决……我们也知道单有白话未必就能创造出新文学,我们也知道新文学必须要有新思想做里子。但是我们认定文学革命须有先后的程序:先要做到文学体裁的大解放,方才可以用来做新思想新精神的运输品。”

在文学发展上,他认为进化观念有四层意思。一是“文学乃是人类生活状态的一种记载,人类生活随时代变迁,故文学也随时代变迁,故一代有一代文学。”二是文学的进化是渐进的由“低微”到发达的。三是每一时代都带着“前一时代留下的许多无用的纪念品”。四是有比较、能吸收“方才再继续进步。”

对什么是文学,他认为有三个条件:“第一要明白清楚,第二要有力能动人,第三要美。”并认为“孤立的美是没有的。美就是‘懂得性’(明白)与逼人性(有力)二者加起来自然发生的结果。”

另外,他认为中国戏剧没有悲剧观念,并提出了不少改良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