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刘熙载

中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刘熙载

字融斋,江苏兴化人,道光二十四年进士,官至广东提学使,晚年主讲上海龙门书院,著作有《刘氏六种》、《古桐书屋续刻三种》,包括《四音定切》、《昨非集》、《艺概》等。《艺概》是其主要文艺理论著作。《艺概》以简练的语言,作突出重点的评论,通过“触类引伸”的方式,来显示丰繁的内容。

刘熙载重视作家的思想倾向与品德对其作品的影响,他认为“诗品出于人品”,指出“苏、辛皆至情至性人,故其词潇洒卓犖”,推崇屈原、司马迁、李白、杜甫、苏轼、辛弃疾等人,而不满温庭筠、冯延已等的作品,认为他们的作品格调不高。刘熙载还强调文学作品应具独创性。在《文概》中他称赞王充《论衡》 “独抒己见,思力过人,虽时有激而近僻者,然不掩其卓旨。”反对为文者“于彼于此,左顾右盼,以求当众人之意”。在继承与革新关系的问题上,刘熙载也有很好的见解。他谈到韩愈时说: “韩文起八代之衰,实集八代之成。盖惟善用古者能变古,以无所不包,故能无所不扫也。”指出创新必须以广泛的继承为基础;而继承又应是批判地继承。这种见解是很正确的。刘熙载对创作中的“物我关系”也做了论述。他说: “在外者物色,在我者生意,二者相靡相荡而赋出焉。若于自家生意无相入处,则物色只成闲事,志士遑问及乎?”这里一方面强调文学应“言志”, 有感而发,另一方面也说明了艺术作品反映外物,不应是冷漠地摹拟。此外,刘熙载还广泛地涉及了艺术中的“意与法”、 “情与景”、 “是与异”等问题,说出一些可取的意见。

对于作家作品的艺术特色的论述,是刘熙载《艺概》的另一重要内容,他精通各类艺术,善于体会作家的内心世界,故常能以寥寥数语勾勒出一个作家的艺术特征,提出精湛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