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孔子中和之美的文艺批评观。语出《论语·八佾》: “子曰: 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论语集解》引孔安国注: “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言其和也。”朱熹《诗集传序》:“淫者,乐之过而失其正者也,伤哀之过而害于和者也。 ” 由此可见,此语不仅仅是对《诗经·关睢》的评论,而且反映着孔子重要的文艺批评原则,即“中和”之美,“中和之美”,即要求在美和艺术中,把各种对立的因素和成分和谐地统一起来,不片面地强调某一方面,而否定另一方面。追求达到这种恰到好处的理想状态,是一切古典艺术理论的共同特点。所不同的是,这种“中和”之美,在孔子的学说中还是人类在高尚道德品质的完满体现。因此,以“中和”之美为中介, “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又是孔子“温柔敦厚”的“诗教”之具体原则体现,孔子认为诗歌的作用不仅在于表现感情,而且在于情感的塑造,即使人的感情在艺术的具体感情形式中得到抒发,而且得到提升,使之与人类的社会化情感协调一致,和谐统一。这种“适度”的诗教的具体美学原则体现就是: “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这一中国特有的心理学一伦理学美学原则对中国传统美学影响深远,以后许多艺术问题、艺术范畴的讨论都无不可以由此溯源,如刘勰: “酌奇而不失其真,玩华而不坠其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