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潜意识
潜意识也称下意识,或称无意识,是弗洛伊德为代表的精神分析学说的重要理论支柱。
弗洛伊德把人的心理结构分为意识、前意识和潜意识三个部分。其中,凡是主体不能觉察到的心理活动,都称为潜意识。弗洛伊德指出: “心理过程主要是潜意识的,至于意识的心理过程则仅仅是整个心灵的分离的部分。”潜意识不仅在数量上多于前意识和意识,而且它还代表着人的欲望、冲动、动机和感情,同时是决定人的行为动机的真正内驱力。有人打过这样的比方,人的心理好比是一座冰山,浮在水面的那一部分是意识,而藏伏在下面的那一部分是潜意识。后者不仅体积庞大,而且对前者具有决定作用。
心理结构学说又被弗洛伊德发展为三部人格结构学说。这一人格结构模式包括:按“快乐原则”本能活动的“本我” (伊德id);按“现实原则”活动的“自我”(ego);按“至善原则”活动的良心, 称为“超我” (或译超自我,superego)。 “本我”是充满动物式本能的潜意识; “超我”虽说大部分也是潜意识的,但它已不是原始人格,而是通常所说的“良心”、 “自我理想”,“是道德化了的自我”。 “本我”和“超我”经常处于尖锐的矛盾之中。本能的活动由于良心的限制常常无法得到满足,它们从意识领域被排挤到潜意识领域,并在那里聚集起来,形成“情结”。
所谓“情结”指的是具有一定情绪意义的一组相互关联的意念或欲望。这些“情结”又可分为“奥狄浦斯情结”(亦称恋母情结)和“厄勒克特拉情结” (亦称恋父情结)。它们总是通过各种迂迥曲折的方式,如遗忘、笔误、言误、梦寐等表现出来,于此就形成了潜意识支配意识的现象。潜意识是心理能量的组织者,是人类行为的总指挥。按弗洛伊德的潜意识学说,艺术和美,只是置根于潜意识中的未实现的又非实现不可的意念或欲望冲动,通过想象以伪装的(改造过了的或者升华了的)形式在作品中的实现。弗洛伊德认为,事实上艺术是一条从幻想回到现实的道路。
弗洛伊德的“潜意识”学说,又被瑞士的荣格发展为“集体无意识”学说。弗洛伊德的“潜意识”,只是个体性的,而荣格的“集体无意识”则是族类性的。荣格认为,这种集体无意识的原型是“无数同种类型的经验在心理上的沉淀物”。比起集体心灵的汪洋大海来,个人心灵只不过是一层表面的浪花,集体心灵的强有力因素才是改变整个世界的动力,才是培育一切科学文化的母体。弗洛伊德和荣格的“潜意识”、“集体无意识”学说,在西方世界对心理学、美学、文艺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但也必须指出,无论是弗洛伊德还是荣格,都把人的本能看作原始的生物性本能,并以此来解释文艺现象,所以许多观点是片面的,荒谬的。难怪美国当代最著名的美学家托马斯·芒罗曾经不无道理地指出:“某些研究文化现象的心理学家们发现有理由去怀疑所谓的恋母情结究竟有多大的普遍性。”这个批评也适合于弗洛伊德及其后继者们运用“潜意识”学说对文艺现象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