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气韵生动

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气韵生动

南朝画家谢赫在《古画品录》的序言中提出绘画“六法”的第一条。

“气韵生动”是中国古代美学的重要命题。“气”原为哲学范畴,古人认为“气”是天地万物的本源,这个观点流行于魏晋,对美学上的“气韵”概念有深刻的影响。作为美学范畴的“气”,主要指艺术作品中那种生生不息的艺术力量,它是自然宇宙的生命力和艺术家的主体精神力量的统一。 “韵”在此处非指音韵,而是从当时人物品藻中引用的概念。在魏晋时期,人物品藻之风盛行, “远韵”、“高韵”、 “神韵”、 “逸韵”等术语普通流行,大多指人物所表现的精神情调,个性特征。美学范畴的“韵”也保留了这一含义,指透过人物的外在形相所传达出来的人物的内在精神个性。总的来看,“气韵生动”指的是艺术作品中那种超越于外在感性形相之外的生生不息的艺术感染力和美感生命力,它是艺术家主观精神力量与自然宇宙的内在生命的统一。

应该注意的是, “气韵生动”和“神似”这两个美学命题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 “气韵”固然离不开“形似”,但又超越了“形似”而达于“神似”。拘泥于外在形相的相似而不把握对象的内在精神是不可能达到“气韵生动”的境界的。唐代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说:“ 今之画纵得形似而气韵不生,以气韵求其画,则形似在其间矣。” “若气韵不周,空陈形似,笔力未遒,空善赋彩,谓非妙也”。元代的杨维桢说得更明白: “传神者,气韵生动是也。”

谢赫把“气韵生动”置于“六法”之首,足见重视。这实际上也反映了中国美学重视艺术作品的超越于具体形相之外的审美力量的一贯特征。与西方相比,中国美学则主神似、表现、写意、追求超形象的“象外之象”、 “味外之旨”。因此,谢赫的“气韵生动”的命题与中国美学中“意境”、“神似”“写意”、 “超以象外”等都有内在的联系,共同反映了中国古典美学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