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研究·情节的组成部分

文艺美学研究·情节的组成部分

情节具有完整统一性,在发展阶段上大体可划分出六个组成部分,即序幕、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尾声。

序幕,原为戏剧术语,指某些多幕剧在第一幕前的一场戏,用以介绍剧中人物的历史和剧情发生的原因,或预示全剧主题。后来泛指叙述性文学作品中的情节矛盾内容所发生的具体生活背景和历史条件的前奏,或是对人物的环境条件的较为具体的交代。

开端,情节故事开始的第一个事件或是对情节冲突缘起的描写。良好的开端是成功地展开情节故事的必要条件。开端或引出情节的基本冲突,或预示情节冲突的发展趋向,或确定人物性格的基调,或埋下人物命运发展的端倪,通常体现着作家艺术家对艺术题材的独特的编排和处理。

发展,也称开展、进程。发展是情节演进过程中内容最丰富又最富变化的阶段,是情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的实质是人物矛盾关系的深入发展。通常在情节的发展阶段内含着矛盾的转机,而作品的主题和人物性格也在这一阶段得以逐渐呈现和渐趋完成。发展是情节推向高潮的基础和道路。

高潮是情节发展的高涨阶段,也是人物矛盾冲突发展到顶点的时候。在戏剧中,高潮便常称为“顶点”。高潮一般在情节发展过程的后半部,是情节发展的必然结果。在高潮中,作品的主题,主要人物的性格通常会得到最集中、最充分的表现。

结局也叫收场、终结。结局是情节矛盾冲突的结果所形成的最后局面。别林斯基说“结局必须是从事件的本质和性格的特点引申出来的”。结局不能离开情节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结局关系到对人物的最后评价和作品的道德倾向。

尾声是情节的余味、回响,通常是在矛盾冲突结束之后用以交代人物的归宿、事件的发展的远景或表现作者的一些思想愿望。尾声常常同序幕相呼应。

情节的组成部分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有的作品可能并不完全出现六个组成部分,有的作品可能不只有一个高潮,有的作品还可能出现结构上的倒置。对情节的组织安排形成作品情节的结构。情节的结构常常因作家的个性和情节内容的独具特点而千差万别,所以尽管情节可以大体上划分出六个部分,而情节的结构表现仍然会异彩多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