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通变

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通变

文艺继承和革新问题的一个范畴。在文艺发展过程中,就其先后传承的一面而言为“通”,就其日新月异的变化而言为“变”。“通变”一词源于《易·系辞上》:“通变之谓事”, “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 《系辞下》曰:“ 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主要是论述事物必需不断变化革新,才能发展、生存的进化思想。陆机《文赋》中所谓“谢朝华于已披,启夕秀于未振”,就已接触到文学发展的“通变”问题。与刘勰同时代的萧子显,在其《南齐书·文学传略》曰: “在乎文章弥患凡旧,若无新变,不能代雄”;萧统《文选序》的“踵事增华”的思想,都是对文学发展的看法,都偏于创新,而对继承讲得少,在客观上为当时文词华丽的文风制造了理论依据。刘勰继承了《易》的通变观,吸取了前人的看法,在《文心雕龙》中更加全面系统地论述了文艺的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即“会通”与“适变”的关系。

“参伍因革”,是刘勰通变说的精义所在。即文艺的发展必须是有因有革,继承与创新交互进行的。要把握住“会通”和“适变”的尺度,也就是在创新时既要敢于变革,又不远离人们的欣赏能力所能接受的限度;继承前人遗产时,不能僵硬照搬,而是要能融汇贯通。这两方面失之一端都是片面的。

刘勰认为在继承基础上的创新,不仅在表达情志上要求推陈出新,即所谓“凭情以会通,负气以适变”;而且在文章体裁、文意字辞上也必须“望今制奇,参古定法”。要做到这点就应该“先博览以精阅,总纲纪而摄契”,就是首先要广泛地浏览和精细地阅读历代佳作,抓住其中要领,以开拓自己的创作道路,推陈出新,不落俗套。

在我国古代文艺批评史上,“通变”与“复古”是两种截然对立的文艺发展观。刘勰把对《易》“通变”说中辩证法的深刻认识,用于阐发自己的文艺发展观,对我国古文论影响深远,是其重要贡献。清代叶燮在《原诗》中进一步地发挥了刘勰的“通变”观点,由于他是针对明七子“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拟古之论而发的,故对革新的一面更加强调,认识更加深刻。

另外,刘勰论“通”时,有儒家偏见在内。认为要“矫讹翻浅”,必须“还宗经诰”。应该“斟酌乎质文之间,而括乎雅俗之际”,方“可与言通变”。也就是说要在继承儒家经典传统的基础上去不断创新,不能偏离这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