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汤显祖
字义仍,号海若、若士,别署清远道人,江西临川人。明代戏曲作家、文学家。万历十一年进士,官至浙江遂昌知县。其诗文有《红泉逸草》、 《问棘邮草》、 《玉茗堂集》等。他的传奇有《紫箫记》、《紫钗记》、 《还魂记》(又称《牡丹亭》)、 《南柯记》、 《邯郸记》五种,后四种合称“临川四梦”或“玉茗堂四梦”,其中《还魂记》最有名,内容丰富,又以文采著称。汤显祖的文学成就,以戏剧创作最为突出。
汤显祖的美学思想的核心是“情”: “世总为情,情生诗歌,而行于神”,文艺的本质在于“情”,文艺产生于情,又以情来感动人。他的“情”是与“理”、 “法”相对立的,要求突破传统的束缚,体现出在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个性解放、打破封建清规戒律的要求。汤显祖强调文艺以情为主、强调情感在文艺创作中的作用,与其创作中理想主义、浪漫主义倾向是一致的。它基本是符合文学创作实际的。但有时他又过分强调情感的作用,甚至认为它可以不受“理”的制约,反对“以理相格”, 也失之片面。
汤显祖的唯情说与沈璟所代表的格律派是对立的。在明中叶剧坛上,汤显祖代表的言情派和以沈璟为代表的格律派的争论,属我国戏剧史上第一次流派之争,对后世影响较大。 《答吕姜山》一文,代表了汤氏的主要戏剧观点。汤、沈之争,中心问题是言情和格律在戏剧创作中地位。汤显祖反对拟古和拘泥于格律。他反对“按字摸声”以损害情感表现,也否定“寻宫数调”而损害“丽词俊音”的运用。但他并不象他的反对者所说那样,一味反对曲律,他的创作也不乏音律之美,只是他更偏重言情。他认为创作与表演是不一致的,同意对于音律“唱曲当知,作曲不尽当知也”的说法。声律尽管重要,但毕竟是形式因素,而对作者来说,内容更为重要,起着决定作用。汤氏还将“意、趣、神、 色” 四者并举,可见他并没有忽视形式因素。
汤显祖以其理论主张和创作实践,为明中、后叶的戏剧创作作出了杰出贡献。他重视曲意,创作上要求突破格律的限制,反映了戏剧创作的一种前进趋势。他的唯情说,对后代影响很大,清代文学家曹雪芹就深受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