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艺美学要略·流派·新托马斯主义
现代基督教哲学流派。它作为一种宗教哲学流派,兴起于十九世纪末叶,1879年被宣布为天主教会的官方哲学理论。后来在梵蒂冈教会的支持下,二十世纪便广泛流行于欧美很多国家,成为当代最流行的、影响最大的唯心主义哲学流派之一。代表人物主要有法国的马利丹、吉尔松、夏尔丹,美国的阿德勒、西蒙等。
新托马斯主义把宗教神学凌驾于哲学之上,认为哲学应该服从神学,他们力图用中世纪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的经院哲学的基本原理来指导或结合于现代社会生活,通过把康德、黑格尔、柏格森、胡塞尔、海德格尔、雅斯贝尔斯等人学说中的唯心主义因素,汲取并揉合进老托马斯主义中,建立了新托马斯主义。该派将其全部哲学建立在论证上帝的存在这一基石上,鼓吹上帝是创造万物的最高存在,是真善美的最高体现,推崇以上帝为中心的人道主义。他们把托马斯·阿奎那的所谓理性与信仰和谐的原则乔装打扮,以表面上合乎理性与科学的形式,来力求适合现代社会生活特点,主张通过对上帝的爱和信仰,达到“对上帝的再发现”,企图对上帝的存在作出某种现代化的论证。他们敌视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否定人民革命与斗争,极力美化基督教神学,并想使之达到“可理解性”。
后来,马利丹把新托马斯主义渗透和扩展到文艺批评理论领域,他著有《艺术与经院哲学》、 《艺术和诗中的创造性直觉》等等。马利丹认为诗应是“自由”的,这种自由并非儿童的、游戏的、梦的自由,而是“一种创造性的精神自由”,即诗是以“精神的无意识作为它的源泉”,实质上是上帝的启示。诗作为一种“创造性直觉”,既是上帝创造的,又是观照上帝的途径之一。他将“诗的直觉”说成是“对上帝和上帝创造”的直觉,使之神秘化,绝对化,说它“永远支配着艺术,并且是艺术的原始规则;诗的直觉不服从这些规则,这些规则却服从它”。他们仅把诗人的想象力归于人类的智性,并从尊崇人的精神无意识出发,把美的根源亦归结于此,认为美与诗是相关联的,是相对应的,“美便是诗的必要关联物和任何目的以外的目的”,主张“诗是和美具有同等性和同一性的,在这条件下,诗不能离开美而生存。诗之所以不能缺少美,并非由于诗以美为对象而从属于美,而是因为诗爱美, 美爱诗”。诗和美都是无对象、无目的的,它们只存在一个目的,即“彼岸的目的”。马利丹还根据与上帝联系的直觉程度,对诗与艺术进行了区分,认为诗高于艺术,艺术低于诗,因为“诗以自己的方式,使自己和存在保持精神上的沟通”,“而艺术则完全被实用知识所困,委身于具有严格意义的实用知识、有所制作的知识。”
由于新托马斯主义的美学与艺术观点是植根于陈腐的宗教哲学及认识论,其保守性、神秘性和非科学性是极为明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