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审美分类创造·戏剧语言
戏剧是一种综合艺术,是文学、音乐、舞蹈和绘画艺术的综合。文学剧本是戏剧艺术的基础,但必须经过演员的表演,剧本的艺术潜能才能得以实现。因此,演员的表演决定着戏剧的特征和它的独特的艺术感染力。演员以自己的表演表达剧作家的构思,直接再现出剧中人物性格的冲突,展示人物的斗争和活动,表现事件和性格的变化和发展。戏剧人物是在自己的行动中(包括形体动作和说唱或对话),以具体可视的形象体现戏剧人物的矛盾冲突。动作是戏剧语言的基本要素。戏剧把人物自身的动作作为表现人物性格的基本手段,通过演员的表演,把人物的动作在舞台上直观地再现出来,使观众获得直接、具体的感受。戏剧中人物动作包括外部动作、性格化动作、帮助剧情发展和说明剧情的动作、内心动作、静止或停顿动作等等。而无论何种动作,都是矛盾冲突的具体表现。动作就包含着冲突的意义在内,没有矛盾冲突就不会有行动。戏剧冲突是戏剧的基本特征。
由于戏剧属于综合艺术,包括了作为演出基础的文学剧本,舞台演出时的布景、音乐、舞蹈的配合等,所以文学语言、音乐语言、绘画语言和舞蹈语言等等,也构成为戏剧语言的成分。其中,作为戏剧文学——剧本的根本材料的文学语言(主要是台词),在戏剧中起着叙述说明,过场连接,推动剧情进展,揭示人物性格和表达人物思想感情的作用。它必须具有富于动作性、性格化和“言简意长”等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