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研究·艺术虚构
艺术创作的基本手
法之一。指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通过丰富的想象对生活素材进行集中、概括,融合、改造、移植、补充、夸张、使塑造出来的艺术形象更典型、更真实,更能深刻地反映生活的某些本质或规律。它是艺术想象的伴随物,形象思维的一种展开方式。
艺术是对社会生活积极能动的反映,艺术创作不是现实的照相或记录,艺术真实也不等于生活事实、生活真实。对生活事实的简单摹写或照抄,只会达到现象、皮相真实,而且很可能是歪曲现实的作品。而借助于虚构创造出来的作品,由于集中、概括了现实中的精萃、深入到了现实的本质,因而就有可能“比普通的实际生活更高,更强烈,更有集中性,更典型,更理想,因此就更带普遍性”,从而具有更高的真实性。这就是虚构了反而真实,而照抄、记录反而不真实的艺术辩证法。艺术虚构在典型化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它是把生活原型上升为艺术典型,变生活真实为艺术真实不可缺少的中介,是使现实美、现实丑转化和升华为艺术美的必要途径。
艺术虚构不是凭空杜撰和向壁编造,它必须建立在丰富的生活经验和认识生活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如鲁迅所指出的: “艺术的真实非即历史上的真实,我们是听到过的,因为后者须有其事,而创作则可以缀合,抒写,只要逼真,不必实有其事也。然而他所据以缀合,抒写者,何一非社会上的存在,从这些目前的人,与事,加以推断,使之发展下去,这便好象预言,因为后来此人,此事,确也正如所写。”艺术家只有从自己丰富的生活经验出发,忠实于生活的发展规律,并根据生活逻辑,对人物、事件、环境进行入情合理的推断,才能创造出使读者信服的艺术形象。
艺术虚构的真实性,取决于艺术家生活阅历的丰富程度和对生活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度,取决于艺术家世界观的水平和敏锐的艺术感受力、卓越的艺术表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