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部:种瓜种豆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
——李绅《悯农》
立春
正如多年来我对那一条名叫瓦河的河流热情持续地追踪探索一样,为了倾听大地的隐语,记录土地一年四季的变化,观察土地上生存的那些植物和动物们的快乐或忧伤的时光,譬如一棵败节草从生到死的匆忙岁月,譬如一窝土拨鼠家庭生活的琐碎片刻,我从放羊的胡二手中租下了南坡的半亩闲田。我知道,一个人久离土地,心灵和身体必将会过早地衰竭。从我离开家乡的土地劳作出门读书到毕业工作,有十几年的时间,我失却了与土地亲密接触的机会,我只整日把屁股蹲坐在铺着大理石地板的办公室里,听着墙外一年四季嗡嗡的空调的噪音,我渐渐发现正在慢慢萎缩。十几年的时间,我的身高萎缩了2公分,我的头发开始脱落——你不知道,我原来那一头乌黑浓密的毛发是多么诱人啊——我有了颈椎病,每日把脖子转动得像货郎鼓一样哗啦啦作响;我又生了痔疮,蹲在坐便器上半天拉不下屎来——这让我多么怀想少年时候在野外随便找个草棵便一泻千里的痛快时光啊——我的眼睛开始发涩,干眼,屈光,散光,高度近视,眼前飞蚊……这可都是一些老年人的症状啊。现代高科技的医院里的精密仪器检查了我的全身,没有发现我有任何的病兆,我只好求助于住在瓦河东岸的那个神秘的老中医。我敲开了他的柴门,他把我引进他的药房,刚进门我就闻到了一股甜腻而又略苦的中药味儿,他指给我看那一个个抽屉里的秘密,这是当归,这是黄芪,这是淫羊藿,这是甘草……最后,他拿起毛笔,神秘地给我写下了方子:
不求千山万水药,但得南坡半亩闲。
找胡二要地的那天,我和种地的几个朋友以及胡二都觉得占了便宜。农民胡二在南坡上有几亩荒田,但光棍胡二却一直游手好闲,他对土地的热爱不及他对女人热爱的十分之一。他放了一群黑白山羊,那都是他的老婆。他给了它们各自的名号,一个封为皇后,其余的都是美人和贵妃,他每天赶着它们像黑云朵白云朵一样在南坡上逛游,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跟随着他,他就是南坡上的一个土皇帝了。给我看病的老中医给我讲过胡二的故事,他说他是在一次出诊的回路上发现了胡二的秘密,胡二把一只俊美的白山羊牵进了那长在水边的芦苇丛里,很快他就听到了山羊的咩叫。老中医把这个故事讲给我听,我并没有感到粗俗和鄙陋,相反,我感到一股新鲜的野气扑面而来,这正是游荡在山间和平原上生物的原本的本能的气息,老中医说这些的时候我放开嗓子哈哈大笑,我说,我羡慕死这个放羊的胡二啦!他曾经吓唬过胡二,说,胡二,你小心你的贵妃们给你生下一窝子人头羊身的小妖怪来!胡二为此也曾惴惴不安了许久,甚至低三下四请老中医开过堕胎的方子,可是后来,胡二知道了这只是一个玩笑,胡二也哈哈大笑起来。他的脸羞涩地红了。
我们把一点微薄的租金递给胡二,胡二爽快地留我们喝酒,并且把他的一个情敌“黑公山羊”杀了招待我们,那天我们都喝得酩酊大醉。胡二爽快地把二亩地无限期地划给了我和朋友,他说,什么时候不愿意种了你们再还给我就是。我们跟着胡二到南坡看了一趟,我选中了一块楔子形的地块。我看中的这块土地,除了它向阳,肥沃,主要是在这块地的楔子尖上还有一棵两人高的山枣树和两棵桃树,在长点的那条田埂上,有一棵生长了几十年的垂柳。我喜欢柳树,我想,等炎热的夏天来临,我劳作之余可以在柳树下小憩一下,喝杯茶,或者就爬到树上,拽一下柳枝,扯一下鸟窝,编制一个柳条帽子戴在头上遮阳。
整整一个冬天,我都没少来南坡这半亩闲田。我恐怕漏失了冬天里对土地的观察,我想看一看白雪覆盖下紫黑的泥土是如何湿润的,是如何坚硬的,看一下霜降后凋敝的田野是如何落寞的,是如何孤獨的。寂寞也是一种美,孤独也是一种美,我读许多古书,那唐诗宋词里,总在写着裸露之美,孤独之美,落叶之美,寂寥之美,我以一个诗人兼农民的身份,感受着土地的萧条之美。这是一种病态的审美观吗?但我知道,这种病态不是从我开始的,也不会从我结束。继而,我又感觉到了我的矫情,真正的农民关心的只是实实在在的土地,以及土地的收成,我关心的这些虚虚的东西,是不是不合时宜?但我热爱这片土地,我用手掌轻轻地拍着它,它把冰凉的温度传给我。我甚至看看四周没人,俯身趴了下去,把脸贴在泥土上,把双臂搂在土地上,我的冲动了的阳具直直地插在泥土上,像一根木钉。
立春这天,我又来到了南坡。我扛了一把铁锨,准备挖一挖泥土。我记得爷爷说过,立春当天,地里就会有热气冒出。那是大地还春,阳气上升所致。这让我想起春节的时候,爷爷贴的春联横批上总会写“万象更新”四个大字,年复一年,不曾更改。我现在终于明白了爷爷的偏爱。爷爷年纪大了,最怕的就是冬天,等一年的立春到来,爷爷总会舒一口气,说,这一年又算熬过去了。爷爷说,立春时辰一过,你拿个橛子在地里钻上一个眼,放上一片鹅毛,就会看见鹅毛轻轻地往上飘。我对这种节气的准确性颇有怀疑,可我的爷爷教导我说,这是千百年来实践验证了的,不由你不信。今天到南坡来,我除了扛了一把打磨得锃亮的铁锨外,我腰间还藏了一个木头橛子,来的时候我专门绕道去了鸡鸭屠宰市场,虽然没有找到鹅毛,但是讨得了一把鸭绒毛和鸡绒毛,我的内心充满了欣喜,我对验证古老的节气变化充满了期待。
从我住的地方到南坡田园,要涉过瓦河。冬天我过来的时候,为了抄近路,我没有去南边的桥上走,而是沿冰而过的。瓦河结了厚厚的冰,我走在上面,仿佛回到了少年时候,那时候在河上滑冰是我们冬天里最大的乐事。我的日记本上清楚地记载着关于瓦河的信息:1、十月十九日,阴,北风。瓦河结了薄冰,冰薄而透,不匀,靠岸处略厚,河中心渐薄;一只不认识的飞鸟掠过,羽灰白,发出磔磔之声,疑为东坡《石钟山记》中栖鹄。 2、十一月三日,微雪,北风。去田园,过瓦河。瓦河冰呈白色,不见水底,欲渡冰而过,以脚试之,略有脆冰断裂声,急跳而过,无恙。心跳骤而美。3、腊月初八,大雪。早上去南坡,见瓦河冰厚盈尺,见有摩托车缓驰过。用铁锨击之,仅有白点数粒。于是放心涉冰,做滑冰状,跌一跤,屁股至晚仍疼痛……我翻读古书,知道立春之后,河冰初解。今天过河的时候,我用铁锨试探着,沿河而过,河冰倒没有断裂,但是我隐隐听到有撕帛裂锦的声音。
放下铁锨,站在田园里伸了个懒腰。我四处打量一下,并没有发现田园有什么明显的变化。我知道,立春时辰刚过,用肉眼是无法观察到田园表面的变化的。但是,我用脚踢一踢泥土,泥土已经没有那么坚硬了,有一块泥土松动,沾了我一鞋。我的内心一阵惊喜。我从怀中掏出温度表,插在泥土里,我记得大寒那天,我测量过泥土的温度是-6℃,今天我测出的泥土的温度是-3℃。我到楔子尖处,看了一下那棵山枣树,树叶落光了,黑黑的枝桠上停留了四只麻雀,不知它们是不是一家子。我向它们敬了个礼,其中有一只麻雀冲着我叽喳了一阵子。我侧耳倾听,鸟语啁啾,我翻译不好,它大概是说它认识我,是这块地的主人,并向我问好,还转达了它家里其他成员的问候。我从怀里掏出我随身携带的一把麦粒撒在地上(这是我去田园必须要带的粮食,为了随时救济一些贫困的动物家庭和乞讨的小鸟),我向它们弯腰道歉,告诉它们一个冬天我的田园没有给它们提供足够的粮食而感到惭愧,春天马上就来了,等我种上庄稼,随时欢迎它们前来做客。有三只麻雀从树上落下来,歪着脑袋看了我几眼,就开始啄食麦粒。另一只为我唱了几句歌,才飞下来啄食。我折身返回,在那条较长的田埂上,来到那棵高高的柳树下。柳树的叶子几乎全都脱尽了,细细的垂柳的长条静静地垂着,黑色的珠帘线一般。我知道,春天一到,最先发芽的就是它,先是那柳枝柔软起来,毛茸茸地绿起来,接着是春风中摇摆起S形状的舞蹈,一串串绿珠子一天一个变化,一个夜晚,它们就绽放了嫩芽。我过去先给柳树打了个招呼,拍拍它的黑色的树干,抚摸了一下它下垂的枝条;然后,我仰头向上,给在这个树上做窝的那一家喜鹊邻居打了个呼哨。这窝喜鹊据胡二说已经在这棵树上三四年了,一共孕育了四窝小喜鹊儿。它家的每个成员我几乎都认识,它们也认识我,看见我到来,两只喜鹊一起向我致欢迎词。我摘下帽子挥帽致意。问它们春安。然后,我解开裤带,在柳树下撒了一泡尿,突然有风,柳条儿调皮地拂了我的阳具一下,我笑着打了柳树一巴掌。
察看了一遍,我从腰间拿出木橛子,一字排开,在田里的暄土处扎了六个小洞儿。然后,我从兜里掏出鸭绒和鸡绒毛,挨个小洞里放上了一片。我做这些的时候,我发现我身后一双小眼睛骨碌碌地盯着我看了半天,它歪着头,纳闷地看着我,一言不发。不用回头,我就知道那是生活在我这个田园里最胆小的土拨鼠老K,我给它取名叫老K,或许它也不知道,但是它的胆子也太小了。我每次来,它都蹑手蹑脚地过来看我,我一给它打招呼,它就溜了。等我把检测立春节气阳气的鸭绒毛和鸡绒毛放进洞里,我转身给老K打招呼,老K拔腿就跑。我哈哈大笑起来,我听见树上的一只喜鹊也嘲笑般地笑起来。其实我一个冬天都很关心老K一家的安危,我怕这个冬天太过寒冷,我知道老K是个老实人(鼠),我秋天的时候种了三行大豆,但它几乎没怎么收藏我的大豆,我收割的时候,老K只是捡拾了一些掉落在地上的豆粒搬回洞穴,它大概是不好意思。但我不能亏待老实人,我这次来专门带来了半斤黄豆,我知道老K的洞穴在哪里,我直接给它送到了洞穴里去了。
太阳越来越高,今天天气很好。我拿着铁锨这里挖挖,那里戳戳,我打了一条小田埂,把这半亩田园分成了两半。带尖的这一小部分我留作菜园,准备春天的时候种上各种蔬菜,还准备栽上几棵西瓜和甜瓜;大一些的那部分我要翻土之后,点上春豆和棉花,还要种上几株高粱和玉米。我想把它种成杂货园,这块田园我并不指望它为我收成多少粮食,因为出于对土地的感情,出于对那些庄稼的亲切的眷恋, 哪类庄稼我都割舍不下,我甚至还到瓦河岸边的泥地里挖来了两株芦苇的根埋到了东南角上。我喜欢芦苇这种植物,这就是北方的竹子。我年少的时候,在我的梁山故乡黄河岸边,到处生满了这种翠绿的喜人的植物,它们一年一生,春荣秋枯,观察它们,颇让人感受到生机蓬勃到秋荻瑟瑟的萧条之美,它们亭亭玉立,会有一种名叫苇喳子的小鸟在它们的绿秆上做窝,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宛若天籁。
打完田埂,我觉得浑身燥热,身上出了一身汗。天气的确有变化,立春之后,截然便有不同。原来的时候,整个底子是冷的,偶尔热一点,也只是表热;立春之后,整个底子便是暖的了,至于冷风,也只是吹面不寒的过脸风了。我的田园的东边,南北四长行,去年霜降之前我耩了一耬麦子。我过去蹲下,用手扒一扒泥土,看到略显委顿的麦苗下的根部已经水盈盈的蓬勃盎然。麦苗的根部已经分蘖,新的叶芽正喷吐出来。那些半黄的麦苗的叶子也开始泛绿。冬天的时候,胡二放羊曾到这里啃食过一次麦苗,被我抓住了,差点和他闹翻了脸。我捉了他的羊,要给他杀掉,胡二只是觍着脸,说,这冬天的麦苗不怕啃,越啃越旺哩。我说我不信,你的羊妃们把我的麦根都给拽出来了,它怎么还会越长越旺?胡二理亏地说,我错了,我错了,你总不能看着我的羊给饿死吧?我说,饿死了吃肉。胡二扯了脸笑,说,好,好,我改天杀了羊请你吃羊鞭羊睾丸哩,你也好去包个二奶,有使不完的劲。我笑了,说,快滚,快滚。胡二赶着他的羊哼着歌走了,这个天杀的混蛋,我还真有点羡慕他的无牵无挂的潇洒。
我看到麦苗下面的土地有点儿发干,突然想起在北坡向阴的地方还有不少积雪,于是我拿着铁锨过去端了两下回来,撒到麦苗上。绿色的麦苗被白色的积雪覆盖,几片小尖叶从白雪中探出头来,仿佛襁褓中的娃娃,真是可爱。我看着这些小生命,内心充满了笑意。我坐下来歇了一会,点着一支烟,慢悠悠地吸着,远处瓦河上有一个人试探着在沿冰过河,那个人也扛着一把铁锨,大概也是一个闲不住到田地里来转悠的闲人。我想停几天我再来的时候,要带一个簸箕来,我要把北坡的积雪多端一些来,好让它们铆足了劲儿地长吧。
我准备回去的时候,到我用木橛子钻出的小洞边看了看,其中小洞里的鸡鸭绒毛已经有三个被地气吹了上来。还真是神了,这节气!这地气!我不禁嘿嘿地笑起来,我决定回家后把这些发现都写进我的日记《田园叙事》里,并把这个文章发到报纸上去,昭告天下。
雨水
自然界本身就是一个二律悖反的矛盾体。譬如,春和秋,夏和冬。譬如落叶和发芽,冰冻和融化。这一切的本质都是在进行着自然宇宙的加法和减法。秋日过后,大自然就在做着减法运动——减去繁华,裸呈真实。它告诉我们:一切的遮蔽都是虚假的,一切的荣耀都是浮华的,百花齐放全是匆匆过客,霜凝大地,泥土板结,木叶尽脱,萧萧而下,紫黑的泥土上,唯余下赤裸的真诚才是永恒的。真诚还不够,还要落下雪花,用琼玉洁白遮掩一切,扫除虫豸蚊蚋,只剩下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土地更是如此,南坡的那半亩泥土,在我收获之后,采摘了果子,收拾了棉花,拔掉了棵秧,砍倒了高粱,最后只剩下泥土——那一粒粒细微的看不清的泥土的分子凝结起来,坚硬起来,它封存了养料,蜷缩成无用的黑紫色。整个冬天,我去看了好几次,除了几垄略微绿色的麦苗(麦苗对于冬天的泥土来说大概就是一个反动),满眼全是暗苦色。山枣树和垂柳树只剩下黑色的枝条,绿和黑,也是一种生命的背反吗?人总是和大自然背道而驰,自然和泥土越是裸露,人越是穿上厚厚的衣装,皮毛已经退化,御寒只有借助外物。赤裸的肉体披着的全是动物的毛发,剥去掩饰的外衣,人体上仅剩下一撮阴毛和几根稀疏的头发(有的连腋毛也刮掉了)证明着人曾经是一个动物,和那些猿猴一样,曾经归属于大自然。
那么,人就是大自然的一个反动。自然界做减法的时候,人是做足了加法的。所以,我讨厌冬天,我觉得只有在夏天里,炎热的夏季,男人和女人们赤身而卧,或于溪中游水,或于泥土中耕耙,累了匍匐大地,或枕着坷垃遥望星辰,人才是最自然的。立春过后,我脱掉臃肿的棉衣,伸胳膊展腿,整日在南坡半亩田地中劳作,我踏上泥土,捧起泥土,汗水滴落泥土,才感到了活着的乐趣。
我端了一个簸箕,把山阴的积雪弄到我田里的麦苗上去,干了整整五天的时间才把那些麦苗全部“浇灌”完毕,我知道,也许过不了多久,雨水就会到来,我的这些活计也许只是徒劳,但是,我却从中得到了快乐。尤其是那天我坐在田塍上休息,顺手攀过一条植物的藤蔓——那是一株迎春花的茎——我突然就看到了满枝的芽苞。是芽苞。暗色的枝条上,规则地密布着这种嫩芽,不仔细看还以为是去年叶子落尽后的残梗,可是它的的确确是芽苞。我细数了一下,一个枝条上的芽苞高达76对,一个个呈枣核形状,两三个未展的外衣套包住的是嫩绿的浆液。这嫩绿先是花朵,一朵,一朵,一朵,一朵,一朵,一直到76对花朵,然后,一棵迎春花又有四五十条花茎,展开的时候是嫩黄色,继而是黄色,金黄,三四千朵迎春花热烈而奔放地铺展开来,不见叶子,只有满枝条的花朵,那是春天的颜色吗?我向来对这样的枝条上直接布满花朵的植物充满了好奇,我纳闷那些叶子们哪里去了?那些粗黑甚至丑陋的枝条怎么会生出这样娇嫩漂亮的女儿?报春的消息从一个花枝开始,从76对细小的花朵开始,向整个自然蔓延,向整个春天蔓延,向无数个76对蔓延……我记得妻子种的君子兰这几天也正在蓓蕾欲放,妻子每天都要数一数花朵,14朵,16朵,18朵,今天都到了20朵了,君子兰的花瓣中空,像一个个小灯笼,里面一定是等待出世的更粉嫩的花蕊,花瓣的颜色开始泛红,它们次第开来,由素而粉红,而雅红。那些花朵儿呀,朵,朵,我不知道古人是怎么造出这个字来的,我常对着这个字发呆,太漂亮的一个字,它漂亮,美丽,长腿,匀称,木之上的灵魂就是朵吗?要让我评选汉字,最漂亮的就是这个“朵”字,我告诉妻子,我们出生的宝贝要是个女孩子,一定就取名叫朵的。朵朵。朵朵。朵朵。美丽如花的孩子。乔朵。乔一朵。乔朵朵。我对这几个字爱极了。
立春之后,下一个节气便是雨水。今年的立春是年前,腊月二十一这天立春,过年之后初六便是雨水。《逸周书·时训》说:“雨水之日獭祭鱼。” 按照古书上的解释,雨水这个节气之后,要“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上冰,獭祭鱼”,就是说水獭开始活动,要破冰捕鱼吃了。而《礼记·月令》云:“﹝仲春之月﹞始雨水,桃始华。” 郑玄注:“ 汉始以雨水为二月节。”我田里也是有一株桃花的,我过去认真查看了桃树的枝条,尚没有发现桃树的萌动,但我知道桃树枝条的里面一定春意萌动的。只是这一株迎春花枝条绽绿,含苞待放,煞是明显,如此看来,《礼记》当中的记载不能说不准,只能说不确,或者也许把它更为“始雨水,迎春始华”更为确切?雨水这天上午,我站在田里,天色是阴的,微雨将到未到的迹象,却突然听到了一声春雷的。那声春雷来得那样突然,那樣美妙,那样遥远,让我一时百感交集。立若木鸡。
雨水飘落下来了。雨水如丝,细如马毛。眼前很快烟雾朦胧,这是今年的第一场雨水,正好在雨水这个节气落下来。一切都是这么准确。我知道,今日之后,雪将变作雨,雪和雨其实是迥异的物理过程,雪是凝结,雨是散落。雪花让大地禁锢自封,雨水溶解泥土颗粒,让大地解冻。雨丝落在田园,也落在我身上,脸上,虽然有些凉,但已经没有了逼仄的冷。微凉。湿润。我从坡地的南边走到北边,感觉到大概有一亿条丝线钻入我的田园里,雨水落在山枣树上,枣树枝更加黝黑。落在桃树上。落在柳树上。落在麦苗上。落在麦苗的微白的积雪上。落在尚硬的土地上。落在迎春花的芽苞上。落在迎春花的茎条上。迎春花的枝条很快就柔顺起来,我掐断一条细茎,看见枝条里有一条小溪,那是另一条细小的瓦河。里面流淌的是生命的浆液。那浆液里有花有叶,也有看不见的果。
邻地的刘三跑过来,刚才他正在旁边的地里翻地。他有好几个大棚,种菜卖给城市,但他也有一块自留地,和我一样,拒绝使用一切现代科技来耕作土地,也拒绝使用一切现代工具来收割庄稼。去年我和刘三合作得很好,我们互相帮忙照看田园,收割的时候我们一起拿着镰刀收割,累了一起坐在田埂上抽烟。我记得麦子收割下来,我和刘三一起拉着石磙轧场;刘三是个好把式,起风的时候,他扬起木锨扬场,我给他打下落;去年耩地的时候,我拉耧刘三摇耧播种,刘三摇耧摇得均匀,播下的种子出苗率高;去年我的菜园里收获了蔬菜,我跟着刘三挑着黄瓜茄子去赶集卖菜,卖完了菜我请刘三到酒馆里喝酒,结果菜钱还不够我们喝酒的,刘三笑话我不会精打细算地过日子,我也哈哈大笑,告诉刘三,我有工资,不缺酒钱,我缺的是劳动,是参加耕耘土地收获果实的劳动。刘三说,你们城里人日怪,放着清福不享,跑到这农村来受罪。我说,人活着享福太多身体就不行了,这里也不行了(我指着我的心脏说),你看我劳动一年,颈椎也好了,腰也不疼了,前列腺也不肿了,脚气也没有了。刘三就明白了,刘三说,你是个活明白了的人。刘三那天和我都喝醉了,我们相互搀扶着回家,他去乡村,我去田园的草棚睡了一觉。
刘三戴着个草帽过来,把草帽摘给我,说,快戴上吧,你这个脑袋不禁雨淋。我说,你是秃顶,还是你戴着。刘三说,别看是个秃顶,却也是个不怕雨的葫芦。我执拗不过他,戴上他的草帽,夸他有先见之明,知道今天要下雨。刘三撸一把湿漉漉的脸说,我知道节气准哩。我掏出一颗烟递给刘三,一只兔子从远处山坡上跑来,歪着头看着我们两个怪人点烟,我和刘三也歪着头看了它半天。刘三说,我认识这只兔子,去年咱们的豆苗子被它啃掉过半垄,我得吓唬吓唬它。刘三弯腰拾个坷垃,兔子扭头就跑,跳出去多远还回头张望。我和刘三哈哈大笑,我说,就当咱们救济扶贫了它一家子。刘三吐口烟说,扶贫个屌!过年我还得给它发红包哩!我知道刘三心疼庄稼,他才是真正的庄稼人,我的慈悲在刘三面前其实很肤浅。但我知道刘三不吃兔子肉,我说放心的,要是碰上胡二,这只兔子大概就要倒霉了。刘三扛着抓钩,他刨了一片地,他说要种点儿菜,问我是不是也要种点儿。我说,当然要种,我还得等着和你一起去卖菜呢。刘三说,等雨停了你也得抓紧翻地了。我说,好,下次我就带铁锨和抓钩过来。刘三说,那好,菜种子菜苗的事就包在他身上了。我把兜里的那盒烟都掏给刘三,说,拜托你了。刘三拍了胸脯说,老弟放心,种菜我是老行家了。
这样聊了一阵子,身上有些冷,刘三说,咱们回吧。我说好,天晴了咱们再来。我和刘三挪动着脚,鞋上都沾了厚厚的泥巴,一走一扭,一走一扭的,像个笨鸭子。刘三离家近,过了瓦河朝村上走去,我推上自行车,往相反的方向回家去。骑车走在路上的时候,我在想,我得在田间好好拾掇间房子,到时候庄稼活多的时候,我就不回去了,直接在田里睡觉。那间草棚子已经有些漏雨,我得好好的苫些草,覆覆顶。还得垒上墙,不用砖,直接用泥垛墙,泥土房子冬暖夏凉,我住在这里舒服得很。等妻子休息的时候,我也让她一块到这里来度假,渴了就到坡下瓦河里去汲水,饿了就吃这田里的收获的果实和菜蔬,晚上在田地里看月亮数星星,吹山风,听落雨,没事的时候把刘三和胡二喊来喝酒。反正我有的是时间,我有一个好职业,文化馆的创作员,不用坐班,我的任务就是到处闲逛,到处溜达,观察观察自然,体验体验生活,收集收集民歌,写点儿文章交差了事。我今年给自己定的任务就是,侍弄好这半亩田园,收获一排子车蔬菜,几布袋粮食,然后写一部书,就写这半亩闲田,写它的春夏秋冬,它的繁华与孤独,写它 生长的庄稼蔬菜,写在它仓库里生活的田鼠、蚂蚁和蚯蚓。
等那间房子修缮完毕,我也算是有了山间别墅了,收获的季节,我打算邀请我的家人和朋友来这里,赏赏月,品品茶,我还要邀请刘三过来,他是村上的厨子,做得一手好菜,让他给我打个下手做席。
惊蛰
前几天下了一场春雨,雨量不大,却不紧不慢下了两天。这些雨丝就像是一根一根的细针,在给板结的大地做针灸按摩。两天过去,大地经络舒畅,血脉通顺,僵硬变作柔软,踩在土地上,到处都变得泥泞起来。我换了胶鞋,去南坡看了一次。刘三在他坡地的一角垒了一个土炕,老远就看见那里冒起的袅袅白烟。那个土炕,上面遮了塑料布,塑料布上苫了稻草,里面则是刘三养育的瓜苗菜苗。土炕下面留了烟道,刘三每天去那里烧上点木柴,保持土炕里泥土的温度。那里面的泥土里始终插着一个温度表,随时检测泥土的温度,温度低了就烧点儿火,高了就停了烧柴。刘三说,这样可以防备倒春寒对秧苗的伤害。我说你这是大棚种植呀?刘三说,这可不是大棚种植,我大棚种植的菜苗都是从别人那里进的货,这种小地炕多少年前就有,他父亲就是这样教他育苗的。自留地的菜可不能马虎。我原来是反对刘三提前育苗的,按照自然法则,晚些时再育苗不迟。但刘三是菜农,有经验,说这样育苗不影响蔬菜的品质,这样在收割麦子之前就吃上西瓜黄瓜,早早把苗儿育好,等春分一过,撤掉棚子,秧苗已经长了一拃多高,根茎肥硕,除了两个瓣芽外又长出了几片叶子。这时候的秧苗最泼实,比那种直接在泥地里点种生苗要好得多。我不懂这些,就由他去,我只负责提供点种子,育苗的工作归他管理。到时候,刘三会把各种瓜菜秧苗分给我一些,我那一点儿土地,也费不了多少秧苗的,百儿八十棵就够了。
刘三这一炕秧苗可以培育出几千棵苗子,也要费不少的劳力工夫。他自留地那一块一亩多地,蔬菜除了供自家使用外,还有一家专供的高品质饭店,是他妻弟开的,据说用的蔬菜都是有机蔬菜。刘三这里是饭店的专供菜园,质量可靠,据说那饭店不大,但是菜价很高,还是人满为患。雨水节气过后,点种上炕的那天我来帮忙过的。那天刘三还请了胡二,张四和赵五过来帮忙。去年我有事耽误没有参加,今年是我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劳动,我还有点儿兴奋。那天早上我早早地骑车来到南坡,刘三和他老婆已经在地里忙活了。头一天他和张四已经把土炕垒好了,头天晚上也已经试烧了一个晚上,我把头伸进棚子里,只觉得里面热烘烘的。棚子里的温度表显示在16℃上,刘三说,这个温度正合适。等装上了种子,温度还要稍高一点儿,大概在20℃左右正好。我去的时候,刘三正把年前晒好的猪粪和地里挖出来的新鲜泥土掺匀混合。培育这种秧苗,就要使用最原始最绿色的肥料,那就是粪便。人的粪便太臭,鸡的粪便力度太大,一般使用猪粪最好。刘三家里养着一头老母猪,一年的粪便刘三都积攒着,足足往地里拉了三大车。猪粪晒干后,敲碎,砸细,和经过筛子筛出的细土均匀掺合在一起,做菜苗和瓜苗的养料。这样不用使用化学肥料,绿色种植,我很赞同。为了移苗时候的方便,一粒种子要栽种在一个小筒子里。这个小筒子用报纸卷起来,高约15厘米,直径大概5厘米左右。装上粪土混合物后是一个圆柱体。我去的时候,报纸已经按照要求割好粘好了,晾干了糨糊的报纸折叠着,拈出一个来,一撑就是一个空筒。张四、赵五和胡二也都陆续来了,我们很快就开始工作。抓一把粪土,塞进报纸筒里,然后摁上一粒种子。一个瓜筒就做成了。不同种类的蔬菜种子分批装进不同的报纸筒里,排放到炕里的时候是刘三亲自排放的,他都做好了标记,这一片是西瓜,这一片是黄瓜,这一片是豆角,这一片是西红柿……胡二看我一把一把抓着粪土往纸筒里装,取笑我说,你这作家不怕粪土脏啊?这可是臭臭的猪粪哩。我用抓粪土的手点一支烟吸上,说,劳动人民亲近粪土最幸福了,脏什么脏呀?张四冲我挑大拇指,说,你这话说的是理,古人说,不脏不净,吃了没病。人太干净了就得了洁癖,就爱生病哩。赵五也说,勤抓粪土,增加抵抗力免疫力哩。他一句话把我们说得都笑起來,胡二捏了腔调说,粪土牌高钙片,补钙一片顶五片。那天我们干了一天的活计,我虽然有些累,但一点儿也没有腰酸腿疼,晚上吃饭的时候,我喝了半斤白酒,一口气吃下了四个馒头,喝下了两碗饭汤,浑身觉得熨帖不少。一天的工夫,我们就把活儿干完了,晚上的时候,晚饭是在刘三家里吃的,刘三的老婆杀了一只鸡,炖了一锅小鸡炖蘑菇,那是我吃的最香的一顿饭。
挨近惊蛰的时候,雨停了,我穿上胶鞋,踏着泥泞,又去了一次南坡。我老是牵挂着刘三的那一炕秧苗,不知道苗儿钻出来后,长出了几个芽瓣了?新叶子生出来了没有?我过去的时候,刘三还撅着屁股在那里往炕地下的炉道里送柴火呢,柴火是去年风干的棉花柴。这几天下雨倒春寒,温度有些低,外面差不多在三四度左右,我过去掀开棚子门,一股潮气扑过来,把我的眼镜都遮雾了。里面热烘烘的,慢慢看清,上面刘三是撒了一层水的,每个纸筒里的种子已经钻出了地面,弯弯曲曲地窝着脖子,好像豆芽菜一样。两个深绿的芽瓣,脱了一层皮,还没有完全舒展开来。但是,一眼望去,一大片同样喷薄的生命的色彩却震撼了我,那就是新生的生命,那就是汁液肥硕,蓬勃欲出的生命。一个两个感觉不出来,几千粒种子,几千棵伸展脖子的幼苗,真是壮观呀。我对刘三说,要是用相机拍个照片,就取名为“生命”,这个照片一定可以获奖的。刘三嘿嘿地笑起来,说,那你就拍吧,得了奖金咱们买酒喝。我说,下次我一定拿相机来,太美妙了。
和刘三聊了半天,到田埂上走了一圈,我的胶鞋上全挂满了泥巴。我仿佛带了几十斤重的沙袋子在脚上,走路都趔趄了。我说,等泥巴干些,我就打算把那间草棚翻盖了,垒一间结结实实的泥屋子,冬暖夏凉,我也可以在这里住住,当个落脚点。刘三抽了一口烟,说,行。趁这些天活计还不多,我们赶快把你这屋子盖起来。我说,要不明天就动手?刘三摇摇头说,不急不急,垒房子脱泥坯必须得等到惊蛰之后,否则的话,泥坯还容易上冻,冻坏了就不结实了。过了惊蛰就没事了。我说,这么准?刘三笑笑,老辈子传下来的话,还有假?我说,那好,我准备好材料,找木匠物色根大梁,找几根檩条,到时候两天的工夫就把梁上了,房顶泥了苫了。刘三说,行,你先准备着,等一过惊蛰,咱们就把这房子盖起来。
惊蛰这天,天气有些阴。我扛了把铁锨又去了南坡。中国古代将惊蛰分为三候:“一候桃始华;二候仓庚(黄鹂)鸣;三候鹰化为鸠。”描述已是桃花红、李花白,黄莺鸣叫、燕飞来的时节,大部分地区都已进入了春耕。这一天开始,春雷始鸣,惊醒蟄伏于地下冬眠的昆虫。《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中说:“二月节,万物出乎震,震为雷,故曰惊蛰。是蛰虫惊而出走矣。”我知道,在我这一片不大的土地里,是蛰伏着许多生物的。泥土就是一个仓库,我不知道这些泥巴的颗粒有没有生命,我只知道,春来化冻,冬来凝结,我只知道,养料滋生,万木可以葳蕤。去年的时候,我的田里是有着两条红花蛇的。那是在夏天的早晨,我挽了裤脚,趟着露水来田里锄草,我就看见了那两条红花蛇。它们正在交配,身子扭在一起,像一团麻花。我知道大自然造化有主,万物都有性爱。一条蛇,也是要追逐异性,取悦异性,交配异性的。或许它们交配的目的更直接,就是为了繁育后代,但是我想它们一定有其他事情无可比拟的交配的快感。我知道螳螂交配是要以生命为代价的,雄螳螂把生殖器插进雌螳螂的生殖器内,那一定有一种幸福的极度的快感在流淌,否则它怎能忍受雌螳螂将其头咬掉的危险去交配呢?两条红花蛇,正在幸福着,我差点踩到了它们身上。我驻足绕道,即使是这样一个卑微的生命,我也没有理由剥夺它们的性福,没有理由剥夺它们繁殖后代的计划生育特权。人自己可以去追求爱情,感受青春的贲张和逛街胴体缠绕带来的战栗,蛇也可以。这一定是两条相亲相爱的蛇。它让我想起十年前我青春的日子恋爱的美好季节,那种只有开花没有结果的爱情永将沉淀,那种性交的萌动是最初生命的馈赠,人生应当收藏。我还知道,在这一块泥地里,蛰伏着许多只青蛙。前些日子我挖地的时候,就挖到过一只冬眠的青蛙,我真是亵渎了生命,打搅了它的美梦,我为此祈祷忏悔,重新为它挖了坑让它继续酣睡。那只青蛙,也许就是那只青蛙,让我在去年的多半年里,倾听了多少天籁?它鼓起了肚子不怕劳累为我歌唱,那咕哇的声音让我数次回到童年。我还知道,在我的这片田地里,在泥土深处,还住着一家田鼠。它虽然不用冬眠,但是整个冬天里,它和它的孩子们都蜷缩在泥土里,相偎取暖。我曾经偷偷在它的洞穴口为它们一家老小放过二斤黄豆,我怕这个漫长的冬天它们断粮。那一窝子小田鼠应该也长大了吧,它们的父亲老K是不是给它们讲了一个冬天的故事和童话?它们是不是也会提到我?这片土地的耕作者老乔?它是用什么语调来评价我的,我很想知道它们对我的印象,我在他们心目中的位置?
当然不止这些,这泥土里的活物们多得很呢。有无数条蚯蚓,无数只屎壳郎,还有许多瞌睡虫和我叫不上来名字的动物吧?它们既然选择了这一片土地去休息,去蛰伏,我就应该把它们当作朋友,和它们好好相处,和谐共生。我热爱它们,尊重它们,一如尊重我自己的生命。生命无罪。至高无上。但是我的朋友们,今天惊蛰了,天虽然阴着,但我听到了滚滚的春雷。那么响亮,轰隆隆从南山而来,这是你们起床的闹钟吗?醒来吧,伙计们,让我们一起春耕,来翻这片土地,一起来侍弄这片土地,种上庄稼和蔬菜,收获我们生命需要的粮食。我用铁锨挖了下去,还有一片,大概有二三十平方的地方我没有挖翻起来,这个位置在整个地块中比较高,土厚,也有些碱。我专门把这里留出来取土,我盖房子用土就要从这里取土。我要活上麦糠,做成土坯,然后垒一间房子,那是我的山间别墅,名字都起好了,就叫“南坡别墅”。
关于春耕,刘三那天是用手扶拖拉机耕作的,他开过来问我,要替我也耕一耕,我拒绝了他。我这一片土地这么小,我要完全自己动手翻地。这是我的劳作的乐趣,也是我给自己定下的原则。用最原始的方法,亲近土地,收拾土地,现代社会的快节奏我已经厌烦,我喜欢这种缓慢的节奏。对,缓慢,一切都是缓慢的。土地慢慢翻,庄稼慢慢生长,慢慢熟。我坐在地头慢慢吸烟,慢慢品酒,时光是慢的,生命也是慢的。
今天过来,刘三和张四已经在田里了。张四是村上的瓦匠,还是建筑队的头头,他帮我请了村上的木匠,去山里取材去了,又带了两个泥瓦匠过来,一起帮忙。我的这一间房子需要的木柴不多,只需要一根粗一点的横梁,十根檩条就可以了。除此之外,顶多再安上一扇窗户,一扇木门。窗户和门木匠家里有旧的,是原来老屋拆下来的,我用了正合适。木匠说,请他吃一顿酒就可以了,呵呵。屋顶上先覆泥顶,再苫稻草。墙就用这个地里的泥巴垒成,先脱成土坯,五六天就可以晾干,我和刘三、张四用三天的时间就可以脱出三百多块土坯,足够用了。刘三、张四这几天田里没活,除了烧烧苗炕,他就负责给我脱土坯。我负责挖土和泥,他则拿了一个四方形的板子,先把泥巴端到上面摔好,然后用一个带铁丝的模子一扣,一块土坯就成了。弄好之后,把土坯立起来,晾晒着,惊蛰这天,我和刘三、张四三个人干了个满头大汗,到了傍晚的时候, 已经脱出了一百多块土坯,那些土坯排成一列,好像一对整齐的士兵。看着天色已晚,我说,好了,好了,今天就弄这些,咱们回去喝酒去。他俩也把毛巾一甩,说,走,回去喝酒去。
胡二在家早备熟了菜肴了。
我买了他的一只羊,让他在家里收拾着。我告诉他,这几天我们干完活就去他那里吃肉去,他得负责做好饭,烫好酒,我就请他一起吃羊肉,喝我带来的高粱好酒。
胡二高兴地合不拢嘴,说,好得很,好得很哪!
回去的路上,天上又响起了几声春雷,刘三说,老天爷可别下雨,下雨就把我们的土坯给淋坏了,我抬抬头说,我早观了天象,今夜之后,天气晴朗,无雨无风,你就放心吧。
刘三和张四哈哈笑起来,说,那就一醉方休。
我也说,好,一醉方休。
春分
春未过半,春意已浓。在南坡田园,到处都可以找见春天的影子。蜷缩在屋舍里,春天是缓慢的,似乎过了许久,天还是冷的,色还是灰的,风还是寒的。可是在田园里,观察泥土和大地的变化,呼吸北向转南的微风,极目层次分明的梯田,颜色已经明了。近处一层是黑灰的,渐远却渐渐清新色彩起来,东田埂上的柳树已经出现了鹅黄,朦朦胧胧的一片,像一团雾;北角的迎春花黄色渐渐淡下去,绿叶覆盖,绿意就茂盛起来;麦苗因积雪融化,喝足了水分,变得绿油油的,像草原;再往远处,若隐若现的山,也施了黛粉,虽然还是黧黑,但明显透亮了,惹人爱怜。
南头楔子尖处的草棚已经搭建了起来,宽敞明亮,可以遮风挡雨,也可以坐卧饮茶。我搬来了一张方桌,四把小藤椅,又安了一张床,垒了一灶锅。竣工那天,从集市上买来羊肉牛肉,还有鸡鸭菜蔬,我和刘三、胡二、张四、赵五喝了个人仰马翻。从城里来的诗人罗锅和蛐蛐即兴朗诵了诗歌,一个一个的词语落进泥土里,成为了田园的种子。我用铅笔趴在方桌上写诗,诗从来没有写得这样好。我一行一行把它们全种在了地里,一边写诗一边喝酒一边吟诵,诗歌的种子落地生根,我醉眼朦胧仿佛看见麦田里生长出茁壮的诗草。好了,有了心身的栖居地,我该是如何看着远山听着虫声的自在呀。
贾平凹说,好天气就是好天意。去冬雪大,今春日暖。这几日里,温度突然升高至20多度,且持续了四五天。我天天去刘三的秧苗炕里看苗,那苗子长得很快。前一天还是两个肉肉的豆瓣顶着一个黑皮,第二天就蹿高了一截儿。颜色也由嫩黄变得越发油黑。刘三说是粪土养料足的原因,庄稼一枝花,全靠粪当家呀。粪土,粪土。真是奇特而又宝贵的东西。我有时候陷入沉迷,百思不得其解那些看上去脏脏的粪土,怎么输送进植物的叶脉里去的呢?输送进去怎么就变成了柔柔的杆、肥肥的叶?经过日经过夜经过风和雨,怎么就会开花?那花朵及那花朵里的蕊还有那蕊上的粉就是粪土的另一种变形么?花朵开败,怎么又会结果呢?那果子形状各不相同,味道也不一样,黄瓜的脆,茄子的甜,西红柿的酸,还有辣椒的辣,是怎么形成的?是粪土的另一种变形么?我们吃进的是花果呢还是粪土?
自然真是奇怪,让愚笨的我如何也想不明白。那就不想了,只为它们写诗,写抒情十四行,写啊写啊。秧苗儿在温床上一天天生长,仿佛我和妻子哺育的女儿。女儿已经出生了,取名就叫朵朵。长长的睫毛,粉嘟嘟的小脸和手臂,眼睛纯黑得像一潭湖。里面有一个我,我是朵朵的父亲。我吃了蔬菜瓜果,把营养加工成了满身的力气和种子,种在了女人子宫的田野上,然后,萌芽,出土,问世,呀,孩子是我的花我的果我的另一种变形的存在么?我把每天种地的农事告诉她,把南坡的泥土的变化告诉她,把秧苗的茁壮成长告诉她,她咿咿呀呀地和我说话,她就是一株秧苗和庄稼了。
春天的天气不定,这几天温度高,但是估计会有倒春寒,把秧苗栽出来为时尚早,我不着急。我先去花力气整饬田地,那里还有一大堆的活计等着我呢。我摈弃机械耕作,全部用自己的力气耕田翻土,这既锻炼了体魄,也是我对土地的虔敬。幸亏土地不多,仅仅半亩左右。我扛着把铁锨,在田里转悠,摸一摸柳树的芽苞,瞧一瞧洞口分明的田鼠老k的宅院,和一只喜鹊聊聊天气,对一只苏醒过来的蛤蟆吹胡子瞪眼。我要先翻地,然后划分畦块,我测量好了。大体这样来种植它们——
东侧北部是麦田,已经长势很旺。东侧以柳树为界,南部种植大豆和地瓜,一分为二;楔子尖的东南部,外侧栽种十几棵向日葵,一直到山枣树。北侧路边栽高粱,点缀的那些迎春花间作篱笆。
西侧南北分开多片,靠北边是两架黄瓜,两架豆角;毗邻是一小片落花生,花生南侧长条种西瓜。靠西侧分为两半,北边种茄子、西红柿、葱蒜和辣椒;南侧是一畦韭菜,韭菜是春菜,不仅味道鲜美,而且滋阴壮阳,俗称壮阳草,用鸡蛋煎炒或者虾皮做馅包饺子,是人间美味。
再往南部,在简易山居屋棚与韭菜之间,因势挖一片五平方米见方的池塘,点种莲藕荷花,养上几尾游鱼,周边栽种芦苇为篱笆,成为我的瓦尔登湖和半亩方塘。
最后,麦田和菜园之间南北通埂上栽种两行薰衣草。妻子极喜欢薰衣草的颜色和味道,在普罗旺斯的薰衣草庄园,那美妙的花草让人眩晕,我已经找到了薰衣草的种子,趁着湿漉漉的泥地撒了进去,我想象着它们茂盛起来,紫蓝色的薰衣草,摇摆着醉人的花语。我喜欢。
翻地让我体味劳作之辛苦,但更让我感到身心之愉悦。暖暖的天气,热热的照射着我,让我浑身冒了汗。我索性把毛衣脱了,挂在树杈上,边歇边干,其间累了喝茶,乏了休息,还间杂写出了三首带有泥土味道的十四行抒情诗。其中一首如是写——
插在泥土里的铁还带着体温
让一条蚯蚓在酣眠后晒着了阳光
我播洒下的汗水也是
我埋头劳作的笔墨纸张
麦子长成茁壮的诗行
葵花、紫薯、高粱与芦苇
毛茸茸的柳花儿和着拍掌的小叶杨
辣椒、韭菜、西红柿生长友谊与爱情
收拾家院的好媳妇养鸡喂猪打扫庭院
趁午休送来煎饼大葱和一罐米汤
茅屋前的池塘污泥是好肥料
围着篱笆养一群小蜜蜂和花蝴蝶
还有白胡子的小山羊
一起跳田园舞蹈
从年后就开始翻地,用一把手柄被磨得光滑的铁锨,半亩地很快就被我翻完了。挖出来的泥土显得黑红,全部裸露在阳光下,贪婪地吮吸着热量。晒了几天之后,我从刘三那里找来一把铁耙子,又细细地把那些成块的泥土弄碎,手上磨起了一层茧子,茧子有些疼,却让我觉得很满足。小时候家里耕地耙地,都是爷爷套了马或者牛满地拉着犁铧直翻,翻好了再用铁耙走S形细细耕耘,而我就站在上面压铁耙。到了地头把铁耙掀起来,捋下挂满的草根和泥块,再接着来。这半亩田地显然用不着牛或者马,我就自己翻土。我换上好几年未穿的布鞋,用脚蹬着铁锨,一锨一锨地干,由于地濕土黏,不一会鞋底子上就会粘成一个大泥疙瘩,我找根柳枝往下刮泥,那是我鞋上掉下来的“千层底”,仿佛一件艺术品。
翻完地耘细土,我就一部分一部分地分好地块,打好田塍畦埂,每一部分分别栽种不同的菜蔬植物,好像是小学生拿着铅笔尺子在纸上画出的几何图形,到时候辣椒、茄子、芫荽、韭菜、西红柿,颜色相间,高矮错落,肯定赏心悦目,别有韵味。弄完这些,我到刘三土炕上再去看苗儿,那些苗儿大部分已经绽放出了四个私叶,我说是不是可以下地了。刘三点燃一支烟,幽幽地说,下地可以下地了,但是節气还不到,不过春分,地还太凉,天气还不稳定,容易伤苗,就让它们在热炕上再享几天福吧。我说,我一切都听你的,反正我多年不种地了,也忘了怎么弄了。刘三说,我一切看节气的,这节气准着呢。我说,古人就是厉害,一年划分这二十四节气,什么节气干什么事都准着呢。刘三说,就是呢。
胡二年前给我准备了些粪土,他养了一大堆羊,还喂了一头猪,他把羊粪和猪粪挑到朝阳的山坡上晒了一个冬天。山坡就在我的田边上,这样我给麦子和蔬菜施肥就方便了。趁着春分未到,我赶紧施一次肥。麦子已经返青,开始绿油油地生长,但后劲儿可不能少了。一般人家都是浇了地后趁湿耩化肥,我拒绝化肥,所以就央胡二给我备了一些粪土。赵四家里还有一堆冬天烧锅从锅道里掏出来的草木灰,昨天闲着没事,他用一辆地排车装了给我运到地里来了。这些草木灰可以使泥地变暖,还可以防止泥土里的虫子咬噬苗根,有用得很。我送给赵四两包中华香烟,赵四一边推着一边嘿嘿地把烟接过去,说,这么贵的烟,我一天抽一颗呀。赵四喜欢抽烟,给他烟比给他钱还高兴呢。
我把粪土和草木灰拌在一起,用粪簸箕背着,把它们在地里一小堆一小堆地分布均匀,麦田里我就用铁锨铲着撒了一圈。菜地里先堆着,过些时种上苗子再撒不晚。麦田撒上粪土之后,要浇灌上一次,大大的水,让土地喝得饱饱的,那麦子就一天一节一天一节地拔节长了。撒粪土的时候,我看到地里麦苗间的荠菜长出来了。小小的锯齿般的叶子,细细的,探头探脑的,惹人喜爱。我先择了半晌荠菜,春天这个时候,荠菜刚刚生芽,根肥叶嫩,最是美味。以前在乡下,母亲最爱给我们包荠菜水饺吃,那个香呀,我们一个个都吃傻了!我挖了一大兜,拿回家让妻子择了、洗净,又分给邻舍一点儿,包猪肉荠菜水饺或者鸡蛋炒荠菜,都是美味。妻子打趣说,我这一冬天没白忙活,这田园终于见收成了!
在麦田里施完肥,又把薰衣草种子上细细撒了一些,我看到已经有纤细的芽尖生出来了,那芽尖那样细小,那样娇嫩,像初恋的爱情,过不多久,它将满坡花语:等待爱情。
韭菜到了点种的时候了,我把从种子站买来的韭菜种头一天晚上用细沙水泡了,第二天轻轻撒到那小畦里去。韭菜种子特别小,小得像芝麻,我真担心它们能不能发出芽来,可母亲说,韭菜生命力很旺,割了一茬又一茬也不会死。我才放心了。那一小片土地我整饬得很细腻,一点微小的土坷垃我也挑出去,我怕它们压住韭菜芽阻碍了韭菜的生长。先是用筲去瓦河担了两筲水浇上,接着把喷薄欲萌的菜种撒上去,又细细撒了一层沙土。沙土之上,又一把一把抓着撒上了一层草木灰,最后盖上了一小块稻草苫子。这样既可以防晒,又可以保持水分。盖上之后,我仿佛完成了一件大事似的,长出了一口气,一股喜悦爬上了我的眉头。在人生的旅途上,我只孕育过女儿朵朵,一个孩子尚且让我小心呵护,如今,我要亲自孕育这么多小韭菜,那得是多少弱弱的小生命呀?我更加小心百倍,提心吊胆了。
春分这天,我去田里,悄悄掀开稻草苫子,天呀,三天未来,草苫子下面细细的黄沙土之上,已经冒出了无数的头发丝般的细苗儿。那些细苗儿是嫩绿的颜色,柔弱纤细得仿佛不敢喘一口大气,它们与刘三土炕上的苗儿别有一种不同,那里的苗子都是粗的,肥的,这里的苗子都是细的,瘦的。我掀着草苫子的一个角,看着细细密密的韭菜,不仅嘿嘿地乐出声来。
我提了喷壶,隔着草苫子向上喷水,想象着稻草下韭菜芽都张开了嘴巴,贪婪地吮吸甘露琼浆,像是唐宋词人笔下的“春风吹蚕细如蚁, 桑芽才努青鸦嘴”。古人写诗,一定也亲眼所见,亲身实践了的,否则怎么可以写得如此逼真?微风吹动,蚕细如蚁,桑芽初绽,仿佛鸦嘴嫩黄,而韭芽比之桑芽更细,如若譬喻,像什么呢?像什么呢?
韭菜这种植物真是奇怪,它割掉一茬还会生出一茬。“韭菜十八天。”说的就是十八天就可以割一次。割了再长,长了再割。这正标志它生命力的旺盛,它不娇贵,就像野稗子草。其实,韭菜不就是一种草么?它混迹于草,隐身于草,常和杂草生长在一起,不仔细辨认,和草一个模样。当然,最好吃的是春天开春的头刀韭菜。我准备到时候找几个文朋诗友一起品尝,也为韭菜写几首《韭菜诗》。这种朴素的美味的小草,人人得而食之,却很少有诗人为它泼墨。
倒是菠菜生得早,长得快。去年冬天,我撒了些菠菜种在麦垄里,立春之后就见绿芽,这几日已经长出了薄薄的宽宽的四五枚叶子了。菠菜命贱,不用人用心打理,和麦子夹杂在一起随性而长就可以。而且菠菜产量大,长得快,用不了十几天,它越长越高,越长越粗,就成了老菠菜了。我小时候,家里麦田里撒了菠菜,疯长了半亩,吃也吃不了,母亲就用炒菠菜、炖菠菜、熬菠菜、煎菠菜,还把菠菜卷进馒头里蒸菠菜馒头吃。我们去地里拔了满筐,送给邻居百舍,邻居百舍也都吃够了,我们就拔出来喂猪。菠菜老在了地里,就会开花,高高的莛子,黄嫩的花苞,疯了一般。所以,菠菜要趁嫩吃。我拔了一些嫩菠菜回家,让妻子用笨鸡蛋搅碎熬汤喝,蛋黄菜绿,漂在锅里,宛如一首清新小诗,真是让人口舌生津,吃到嘴里,和煦温柔,又让人回味无穷。
咦,这“草根”的平民的菠菜,就像平凡的大地,总是带给人温暖和感动。是啊,开春之际,夏尚遥远,我已品尝了土地馈赠的荠菜、菠菜和韭菜,真好。嗯,大地真好。
清明
寒食不生火。古人这样过的,我也这样过。从早晨,我用布兜装了几枚昨夜煮熟的鸡蛋和几张煎饼,还有两片咸菜,我一直在田园里待到了天黑。一整天里,我忙碌非常,一趟一趟地把刘三土炕上的各种秧苗一株一株地移栽到我的田地里。栽上了,还要浇水,我用扁担挑着筲去瓦河里汲水,扁担把我的肩膀压得生疼,开始时磨得红肿,后来就磨破了,渗出了血。可我心里高兴,因为秧苗汲取了甘霖,我用自己的劳作,使它们终于扎根大地,可以茁壮成长了。干累了就歇一会,抽袋烟,喝杯茶,到“别墅”的竹椅上眯一会儿。
古语说,清明前后,点瓜种豆。栽上了这些菜,大豆和瓜果也要点上了,此时的泥土已经松软,水分充足,正是春天成长时,我可不能因为偷懒,耽误了这一地的生命。我这半辈子,年轻时工作常常偷懒,让我几乎一事无成,如今只提了半只秃笔,写写画画,半部长篇小说十几年尚未杀青,一打稿纸方格乱七八糟的随笔散文和几十首不成韵调的诗歌也有头无尾。如今种地可不敢懈怠,我误它一晌,它误我一年呀。对待这些庄稼菜蔬,要像对待孩子,细心呵护又不能溺爱,无为而治又不能放纵,因为生命从中来,诗歌从中来,精神和灵魂也可以通过一块土地映射出来。它葳蕤诗意,布撒思想,泥土变为花木,花木摇落众芳,众芳结成果实,果实填饱肚腹,肚腹催化思维,思维开出花朵,花朵散发芬芳。循环往复。
“寒食”两字真美。仅从字的结构,便叹汉字妙极。一撇一捺,一点一钩,遥相呼应,水镜照华。寒食节又称“禁烟节”、“冷节”、“百五节”,自古及今,绵延两千余年,皆传达的是对生命的祭奠和敬畏。这两个字里面有政治斗争,有人心不古,有忠诚不渝,有烧焦的柳山和清心化烟的介子推,还有不尽的思念和由此及彼的大爱。唐朝韩翃诗曰:“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他藉此为讽,讥嘲受宠可以持火的宦官, 蘅塘退士批注:“唐代宦者之盛,不减于桓灵。诗比讽深远。”今天,两千年后,我一介齐鲁书生,以大地为纸,庄稼为诗,通过寒食寒饮,侍奉大地表达我对古人和节气的敬意,以挑水压肩,躬耕劳作的自我磨砺传达我对土地的虔诚。这吞噬了历史和光阴的泥土,覆灭了肉体和历史,却可以一茬一茬地无止无休地孕育生命,成长生命,让我见证生命的变化,这该是何等的幸福和值得膜拜啊。
山坡周遭,是分布的零星的坟堆。人从泥土中站起来,耕耘播种收获,然后又躺下去回归大地,一代一代,像韭菜般不绝。寒食这天开始,就不断有人来野地上坟。他们挂着竹篮子,里面是三牲祭品和纸钱烛火,还有绽放的鲜花。哦,匍匐在坟前磕头跪拜的姿势,让我感动,那袅袅升起的烟火,仿佛让我看见驾鹤上天的祖先。血脉祭奠,精神绵延,让我对着跪拜的人发呆。我祖父祖母也已归土,看着他们,我想起小时候快乐的时光,想起祖父母先后去世的凄凉与怅然,我不禁也悄悄地在我的麦田里跪下去,磕三个长头。那些生前包围他们的麦子,如今又一次包围他们,他们化为粮食,重又生长出来,以另外一种更感性的生命姿态。我离故乡千里之遥,但我可以想见,清明寒食,我的父母和叔叔姑姑上坟祭拜我祖父祖母的情景。家乡的祖坟也坐落在一片麦田之间,隆起的土堆,燃烧后的纸扎灰烬,半干的泥土,风中飒然的小松柏,还有那刻着“源远流长”和名讳字样的石碑,都是生命的化身,都是生命的延续和提升。
如今,我在这里种田,写诗,同样是生命的一種形式,和生命的动态展现。明天就是清明了。清明这个节日,因了唐朝老杜牧的一首《清明》而更生动形象,他以一个羁旅他乡的游子身份追问生命,叩问乡愁,把游历漂泊的快乐和悲苦,把孤单思念和把酒消愁的矛盾,在清明细雨的缤纷中喷发出来,借助蓬勃幼稚的骑牛顽童的对比,在画面之外看到了一面灰蒙蒙历史风尘中飘摇的鲜艳的酒旗,还有那些初绽芽苞,杏花微红的生命底色。杏花生命的蓬勃传承不正反照着逝去的永不再来的生命吗?“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是啊,酒家何处?人生路上,这样略可以自我安慰的带来零星温暖小客栈有没有?有多少?安慰和温暖的酒醒之后呢,是继续赶路吗?那么又为什么要这样羁旅漂泊呢?为了追逐富贵名利的功名?为了填饱肚子养家糊口的工作?为了活着的不能停歇的命运,还是血液与精神中在路上的不可压抑的攀登与跋涉?
我像一个痴呆的问者,神游八极,躺在茅舍的木床上可以抬头看天,起身就可以脚踩大地。迷迷瞪瞪中,我睡了一觉,置身在此时此刻,彼时彼景,我仿佛一粒微尘,漂游而去。
大千世界,物种各异。一株植物菜蔬,从它小时候就有不同,黄瓜苗自小就肥厚脆嫩,叶子墨绿,汁液饱满。我在田里栽了两畦,一畦两行,每行16株,一畦就是32株,两畦就是64株。有这64株黄瓜,我这一个夏秋就不愁吃不上鲜黄瓜了。黄瓜产量高,是水菜,只要浇上水,一夜之间,小黄瓜纽儿就可以长成一拃多长的黄瓜。黄瓜吃的方式也多,拍碎了(别用刀切)用猪耳朵猪口条凉拌蘸蒜泥是我最爱吃的;黄瓜炒鸡蛋,我在读大学时曾吃了四年没有吃够,不仅颜色黄绿分明,而且味道绵温,价格便宜;黄瓜汤我也喜欢喝,小时候母亲常给我们做汤喝,磕上一枚鸡蛋,搅碎,一个鸡蛋就可以成一大锅鸡蛋黄瓜汤;嫩黄瓜还可以腌着吃,撒上粒盐,早晨晚上喝糊涂就咸黄瓜,翠绿翠绿的,是一种百吃不厌的美味。黄瓜多刺,现在的茎秆上就有小小的突起,真是一个基因一个形态呀。豆角便与它不同。豆角的秧苗细长,两个叶瓣也不如黄瓜的厚和肥,像孩子中的瘦高个儿,只顾着长个头,不敦实。我的豆角是长豆角,也栽了两畦,各栽32棵,总共64棵,到了夏天,豆角满架,长长的一根一根的丝条垂下来,既美观又给人丰收的喜悦。豆角总爱挂在人的眼皮底下,似乎满眼看去,垂着的都是豆角;黄瓜则喜欢藏在肥大的叶子下面,不仔细找,有时候就会漏过去,突然有一天发现,两根棒槌般的黄瓜已经老得粗得像大人的胳膊了。我们俗称为“老黄瓜种”。有一句歇后语,说是老黄瓜刷绿漆——装嫩。这也说明老黄瓜颜色变浅,逐渐褪色,成了黄绿色。这种老黄瓜基本没什么用,要么留作取种,要么扔去喂猪,因为成熟之后,老黄瓜瓤肉成了酸涩的汁液,瓜种又硬,不好吃了。在这一点上,豆角如果老了,就会豆皮发皱,皮肉萎缩,但里面的豆粒饱满鼓胀,剥出来炒着吃、煮着吃,孩子都喜欢。
豆角和黄瓜是每个菜园的主打菜,因为产量高,味道好,多吃不腻,所以我栽种的最多。过些时日,用竹竿或者杨树砍下来的枝条搭上架子,它们就会攀援而上,把果实挂满棚架了。栽种的时候,我一筐一筐地往地里运,刘三过来指导我如何下地。先是把菜畦里按照间距挖出一个个小坑,把秧苗连根带土一块蹾下去,然后用手把周围的细土抚平,抚平后还要加土垒成一个小圆圈的土堰,用来盛水。我把用筲挑来的河水用水瓢一棵一瓢地浇上,一棵秧苗就栽成了。浇水时也有技巧,不可从上往下顶头淋浇,那样会把细嫩的苗子心浇烂,要从土堰的一边轻轻浇下去,用水渗透到根部。浇完了还要看一看是不是有淤泥灌进了苗心,如果苗心被淤泥压住,等水分蒸发,泥土便干燥,就会把苗子烧蚀致死。刘三是多年的菜农,经验丰富,是我的顾问,他手把手教我,演示了几次之后,我就掌握了要领,一晌的工夫,我就把黄瓜和豆角两畦栽完了。
接下来,我还移栽了西瓜苗、西红柿苗、茄子苗、辣椒苗,其中茄子苗最粗壮,辣椒苗最细小。刘三说那是细长的线辣椒,别看秧苗细如发丝,到时候密密麻麻的绿色和红色的尖细辣椒却结得多,辣味足,可以把人辣个跟头。我喜欢吃辣,红辣椒过油一炸,炒肉丝炒鸡蛋炒什么也吃得满嘴丝啦生香。而西瓜我移栽了60多棵,甜瓜和脆瓜苗移栽了30多棵,到时候60多个大西瓜和一大筐甜瓜,也足够我这个夏天享受得了。
大豆和地瓜还有花生还可以再晚几天,大概谷雨之前最佳。到时候大豆和花生不用移苗,直接点在地里就行,地瓜则再去刘三瓜炕上取苗就行,我早看了,那一堆地瓜苗可真不少,一块地瓜上就可以长出几十条来,地瓜可是我最喜欢的粮食呢。
其实,这里写起来,满纸诗意。但真的在田地里劳作,却有颇多辛苦。虽然活儿可以悠着干,但弯腰久了就会觉得腰酸背疼。我理解为那是对大地的虔诚,给大地鞠躬。要想从土地中获取果实,就要尊重大地,付出艰辛。让泥巴沾满双手,弄得满身泥土不说,甚至跪在大地上栽秧,还要给它磕头。这正像人生,要想收获,必有付出;要想成功,必然磨砺。当然,栽种上了嫩苗儿,才只是栽种上了希望的第一步,这中间几十天,从小到大,要经历成长、开花,才能结果。还要面对日头暴晒,冰雹隐患,干旱威胁,淹涝可能,方可排除万险,修成正果。哺育孩子岂不如此?
一旦孩子落地,便成了心头的牵挂,时时刻刻在为她祈祷,对她呵护。为她添衣加饭,遮风挡雨。这一片田园和泥土,也扯动我多少关心呀。幸亏我是一个写字为生的文人作者,所谓的专业作家,就意味着时间可以有大把可以挥霍。单位性质决定,不用坐班,而工作也可以自由安排到夜晚去做,所以才可以日复一日不断地来南坡田园种地。否则,为了工作疲于奔命,夜以继日,我焉敢播撒这满坡生命,而置他们命运于不顾?栽种了他们就要对他们负责,这不仅需要尽力,还需要尽心。我做一份务虚的工作,每天在天空神游,所以心灵才更要这一片接地气的泥土,可以让我脚踩大地,不至于空中楼阁。
我每天早晨都早早骑车过来察看它们,给它们浇水,为它们遮阳,一天不来,心里就会空落落的。每天卷着一裤管泥巴回家,已经得了妻子不少抱怨,这加重了她洗衣的工作,不抱怨才怪呢。我于是每天通报薰衣草的长势巴结她,告诉她,不过一月,你来地里,那一片紫色的花朵就会迎接你,将你变成普罗旺斯薰衣草童话王国里的公主。她爱极这种细微的小草儿,尤其是那淡紫色的连成片的烟霞,我想好了,待她生日,我就在这长满薰衣草的田地里铺上桌布,摆上蛋糕,点燃蜡烛,为她庆祝,彼时,就是萬千玫瑰也不抵这一片紫霞啦。
南头的泥塘我已经挖出了雏形,那可是个力气活。泥土被翻卷上来,越往下越湿,越黑,也越肥。我索性光了脚丫,挽了裤腿,脚趾踩在泥里,细软的泥巴从脚趾缝里滋出来,感觉很新奇。这一个小池塘,像是大地上的眼睛,也像是田园的诗眼,“半亩方塘一鉴开”,它小得可怜,但却是一个美丽的心湖,里面将盛满了生命和碧水。刘三的抽水机正在浇地,我也抓紧挖出来,趁着还没有撤掉抽水机,让他从瓦河帮我提水,等里面存满了水,我去河边挖来已经发芽长绿的芦苇栽上,再去瓦河抓一些小鱼小虾,以及青蛙和泥鳅养在里面,这就是属于我的湖泊了。
一块土地不能没有水,一个人也不能离开湖。也许它应该叫池塘,或者叫水坑,但这并不妨碍我称它为湖。“湖”是诗意的升华,湖这个字本身就美得像一首诗,在我的茅棚附近,在我的篱笆边上,静静的一汪春水,春水可以浇灌菜蔬,可以盛产鱼虾,可以濯我足,也可以濯我心。月夜皎洁,坐在水边,独听蛙鸣,这是在天堂吗?
谷雨
杏花败了,桃花败了,芦苇却长了。贼头贼脑的满枝子青杏,藏在渐渐长大的杏叶子中间,一个柔细的枝条就可以长出几十枚。一朵花成了一个果,白煞煞的杏花唤醒了春天,喊来了春雨,却短短的花期像夭折的少女,让人正心疼,正叹息,背了手踱着步要做诗,诗写的是杏花,叹的是青春年华,却一抬眼就看见了杏。密密麻麻的春杏,像一个个张开的小眼睛,那么多呀,那么多的!雨落下来,毛茸茸的小小青杏上还挂着雨珠,忽然想起东坡的那首词《蝶恋花》:“ 花褪残红青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千余年前的老苏也在某个春日,在满地杏花落英的缤纷时刻,看到了春杏,嗅到了春杏,漾起了春心,扯起了惆怅。哦,我无东坡的才情,也没有可以识破一肚子“不合时宜”的朝云知己,我只是站在杏树下看着满树青杏臆想非非,猜测着那“花褪残红”后的“芳草”与“墙内佳人”,我的坡地原来是少了一堵墙的,那是不是就少了许多情致与出墙的故事?
杏花花期太短,它是报春的急先锋。我还来不及吟一首诗的工夫,它就败了。但桃花与它不同,在朝阳的泥坯土屋的南侧,两株桃花开得正艳。桃花比杏花美,桃花鲜艳。红色的桃花,像少女的粉红的口唇和阴唇,张扬着一面面旗帜,举起一道道欲望,春天的欲望。桃子也长得慢,杏子像女人的眼,杏花风流眼,桃子却像女人的乳房。乳房有大有小,却一律是有鼓胀的饱满的汁液和故事,有小山上尖尖的小鸟般的喙,啄你心。十几天的花期,我写了近十首桃花十四行,还搞了一次小型的桃花诗会,三两个诗人,倚在桃树枝上念桃花诗,从《诗经》里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念到唐朱庆余的“春溪缭绕出无穷,两岸桃花正好风”,从宋汪藻“桃花嫣然出篱笑,似开未开最有情”,念到清袁枚“二月春归风雨天,碧桃花下感流年。”……但桃花还是败了,落蕊满地,葬身春泥。
其实,我最最喜欢的,不是花,却是一种草。花之鲜艳美妙,正如青春少女,正如可口的甜点,我已经过了爱花喜花的年纪。我早不食了甜点,我喜欢微苦的茶,微辣的椒,微涩的酒……人喜欢的东西是暗合了年纪和心态的,这正是老头儿为什么喜欢贪杯,小孩子为何喜欢糖果的原因。那种草,修长或丰腴,旺盛或贫瘠,从泥土里滋出来,朝天空伸上去,带着一路冒险的尖芽,无畏而孤独,一节一节,一步一步,走向垂直的路,路的尽头是天空。它们就是芦苇。
到了谷雨时节,最是芦苇生长时。童年时的村庄周遭全是这种茂密的芦苇,少年时的亲人往事全与这芦苇有关,所有的关乎我的赤脚行踪、友谊战斗、隐秘成长、爱情早恋,都与这挺立成片的芦苇有关。这种植物是我个人的“国花”,是我的图腾,它已经深深长在了我的心里,我的肺里,我的脾胃肾里,我的血液里。从它泥土里的白白的泛着乳白汁液的苇根,到它刺破土皮扎出地面的雏芽,再到它高过人头摇曳作响,直到它芦花泛白叶落干枯,一个生老病死的轮回,一年春夏秋冬的四季,我都熟悉。我吮它的汁液,嚼它的嫩芽,吹它的绿叶,叼它的苇秆,枕它的芦花,睡它的苇席,烧它的苇根……我的生命中可以没有花枝招展,可以没有枝繁叶茂,但我不能没有这种草,这种叫芦苇的植物。一有机遇,我就要栽种它,让它环绕我的住所,让我藏进它的怀抱。这些年来,我写过了无数的关于芦苇的文字,从散文《芦苇》,到中篇小说《西北望蒲苇》,每一个字,都是一支芦苇。所以,我每天看到这种植物,我就会忘却尘世,心胸纯净,抑制不住地溢满喜悦。是啊,我已经很少喜悦,除了我的孩子朵朵和芦苇除外。这是这个世界上我没有免疫力的两种事物。
已是暮春时节,天气转暖,雨水充沛。雨水落在泥土里,芦笋一天一节,一夜一节地疯长着。近百株冲天而起的绿色的植物已经及腰之深,它们围绕着我的“半亩”方塘,意兴葳蕤,自成一个隐遁的世界。我蜷缩在这个世界里,看书,写字,作诗,饮酒,品茶,我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谷雨就是春天和夏天交接的地界,就是青年与中年濒临的年龄。除了这些植物的变化,最重要的是气息的改变。春天的空气一律清爽,到了立夏便会觉得湿漉漉的暖煦混沌。这些气息,从泥土里生发出来,氤氲在田地里。土里的活物们,虫子在钻进钻出,蚂蚁在建造新家,它们把土味儿翻出来,扬起来,和下沉的天气结合起来,掺杂着湿漉漉的雨水的味道,有了一股成熟的气息。就是那么一个坎,既明显又混沌,好像是三十岁的年纪的那一夜,一觉醒来,睁眼就进了中年,呼出的空气都沉重踏实和浓厚起来。像地气。之前以空气为主,之后,以地气为重。原来的时候,呼是呼,吸是吸,呼吸分明;对是对,错是错,对错清晰。可是谷雨之后,中年之后,世界便没有了对错,呼吸也开始边界不明。
谷雨这个节气,就处在这么一个过渡上,它是从里向外的变化,一切都是慢的,是渗透式的。你感觉不到,却无时无刻不在的变化。就像那一片麦苗,我埋头挖塘的时候,我为败落的杏花桃花伤感的时候,我为生长芦苇兴奋的时候,它们这泥土地里最朴素的庄稼,却完全发生了改变。我的这块田地里,麦子种得最多,这种植物也是最平凡的庄稼。仿佛一转眼,绿油油的及踝的麦苗就长到了膝盖高度,麦子开始打包,顶得薄薄的绿色的嫩皮鼓鼓的,鼓鼓的,突然一个早晨,“突”一声,细嫩的小小的麦穗头都挤了出来。从麦子打包到麦子出穗,几乎就是不经意的一个喷嚏的时间,它们全钻出来了。我用“钻”和“挤”这两个动词,惟妙惟肖,如果你现在麦田里,你就会真切体会到这个状态。哦,麦季快到了。我站起身,放眼看去,远处仿佛是麦收季节,唰唰的镰刀割麦的声音,捆扎麦子的声音,还有那擦汗的花手绢,那送到田间地头的香油饼和咸鸡蛋。过不了一些时日,麦子就会开满黄色的小灯笼般的细碎的小花朵,麦穗也会越长越长,柔软的麦芒越来越硬,颜色渐渐由碧绿变黄变枯。
古人这样描述谷雨这个节气——“第一候萍始生;第二候鸣鸠拂其羽;第三候为戴胜降于桑。”是说谷雨后降雨量增多,浮萍开始生长,接着布谷鸟便开始提醒人们播种了,然后是桑树上开始见到戴胜鸟。池塘里的睡莲已经铺开了杨叶般大的面积,浮萍也开始嫩黄鹅黄地生出来,小叶子的浮萍,以数量多取胜,多的时候能遮住整个池塘。我这几天在瓦河里用竹篓捕获了十几条小鱼,有白鲢,有鲹条子,有小鲫鱼,还有三条泥鳅和一只甲鱼,我全部把它们放养在我的小池塘里,有了它们,池塘才有了动感和活生生的生机。小麻雀在长满了碧叶的柳树和桃树上跳来跳去,不断梳理着羽毛,甚至有一两只苇喳子也过来落到那几株芦苇上停了一会儿,我知道那是瓦河边飞来的,顺着瓦河两岸,有无数的绵延几十里的芦苇,那像是一个仓库,夏天之后,两岸芦苇几乎可以连在一起,中间一道碧水,溢满河道,芦苇的密林里,到处有这种鸣叫的像翠鸟般的小鸟,我们当地俗称“苇喳子”,它们叫起来“喳喳喳喳”地,它们用草把窝做在粗壮的苇秆上,每个窝里孵几枚带着雀斑的鸟蛋,我小时候常去捉它们。那些孵化出的小雛,和麻雀的小雏一个样子,又像是小鸡,嫩黄的嘴角,斑秃的毛羽,还有硕大的大肚子,摇摇摆摆的步子。我希望过些时日,芦苇长起来,可以有这种苇喳子的小鸟前来做窝,到时候,我坐在茅屋前的竹躺椅上,坐拥鸟鸣天籁,我就是仙人了。只是,我不知道古人说的戴胜鸟是什么鸟,在山东是不是有。但“苇喳子”将于“苇”的确是谷雨时节的景观。但我的地边也是有两株桑树的。桑叶越长越大,已经巴掌般大小,只是我不养桑蚕,但这些桑树可以结甜美的桑葚子,桑叶也可以炒干了当茶喝,清热败火,滋阴补虚。
雨生百谷。这片山地因为水源不足不适宜种稻子,但是种点谷子是很好的,只是近年来,大家已很少种谷,偶尔种上一点,等谷穗泛黄,垂头而立,恐怕会被那成群飞来的鸟雀啄食干净的。我没有工夫天天变作稻草人与那些麻雀斗智斗勇,我也就省了种谷子的心。我记得小时候,每当谷子快成熟的时候,父亲总要在谷地里扎几个稻草人,用竹竿插起来,绑上稻草,再给“他们”穿上他或母亲破旧的鲜艳的旧衣服,给稻草人戴上破草帽,装成凶神恶煞的模样,有时候手里还持一面彩旗,风吹过来,彩旗呼啦啦响,专门吓唬那些偷嘴贪吃的鸟雀的。这样看来,似乎鸟雀与谷子自古结缘,而“稻草人”这个童话里最常出现的“形象”的诞生正是出于这种防范。“稻草人”的形象立足于恐惧,是人类与鸟雀斗争智慧的展现。而鸟雀为什么独独喜欢吃谷子呢?麦地里就很少有稻草人的。这大概和谷子的香味有关,也和谷子的金黄的颜色、小小米粒更易于啄食有关罢?
这天傍晚,回家的时候,我拔了三棵葱,两把鲜嫩的花椒叶和几支薰衣草。清清白白的小葱花,鲜脆,碧绿,笋白,用指甲一掐,一股清清爽爽的鲜葱味。用切得细碎的岱崮名吃浆豆腐凉拌了,加点细盐,清清白白小葱拌豆腐,是本地的一道名吃美味。四月的花椒叶和刚刚结出小花椒粒的花椒叶,可以用清油凉拌或者裹了面过油炸,吃起来带着一股鲜味儿,微微麻,微微甜,特别好吃。
薰衣草则是送给老婆和女儿的,这种细细的小草儿,紫蓝色的烟雾般的颜色带给人梦幻般的呓语,小小的星星般的花粒儿刚刚初绽,在人的面前散发出一股幽幽的香气。怪不得这种小草可以受到全世界男女老少的喜欢。它秀外慧中,从里向外散发着迷人的味道,展示着迷人的颜色,把它们插在玻璃花瓶里,放在餐桌上,虽不能食,却也可以算做一道浑身透着诗意的美色。
这个谷雨时节,我体味到了一种妙不可言的美好。在人间。
夏部:万物生长
神说:给植物们命名,向土地撒种。
——《圣经》
立夏
每年四月初一前后(公历5月5-6日之间)太阳到达黄经45度时为农历的立夏节气,“斗指东南,维为立夏,万物至此皆长大,故名立夏也。”此时,太阳黄经为45度,在天文学上,立夏表示即将告别春天,是夏日天的开始。人们习惯上都把立夏当作是温度明显升高,炎暑将临,雷雨增多,农作物进入旺季生长的一个重要节气。
初夏
立夏之后,天气渐热起来。南坡池塘里的蟹尚未黄,而作酒肴最佳的蚕豆也才刚刚吐了芽瓣,倒是黄山的明前茶采摘了,有人从南方捎了些来,放在黄泥色的小茶壶里,坐在团棚瓜架下,安静地等待着小火炉子烧的冷水沸起来,好生沏了它喝。罗锅兄又来了信,催我为他写诗,他才办了民间诗刊,说是读者和作者都是些老头子,要发些半旧的旧体诗或者扭扭捏捏的艳词,可是我哪里倒会写诗!他若约我喝酒,我勉强了还能饮他半杯,说些云山雾罩的话出来,现在没有酒,没有蟹,也没有花生米和咸蚕豆,硬要我写出诗来,岂不是想要了我的命?更何况,他错把我当成老头子,我哪里又到了老头子的年龄呢?再加上我近来打理田亩,一天下来,颇觉劳累,所以,我便不写,即使他一遍一遍提了狼毫毛笔用正楷写了信在花笺上,一次一次地引诱我,我还是没有诗作出来;我只在我租住的这片小田地里,自娱自乐着,下了班过来,种种菜,拔拔草,读些书,写点小字,再没事的时候,就这样坐在瓜架下的小竹椅上,一边等着炉子上的水沸起来,一边呆呆地什么也不想,任小圆桌子上半开的《阅微草堂笔记》就那样散开着;就看两则草堂里的神狐故事,也比在这个初夏里苦思冥想地胡诌几首诗强啊。写诗本是春天的事,夏天炎热,还是写字画画为好。我想好了,他若亲自来催,我便用居易翁问刘十九的那首来塞搪他吧——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可饮一杯无?——即使季节并不吻合,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到了五月,先是枣花多起来。小泥屋东侧的山枣树上,开满了细细黄黄的小花粒,一有风吹,就簌簌地落,落得人满衣裳都是,抖也抖不干净。风吹动着窗子,窗下后来移栽的两株芭蕉倒是长得快,一眨眼,葉子变得又宽又大,要是有雨下,想那雨珠打在上面,不停地发出些声音,倒应该是美妙的。我每年都有画芭蕉的习惯,虽然画不好,但每年都要画,这种恶习我不知道要延续到几时,只是糟蹋了那芭蕉,糟蹋了那纸和墨,让我每次画完都心生悔恨。
立夏那天,我在田地里站了一天,想观察这满坡的植物们从春天到夏天里有什么变化。但我什么也没有看出来,只是在午后看见在花架中飞出来两只苍蝇,还有一只半只的蚊蚋,再就是来了一两只蜜蜂,嗡嗡嗡的,好不热闹,很有些夏天的味道了。夏天里虫子们多起来,这是必然;而我,也是有这样的经验的。这些蚊蚋虽然很扰乱人的休息,也不卫生,但我还是愿意在夏天里看见它们,没有它们,这个夏天就没有了味道。这些虫子们应该感谢夏天,夏天才是它们的天堂,夏天包容了这天地间的许多生命,给了它们生出来的机会,虽然短暂,但是也足够绚美的了。
但夏天除了有这些虫子们,于植物来说,就是花繁……比之春天,夏天里的花开得舒展,开得朴实,开得淡然,好像拉长了架势,不急不缓地开下来,是成熟的性格。连最庸俗的月季也是如此,一月一开,沉稳不躁,今日和昨日和明日一样的淡然;比如那簌簌而落的枣花,虽然细小,却繁密而朴实,连香气也是平淡的,不刺鼻——我的观察发现,春天里的花每一朵都开得大,以独自娇艳取胜,争先恐后,争强好胜,唯恐自己不能出人头地,而夏天里的花大多细小,繁密,每个人都缩到后面,不张扬,不妩媚,有淡定之美——花色也不艳,不媚。我最喜爱的就是那一架蔷薇。春天里只是把叶子和枝蔓伸展出来,不声不响地攀爬,探头探脑地生长,有了绿色的枝条,接着就长出满条的绿叶,叶子每片也不大,细小而扎实,看其他花儿一咕嘟一咕嘟地开,它一点儿也不着急,就那样长着叶子,你看不见一点儿花朵。只有等立夏那天一过,其他的花儿“落英缤纷”,成了残花败柳,它突然就在一夜之间开满了细小而热烈的花朵。密密麻麻地点缀在整个墙头似的绿色茎叶上,浅红和红色间隔,细看每一朵小花,都有多层的花瓣,层层叠叠,不张扬,内敛却美丽。它们的花虽然多,但是也不抢了叶子和茎藤的主体风头,它们只是点缀,只是热烈,把一颗淡定而美丽的心挂出来,而且,最喜人的是它们开得久,时间长,不声不响,平平凡凡地开着。一直开到夏末。贯穿着整个夏天。开得沉醉,开得投入。
这就是夏日的姿态,是酣,是醉,是眠。天气一天天热起来,人整个儿身心都酣醉起来,全身舒展着,虽然不时地要出一身汗,但出汗也是快乐的,痛快的。天气一热,毛孔都伸展开来,人体成了一个通道,喝下去的水就在这些毛孔里蒸发出去,只把细密的盐粒留在皮肤的表层,在阳光下一晒,又成了细碎的金子,闪闪发光。我每到了夏天都要午睡,我觉得这午睡才是最美的睡眠。是有诗性的,是最有韵味的,和喝酒,吃蟹,作诗是一个层次的。晚上的睡眠,目的性太强,不睡也要硬睡的那种,好像是吃馒头,不吃就会饿死的;而午睡别有风味,好像是吃小点心,捏了送进嘴里去,甜,又不腻,还仿佛作了一首诗。“午睡醒来愁未醒”,那就写一首词吧,坐在瓜架里,徘徊在布满泥巴小路上,看着窗下的稀疏而阔大叶子的芭蕉,看着满架的细密的蔷薇花,还有那些唧唧嗡嗡的小虫子们,那满身刺还未变硬的绅士般的小刺猬,步履姗姗,你会有什么样的感想呢?
再过几天,雨就会多起来。那时候的夏天又会是另外一副样子,你坐在当门的蒲团上,就着微暗的天色读《诗经》或者《阅微草堂笔记》,读半首诗或者一片词也可,那时候的小圆桌上,已经有了熟透的蟹或者新鲜的花生米了,再有半壶酒,一盏茶,更过分的是偶尔再有一条红袖那么伴着,你就不怕罗锅兄再来信催你写诗了,不仅不用催,就怕你的诗写了一首又一首,多过了那墙上蔷薇的花朵。用毛笔抄在微黄的草纸上,晾晒了满园,无法插脚来的。
土地
词典上的土地有多层释义,但在我的少年记忆里,土地指的就是鲁西南平原上我家的那几亩几分地。名叫乔辛村的百余户人家的平原小村落,村前村后村东村西,都有我家的土地。我家的土地四处分散,并不集中,这在别家的也都一样。平原上村庄稠,土地一般都星罗棋布,大小不一,地况质量也不尽相同。早晨、傍晚,麦假、秋假,我常跟随了祖父、父亲和母亲,去田地里犁地、耩地,播种、撒肥,割麦、收豆,砍玉米、拾棉花。孩子做不得多少农活,但在自家土地里撒欢、玩耍,脚踩泥土,亲近庄稼,却是别有一番自由的滋味,也是人生弥足珍贵的回忆。
村前的土地最好,旱涝保收,母亲称它为一等地。那一块地有二亩多,是我家的粮囤,秋种麦子夏种玉米,每到麦季,我们全家老少挥镰收割大片大片的麦子,父亲在前,母亲断后,我和妹妹满地里捡拾麦穗。割过的麦茬黄灿灿的,倒地的麦穗沉甸甸的。它是我们家的主心骨。一年四季我们能有白面馒头吃,我去学校交伙食带粮食,全靠它了。它能旱涝保收,早先是因为那里有一条蓄水渠,干旱季节,从黄河里引过来的水通过水渠缓缓流进麦田里玉米地里,滋润庄稼,拔节生长;大雨时节,囤积在麦田里的水又可以通过水渠排泄出去,流进池塘、水库。早些年,水渠渐渐淤积,被人填平种了地,后来,那方地里村上打了一口机井,每到干旱时节,一台大马力抽水机日夜不停,把清冽的甘泉从地下抽上来,浇灌到各家地里去,也足以保证庄稼的生长成熟。自我记事起,这块地都是麦田,我所有麦子的记忆也都来自于村前的这块土地。从麦子出苗、越冬、拔节、灌浆、开花、变黄、收割,甚至轧场、打麦,都在这里。我在无数的文章中、诗歌中,用我的文字书写过麦子,歌颂过麦子,这都与我的麦子情结分不开的。在南坡这块我自己租种的土地上,我第一的想法仍是种上麦子。虽然,现在吃馒头用面都可以用钱从超市里买来,但面对一片麦田,看麦苗绿油油直至变黄变干的过程,体验麦芒轻刺手腕的微疼、感受收割麦子的记忆,则成为我缅怀亲人、回溯故乡的重要情感通道。在这块地边上,是我家的麦场,光滑整洁的一片空地,忙时充满人事,闲时站成风景。夏季收割了麦子,都是在这里轧场或打麦,秋季里在这里轧豆子,春冬季节,则伫立起高高尖尖的麦秸垛或者豆秸垛、棉花垛,成为童话世界。
村后一块土地属河滩地。它处在黄河堤外,沙质,是黄河河床。枯水季节,它也能一年四季保收,秋天种麦子春天种大豆种高粱或者蓖麻。涨水年份,黄河水大,水位上涨,一夜之间就会淹没这块土地,成为河滩涝地。我印象中有几次跟着父亲蹚着水收割过高粱。父亲把高粱穗削下来,我负责用编织袋盛起来。但涨水年份不多,好几年才有一次。我记得一九九八年,黃河涨大水,全县调来上万人驻扎黄河大堤上,防汛防决口,那一年,我家种的是西瓜。绿秧秧的一大片西瓜地,夏天收获了一茬的西瓜后,到了初秋,第二茬西瓜快成熟的时候,突然村上大喇叭喊起来,说黄河上游开闸放水,要求防汛抗洪。父亲一听,急坏了,我家满地的大西瓜都已经长得斗大,眼看就要上市,这可怎么办?情况紧急,必须尽快收获,不能再等到瓜熟蒂落了。于是那天傍晚,我们全家连同左邻右舍,全奔赴我家西瓜河滩地,帮忙收西瓜。大家不顾黄河局工作人员的呵斥,冲进地里,把所有的西瓜都摘下来装车,哪里还管它熟不熟了。结果,好歹抢收个差不多,晚上黄河发了大水,一夜奔洪,第二天再去看,河面上还有漂浮着的未来得及摘完的绿皮大西瓜。这是一块经济田,收获的西瓜、大豆、棉花卖了钱,成了我们全家一年的花销和我的学费。但因为旱涝不稳,所以自我童年起,我家经济状况就不好,有好多次,快开学的头一天晚上,父亲和母亲拖着沉重的脚步,直至半夜才从邻居百舍给我借来学费。唉,这一块土地呀,让我爱恨交加。这次种地,我种了十几棵西瓜,除了喜爱这种水果之外,也算是体验当年种西瓜、看西瓜、收西瓜的生活,感受生命家庭的万般滋味。
村东一片只有几分地,算是菜园。那时候,在我们村,家家都有一片菜园,自给自足,一年到头,基本不用买菜吃。肉又很少吃,所以,一个家庭的花销除了有学生上学交学费外,几乎也很低。我家的菜园是和爷爷家、叔叔家在一起的。半亩多地,三家分开来。菜园中心有一个压水井,那时候没有电机,浇园全靠人工压水。菜园里的黄瓜、豆角、西红柿,是水性蔬菜,一天离了水也不行,爷爷就常年在那里压水浇园。现在想来,那是很辛苦的活儿。一个细细的白色塑料管,接在水龙头上,缓缓流进每一块菜地里。爷爷的庄稼地父亲和叔叔替他种了,爷爷就全天候打理菜园,管好菜篮子。他手上磨出了厚厚的茧子,很大原因就是摁压水井的缘故。我也常去菜园里玩,爷爷让我压水,我压不几下,就喊累,手被磨得通红,爷爷就笑我。我去了只知道吃,摘黄瓜吃,啃茄子吃,抓西红柿吃。我们家菜园里,最早结出的蔬菜,都是我先尝的。爷爷不阻拦,看着我吃就眯着眼笑。他坐在凉棚子下抽烟,还带着一个小酒壶。凉棚子上的丝瓜秧葫芦秧慢慢爬满了架子,绿叶子遮出了阴凉,把丝瓜和葫芦垂下来,美得好像一幅画。我今天能在南坡种菜,全仗了那时候爷爷教我的一些菜园常识。
村西的那块二等地,地质不错,也平整,但是只能靠天吃饭。没有水渠,也没有机井。母亲常在那里种大豆、种棉花,这两种庄稼抗旱。立夏之后,春豆快速生长起来,母亲就带着我去豆地里拔草、除草,或者就去给棉花打杈。天气热起来,烈日炎炎,周末或者傍晚,母亲常带领我和妹妹,去村西地里看看。不知为什么,那块地,野草和野菜总是很茂盛。在我的印象中,似乎永远有锄不完的野草,稗子草、三叶草、灰灰菜、苦苦芽……放了暑假,我不得不下地干活。特别是锄草这活儿,还必须中午太阳最毒的时候最好,那样锄掉的草会很快被太阳晒干、晒死,要是阴天凉爽的时候,除掉的草如果不及时拾起来抱出去扔掉,草就很难死去,一个夜晚,它们就又倔强地活了起来,恼人得很。当然,等大豆、玉米和棉花棵子起来,我常常坐在它们下面偷懒,它们的叶子遮住了太阳,我坐在地上,屁股下面的泥土凉凉的,很是舒服,有一次我躺在里面睡着了,醒来时母亲已经回家了,天色黑将下来,看着土地里那几处耸起的坟堆,我吓得拔腿就往家跑。这块地也有很多野菜可食,每到中午或者傍晚收工时候,母亲就会拔一些苦苦芽、薄薄丁、扫帚菜什么的,带回家去,凉拌了给我们吃,或者裹了面粉过了油炸或者蒸了蘸蒜泥给我们改善伙食。那种味道如今再也找不到了,即使是农家乐里专业厨师,也没有母亲做得好吃。
哦,土地。这就是你留给我的最深的印象。它带给我的是局部的、局限的、生动的,也是具体的、鲜活的、主观的,我没有像现在许多诗人一样见了泥土就要亲吻泥土的矫情,也没有王公贵族傲视一切、蔑视土地的无知,没有秦牧在《土地》里的土地就是政治和家国的峭拔和高蹈,也体会不到艾青“我的眼里常含泪水”的深沉和激动。
但我了解土地、熟悉土地,爱恨土地的馈赠和艰辛,就像熟悉我村的邻居百舍一样,就像我爱我的故乡和逃离故乡一样况味复杂。土地只在我的心中,就那么一小片,就那么东西南北几条小径的距离。土地就是庄稼、蔬菜、杂草,就是征缴皇粮、打药收割、自给自足,土地就是一脚泥巴半腿草籽,就是哺育、喂养和陪我长大的父亲母亲、兄弟姐妹,以及沉眠地下亲人的坟堆。
多年前,我厌倦了土地的劳作的辛苦和贫瘠土地带给主人的可怜的收获和尊严,发奋读书,狠狠地背叛了土地,从一个农民变成了“吃国粮”的,如今,将近中年,我又从城市的罅隙里滚了回来,在山坡上收拾一块泥土、观察土地上生命的变化,并在纸上还乡,用汉字在田垄里书写着一行一行笔墨庄稼,那些茂盛的植物和植物中鸣唱的活物们,我就这样今生与你们纠缠不清、相伴到底了。
桃树
进了夏天,变化最快的便是桃子。暖空气频繁地吹过来,气温慢慢升高了,阳光也猛烈了许多。一株桃树,终于完成了它开花的使命,把粉红色乃至渐变为白色的花瓣全洒落进地上,慢慢腐烂,渗进泥土里。前些日子我们攀着桃树的枝桠照相,对着桃树吟诗,挑逗我们的是桃花。自古桃花如流水,自古桃花寓情色。我坐在泥坯房的草棚子里,竹躺椅上就摇曳着一首诗。我闭目养神,看见《聊斋》里的小红小翠,看见一笑三百年的婴宁袅袅走来。
但桃花败了。终究敌不过时光,抵不过夏天。桃树矮矮的,旁逸斜出的枝桠,像一张蒲扇。我有时候攀上去,坐在上面想入非非,但桃树的叶子一天天长大,浓郁起来,碧绿起来。掀开叶子的那一刻,就蓦地看到生出了的一个个的小毛桃。毛茸茸的,还是那个比喻,像少女的初乳。在夏天里,我们等待着收获桃子。这种落叶小乔木,不仅花儿漂亮,有风尘的俗艳,它的果实也汁而甜。很多人都喜欢吃桃子。《西游记》里的猴子在蟠桃园里吃桃的一幕,许多人都印象深刻。桃子的种类很多,有水蜜桃,有毛桃,有油桃,黄桃等。可惜我叶公好龙,什么桃子也不爱吃。毛桃太多的毛,我有毛发过敏症状,咬在嘴里,毛发与牙齿发出摩擦声,我会过敏疯掉。扁桃的毛更多,洗了三遍还是毛茸茸的,看了就让人发冷。油桃还好一些,光滑的表面,可惜长不大,而且也不甜。黄桃颜色发黄,也比较甜,但是果肉发硬,吃起来有咯吱咯吱的声音。水蜜桃长得大,皮薄,虽然有毛,但可以把果皮全部揭掉,里面的果肉汁多饱满,用嘴一吸,像是桃浆。啊呀呀,写到这里忽然觉得性感,记得少年时候看过一部港台的情色片《蜜桃成熟时》,女主演是李丽珍,饱满的胸部波涛汹涌,让我多夜辗转难眠,得了相思病。可惜这一株桃树不是水蜜桃,它只是最普通的华北毛桃。否则,则可以治愈我的“蜜桃”妄想症了。
这一株桃树,春天是田园里的一首诗,夏天是一部微电影,毛茸茸的桃子,成为最容易幻想的电影情节。
麦子
一写到这种植物(还有芦苇),我就收不住笔。我从小吃这种植物的种子长大,即使到我终老,我也离不开这种植物了。其实,上面是写的麦子的整体,一片麦田或者关于麦子的故事,下面我写一下我这块田地里一棵麦子的样子。
麦子品种不同,株长也不尽相同,高的可及腰部,矮的则刚过膝。还有的就是,天气干旱,麦子就长得矮小,穗子也小,而且不结实,产量很低。一棵麦子由它的毛发状的须根生出,就做分蘖。它是越冬植物,一个冬天里都懒洋洋的,甚至会叶子变黄枯萎,但它泥土里它的根部却正在吸收水分、储存养料。立春之后,麦子返青,把黄叶子全褪去,黑油油的绿叶子生出来,气温越高,长得越快。有时候快得不可思议,一天一个样子,瘦瘦长长的美腿,很快亭亭玉立起来。离地面十公分左右,中空的茎秆会抽节,像竹子。一节一节高高伸出,举起沉甸甸的麦穗,再不分节。叶子修长,披针形,长长地垂下来,像兰草。但麦子叶上有毛刺,发涩,刺在皮肤上,像小锯齿,会刺伤皮肤,让身上刺痒。麦穗大约七八公分长,两侧小小的巢穴房子紧密排列,每一个小房子里都有一颗种子,就是麦粒。麦子先是开花授粉,之后快速生长,麦粒由小到大,渐渐长得结实、饱满,尖上有芒,像针尖,俗话说“针尖对麦芒”。进了夏天,就会快速成熟,繁殖能力强。爱情期短,孕育期短,为的就是能尽快成熟落地再生。一旦果实饱满,茎秆麦株迅速衰老死去,变黄,发干,麦粒水分蒸发,变得坚硬结实。
大约到了芒种前后,就可以收割了。收割后的麦子脱粒,晒干,麦子打成面粉,吃进我们的肚子里。麥茬则焚烧在田地里,成为下一年的肥料。麦秆收起来,可以用作编织草帽什么的。我们小时候,用麦秆编织草戒指。我小时候喜欢邻家的女孩,送给她的第一个戒指就是麦秆编织而成的草戒指,她伸出修长细嫩的手指,我给她把戒指戴上,她让我轻轻吻了嘴唇。那是我的初吻。在麦田里,在一枚草戒指的见证下。有一首歌叫《风吹麦浪》——
远处蔚蓝天空下
涌动着金色的麦浪
就在那里曾是你和我
爱过的地方
当微风带着收获的味道
吹向我脸庞
想起你轻柔的话语
曾打湿我眼眶
嗯……
我们曾在田野里歌唱
在冬季盼望
却没能等到阳光下
这秋天的景象
就让失散的誓言飞舞吧
随西风飘荡
就像你柔软的长发
曾芬芳我梦乡
嗯……
但麦田里的浪漫毕竟是很少的,麦田里多的是汗水和艰辛,直到最后,成堆成垛的麦秸秆被填进灶膛里化成熊熊火焰,把香喷喷的小麦馒头蒸熟,或者运进造纸厂,变成一卷卷洁白的纸张,带着麦子的温度,让我们书写,麦子也就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小满
小满(grain buds)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夏季的第二个节气。其含义是夏熟作物的籽粒开始灌浆饱满,但还未成熟,只是小满,还未大满。每年5月20日到22日之间视太阳到达黄经60°时为小满。
樱桃树
红了樱桃,绿了芭蕉。读这两句诗的时候我就口舌生津,满眼葱茏,想那芭蕉是如何在田园里的黄泥小畦里被雨水淋洒,变得墨绿的;而樱桃树则突然在某个早晨从绿叶中抽出一串一串的红果子,女孩子们一般羞涩而性感。我有时候觉得,樱桃和芭蕉都不应该是这世间的俗物,她们只适合生长在一首一首的宋词里,让我们读罢唇齿生香,惜香怜玉。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大雅的便是大俗的,或许阔叶的芭蕉只适合在窗下听雨,而那红了的樱桃却可以吃进肠胃里去,并在口里留下清甜的汁液。
现在到了初夏的天气,桃树旁边的樱桃树把它的玛瑙般的透红的小珠子举在枝头,诱惑得一些鸟雀们纷纷飞来,停落在上面,叽叽喳喳地叫着,用尖利小巧的喙不停地啄食那红色的小果子,颇是美妙。我田里的这棵樱桃树据说已经十几年了,如今亭亭娜娜高过了人头,高过了茅棚上尖尖顶,把枝干举到房顶上去了,每年能结近百斤的樱桃果。能在初夏的天气里吃到这种清甜的小果子,的确是我的福气。有一次,我像孩子般爬到树枝上去了,坐在树杈上大把大把地贪食着,而一只鸟雀竟然不怕我,歪着小脑袋在我面前的树枝上看我。我和它一起食用这棵樱桃树的果实,它也是这棵树的主人,而我,只是一个租客而已。
樱桃就是这样离我很远又很近。远的时候它隐藏在远古的诗词里,和芭蕉一样让我心生一种隔世的感觉;而近的时候,它就在我的身边,经过我的口舌到我的身体里去。樱桃。我喜欢这个词。我记得我曾写过一篇《樱花》和一篇《桃夭》,那样的文字就讓我陶醉,而樱桃,这个羞涩俊美的词语更让我痴迷。我多么希望它是一个女子,一个修身束腰的小女子,每年初夏的天气里站在我的窗前招摇,送给我微笑的酒窝和清甜。
后来的时候有一部日本的动漫叫《樱桃小丸子》,那是一个小女孩,可是并不修长,而且矮。我不知道为何她会拥有一个这么美丽的名字。我不喜欢这个片子的,但是我却喜欢这个名字。我有时候想,什么时候我才会认识一个叫樱桃的女孩子呢?
叫小满的女孩
小满。小满。我看到这两个字,心里就充满了喜悦。古人给节气命名,真是有意思。比如谷雨。比如清明。比如白露。比如芒种。我有时候想,给节气命名的那个古人一定是个文学家。日历是俗事,农事本劳人,却能得到一个如此文雅的名字,实在难得。苇岸曾经在《大地上的事情》专门来阐释这些节气,文笔曼妙,贴近大地,读来颇为怡人。
《月令七十二候集解》这样解释:“四月中,小满者,物致于此小得盈满。”在农村,小满的节日,到田野里去,总能看到满田的麦子已经开花尽落,果实充盈饱满。碧绿的海浪般的麦田,沉甸甸将要成熟的果实,着实招人喜爱。“小满小满,麦粒饱满。”“小满不满,芒种开镰。”过了小满,不须多日,就是芒种了。而芒种,对于北方农人来说,便是收割,便是劳累,便是喜悦。夹在谷雨和芒种中间的小满,那就是一个农人虚设的一个节日,一个用来展望希望的时刻,是一首诗。此时的庄稼颗粒饱满,田野里麦浪起伏,古人看在眼里,喜在心里,于是开口便说了“小满。小满。”吧?
但小满却不仅是个节气,还是一段往事。有些疼痛的往事。小满是一个人。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小满生在小满这天,也由此得名。我在家乡的时候,她还很小。小满年纪虽小,却聪慧可爱,那时的我在中学读书,小满还没有上学。周末回家来,小满就跟在我的身后,听我读诗,看我写字。我说,小满,你也来。我把笔递给小满,她开始不肯,羞涩得满脸通红,好像院子里通红的石榴。我说,小满,你写。小满便比葫芦画瓢,但她画得像,画得真,画得单纯,画得可爱。小满听我读诗,自己也写一首。小满的诗虽然稚嫩,可是清新扑鼻,充满灵气。我说,小满,长大了你作女诗人。小满就天真地问,诗人是啥?我呵呵地笑,小满也笑得露出两个酒窝。到了学校里,我总是想着小满。想着纯净的小满。快乐的小满。会作诗的小满。又是一个周末,回到家里,我去找小满。母亲的眼里泪汪汪的,说,小满走了。之前毫无征兆,突然得了怪病,临死还说要当诗人。诗人是个啥?我母亲不识字,不知道什么是诗人。我的心突然一紧,心里喊,小满。小满。
……我来到麦天里,到处是充盈的麦粒。小满就是在小满这天走的。我看见麦田里一个小小的坟头,我知道那就是小满。我把我保存的小满写的那首诗烧在小满坟头,我仿佛看见小满手握铅笔,羞涩得满脸通红。此后的每年,到了小满的节日,我就要想起一个叫小满的女孩子和关于小满的一段往事。这一个美妙的名字给她,也算是天赐佳名的了,可是,为什么,天又把她收走了呢?
西瓜
我对这种瓜果的喜爱之深,感情之复杂,让我不厌其烦地多次要写它。在我租种的这片田园里,在麦田和菜园之间,在薰衣草和地瓜垄之间,我种下了十几棵西瓜。入夏之后,西瓜秧爬得很快,开花的小瓜纽也长得极快,我浇了两次水之后,西瓜便一天一个模样地长起来,由鸡蛋大小,到拳头大小,到皮球大小……我每天都来看它们,数它们,随着它们的饱满,我心里有了许多久违的幸福感。
之前我在小说《看瓜记》《西瓜、电鱼船和魔术师》以及《苹果熟了》里反复写过这种瓜果,每次都写得我口舌生津、满心喜悦,下面一个关于西瓜的故事,却让人满腹辛酸,颇有况味——
有一次我父亲进城卖瓜,就和别人打架了。来找事的是街头的小贩,看我父亲的西瓜卖得快,过来抱了马车上的西瓜就摔在地上。那个西瓜很大,是当年的瓜王。头一天晚上摘下来的时候,我搂着它睡了一夜。我不舍得卖它,可早晨装车时父亲还是默默地把它搬上了马车。可是,那个瘦个子的穿花衬衣戴变色眼镜有些结巴的年轻人,他凭什么把我家的西瓜摔在地上?那一年我七岁,上一年级,我和父亲一起到县城里卖西瓜去。我很害怕,也很委屈。我藏在马车后面,眼里蓄满了泪水。我父亲气得有些哆嗦,他一手拿起西瓜刀,一手拿起铁秤砣就靠上去了。我父亲三十多岁的年纪,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和人打架。为了一个西瓜。为了我的委屈。后来,我父亲的头流血了,而那个年轻的瘦子也没有沾上多少便宜,被父亲砸了一秤砣后,嘟嘟囔囔地退去了。这就是那个夏天,有关西瓜留给我的记忆。
我对这种植物,爱之也切,恨之也切。后来,我父亲进城去卖瓜,我和母亲总是担心。父亲是一个老实的农民,可是城里只接受他种的西瓜,却容不下他一刻的停留。我们只知道西瓜的甜美好吃,却不知道种瓜的艰辛。那些西瓜的幼苗春节过后就要培育,而我的父亲要穿着棉衣去雪地里给它们烧炕加温,他自己的房子里却不舍得点一把火炭。种到地里后,我母亲就要每天在瓜垄里跪着爬着给它施肥,锄草,以及矫正秧条。西瓜开花的时候,早上八九点钟,母亲就要给它们去授粉,一朵花,一朵花的,所以,地里的每一个瓜,我母亲和我父亲他们都熟悉,就像他们自己的孩子。而当我父亲进城卖瓜的时候,我们从来不舍得吃一个好瓜。凋落的,碎裂的,父亲卖完剩回来的生瓜,我母亲从地里把它们背回家里,或从马车上拾出来,给我们兄弟切开了解馋。现在想起来,我家种瓜的那几年,我们吃得最多的就是生瓜。
这几年,父母已经年迈,他们早已经不再种瓜、卖瓜了。可是,我现在在城里,每次看到在夏夜的街头上卖瓜的农民,我总是想起我的父亲。我经常去买他们这一天的最后一个西瓜,并且绝不讨价还价,我在内心里把他们当成我的父亲。这么晚的夜色,只剩下一个西瓜没有卖出去,他们还是不走。他们家里也有为他担心、等他安全回来的妻子和孩子吗?这么晚的夜色下,他们有推着木轮车来城里的,他们怎么一步一步迈回家去?等卖完了最后一个西瓜,他们就高兴了,脸上的皱纹荡漾开了,他们会有一个好梦吧?
西瓜,西瓜。
这种绿皮红瓤的清甜瓜果,在我的记忆里,却是一种痛和沉重。当我用刀子把你打开,把你摆在干净的木桌茶几上,你到底是哪一个母亲曾经亲手采摘还有哪一个父亲把你带到县城里来的?你很漂亮和美味,可是我看见你的时候,想起的却是一段往事。
韭菜
韭菜,倒更像是一种草。在我经营的菜园里,菜畦中的这种植物一小撮一小撮地生长着,长长的叶子,墨绿色的样子很是可人眼目。我有时候觉得它更像是一種兰草的亲戚或近邻,但兰草只可观瞻,它却是可以入口的一道美味。我拿着一把断柄的镰刀,在春日或夏日的傍晚,扒开肥沃潮湿的泥土,去割回一把韭菜来。割,这个动作也很有意思。这本是金属和植物的交锋,但在这里却不能有割麦子或豆子的强悍,必须要温柔。把割这个动作变得温情脉脉,因为韭菜割了还要长出新的叶子来,切不能伤其根的。割了一茬,再生一茬,这让我想起《诗经·采薇》中女孩子挎了篮子去野外采薇草的事情了。
我喜欢韭菜炒鸡蛋这道小菜。每次入宴,我少不了要这个菜。这个菜制作简单,成本低廉,却极是好吃。搛一筷子入口,鸡蛋包卷着韭菜,韭菜缠绕着鸡蛋,温暖而有青草的滋味,再饮一盅半盅的白酒,不一会就有微醺的味道了;而微醺我觉得是人生最好的状态——似痴似傻,半清半醒,脚下轻飘,口舌生津,岂不妙哉?不仅味美,这个菜,其色也鲜泽,金黄的鸡蛋,墨绿的韭菜,清泠泠的白瓷盘子,鲜艳而又素朴,不及入口,只是欣赏,也很可以悦目了。我不是美食家,却对菜肴的颜色审美有着特殊的癖好,比如虾皮油菜——翠绿的叶子、粉红的虾皮,二者相依,红绿分明,我就很喜欢;再比如,蒜薹肉丝,比如红辣椒炒豆腐,都是很好的颜色搭配,我一律喜欢吃,甚至百吃不厌。在这些小菜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韭菜鸡蛋,此菜入口,曼妙无比,余味悠长。这也是我之喜爱韭菜的缘由吧。
韭菜虽然不停地割,但是也分季节来吃,才叫好吃。春节过后,头刀韭菜最为鲜嫩,炒了吃或包素馅的三鲜水饺可谓极品;春分过后,夏天以前,韭菜味道清爽而甘洌,温软而绵长,是最好食用季节。而到了炎热的夏天,韭菜疯长,也容易腐烂,所以此时有六月烂韭菜之说,此时的韭菜不若春天的味美,若食用则可以用它和粉条一起做蒸包来吃,味道也算不错。这时候雨水频繁,韭菜长得很快,如果割得不及时,韭菜转眼长大起来,就要开花了。大约秋日时刻,韭菜中央抽出一根茎来,乳白色的韭菜花顶在茎端,细小的花朵组合在一起,成一个圆形,很是漂亮的。它的花朵不仅可以悦目,而且也可以食用。那就趁它未老之时掐下来腌上,入冬后作咸菜吃,其味道大约也毫不逊色于韭菜鸡蛋的。
芒种
芒种是二十四节气之一,一般在6月6日前后,太阳到达黄经75°的时候。芒种字面的意思是“有芒的麦子快收,有芒的稻子可种”。《月令七十二侯集解》:“五月节,谓有芒之种谷可稼种矣。”此时中国长江中下游地区将进入多雨的黄梅时节。
黄瓜
黄瓜或许取名绿瓜更名副其实。从顶着一朵黄花的小瓜纽儿到长大成人,它都是绿色的。只有到了暮年,水分尽失,绿色褪去,渐成黄色。这种蔬菜是最普通的菜蔬,是百姓餐桌和贵族厨房都可以拥有的。不仅如此,生吃、熟炒,炖汤、腌制,都是美味。说来固执,我读大学的两年,竟然吃了整整两年的黄瓜炒鸡蛋。碧绿的黄瓜,黄灿灿的鸡蛋,盛在洁白的盘子里,看上去像是一件艺术品。这种菜价格低,口感好,颜色鲜,是我的最爱。直到现在,我还是常做这一道菜,只可惜妻子和女儿都不爱吃,我每每独享,也自有一番欢乐。
这种菜蔬不必多写,谁人没有见过黄瓜?吃过黄瓜?我只写几件小事,算是与黄瓜的缘分。一次是偷黄瓜。那时候我还小,因为有点种晚了,村东菜园里我家的黄瓜迟迟结不出来,邻家大婶种得早,浇水勤,那一架黄瓜,“万条垂下绿丝绦”,两天工夫都成了一拃长的嫩黄瓜。我垂涎欲滴,望眼欲穿,终于在一个黑夜,与堂弟一起钻进了她家的黄瓜园,偷了她家三根黄瓜。正当我抱着黄瓜要钻出来时,一抬头,妈呀,大叔那铃铛般的大眼睛在黑暗中闪着蓝光正在园边上看着我呢!我撒腿就跑,黄瓜也不要了……第二天,大婶拿了四根黄瓜给我送去,说,想吃就摘,可不敢偷了,长大了变坏了!我羞得满脸通红,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别忘了,我可是我们村小学公认的三好学生、少先队员呐!
母亲种菜园那几年,我家成了菜农。村前的一等地,划出来一亩地,全种了蔬菜。其中,黄瓜和豆角最多。父亲和母亲每天天不亮就进园劳动,特别是卖菜的时候,为了蔬菜新鲜,必须是当日早晨现摘现卖,每天五点钟父母就起床趟着露水去菜园摘菜,装满了筐篓,由父亲骑着自行车,歪歪扭扭驮到集市上赶集。有一次到了夏末秋初,黄瓜结得正多的时候,父亲驮了足足有二百斤黄瓜去赶集。结果一直到中午,也没有卖出去二十斤。黄瓜太多了,满集都是,再说了,庄稼人不缺菜园,谁家不栽上几棵?最后,一分钱一斤,也没有人要。气得父亲歪歪扭扭又驮回来,骑到半道,又渴又饿,气急败坏,父亲把车子一歪,整筐整篓的大黄瓜全都倒进了沟渠里,不要了。自那天之后,父亲赶集再不卖黄瓜,十几架黄瓜顾自悬垂在瓜架上,一个个自由生长,都如胳膊一般粗,足足半米长。入秋之后,黄瓜绿色变黄,真成了黄瓜,眼看瓜熟蒂落。要是落地,黄瓜破裂,里面黏稠的黄瓜汁液夹杂瓜种就会淌出来,弄得满地腥臭。还是后来,母亲央养鱼的表叔开三轮车来,把黄瓜全摘了,装了满满两车,全投放到池塘里喂了黑鱼,才算处理了事。自那之后,父亲和母亲的菜园,再也没有栽种过那么多黄瓜,这种瓜太能结了,多到无法处理,成了麻烦。
现在我菜园里的两架黄瓜,有二十多棵,在我勤浇了几次水后,也夜夜疯长,最终收获了二百多斤。我把它们分别送给左邻右舍,同事朋友,他们都高兴地欣然接受,表示感谢,简直与当年求别人来帮忙处理黄瓜天壤之别啊。一些小黄瓜纽儿,我学着母亲当年的方法,用盐和酱油腌制做成了咸菜,每天早晨当作喝粥的佐料,倒真也别有一番风味了。
茄子
我不太爱吃茄子,就只种了不足十棵,却是两个品种。四株是大叶矮茎,黑紫色球形茄子;四株是瘦叶高杆,长形茄子。球形茄子用来做红烧茄子、茄子汤,长条茄子可以清蒸浇蒜泥来吃,而且生吃也好,甜甜的,嫩嫩的,像是水果一般。我更喜欢的是,看这些植物,一个个小枝条上,悬挂着一个又一个油黑发亮的紫茄子,让人觉得美气,并不禁赞叹自然奇诡,生物玄妙,要是入画,一定惹人喜爱。
豆角
豆角的种类最多。长的短的宽的圆的,各式各样的豆角,不同品种,不同风味。长豆角像垂柳一般,根根垂立,宛如长腿细腰的美人;宽豆角,满架攀爬,形如刀状,偶有紫色,挂满枝头,像一把把闪光漂亮的小刀子;圆豆角果粒饱满,果皮厚实,花开成簇,结果成堆,煞是喜人。各种豆角采摘下来,放在一起,宛如豆角博物展览,美不胜收。但不管外在形状如何,果皮之内的豆粒都差不多,基本为椭圆形,像小小肾脏,睁着迷离小眼睛。今日我们将之作为菜蔬,在其娇嫩之时就摘掉了,其实,它们的生长和多实是为了繁殖。由此观之,这种植物的生命繁殖力十分旺盛。大豆也差不多,抗旱植物,茎秆粗壮,豆角复数,每一个豆角里都有数粒种子。毛豆之时,摘下来和鲜花生煮了,配上扎啤、烤肉,备感人生之不亦乐乎。
豆角品种多,产量大,吃法也就百变。切段、切丝、整条,干煸、蒸煮、旺炒、作馅,皆可以制作美味。它和黄瓜一样,命賤好活,普通平凡,多食不腻。在任何一户农家的田间菜园里,在任何达官贵人的餐桌碗碟里,谁会少了一盘豆角呢?
西红柿
西红柿是外来蔬菜,舶来品,但很快风靡全国,受到各个阶层人的欢迎和热爱。因为它不仅生食如水果一般美味,也可炖牛腩、做蛋汤,颜色鲜亮,味道绵醇。尤其是在全世界最为普遍、最欢迎的西红柿炒鸡蛋,已成为一道经典,甚至一门处世哲学。
不仅如此,西红柿结果之时,青秆细叶,纤细的枝条上挂满大大小小的红灯笼,好一个大红灯笼高高挂!若将其入画,便成佳品。种植于庄稼菜蔬之间,一片碧绿之中,它婷婷袅袅,卓然不群,成为全园美妙的点缀和灵动的升华。
关于麦子的故事一
割麦,割麦
说起割麦的事来,对我已经十分遥远。那时候,过了小满,祖父就不断地往麦田里跑。他吸着烟袋,用小塑料袋装上一把烟叶吧嗒吧嗒地吸。祖父每天回来,都要在吃饭的时候通报麦田里麦子的情况,饱粒了,半黄了,有时候捎回一把青麦穗来,让我母亲塞到锅底下给我烤出一把烧麦来吃。终于有一天,祖父掐着手指头,算来算去,说,明天就是芒种了,我看地里的麦子熟透了,明天开镰吧。我父亲也抽一颗烟,半天说一句话,开镰吧。
晚上的时候,父亲就去磨镰。呲啦,呲啦,父亲往磨刀石上沾点水,把挂在墙缝里的闲了一冬的镰刀摘下来,开始打磨它们。母亲就招呼我们早睡,明天一律下地干活。早晨起来,天还不亮,祖父就用扁担挑了水筲,牵了大马去麦场里去了。村前有一片场地,就是专门用来打麦的,祖父和父亲要先去滚场。先用水泼了一遍,铺上去年的一层麦秸,祖父就套上我家的枣红马,拉上碌碡,滚上一遍,做好准备工作。祖父戴个草帽,站在场中间,挥舞着鞭子,吆喝着。祖父天生一个干农活的好手,使用起牲口来,也是得心应手。我仿佛仍然看见祖父吆喝枣红马的架势,有板有眼,一如雕塑。
回来吃过早饭,我们全家便去割麦。而在芒种这一天里,全村好像约好了一样,田野里一下子站满了人。男人。女人。学生。老人……那些金属的镰刀一把一把握在手里,闪闪发光。割麦子的活计看上去容易,实际很累人,尤其是累腰。弯腰割麦,不一会就要腰酸背痛。但人多力量大,我家割麦总是与我叔叔家联合,五六个劳力一起割麦,有说有笑,倒也很快。我祖父割了几垄,回过头来找我,看到我早就坐到地头的大树下乘凉歇息去了。祖父就哈哈大笑,骂我是个滑头。我也并不申辩,很快溜回家去,奶奶在家里做饭,煮上几个咸鸭蛋,不留神的工夫,我就偷了一个,剥开吃掉了。
割了麦就要打麦。我们用排子车把麦子运到场院里,摊开,在烈日下暴晒,大约下午时分,我祖父便又驾上枣红马,拉着碌碡开始打麦了。后来的时候,我们村上有用打麦机的,送进去麦秆直接出麦粒,这样很省事,可在我记忆中,我家没有用过一次。一是我祖父嫌它浪费粮食,二是我家有一匹能干的枣红马,用它拉碌碡打麦更有过麦的味道吧。有一次,打麦的时候,我的一个堂哥拉着西瓜从我家场院边上走过(他家里种了早西瓜出售),就给了我们一个。那时候,在乡村,割麦的时候一般吃不上西瓜。于是,我在场里用拳头当场砸开吃了,西瓜甜不甜我已记不清了,可是吃西瓜的事件却记忆犹新。
我的母亲和父亲一样去田里割麦,她手腕里系一个花手绢一是好看,二是擦汗。她手握镰刀站在麦田里,眼睛了充满了劳累和希望。
关于麦子的故事二
晒麦,晒麦
麦子打下来了,仓促地堆在仓里,时间长了就要发霉。所以,那几天,平时不大看电视的父亲就要每天等着看天气预报。如果天气晴朗,第二天,父亲就要带着我们去晒麦。有一次,我的一个堂叔在场院里晒了一大场麦粒子,本来上午还好好的太阳,下午突然来了乌云,一阵雷声,雨点子噼里啪啦地下来了,结果几千斤麦子被冲入了沟渠,喂了王八。我的堂叔顿足大哭。我的婶子披头散发大哭,还上了一次吊,幸亏被人及时救下,才算了事。
如果是个日头毒的好天,我的父亲就要早起,拿了扫帚到柏油路上去占场地。以前没有柏油路,晒麦子都是在土场里或房顶上(我家的房顶是水泥的平房,晒麦的时候我父亲扛上布袋一次次把麦子弄到屋顶上去,后来父亲年纪大了,村边又修了柏油路,就不在房顶上晒了)。在场里晒麦子有土,往往收不干净,现在有了水泥路,大家一律在路上晒了。因为要晒麦的人家很多,所以要早起去占场地。吃过早饭,我和弟弟一起帮父亲把仓里的麦子灌到口袋里,一个个抬到排子车上,然后,我们拉着铺在柏油路上,摊匀,整平,好似一片金黄的沙滩。当然,看麦子的任务就是我和弟弟的了;看麦子主要看鸡和麻雀,看过路的羊群和牛马。
我在这里说的看麦事情,还有一些故事。有一次,李国在路上晒麦子,一不小心,就被一辆大卡车给撞了。卡车把他刮倒,然后从他身上碾过去,李国当场死亡。麦子成了血染的麦子。其悲惨的样子,让人震惊。还有另一次,中午王强在路上看麦时拾到了一牛皮包钞票,牛皮包相当于一个普通的公文包,王强看见一个摩托车飞驰而过,掉下来一个黑色的东西。他拾起来一看,竟然是一个盛钱的皮包。王强没见过这么多钱,一下子激动得双手发抖。正好张镇从这里路过,拿了他的皮包要和他分钱。王强不依,两个人很快厮打起来,结果惊动了派出所,来了几个穿警服的人,不仅收走了皮包,而且带走了王强和张镇。
到了下午,太阳西斜,麥子就要晒好了。父亲带领我们拿着工具收拾麦子,先是用木锨扬一扬,接着灌进口袋。然后,倒进仓库的时候,还要买一盒保粮药放入其中,否则,就会生了虫子。但是保粮药有剧毒,不小心沾染了就要丧命。我曾有一个侄子,他爸爸让他买药,结果他同时用摸药的手买块雪糕吃了,很快便中毒,送到医院抢救,医治无效而死亡。
那些金光闪闪的麦粒子,在太阳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可是在这些麦子的背后有许多一言难尽的故事呢。
夏至
夏至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在每年公历6月21日或22日。夏至这天,太阳直射地面的位置到达一年的最北端,几乎直射北回归线,此时,北半球的白昼达最长,且越往北越长。
中国古代将夏至分为三候:“一候鹿角解;二候蝉始鸣;三候半夏生。”
薰衣草
写下这三个字,我就觉得有一种幸福感。在众多花卉,我非常喜欢这种平凡而团簇、香气袅袅的小植物。名字也好,薰衣草——又名香水植物,灵香草,香草,黄香草,拉文德。原产于地中海沿岸、欧洲各地及大洋洲列岛,如法国南部的小镇普罗旺斯,后被广泛栽种于英国及南斯拉夫。其叶形花色优美典雅,蓝紫色花序颖长秀丽,是庭院中一种新的多年生耐寒花卉,适宜花径丛植或条植,也可盆栽观赏。自古就广泛用于医疗上,茎和叶都可入药,有健胃、发汗、止痛之功效,是治疗伤风感冒、腹痛、湿疹的良药。
词条上的解释显得呆板,在我的意念里,这种花草的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就像是一见钟情的暗恋,是淡淡一笑,是回眸轻颦,是回味无穷的涟漪和幻想。在我这一块大俗的烟火气浓郁的园子里,种地瓜、种麦子、种大豆……种各种蔬菜,都是可以用来食用的,可以果腹的,唯独这一种植物,是用来看的,用来闻的,用来想的,用来爱的。就像一首豪放词里的婉约,就像战场上决战前悠扬的琴声。它是虚的。
有了它的虚,我的整块地才活起来;有了它的香,我的整个人,才美起来。薰衣草,它的花语是“等待爱情”。它的产地是欧洲,最著名的是法国小镇普罗旺斯。我没有亲去过,但看到过照片,那些成团成群的薰衣草,浓红的、紫色的,都袅袅地飘着颜色的空气,让整个小镇的空气中都有着甜腻腻的暧昧的爱情的气息。
我种植它并不是为了等待爱情,但爱情于我,却是人生最美好的甘露和幸福。我的妻子喜欢这种草,我的女儿也喜欢这种草。妻子带着朵朵到薰衣草的中间去,她们是那样的美丽和幸福。在庄稼与菜园之间,在这一条狭长的瓦河边的土地上,我种植了几百株薰衣草,它们静静地生长着,细小的种粒长出蓬勃的茎叶,茎叶间开满紫色的小花,它让我的大地生辉,让我的田园升华,让我,和我的爱情有了结晶,让我每一次涉足,都沉醉于土地的美好花草的美好和人生的美好。
每次回家,我都要采摘一把薰衣草。我把它插在客厅、卧室和厨房的花瓶子里,花瓶是古典的,就那样淡淡地看着它。我还把它送给我的是邻居,我的亲人,我的诗人和画家,还有那如百灵鸟一般婉转高歌的音乐家朋友。
他们都幸福起来。
向日葵
山枣树旁边,在东边的田埂上,是七八棵向日葵。我对这种植物的喜爱,与薰衣草是另一种不同。薰衣草是幸福感,向日葵带给我的是快乐。每次看到它们,看到那粗粗的秆,那带着毛刺的大大的绿叶子,特别是那黄色的花盘,哦,我的亲亲的向日葵,我爱你!
向日葵的花头如果拿给物理学家和数学家看,那会是多么科学、优美的排列和几何图形?如果拿给文学家看,那就是一首诗,一篇散文,是爱的十四行!如果给哲学家看,那会是宇宙如何的组合、生命如何的呈现。我喜欢这种颜色,甚至到爱极,因为我一看到它,就欣喜如莲。心里像盛开了一朵莲花。
向日葵的美,多和少都可以达到极致。成片成片的向日葵,滚滚的向日葵花和花盘,我在一个忘记名字的电影里看过,那种美太震撼,足以让生命涅槃和重生。那好像是个日本电影?但我记得在内蒙古某个地方种植有成百上千亩的这种植物,东北也有?有机会,我一定去看看,钻进一眼望不到边的向日葵园里去走一走,跑一跑,拍无数张美丽的照片。或许也可以感受到梵高笔下熊熊燃烧的向日葵的生命火焰。
如果不多,即使几棵,哪怕一棵,在田间地头,在庄稼与菜园中间,就一棵挺立的向日葵,也会醒人眼目,让人欣喜。众多的植物中间,它黄色的花盘,那般醒目,那般热烈,那般殷实,那般绚丽。
向日葵生命力是极度旺盛的,一个花盘可以结出多籽粒?只可惜它的种子太好吃,收割后被芸芸众生嗑掉,但也给大家唇齿留香,成为众人最休闲最自在的生命时间。
芦苇
我最喜爱的一种植物,真不知道从那里说它。它拔节时的清脆、苇根汁液散发的清香,修长美丽的叶子、细高纤美的长腿以及那梦幻般的苇楣子花,平凡而脱俗的姿态,无处不让我着迷。我也用文字无数次地描写过它,有散文《亲亲芦苇》,有给我带来声誉的中篇小说《西北望蒲苇》,还有许多许多散落在其他篇章里的关于它的汉字。
在我的茅屋一侧,在我挖掘的小小池塘四周,我栽种了这种绿色的伴我成长的故乡植物,我看它、亲它、做苇笛儿、吹苇叶儿……这才是我的“田园”,我的“东篱”,我的“采菊”和心灵的憩园。这让我想起来十多年前对它的吟咏——
亲亲芦苇。
那些草从黑色的泥地里长出来,它们和地下的根一样,也长的一节一节的,它们有着竹子一样修长的叶子,但是我的祖先却叫它们芦苇。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父亲告诉我,芦苇到秋天的时候,就开一大团一大团的白花,冬天的时候死去,第二年春天再活过来;而竹子不开花,竹子一开花就永远的死去了,再活不过来。
我的故乡遍布这种叫芦苇的植物,它们成片成片地生长在村庄的周围,跟着一条叫蒲苇河的河流曲折蜿蜒,长成一大片茂密的芦苇荡。这些植物的年纪比我祖父的祖父年纪 还大,我的祖先还没有来的时候,它们就已经在这儿生长了,一年死一次,一年生一次。它们把根深深地扎进黑色的泥土,向四周肆意扩展,你拿一把铁锨随意找个地方挖下去,都會切着它们纤细的根。父亲犁地的时候,就常常翻出一两棵脆脆的白生生的苇根,那可是一块种了多少年的熟地啊。它们藏在地下,一有机会就冒出尖尖的头来,并且趁你不留神的工夫就迅速生长成一棵挺拔的芦苇。这些根在土里就像千万只飞鸟在空中一样任意飞翔,占领着空间和泥土,织成一张巨大的网。我们整个的蒲苇桥村庄就坐落在这张大网上。这里到处都长满了芦苇和蒲草,我们的村庄就是以它命名的。父亲说,实际上我们都是蒲苇桥一棵一棵活着的芦苇,我们的根像芦苇一样深深扎在大地上,我们永远离不开这黑色的泥土。父亲说这话的时候,我还只是一个懵懂的少年,但是,我隐约觉出父亲是一位乡村哲学家,除他之外我还没听谁说过人是一棵芦苇。
地面是一个界点,芦苇在两个空间里生活。根向地下使劲伸展,死死地抓住泥土;茎则直直向上,抢占着地上的位置。芦苇是一种特殊的植物,它一节一节地长着,就像我们进行一次长途旅行,总要走一走歇一歇一样。每歇一次,它就挑起一把叶子作绿伞。我觉得芦苇更像一个人,抑或是人在冥冥中学了芦苇。但人和芦苇是不一样的,一位哲人说:“人是一棵会思想的芦苇。”会思想使人比芦苇高明,但会思想也使许多人长得歪了,不能像芦苇一样正直地生长。人群中有歪心斜术之人,但谁见过一棵弯着生长的芦苇?
芦苇一路直直地长下去,慢慢高过我们的头顶,我拨开苇丛走进去,后面的芦苇复又合拢,苇荡把我淹没了。这些细细的苇叶组织成了翠绿的空间。它们像一叶叶小舟,又像一队队纤柔的少女,这让我想起那首古老的诗谣:“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这些长腿细腰的美人儿可就是我二十年梦中夜夜梦见的伊人?我顺手捋过一支细长的苇节,做成清脆的苇笛,这是芦苇的情歌,汩汩流淌。
我看见母亲的羊群走进苇荡,苇荡里马上就绽开了洁白的花朵。苇荡里偶尔会有一小片芦苇稀疏的地方,这儿长满了丰茂的野草,有水稗子草,芨芨草,开白花的野荞麦和许许多多不知名的野草,母亲的羊群就在这里吃草,一切都充满了神秘的色彩和浪漫的情调。
这让我想起我的先人,他们一拨一拨地走进苇荡,最后睡在苇荡里滋养着芦苇,不知道我的身体能生出多少棵挺拔的芦苇?
秋天的芦苇开出大团大团白色的苇絮,它们像温暖的诗歌四处飞扬,遍布整个蒲苇桥乡村,天空中弥漫着乳白色的馥郁的香味。
雨声响起来了,敲打着祖母门前挂着的翠绿的苇叶,那是为端午节包粽子采摘的。祖母已经年迈,但她的手却灵活如鱼,她把淘洗干净的糯米和一颗红艳艳的枣包进苇叶,一绕两绕就成了一个小巧玲珑的粽子。她把粽子摆进锅里,拉起了古老的风箱。我听见扑嗒扑嗒的风箱夹杂雨声把水煮沸了,粽子的香气飘溢出来,在潮湿的空气中游走,充盈进蒲苇桥的角角落落。
傍晚的时候,祖父抱着一抱苇叶从野外回来,脚步声一路穿过青石板巷,衣襟上还残留着泥土和野草的味道。他拍一拍身上的泥土 ,把苇叶放进水槽里进行清洗,他吸一吸鼻子,闻见了锅里粽子和苇叶的香味。他点燃一袋旱烟,看着远处茂盛的苇荡。
月光下的苇荡蛙声如鼓,我的二叔拉响了黝黑的二胡。乡下种地的二叔酷爱音乐,他怀抱二胡的姿态痴迷而虔诚。我的二叔唱的是一曲情歌吗?音乐夹杂着芦苇的味道丝丝缕缕地飘荡。我看见我美丽如花的婶子腮边红霞飞动,她凝视我的二叔心事起伏,她在那一刻美若仙子。
祖父会在一个晴朗的早晨带领我们出发,大家手握镰刀浩浩荡荡地走向原野收割芦苇。祖父的年纪已经拿不起镰刀,但他会到处指挥着我们进行收割。许多年以来都是如此,甚至某一天祖父晚去了一会,我们就不知从何下手。已近五十岁的父亲仍没有能力指挥这一年一度的大行动,祖父不在他就显得烦乱不安。这愈发使我对芦苇产生无比的膜拜。
收割后的芦苇在漫长的冬夜里被破成苇篾,祖父再带领他的儿女把它编成一领领苇席。祖父是蒲苇桥编席最好的老人。跟他学习编席的人像他的白胡子一样多。一个冬天我们的席子就可以堆成一座洁白的小山,父亲套上家里那一头壮实的老驴,拉着一大车苇席走向百里之外的那座古老的小镇,那里有一个乔记苇席店,蒲苇桥的芦苇 就从这里行销全国。
这些苇席鼓荡着蒲苇桥生生不息的生命气息,充满了蒲草和芦苇的苇的味道。至此,我看见天南地北的席炕上铺满了来自蒲苇桥的苇席,有多少男女在席上奋然交欢,蒲苇的野性刺激了他们的欲望,我听到了肉体相撞的声音。承载了生命之欢的苇席,又有多少生命在上面啼哭降落?又有多少生命在上面悄然离去?
我听祖父说,大约要有一大抱挺拔的芦苇才能编织成一领苇席,那么一大抱芦苇能有多少棵?大约得有多少泥土才能生长这么多芦苇?而一个人一生要睡坏多少领苇席?也就是一个人一生需要多少棵芦苇?而死后,我们的身体又能滋养出多少棵芦苇呢?
芦苇依然挺立不语,这使一组沉默的诗歌,但我知道它的内心一样激情飞扬。
一棵芦苇就是一个人,一个人就是一棵会思想的芦苇。
西北望蒲苇(小说节选)
……许多年之后,我老态龙钟的祖父坐在这座城市的阳台上浸淫往事。他微闭双眼在记忆的长河里翻腾不止,他把蒲苇桥故乡的历历往事复活得鲜亮如初。午后的阳光让他的须发愈显苍白,我看到他的身体已如沧桑的楼阁倾颓不堪,但他的记忆却壮如青禾,他在那一片长满野艾、蒲草和芦苇的野地里茫然四顾,痴迷于寻找当年的景象,久久不思回归。他在他漫长的记忆里沉浮起落,流连忘返。
祖父说他听到了蒲苇桥故乡对他的呼唤,他看到了老如枯树已去多年的祖母在蒲苇桥村口翘首迎盼,他说他要回家,他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说他——要——回——家——
祖父说我们都是蒲苇桥的子孙,我们的血脉之河流淌的是生生不息蒲苇桥的血液,对此祖父说我们注定是乔姓子孙,我们别无选择。我由此听到了祖父的叹息在我的体内声如惊雷,我知道祖父的记忆将在我身上绵延不绝,我看见时光的铁轨在我面前延伸不止,我在祖父的记忆长河里潜入千里以外的蒲苇桥乡村,试图闯进这片鼓荡着浓浓生命气息的繁茂野地。我又一次听见祖父在我的耳边轻声呼唤:我要回家。
我的蒲苇桥的父老乡亲啊,当我在千里之外的米山小城翻开祖父带来的乔姓宗谱,我听到了蒲葦桥故乡门上锈迹斑斑的铜锁轰然而开,我看到了苇絮飘飞的季节里,我祖父的祖父,祖父的兄弟,祖父的乡亲在灵魂四处游荡的苇荡里收割着一垛一垛的蒲草和芦苇,在黄河故道的村头地野铺成一片芦苇的世界。充满野性充满血腥气息的空气把古运河里的运载苇席的航船浮上浮下。我以一个乔氏子孙的身份飞越故乡的角角落落,把祖父的回忆进行简单断续的摘录。
……
“秋天已经老了。”我听见祖父喃喃自语。
秋天是属于蒲苇桥的。顺河绵延百里的蒲苇茂密而成熟,到处充溢收获的气息,刺激着蒲苇桥的每一位乡亲。大财主乔家伟独占五百亩良田与三百亩苇荡,我看见成熟的高粱河飘絮的芦苇将长袍马褂的大财主重重包围,娶过七房姨太太,拥有无以数计的白花花的银子与沉甸甸粮食的乔家伟红光满面,在浓浓血腥气的空气中浮出苇荡。我看见他国字脸膛肥头大耳,白皙丰满的面庞依稀可见他俊朗的容貌。他身材高大而略显丰腴,透露出乔氏家族人特有的威严和富贵之态,这是蒲苇桥乔姓家族中重中之重的人物,他的一生如历史的藤蔓缠绕进乔氏族人身上让人摆脱不掉。
“蒲苇桥是乔家伟的!”
我听见大财主乔家伟傲视蒲苇桥的绵延苇荡哈哈大笑。
收割后的蒲苇桥出现旷野的荒凉。我听见历史的骨节啪啪作响,我的二祖父黑蛋在原野里奔跑如飞,清冷的苇茬刺破他的厚厚茧皮红血飞溅,洒满百亩苇荡,我嗅到一股血腥气直冲脑门。乔家伟头顶祥云俯视蒲苇桥的一切,他看见他的傻弟弟黑蛋欢快如狗,在他的苇荡里撒欢腾跃;他看见一垛垛芦苇冲天而起,蒲苇桥乡村到处飘荡芦苇的气息,乔家伟在俯视中英姿勃发。
白花花的苇席在一夜之间被破成苇篾,蒲苇桥的男人女人手指翻腾在乔家伟的空场院上编织苇席。蛰伏的冬天,蒲苇桥充满了劳动的热气腾腾,一领领苇席高高垛起,高过乔家伟的黑色阁楼,乔家伟头顶上的富贵祥云浓密聚集。等春水涨起,古运河里乔家伟的运席航船就要一字排开,浩浩荡荡开往千里以外的米山小城了。乡亲们说:
“那是一年一度的奇观啊!”
“狗日的乔家伟又要发大财了!”
祖父说,他听到了蛙鸣。
鼓浪般的蛙鸣夹在浓浓的罂粟的甜腻气息中穿越蒲苇桥故乡千里而来,在米山小城的二楼阳台上久响不息。老态龙钟的祖父说蛙鸣在唤他回家。我从祖父的叹息中看到那一片红艳似火的罂粟地里,身穿警服的镇长龙满年的弟弟龙满俊带一伙治安队的弟兄顺河狂奔,他们杂乱的脚步声像年底的鞭炮一样噼里啪啦,身后的枪声远远传响。我看见蒲苇桥镇上那个神秘的几百岁的老女人布,她坐在河边的桑树下闭目养神,她身后高大的桑树上结满紫红的桑葚,桑葚下她干瘪的乳房像布袋一样吊在胸前,半夜里她的咳嗽声传遍蒲苇桥镇的整个乡村,让人知道又有一颗灵魂走进了天堂。我看见躺在芦苇地里恋爱的男女一边爱抚一边大口大口吞食迷人的芦苇的花香,他们身体内欲望的河流哗哗流淌,声若洪涛,他们的动作持久有力;在那些繁茂的苇丛里野狗遍布,它们守着割草的男女奋然纠缠,毫不避讳;我看到很快那些割草的男女扔掉镰刀走进草丛,不久便传来生命的欢乐之音。我的二祖父黑蛋带着一条白狗整日在芦苇丛中钻进钻出,足迹遍布苇荡的每一角落,他看到苇丛中男女的白腿交缠蠕动,听到压折的苇节啪啪作响,眼前的青蛙也成双成对。他对男女之事无师自通,口中喃喃道:“我要女人,我要女人”。
我的远隔千里的父老乡亲啊,你们知道乔氏子孙在许多年之后芦苇繁茂的季节里翻开蒲苇桥充满欲望的苇荡听到了什么看到了什么吗?
池塘
一个乡村,一个孩子的童年,一块田地,一个人,终究绕不过一口池塘。我整个春天,费尽力气,在田间地头挖出这一方仅十几平方米的池塘,在它的周围遍植芦苇,在它的水面栽种水草,在它的水里养上青蛙、蟾蜍、草鱼、鲤鱼和鲢鱼甚至水蛇,我是在着意打造一个我的世界和王国。
这里面有我的梦想,有我的童年欢乐,有我的少年体验。这是一个立体的世界,有清清的瓦河水,有咕咕的蛙鸣,有碧荷睡莲,有俊美的红眼鲤鱼的身影……我搬一把竹椅,在我的茅屋前的瓜架下,吃茶,看书,写字,对着一片小小的池塘发呆,享受这最原始的田园的气息,我是一个有福的人。
为此,它让我想起我少时的村庄、人事和池塘——
村庄总爱临水而居,没有水,村庄就失去了灵气。有了水,村庄才成为了活着的村庄。乔辛毗邻两条大河,北行一公里,翻越大堤,是黄河;绕村而过,穿村而行,芦苇遍生的是运河。两条水把乔辛裹起来,乔辛村就水生生的,乔辛村的姑娘也滋润润水灵灵的了。庄稼地里浇灌着黄河的水,水退去了留下金灿灿的细沙土,沙土里种上啥庄稼都长得茂盛,草也茂盛,乔辛就是了一个植物的世界。植物葳蕤起来,活物们也繁殖得快,芦苇荡、红柳林里,虫子们没黑没白地交配,河汊里池塘中锦鲤排卵,蝌蚪满池,田野里游狗、灰兔和野猫生下了一窝一窝的小崽子,小崽子们顺河满地乱跑,把村庄活跃成一个立体的图画,到处蓬勃着自然分娩的馈赠。
黄河水黄,运河一堤之隔,水却清得很。水清可以吃可以洗可以饮牛喂猪,也可以濯足浣衣裳。夏天的夜里,男人们脱光了进去洗澡,妇女们也光了身子下去戏水。清水河从遥远的地方流过来,又带着男女们满河的欢笑朝北边的黄河流进去,走累了,就歇一歇,每歇一次脚,一滩一滩的脚印就成了一个一个的池塘了。河都是季节河,春日里枯水,人在河床上点下种子收获庄稼,夏秋里暴涨,河水就淹没了堤坝,家家把后码头的小船儿撑起来去收高粱去割芦苇。但池塘是一年四季有水的,池塘的中间是一个深潭,池水深蓝深蓝的,有一脉泉眼,从没有干枯过,大旱的日子它救人的命救庄稼的命也救牲畜的命。
哪一个村子没有这样的池塘呢?它或在村中,或在村头,春日里涟漪,冬日里结冰,夏天铺满了碧绿的荷叶。孩子们少年的快乐有一半是因为它。早晨起来村人们到池边洗脸,黄昏收工牲畜们去塘边饮水,中午灼灼阳光下,是光屁股的孩子像泥鳅一样在里面游泳、嬉闹。它承载了村庄太多的故事,太多的秘密,太多的村人的快乐、伤疤和疼痛,一只鸡被狗撵进了池塘竟然创造了凫水过塘的奇迹,一头牛跌进去被迫喝了鼓鼓的肚腹,半夜里西邻的三婶把女儿怀着的野种溺死在里面,凌晨时东邻的二伯不忍病痛跳进去结束了生命,一对殉情的男女投塘自尽被早起打水的三伯救起,一个涉世未深的孩童失足掉进了脆裂的冰窟……奶奶说,池塘的深潭里有一条红眼鲤鱼精,这精怪有几百岁了,每年都要吃掉一个不听大人话的孩子,她告诫我们不要在中午没人的时候独自下塘洗澡,因为今年的指标还没有完成;奶奶说,有一年爷爷用篾网捉住了一条红眼锦鲤,那是鱼精的子孙,半夜里鱼精来敲窗要鱼,吓得奶奶连夜把鱼丢进了池塘,那一年咱家的庄稼喜获丰收;奶奶说,在池塘中央深潭上方,每到月光很好的夜晚,就会凭空出现一个戏台,有一群绿胡须红眼睛的妖精咿咿呀呀地唱戏,那是红眼鲤鱼在庆祝丰收。
呀,每一个村庄都有这样的祖母,在滴雨的夜晚讲给我们奇幻魑魅的故事,每一个村庄都有这样一两个池塘,充满了常理难以解释的蹊跷和神秘。其中,鱼精的故事必不可少,就像我们成长中需要的糖或者盐,增添了生命的滋味,等我们慢慢长大,从远方风尘仆仆扑回故乡,才蓦然发现那个池塘是那样瘦小那样猥琐,当年充盈我们大脑的深信不疑的神话竟那样经不起推敲受不起琢磨,可祖母给我们讲得有鼻子有眼、绘声绘色,让我们完全相信了。我们念了书考了学,又没黑没白地写了一箩筐又一箩筐的文字或材料,印出了一麻袋又一麻袋的著作,到头来却都没有不识字的老祖母的故事讲得有滋味,这都是那一口干瘪的将枯或者已枯的池塘种下的种子。
河流也罢,池塘也罢,沟渠河汊也罢,这些水不仅供我们肉体成长,也丰盈着我们的精神,那一条河水的秘密,那一个池塘的隐私,每一个节点都精彩得胜过小说。
任何一个土地上的村庄,任何一个简小清浅的池塘都会有一大堆传奇的故事,任何一条流淌的小河,也都会埋藏村庄隐秘的心事,任何一个孩子的成长都难免伴随着池塘深水区的鲤鱼精的蛊惑和诱骗,就像每一个成人的心灵,任你再成熟,也都有一个私密脆弱的角落,成为盛放心事的深水区,在孤独的深夜或者黎明,失眠的眼睛瞪着天花板,那条童年的鱼精就会跳出来,搅一搅你心灵池塘的涟漪。
小暑
每年7月7日或8日太阳到达黄经105°时为小暑。暑,表示炎热的意思,小暑为小热,还不十分热。意指天气开始炎热,但还没到最热,农作物都进入了茁壮成长阶段。
进了小暑,菜园一早一晚都会蒙上一层蒙蒙的雾气。那是泥土和庄稼、蔬菜呼吸吞吐排放的空气。植物的叶子开始繁茂起来,长得大大的,颜色也由嫩绿变得深绿;茎秆粗壮起来,腰杆挺拔得倔強,粗粗的纤维透过薄薄的皮膜就可以看得见;一切的根茎舒展开来,在几场夏雨之后,土地变得热腾腾软和和的。地瓜开始迅速地爬秧拖蔓,已经把土地遮得严严实实,我掐了些嫩地瓜叶,弄面搅拌了蒸了吃,成为餐桌上备受欢迎的野味;割了麦子的麦茬,在雨水的浸泡下开始发黑、慢慢腐烂,化作秋泥,点种的玉米苗已经有脚踝高,两三个叶子中间卷着个喇叭筒儿,像朝天吹;西瓜已经长得足够大,我摘下了一个,已经红瓤,再过些天,就会熟透了;辣椒细细的,绿绿红红,悬挂在辣椒叶子下,像丝线,看了就让人口舌生津,炒或者腌,吃起来那味道一定够足的!
除了这些植物们,除了这些高高矮矮开花结果的花草们,在我的田园里,还有一些小动物们。有在冬天的时候就在这里做窝的田鼠一家,有柳树上的喜鹊,有飞来飞去跳跳落落的麻雀,有藏在麦垄里孵卵的鹌鹑,有大张飞蚂蚱,有夜半 鸣叫的蟋蟀,还有许多不知名字摇头晃脑的昆虫和健美俊俏的蚂蚁……它们都是我的朋友,与他们相处的日子,我感到了舒展、快乐和纯粹。
大地上的活物们,和我一样,我们依赖土地而生存,我们都是大地的衍生物。
麻雀
我观察这种小鸟由来已久。我喜欢看见它或它们缩着脑袋,蓬松着灰麻的羽毛,停在窗前的柳树上,或者在阳光斑驳的天井的泥地上跳跃。它们灰褐色的伶俐的小脚跳来跳去,雀跃着。对,就是这一个词,带着调皮,带着灵动,让我的心也牵动着。有时候它们歪着小小的脑袋,东张西望,孩子一般讨人喜爱。让人觉得温暖。温暖。这是麻雀给我的感受。朴素。这也是麻雀给我的感受。好像一个庄稼孩子一般,总起来是让我觉得踏实的。
它们喜欢成群结队的,三五只,七八只。扑啦啦飞起来,又落下去。骨碌碌的眼睛充满了狡黠和警惕。麦天的时候,我们的新麦摊在场院里,金黄的麦粒让它们垂涎。麻雀们就藏在沟渠旁边的草丛里,土屋破旧的屋檐下,或者不远处的树丫上,下来偷粮食。我拿了一个草帽、一本书或者一张报纸遮了颜面,躺在树阴下装睡,我看见它们试探着走近了。先用喙蹭一下麦粒,然后慌忙抬头,看我的反应。看我依旧雕塑一般安然,它们就大胆了,有一只竟落到我的草帽上来了。噗地拉上一摊屎。我于是猛地跳起来,手一扬,吆喝一声,它们哗的跳飞起来,像一群受惊的小鹿,惊恐的眼神,让我不安起来,我就知道了什么是惊弓之鸟。它们真是一群可怜的孩子呀。
少年的时候,我家谷地里是绑了一个稻草人的。我父亲把一根棍子插在地里,绑上稻草,再分别插上两只胳膊,手里扯上两块红布,风吹过来,像招展的两面红旗。而还是要在稻草人的头上戴上一只草帽的,似乎这些贪食的麻雀只害怕戴草帽的老农。但我家的谷子还是少,一片一片的谷秕子筛落下来,我的母亲气得要哭,拊掌大骂,老麻,老麻,断子绝孙的老麻!麻雀们很快就和稻草人混得厮熟了,它们飞上稻草人破旧的草帽,放屁,拉屎,调情,交配,肆无忌惮。稻草人还是那样呆笨的样子,木偶一般。我的父亲就气坏了,于是假扮了稻草人站在谷地里,手里扬了一根竹竿,头上还是那只落满白色鸟屎的破草帽,一动不动。麻雀们又来了,呼朋引伴的,落到草帽上拉屎,调情,却没有发觉在草帽下面我父亲是抽着一只卷烟的,我父亲脸上同样有了狡黠的微笑,猛地把手一伸,扑啦啦,抓住了一手鸟毛。老麻们丧胆般飞逃了,多时再不敢回来。
我的前面又落下了一只麻雀,就一只,我不知道它为什么离开了它的妻子儿女,到我的眼前来。我微笑着观察这一只小鸟儿,夏天的阳光照耀着它,那么安详,它缩起脑袋,蓬松的羽毛像一只小鸡,一下一下地跳跃着。有时候它就歪着脑袋和我对视一番,它一点也不怕我。我细细地喘着气,生怕惊扰了它。它低头觅食,是不是饿了?我想反身给它取一点面包屑吃,可就在这时,它一转身突然就飞走了,看都没看我一眼,我突然觉得有点说不上来的失落。天黑下来了。
蚂蚁
在土里生活的小虫子,我最喜欢的是蚂蚁。蚯蚓让人有些悚然,而屎壳郎则名声太坏。那么,这种细腰长身的小动物,就让我觉得俊俏而可亲。我曾长时间观察过这些忙碌的成群的小蚂蚁,它们或在地上跑来跑去的觅食,或者蜿蜒一队爬到树上去,我就在闲聊无事的时候痴呆呆盯着它们不动,看着它们一片草可以拿来当世界,一棵树可以当高山的自在,甚至慢慢生出艳羡的成分来了。
不知许多年以前的庄周有没有观看蚂蚁的体验,他却是看过水,看过鱼的。我喜欢这个散淡的老头儿,对,名字也好,庄周。真好。我也是一个庄周般的闲人,虽然并没有他的思想。我在午后总是对午睡很吝啬,我老是不舍得睡觉。我就端了小红泥茶壶蹲在树阴下看蚂蚁吧。黑色的蚂蚁我见的最多,偶尔可见红色的,却是一律米粒般小,而且嫩,而且多。大蚂蚁也见到过,却往往是独行侠。我在园里拔草,它就呼啦啦跑过来,像一个指甲肚般的大蜘蛛。让我吓了一跳。这里说出来,不知是不是耸人听闻。我当时是颇以为是个蚂蚁精之类的东西的,现在看来也许是聊斋看多了的缘故吧。
我对蚂蚁充满了好奇。它们健康而且修长的身体,灵敏的触角,它们的语言和爬行的速度。这对于我都是一个谜语。我有时候很想变成一只蚂蚁,钻到门前的草坪里,那可以算作我的原始森林了,或者爬上那个园子旁边的小小山丘,我钻进最细小的土缝里去,那是何等的自在。当然,我更好奇的是蚂蚁的洞穴。我曾经拿小铲子挖掘过数个蚂蚁的洞穴,就像我曾经用铁锨挖掘过无数个秋日田野里田鼠的洞穴一样,但是我都没有成功。蚂蚁的洞穴太过细小,我把它们都挖坏了。我只有想象,它们是否也有自己的建筑师?是否也会和人类一样建造三居室或别致的别墅?法国著名昆虫学家(名字忘记了,我总是记不住外国人的长名字)拍了一个反映微小生物的片子《点虫虫》,在那里我清晰地看到了这些可爱的土里群居的小动物们。它们的身躯在显微镜下庞大起来,好像一个男人的手指一样壮硕。我看见了它们的眼睛,闪光的眼睛,还有纤细的触须,柔软颤抖的触须。我看到了那些男蚂蚁女蚂蚁(当然是猜想),还有老人和孩子。还有乳白色的蚂蚁的透明的卵,幼小的孩子。可爱的孩子们!它们睡臥在母亲铺好的柔软的洞穴里,后面是装满麦粒的仓库,那样安详。
下雨了。蚂蚁忙着搬家。天不时就要下雨,而蚂蚁一生就要不停地忙碌着搬家。从低处到高处,从天井到屋檐下,从土里到茂盛的树洞里。我从它们门前走过的时候,我总要停下步子,给它们问候一声;我总要对我自己说,我要为这些小生灵们祈祷,愿它们快乐。
我不知道蚂蚁听到了没有,但是我知道我热爱蚂蚁。
燕子,黑色圆舞曲
夏天潮湿的傍晚,在野外的天空,充满了这些跳黑色舞曲的身手轻捷的燕子们。它们适宜在夏天里飞翔和舞蹈,饱满而又娇小的身躯,成群成队地在空中,在沟渠边,在柳丛里,或落或飞,叽的一声就划出去老远,清脆的鸣叫像一根细细的粉丝伸进耳朵,让人在躁动的春天里获得一片惬意的宁静。
这种黑色鸟儿是一种特殊的鸟儿。我们故乡的人们全都喜欢它们,包括那些以掏鸟窝为乐的孩子们,他们从来不会擅自聪明地爬上屋梁伸手去掏它们的幼雏。这些十几岁的孩子,喜欢那些鸣叫的漂亮或不甚漂亮的鸟儿,麻雀,喜鹊,苇喳子,甚至包括鸽子。他们会把这些鸟儿抓出来,装到笼子里,或者用一根麻线绑起来,牵着它们到处飞翔逗乐。但是,任何一个孩子,决不会去抓一只燕子,他们敬重燕子,把这些古诗当中出现的黑色的精灵们放到心里去爱,保护它们,甚至会不顾大人的呵斥,爬上房梁为这些燕子们挂上一块硬纸片,以免那些带着稚嫩黄嘴的燕雏儿掉下来摔着。他们从小接受爱护燕子的教育,知道那是一种专吃小虫子的益鸟。
其实,我觉得喜欢燕子更在于它的美丽的纯黑的羽毛,和它饱满灵巧的身段,以及,那些燕子们用自己的青春带来的夏天里盎然的黑色的圆舞曲。那也许是鸟类中最漂亮的舞蹈,成群的燕子,苍白或蔚蓝的天空,夏天里的气息浓浓的,成群的燕子,纯黑的燕子,掠过天空,给略显单调的夏天带来灵动的一抹,好似平静的大海上飘过的一片风帆,好似单调的底色上一点俏皮鲜亮的颜色。
没有绿叶的陪衬,就没有炫耀的肤浅,不像蝴蝶那样斑斓,却自有自己的沉静的气质在里面。它们的舞蹈就是纯粹发自内心的,发自生命一种展现了。是蓬勃的生命的舞蹈,那是一首生命之轻歌。
黑色的燕子,黑色的舞蹈,黑色的深沉的表白。
鸽子,鸽子
在田野,什么鸟儿都能遇见。有时候,就会飞来一群鸽子,不知是野的还是家养的。我把残余的麦粒撒给它们,看它们咕咕咕地啄食,是一种幸福。
那是一群白色的精灵,它们的存在让人觉得温暖,抚摩它们肯定会有一种毛茸茸的感觉。这些鸽子们随着夏日傍晚的炊烟一起升落,在村庄的上空盘旋,在你的身边迈着零星的步子,让人备觉亲切。它们大片大片地落在站满高粱的田间地头,或者落在贫瘠的屋檐上,屋顶上,咕咕咕咕地叫着。一把任意的粮食就可以让它把你引以为朋友,饱满的麦粒,通红的高粱,撒在整洁的地面上,它们一边啄食一边回头冲你咕咕地表示感谢。它们还会落到你的肩膀上去,用它稚嫩通红的喙去亲吻你。你用手把它们捧在手掌上,观看它玲珑的小巧的脚趾,那是一双如何晶莹美丽的脚呀。这就是可爱的田园的鸽子。傍晚的时候,从某家某户门筒子下草窝子里飞出来,如此亲近地与你共度寂寞的傍晚的时光。
你可以想象,或许最美的是那大雪飘落的傍晚。橘黄的如豆的灯光,透过门缝洒落在屋外厚厚的雪地上,一家人围坐在火红的炉子旁叽叽喳喳地说话。那些大门洞子或者马厩房檐下的鸽子们,咕咕地叫,欢快地叫。它们偷偷听你们的谈话和偶尔发出的欢快的笑声。在那过去的无数个绵长的夜晚,在那大雪飘飞的充满寒气的傍晚,一群与人同居的鸽子们就这样陪你度过。
它是鸟群中唯一一种被人青睐的鸟儿。它们拥有自由,活得潇洒,有人们给筑的巢穴,有人们给泼撒满地的粮食,甚至那一间生出小雏的寒屋里有主人给升起的冬天里的一把炉火。它们不会像鹦鹉一样被主人关进笼子里,它们也不会像一只麻雀一样被主人的孩子用麻线拴住腿脚捆绑在窗棂上。它们成群结队地和人平等的相处。难道是因为它身上那一片片纯白颜色的羽毛?还是它温和的性情,善解人意的表情?
曾经,在蒲苇桥故乡的任意的一个傍晚,我漫步在整饬的田埂上,漫步在收割之后深秋的斜阳里,身边不时有一群白色的鸽子,温暖的鸽子扑啦啦飞起或落下,那该是多么让人温馨的事情呀?
喜鹊与回忆
在我的南坡田园里,高高的杨树梢上,有一个喜鹊窝。那是这片土地上,除了田鼠一家,另一个美满的家巢。里面有一对喜鹊夫妻,还有两只喜鹊孩子。它们一家鸟常在树枝上欢叫,带给我“喜上梢头”的美好隐喻和淡淡哀伤的往事怀念,因为,少年时,我和一只喜鹊亲密过——一只喜鹊的故事。
我少年时候,曾经和弟弟养过一只喜鹊。十多年过去了,这只喜鹊早已经不在了人间,而我和弟弟对它的思念,却始终没有断掉。这些日子,漫步在田园,看到那高高的白杨树梢上隐约可见的硕大的鸟巢,聆听着在树枝间跳跃的几只喜鹊的鸣叫,竟然又回忆起当年我们共同饲养的那只叫“哈儿”的喜鹊了。
那时候我的弟弟尚小,还不足上学的年龄,而我也只是刚刚上了初中,平日里寄寓在乡中学简陋的集体宿舍里,周末的时候才得以回家睡上一个夜晚。记得那一个周末,我回家来,刚停住车子,我弟弟就从屋里捧了一个鞋盒子出来,那只叫“哈儿”的喜鹊便藏在里面。我看了很惊喜,说,怎么有一只喜鹊?弟弟说,我在村后的杨树林中救的。我更惊奇,说,你救的?弟弟便说了原委——这原来是一只落难的雏鹊儿。我弟弟和一帮子不上学的小伙伴在杨树林里玩耍,那日起了大风,杨树梢上的鸟巢被刮得东倒西歪,就有一只小喜鹊跌落下来,落在了弟弟脚下。按常理讲,几丈高的杨树,幼鸟儿跌落下来,应当当场殒命;巧的是这个喜鹊虽尚不会飞翔,可是也羽翼渐丰,跌落的过程中,想必是肉乎乎的双翅拼命地扑腾,又借助大风的摇摆,转着旋儿跌落下来,才不至于摔死,只是损伤了一点翅膀。我弟弟自然高兴,把它捧回家中,细心照料,一个星期的工夫,等我回家的时候,已经伤病痊愈了。我弟弟把它从盒子中拿出来,轻轻朝天上掷,它便借助着抛掷的力量也能在空中滑翔几米远,或者落在地上,或者落在屋沿,或者就落在我家开花的压低的梧桐树上,双脚紧抓树枝,身子前仰后合地来回俯仰,好似刚刚站上钢丝的杂技运动员。
我和弟弟被它的憨态逗引,于是不停地抛掷让它学飞,它每飞一次,都要发出一声“哈儿”的叫声,仿佛初学发音的幼童。我和弟弟便给它取名为“哈儿”,我们唤它的时候,就“哈儿”一声,“哈儿”一声地起伏不止,它也似乎有了灵性,听懂了似的“哈儿”“哈儿”地回应,于是,它便有了“哈儿”这个怪名字。我的父亲听见了,出来说,孩子们,喜鹊是一种好鸟儿,你们要好好照顾它。谁家有喜鹊落在枝头鸣叫,那谁家就有好事哩!“出门见喜”,“喜上眉梢”嘛!我的父亲原来是乡村小学的教师,他有学问,我们就都信了他的话,盼望着喜事接连不断的到我们家里来了。我们也“哈儿”“哈儿”的喊得更起劲了。
喜事很快来了,我的父亲很快被摘了帽,平反了。不仅平反了,而且还恢复了乡村教师的身份和职务,父亲又可以领工资了。我们都十分高兴,尤其母亲,去集上割回来半斤猪肉,用白菜粉条剁了馅子,包了一顿水饺犒劳我们。母亲给父亲夹水饺,说,你吃,你吃。父亲竟然激动得流下了眼泪。我和弟弟把“哈儿”也抱上饭桌,硬是给它喂进去了一个水饺。父亲和母亲不但没有嫌我们,而且也说“哈儿”是我们家的功臣,正是因为“哈儿”的到来,我们的父亲才从牛棚走了出来,摘下了压得他喘不过气来的“走资派”的大帽子。这是第二个星期我回家时候的事,这时的“哈儿”已经会飞了,我弟弟把它掷出去,它便盘旋着在院子上空飞一圈儿,末了落在院子的梧桐树上,喳喳喳喳地叫个不停。我弟弟伸一伸手,喊一声“哈儿”,它便仆人似的听话,从树枝上飞落下来,带着梧桐树的花香,落到我弟弟的手掌心里去。弟弟双手托着它,掌心被它抓挠得痒痒酥酥的,说,哈儿,哈儿,你轻点儿呀。
我也很快与“哈儿”混得厮熟,让它落到我的肩膀上来它也照落不误,于是我和弟弟就更得意,肩膀上架着喜鹊,招摇过市,唯恐我们村上的其他人不知道我们喂养了一只听话的喜鹊似的。其他的孩子们都屁颠屁颠地跟在我和弟弟的身后,我们便带领他们去田野里捉蚂蚱。喜鹊是喜欢吃“活食”的,那些蚂蚱成了它的美味,它叫得更欢了,我们每到一处都赢来大人们的夸奖和欢迎,他们说,看这俩孩子,多么招人喜欢!他们喜欢喜鹊儿到他们家去鸣叫,他们说,喜鹊叫,好事到。只是他们更加憎恶乌鸦,我曾看见村上的刘四拿了坷垃去掷乌鸦,疯了似的把乌鸦赶出了村外还不罢休,他说,狗日的乌鸦,让你叫!让你叫!你到别村叫丧去吧!刘四家原来是富农,后来他的父亲被批斗致死,母亲也随之病死,只剩下刘四自己蜷缩着忍受了许多人的白眼,他痛恨乌鸦!谁不痛恨乌鸦呢?乌鸦不仅叫声难听,而且还和丧气联系緊密,哪里比得上俊美而且叫声漂亮的喜鹊呢?刘四看见我和弟弟,觍了笑,说,小涛,小波,把你们的喜鹊带到我家也去叫叫吧?我和弟弟看他可怜,就带着喜鹊到他家叫了一回,他高兴得要跳起来,到屋里摸出了糖给我们吃,我们哪里敢吃,要知道,那时候他还是“可教”子女呢!
“哈儿”就这样陪伴着我们,我们快乐它便快乐;它快乐,我们也便快乐。而“哈儿”真是一只善良的鸟儿,它不仅不怕我和弟弟,而且连其他人也不怕。谁一唤它,它便可以落到他的手掌或者肩膀上去,拿喙去亲吻他们的脸或嘴,它喜欢和人交朋友哩!它真是一只真诚的鸟儿,它与谁也不陌生,在它眼里,这个世界上应该是没有一个坏人吧?这是它的本性,还是因为是人类救了它的性命?
然而,好景不长。那一日,“哈儿”失踪了。我那时候在学校里上学,不知道“哈儿”的消息。后来听说,“哈儿”是在那一天早晨突然失踪的。弟弟起来唤它,它不答也不应,整个院子里静悄悄的。弟弟觉出了不妙。于是弟弟发动起小伙伴都来寻找“哈儿”,他们不停地叫喊着,村前村后的树林里都找了,也没有见到“哈儿”的影子。我的弟弟急哭了。他回家把那只黑猫轰了出来,黑猫的嘴角什么也没有,连一片羽毛也没有,可是我的弟弟偏认准了是它祸害了“哈儿”。要不的话,它能飞到哪里去呢?一定是它!弟弟用一根绳子把黑猫吊起来让它招供,眼看都要把黑猫勒死了,黑猫还是一副无辜的样子,喵喵地冤个不停。
红林跑过来,对弟弟说,小波,小波,找到“哈儿”了。不是黑猫干的!弟弟听了手一松,黑猫顺势逃跑,弟弟焦急地问,哈儿呢?哈儿在哪里?红林压低了声音说,喜鹊被村长家秋山给捉去了。秋山?那个无恶不作的小坏蛋?
秋山大我弟弟两岁,经常欺负我弟弟;我弟弟打不过他,可是我弟弟也并不怕他,尤其是为了“哈儿”,弟弟什么也做得出来。那天弟弟是疯了,他在厨房里擎了一把菜刀就朝秋山家跑去,他说,快还我喜鹊!还我的“哈儿”!
不知道是菜刀起了作用,还是秋山自知理亏,在我弟弟答应了他玩半天之后,喜鹊“哈儿”儿又回到了弟弟的手中。一件物品失而复得,带给人的惊喜可想而知,我再回家的时候,弟弟把这个故事讲给了我,我一方面感动于弟弟的勇气和弟弟都对喜鹊的感情,另一方面,又为喜鹊儿担心——这个鸟儿它毕竟太善良了!它把所有人儿都认做了是朋友,它看每一个人都是善良的,它想着和每一个人亲近,无论熟悉的和陌生的,它不知道人群里不像鸟群里,人群里藏着许多险恶的、歹毒的甚至披着羊皮的狼呢!
一个月后,“哈儿”再次失踪。厄运到来,父亲又被拉去交代罪行。虽然此去时间不长,而且又被顺利地放了回来,可是我们的喜鹊“哈儿”却真的失踪,永不再来了。上次喜鹊失踪之后,我就告诫弟弟是不是把“哈儿”关进笼子里,否则的话,“哈儿”很可能会再次被别人抓住,而再次失踪是否可以失而复得实在难以预料。弟弟沉默着,不说话。他知道,那样的话,“哈儿”将面临着失去自由。
看来,弟弟并没有把“哈儿”当作囚徒关进笼子,他给了“哈儿”自由。既然这样,哈就存在危险。果然,又一个傍晚,哈儿飞出去后再没有飞回来。弟弟坐在院子里的梧桐树下等了一夜,哈儿仍没有回来。第二天,弟弟哭着喊着满村上去找,没有找到;第三天,弟弟发动他所有的小伙伴去找,仍没有找到;第四天,弟弟偷偷爬墙头到秋山家查看是不是“哈儿”还在他家藏着,结果仍然没有找到……“哈儿”生还的希望越来越渺茫,弟弟也茶饭不思,迅速地瘦下去。
又过了些时日,弟弟听说我们村上的一个人在彭庄见到过一只驯熟的喜鹊,可能就是“哈儿”。我的弟弟听了顿时看到了希望, 一个人径直到彭庄前去讨要。彭庄离我们村三里路,而且彭庄的人素与我村的人不合。弟弟这次去,结果可想而知。据说,他找到了那一家,见到了那个抓住“哈儿”的孩子。开始的时候,那个孩子根本不承认,后来,终于承认说是“哈儿”死了。
活要见鸟,死要见尸。弟弟坚持要看一看“哈儿”的尸体,可那孩子迟迟不肯说出“哈儿”的尸体在哪里。弟弟就在那里纠缠不走,直到那家大人不得已硬捉了弟弟给送回来。送回来,弟弟也没有甘心。他还是每天跑到彭庄那户人家附近去偷看,他试想着有一天被他发现“哈儿”的藏身处所,然后,偷偷把哈儿偷回来。就这样,弟弟坚持了有一星期,一点也没有见到“哈儿” 的影子,他才相信,“哈儿”可能永远也不会再回来了。
那一年,弟弟都很失落;不仅弟弟,连我和父亲、母亲,也都很失落。我知道,父亲失落的,不仅仅是一只喜鹊的失踪,他失落的也许还有那些失落的人心。
多年之后,我和弟弟都已经长大了,我们仍然为一个问题感到疑惑,那就是:为什么一只喜鹊可以如此善良地相信每一个人,亲近每一个人,而人,却不能呢?
弟弟来我的田园找我,我们散步在高高的白杨树下,回忆着那只喜鹊和关于喜鹊的故事,我看见弟弟也已经是一个快要做父亲的年纪的人啦。而当年他寻找喜鹊的那种坚毅,还隐约闪现在他的脸上,只是,那脸庞更黑了些,也更成熟了些。
大暑
在每年的7月22日至24日之间,太阳到达黄经120°。这时正值“中伏”前后,是一年中最热的时期,气温最高,农作物生长最快,大部分地区的旱、涝、风灾也最为频繁,抢收抢种,抗旱排涝和田间管理等任务很重。民间有饮伏茶,晒伏姜,烧伏香等习俗。
麦秸垛,干草垛
麦收过去,我在田园的一角,垒起了一个圆顶的麦秸垛。这些曾经墨绿了一个冬天和一个春天的植物,把果实奉献给我之后,变成了枯黄衰败的景象,干干净净地从土地上抽身而退。我端着木杈,在胡二的帮助下,拙笨地把麦秸堆在了地头上。本来的是,胡二要我跟随他的麦秸一块卖给纸厂,那样几乎可以卖一二百元钱。但我拒绝了。我喜欢麦秸垛。我喜欢它们安安静静地垛在原野的样子,没有麦秸垛的乡村怎么能是乡村呢?我的土屋里还有一灶土锅,冬天的时候,这些麦秸可以化作锅灶下的温暖的火焰。垛起来那天,我为它拍了好多照片。我喜欢黄昏时分,看着夕阳照射到金黄的麦秸垛上的温柔之感,连同远处村庄袅袅升起的炊烟,好一幅温馨家园的画面。
那个圆顶的麦秸垛,伫立在那里,让我有了巨大的成就感、收获感和满足感。麦秸垛的旁边,是胡二一个夏天收割的干草垛。他除了放羊,时刻准备着为羊群储备过冬的食糧。他背着一个大筐篓,每天傍晚都会背回一大堆小山似的青草,堆在地边上,和我麦秸垛毗邻而居。那个干草垛尖尖的,已经有一人多高了。呀,麦秸垛,干草垛,那是一座座充满梦幻的童话王国,里面有我写作的源泉。那里面会发生一个个新鲜的故事,包括一只远处奔来的芦花鸡在麦秸垛的窝窝里产下的一只带有余温的鸡蛋;包括胡二倚着草垛吹奏的温情脉脉的唢呐,以及美丽如花的乡村姑娘腮边飞动的通红的云霞;还有不知名的少年忧伤的心事和让人心动的爱情。哦,麦秸垛,那里面有多少支富有弹性的麦草,就有多少个让人怀念的故事和初恋。
那些狗尾巴草,水稗子草,那些结过麦穗空剩下麦秆的麦秸穰,它们曾经站在春天的春风里面含微笑,它们也曾被雨水悄悄滋润,它们的洁白的根部抓紧紫黑的泥土汲取过大地的养料,直到如今,那些草根们仍然留在黑色的泥土里,它们将随着今年的第一场大雪慢慢腐烂,最后化为同样紫黑的肥沃的泥土。但是,今天,那些生长过的植物们已经告别大地,告别原野,被我木质的排杈端起来,扔到远离地面的高度,那也许是它们一生都难以企及的高度。然后,那些麦秸们将化作灶下熊熊的火焰,化作烤地瓜和南瓜汤的温暖,一起涌进我们的身体。而那些充满清香味道的干草们,会在寒冷的雪夜被胡二温暖的大手抱进羊厩,被那些温驯的白羊慢慢咀嚼,像老人回忆往事一样慢慢反刍。
而曾经,在我的遥远的故乡,小时候,我,红林,月锋和宝华,就在这样的麦秸垛和草垛间玩游戏,捉迷藏。捉迷藏需要几个人一起,一个先蒙上眼睛站着不动,其他几个分别手忙脚乱地藏好,也许藏到麦秸垛后,也许藏到麦秸垛上,再也许,我们会在草垛里掏一个洞,钻进去,然后,喊一声“开算”,蒙着眼睛的就开始寻找那些藏匿者们,找到了,一把抓住,或者扯上一点衣襟,就算被抓住了,他就会接着被蒙上眼睛再去寻找其他的藏匿者。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游戏,被我们乐此不疲地玩了那么多年,一直到十几岁,一直到在一起玩游戏的红林和翠儿谈上恋爱,一直到我们渐渐长大。
有一次,我们就在草垛里掏出几只带有余温的草鸡蛋来,甚至有一次,我们亲眼看见一只骄傲的老母鸡在草垛后面悠然地领出一窝毛茸茸的小鸡崽来。天哪,鸡鸡二十一,那需要二十一天的孵化,持之以恒的哺育,一位羞涩的处女鸡就是这样在草垛后变成一位骄傲的鸡母亲的。
故乡的那些草垛都是父亲们母亲们用镰刀把它们从原野中搬回来的。每天傍晚,我们看见父亲们就埋在一大捆散发清香的鲜草堆里,上半身已经被青草们完全覆盖,我们只看到他们挽起的裤腿的双脚缓缓移动,还有那一把闪着金属光芒的镰刀插在草捆里,那是一个比他们还重还大的草捆啊。然后,阳光就会吸收它们的水分,这些草们在阳光的照射下慢慢老下去,最后皱纹满面地被垛成一个高高的草垛堆在打麦之后空旷的场院里。
这些麦秸垛、干草垛,我曾经在俄国著名画家列维坦的油画里见过——一个慵懒的戴着草帽的男人,躺在草垛旁,草帽盖在半个脸上,嘴角衔着一根稻草,他睡得正香。旁边是一把夕阳下闪光的镰刀。周围一定还有虫鸣。还有将要升起的月亮。而最给他温暖和安全的是——他依靠着的安静的充满母性的麦秸垛。
黑夜
好久没有在黑夜里出来过,好久没有走过夜路了。如今,在这一块我的世外田园,我终于有许多机会在夜晚的时候待在田野,在皎洁的月光下走走夜路,在漆黑的夜里听听虫鸣了。这一块不大的贫瘠的土地,给了许多现世难以企及的满足,给了我一个原以为不会再现的温暖童年。
有时候,夜色就在我的身后渐渐地涨起来。由下到上,由浅到深,我刚才在土路上走过的脚步声还清晰在耳,可慢慢地它们就变得模糊起来,隐约起来。我一转身的工夫,黑夜就把我湮没了。那些潮湿的空气夹杂泥土的味道,青草的味道,以及黑夜的味道,让我的呼吸更加湿润。我看见黑缓慢地铺过来。黑。浅黑。褐黑。灰黑。蓝黑。甚至浓黑。它们遍布我的周遭,我的头发上,耳朵里,我的左肩和右肩。我随手抓上一把,黑夜就在我的手里了。我喜欢黑夜。喜欢这种铺天盖地的感觉。喜欢这种缓慢涨溢的感觉。喜欢这种纯粹的黑夜的感觉。
我少年时有过在黑夜里走路的经历。从一段山冈到另一段山冈。从一片麦田到另一片草地。一切都隐没了。白天里我所看到的绿油油的麦田,麦子的细小乳白的小花朵。还有鹧鸪。那种藏在麦田里偷偷孵化儿女的鸟儿。我都看不清了。我只嗅到成片的海浪一般涌过来的麦子的清香,那是多少瓶香水倾倒在原野里了吗?我只听到纺织娘和蟋蟀在草根上细声歌唱,我只听到鹧鸪鸟儿在麦垄里为自己的恋人和孩子吟诵着动人的情诗。那是黑夜内幕里生命的交欢和柔情蜜意吗?我少年的脚步走在灰黑色的田塍上,我的背上是一捆刚刚割来的青草。水稗子。细小的芦苇。茅草。阔叶的缠豆丝。它们像孩子一样伏在我的背上。我手里握着一把镰刀。我记得我下午的时候穿过这片麦田,穿过那片斜坡上的白杨林,到河边的草地上去割草。一大片草地,各种颜色的鲜花和茅草,像一个软绵绵的草甸子。我躺在上面舒服地睡着了,睁开眼的时候,黑夜就在我的眼前一寸一寸地升起来了。我第一次感觉到在田野里的黑夜是这样让人惬意。那种被黑色包围的安全的感觉,那模糊不清的隐约的远山——我佇立原地,静静地享受。当我的眼睛变得模糊的时候,声音响起来了。各种各样的声音响起来了。我在这些声音里穿行,那些高高的白杨林,像我的兄弟。我的祖母把她的羊群撒在这无边的黑夜里。那些在黑夜中蠕动的白色的斑点,是我祖母挥赶的一只只归家的鸟。
现在,淡淡的月牙就挂在黑夜的手臂上。我看见浅灰色的天地,地上交错的枝柯,枝柯间慢慢爬行的小虫子——那是出远门走路的蚂蚁,他能在夜色里认清自己的家门吗?在遥远的路途上,有没有一家挂着红灯笼的温和的旅店和胖胖的老板娘那同样温和的微笑等着他?我看见自己的影子,植物的影子,山冈的影子。简朴。纯净。单调。黑夜并不是太黑,它把影子留给了我们。倾斜的影子。疏朗的影子。而我的影子在行走。那是我的轻飘的灵魂吗?它追随着我,几十年,一生不停地追随着我。有时候它就在浅淡的夜色里出来和我做伴,等我的身体形如枯槁,奄奄一息,它就会在黑夜里飞走了,飞到一个鲜花盛开的天堂里去。而现在,我还年轻,我年轻的脚步试图踩到我的影子上,我想掂一掂我灵魂的分量。
有一段时间,我喜欢在这样的夜晚唱歌。我把自己隐藏在黑夜里,一个人在田园一侧的白杨林里,倚在光滑洁净的树干上,唱那些著名的俄罗斯曲子:《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白桦林》《三套车》……我喜欢俄罗斯,喜欢莫斯科,喜欢夜晚的或下午的白桦林。那些俄罗斯的黑白电影,那些干净漂亮的插曲,那些在冬天的夜里醉醺醺推开酒吧的木板门带来一身寒气的俄罗斯男人,那些肥胖的露出诱人的圆球一样丰硕的乳房的俄罗斯女人,那些夜晚露宿街头的流浪汉。我喜欢,我都喜欢。印度的黑白电影《流浪者》也曾经让我一度痴迷,“到处流浪,到处流浪……”那蛊惑人心的音乐和舞姿,诱惑我一次次产生在黑夜里出走的冲动。我用拙笨的声音在黑夜里唱歌,夜色给了我自信和勇气,我觉得安全。月亮在树梢上悄悄地移动,黑夜让我陶醉。曾经,一个女孩子,漂亮的乡村女孩子,被我夜色中忧郁的神情和慵懒的歌声诱惑,她静静地把自己藏在夜色中,一双秋水般的眼睛比黑夜更明亮。哦,我的恋人。我亲爱的少女。你为我奉献了一个少女甜蜜的初吻,我像品尝甘霖一样饥渴,我的心像烈火一样在黑夜里燃烧。你是一条蛇,你那美玉一般的微凉的肉体,让我颤栗。一种隐秘在我的心里,在我的黑夜里缓缓绽开、释放。那是一朵黑夜中的罂粟之花吗?
曾经,我在黑夜里坐上那辆隆隆而来又隆隆而去的火车的。火车,这一条爬行的蛇,它把我裹在它的腹中,在茫茫的夜色中开向远方去了。“我要去桂林,我要去桂林……”年轻的我们都唱过这一首歌,我踏上没有方向的火车。我的内心充满了激动。K606次。我记忆犹新。18岁。一个热爱黑夜的年龄。火车上坐满了旅客,有漂亮的少妇、流浪汉、乞丐、扒手、小贩、单位出差的职员、出门打工的农民、厨师……那是一个行走的夜晚,一个行走的火车。墨绿色的火车鸣着笛在黑夜里穿行,黑色把火车包围了。它两条探照灯像两道深深的隧道,隧道里有我模糊的前途和方向。我坐在靠窗的座位上,看着窗外或浅或浓的夜色。那是一个春天的夜晚,火车在里面穿行。从一个山冈到另一个山冈。从一块麦田到另一块麦田。还有大片的油菜花。那些应该是浓密的金黄花朵,在阳光下闪光的花朵,可是我却看不清晰。黑油油的一片一片地向后跑去。我只感觉到铺天盖地的香气。夜晚的香气。
有一年,某一个夜晚,一个夏夜。我和一个伙计醉醺醺地来到了小城郊外的火车站。穿过一个桥洞,我们来到了火车站台。石子铺就的地基,向远方无限延伸的铁轨。周围是黑乎乎的一人多高的玉米秸。夜色降临下来,我们逃过里检票人员的盘问,来到了站台上。我们脱了上衣,露出白天不敢暴露的身体。我们沿着铁轨撒尿。我们踢着硌脚的石子,耳朵趴在铁轨上感受热烘烘的温度和远方传来的隐约的鸣笛声。一列火车开过来了,在黑夜中开过来了。我们赤裸着上身,挥舞着上衣,疯狂地扭动屁股跳舞,向火车里昏暗灯光下一个个窗口里面的乘客挥手,飞吻。我看见一个漂亮的女孩,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们,她的眼睛里充满了羡慕和火热,我看见几个愣头愣脑的少年,向我们打着呼哨,跷起大拇指,我也看到有些老人投来的迷惘的不屑的目光。但是,黑夜掩盖了一切,掩盖了我们虚伪的浮白的面庞,黑夜让我们没有羞耻,只有刺激、兴奋和疯狂。
这就是黑夜。隐秘的黑夜。包容一切的黑夜。有一种秘密的花朵在黑夜的心尖上绽放开来,而我们在享受这种黑夜的花朵。那是一种缓慢的感觉,正如黑夜在我的身后慢慢涨了起来。我喜欢这种包容和涨溢的感觉。
树林
在田园东侧的平地上,一条延伸向山丘的小路隐没在一片树林里。我常在劳作间隙去那片树林,我喜欢树林。我喜欢高高直直的树干,喜欢树林中的荫翳,喜欢踩在树林中松软的泥土上,喜欢看见树林里不时冒出的小蘑菇。
树林真是上苍给予土地的馈赠。
土地之上,一层薄薄的青雾浮起来,那些草和树木就淹没在青雾之中了。树木很多,几百株,甚至几千株,一律高大修长的身材,排列在一起,树脚下是稀疏的青草,因为得不到阳光,也一律的瘦长,有些像国画中的点缀,却瘦得正好,瘦得有韵,简直美妙绝伦。就这样,甚至再晚一点,傍晚时分,黑夜的帷幕缓缓落下,有一轮毛茸茸的月亮挂在树林的斜上方,月光是疏淡的,银灰色,覆满树林,树林里偶尔的空隙,我就在这样的树林里静静地站立,享受树木,享受月亮和黑夜。
有一段时间,我对这样的幻想产生了沉迷。那真是一片美妙的林子,白杨林。那些白杨高大,丰腴、光滑的树身上是一层乳白色的毛茸茸的碎屑,我却觉得干净、性感。我喜欢细高的女人,我也喜欢细高的树种。白杨树的枝干很高,并且低矮处没有分枝,不像柳树拉拉杂杂,随处可折,这也是我觉得干净的原因之一。我在树林中行走,脚下是松软的泥土和花草,那些沾满露珠的草叶拂过我的足踝,微微的刺疼中带有些丰润。而许多杨树的根就在土地里凸出来,暗色的树皮和微白的树干形成比较,颜色鲜明。这些树木长得很快,它们的碧绿的叶子浓密可爱,须仰视方可看到,有时候,在春天里,我就看着它们慢慢地慢慢地从嫩黄的褶皱里绽放开来,轻微得让我心疼。
我喜欢它们。这些站立在泥土里的树木,我惊喜于它們的成长和生命,几十年几百年,甚至几千年就这样站立着,它们的年纪甚至比我的父亲我的祖父还大,可它们依然年轻;我面对一棵树木,那就是一个充满沧桑的睿智老人吗?有时候翻读历史,我就会想,让我们去读一棵树吧。那是时间的仓库,是阳光和月色的仓库吧?当它们成群结队的站在一起,它们营造出一种氛围,藏身其中,那是一种美妙的感受。我家乡也有茂密的树林,林子很大,那里以白杨为主,苍茫浩荡,绿色葳蕤,仿佛一片海洋。尤其有月亮的夜晚,林子里浮满青雾,我在青雾中飘浮。有一条溪水在树林中穿过,蜿蜒曲折,并且清澈见底,静静的夜晚,流水发出淙淙的声音,间杂树林中的鸟声和虫鸣,宛如天籁。
俄罗斯的油画中到处可见白桦林。那是比白杨林更美的一种树木,可惜我们这里不常见。那些阳光夕照的傍晚,俄罗斯男人和女人穿行在白桦林中,金色的阳光照在俄罗斯男人浓密的胡子和女人美丽的衣饰上,他们的脚步是那样的安静。树林外的田野,是刚刚割过的麦茬地,那里有高高的干草垛,还有架子车和树林中吃草的马匹,一切都那么安静。白桦林产生一种高贵的气质,把一切包围。那些树木比这些白杨林更加高大和美丽,它们那样修长,带有异国的神秘色彩,让我膜拜。我多么想到那样的树林中去,去散步,去和那美丽多情的俄罗斯少女约会,听那曼妙的俄罗斯曲子《喀秋莎》《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我没有见到过这样真实的情景,我只在列维坦的油画中见到过,在俄罗斯的电影中感受过,可我是多么渴望有一天,傍晚,月亮薄薄地挂在白桦林的树梢上,我就在这样的树林里,深深呼吸。
我对这些树木的感情由来已久。我对树木的甜腻的温暖的味道也沉浸已久。我的父亲就是一个木匠,我家的院子里总是堆满了一截树木或家具的半成品,被我父亲剧开的树木中白色的木质细腻光滑,我经常坐在我父亲亲自打造的一个椅子上想入非非。我想,这个改造成家具的椅子曾经是怎样的一棵树木啊?它经历过风雨和月亮,木头的深部有它的思想和秘密吗?今天我和它靠在一起,可是它比我的年纪要大上不知多少倍。它吸收了田野的泥土和水分,长成大树,然后的一天,我的父亲把它剧开了。而我,是和父亲一起拉锯把它的秘密公布于众的吗?我家的院子里堆满了碎屑的锯末,我称它们是树木的花朵。它们蓬松而柔软,我的母亲在冬天里把这些树木的花朵塞进我家的铁箅炉子里,变成温暖的火焰。
我喜欢树木,喜欢成片的树林。一片。一大片。挤在一起,规则或者不规则,绿叶变成浓得化不开的翠墨,修长的树身变成细瘦的美人,而月亮也有,月色是必不可少的,这样想着,我推开窗,看见窗外的那片树林和亮一起跑到我的稿纸上来了。
草们
如果一块土地能很好地生长庄稼,那么,它一定能生长出一片丰茂的草来;如果一片土地不能很好地生长庄稼,那么,它也会长出一片丰茂的草来。这些顽强的草们,随便一块富饶或贫瘠的土地,都可以使它们长得活泼而高兴。
这一片田园里,算不得肥沃,甚至可以说贫瘠,但依然野草丰茂。虽然我勤勉于庄稼与蔬菜的打理,但我拒绝不了那一棵棵野草。我也从未将它们视为敌人,甚至会故意在庄稼的田埂垄隙里,留下那些漂亮的说不上名字来的野草。
它们不用撒种,更不用你在阳光下戴着老花镜像挑选其他庄稼种子一样挑选它的种子,它只要在你稍不留神的哪怕一会的工夫,就可以在你的眼皮下迅猛地冒出头来,把你田里的庄稼挤到一边去。如果你有几天忙了一些其他的活计,修修房子,补补屋顶什么的,隔上几天没来得及到田里去,那么,当你再一次走进田野,你就会发现你前几天辛辛苦苦锄好的地全被一片绿草覆盖了,它们冲你摇头晃脑,甚至“嘻嘻”地偷笑,笑的工夫儿又唰唰地长出一大截来。
你不喜欢他们那张狂的姿势,但也明白草绝不是土地的敌人,草们才是土地最自然的儿子。
这些原野里的草们,卑微而朴素的草们,在我出生以前就早已存在,在冥冥中等待着我的到来——我活着的时候,它们每天直接或间接地被我吃掉,一点一点地构成我的身体;我死亡之后,它们也将继续存在,并且我将和它们为伴,一起钻进泥土,我的身体将化成无数棵草,和它们一样覆盖大地。
我就是我的母亲在割草的时候生下来的。为了迎接我的到来,母亲喂了三头牛,就是因为这三头牛换来的钱我才健康地活了下来。而我的母亲,就要每天去野外割草。那天傍晚,母亲像往常一样走进原野,刚割了两镰,就感到肚子疼痛难忍,然后,我就出生了。我一落地,就躺到了那些散发着清新香味的草上。我首先嗅到了一股泥土和青草味。我看见那些翠绿的茂盛的野草把我和我的母亲覆盖,我的母亲躺在草地上深吸了一口气,我也学着母亲在草里深吸了一口气,我的母亲看着我笑了,她说,你就叫草吧。母亲就是这样给我取了小名,我喜爱这个名字甚至超过了我的大名,就是当我长大以后,每次听到有人喊我的小名,我都会从心底幸福无比。每次我回家,我最爱听的就是母亲喊我的名字,草,草,母亲喊,我不应,草——草——母亲又喊,我只想让母亲多喊我几声小名,在外面没人知道我叫草,只有在家里我才有这份耳福。
伫立在原野,遥望时光的故乡,我仿佛看见父亲手握镰刀又一次走向原野,父亲已经有些年迈了,但他的步履仍然稳健,握着镰刀的手臂依然有力。整个夏天父亲都在割草,就像往常每一个夏天一样,他总会在秋天的时候收获一个高高的干草垛。年轻的我握着镰刀跟在父亲身后,我已比父亲高出许多,但在父亲面前我依然虚弱无比。父亲走过他的草垛,草垛已高过了他的头顶,那都是父亲一镰一镰割回来的,我突然想到,那不也是父亲的著作吗?
而我,在那样高大的著作面前只是一粒谦卑的沙粒罢了。
我努力遍识那些长在野地里的草们,因为我们的祖先都曾为它们命名。那些长着一节一节骨节的绿色的矮草叫败节草,那些一节一节的绿色的长草叫芦苇;那些能预示天气的草叫耆耆草,那些长在稻田里被称为敌人的是水稗子草;我常常泡茶喝的那种叫苦苦芽,开黄白色花朵的叫金银花;开一把小伞似的叫蒲公英……草的种类很繁多,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教我辨认这些野生的植物们。这些草的名字充满了智慧,我就是吃这些草长大的,并念着这些草的名字认识了汉字。这些草是大地的毛发,割了一茬還会有一茬。它就像我们身上的毛发,我们也给它们起了名字,叫头发,腋毛,汗毛和阴毛。它们都是一样的植物,一样顽强地活着,一样顽强地生长。
人与草会生死相依。它们吸取了大地的灵气,才长得如此繁茂。而我们吸取了草的灵气,才生活的如此滋润。去想一想草吧,去读一读那些长在空间最底层的植物,去思考一下那些顽强的植物们生存的意义吧,它们将带给我们多少生活的思索,带来多少生命的震颤?
我一直像一棵草一样卑微地生存着,我也一直都像故乡的野草一样顽强地生活着。昨天是这样,今天是这样,明天我死亡以后也将如此,我将和草一起从泥土里钻出头来,生长在茂盛的原野,抑或是整饬的稻田,让农人温厚的手掌把我从稻田里剔除,扔出老远;或者就又有哪一个手持镰刀的父亲用有力的镰刀把我割起,堆成一个结实的高高的草垛?
我看见我的后代坐在高高的草垛上,充满健康和微笑。他知不知道,不久之后,割过的鲜嫩草茬还会长出一蓬一蓬繁茂的野草?而长起的草地里会有多少天籁虫鸣,会有多少活物踩过的脚印?
田野的风
在田园,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听风。可以见识真正的自然的风,那些风是泥土和植物们呼吸的空气,带着原始的味道。它绝不同于城市里的风,城市里的风,干燥,单薄,狂暴,没有味道儿。
风从田野上走过,把那些树、庄稼、草和虫子们大口大口呼出的空气卷起来,一路直直地刮过去。宽阔的大道就成了风的路,风从这些路上跑进村庄里,又通过一根一根细细的胡同,钻进你家里他家里,掉在每一户的篱笆院子里。我有时候就想,这些看上去给人走的胡同和路,实际上走过的最多的还是风,风才是这路上的主人,它没黑没白日夜兼程地跑,把田野和村庄通成一个整体。如果说这个整体就是一个人,那些大路就是大动脉和大静脉,胡同就是一条一条的毛细血管,庄户就是一个一个的细胞。而风,跑来跑去的风,就是汩汩流动着的鲜红的血液。它从田野里吹进来的是氧气,从院子里带出去的是二氧化碳之类的废气。
闻一闻这田野里吹来的风,就知道它有很多好味儿。透着股清香味的是野薄荷,有一丝甜味的是玉米秸,带着融融的暖意的是洁白的苇絮,有一点点清爽的苦味的则是兔子最爱吃的苦苦芽,当然还有敦厚的泥土的味道,透明的河流的味道,风把它们一股脑都卷起来,送过来。
夏夜里,坐在瓜架下乘凉,看着天上的星星闪啊闪,夜渐渐静下去深下去,仔细地听一听,就能听见田野里的声音隐隐传来。那是风的声音,田野里风的声音。它把一田野的天籁之音捎过来,让人像听了一场音乐会。这风里有树的窃窃私语,草们的绵绵情话,有蟋蟀的吟唱,有千万只不知名字的野虫子的奏鸣,偶尔,还会刮过来一两声邻村的狗吠;野地里还有看庄稼老头的绵长的咳嗽,以及水汽露珠的声音,这音乐是纤细的又是无比恢宏的,是悠闲的又是充满情调的,这是风的声音,真正的原野的声音。
黑夜里在田野里走一走,顺着白天踏过的田埂,走向庄稼,走向草,走向泥土和河流,走向田野里的风。其实,我们上世都是田野里的一棵树,一茎草,一粒泥土,一丝野风。我们融进风里,融进泥土里,融进庄稼和草里,悄悄隐藏。当我们死亡以后,我们的身体并未消失,我们藏进三棱草的绿叶里,躲进蒲公英的花朵里,钻进泥土里生成一只一只的小虫子,大口大口地呼出空气,变成一脉清风,轻轻吹去。
田野之风,带着夜的黑,带着味道和声音,顺着大路,径直吹来吧。
秋部:瓜熟蒂落
让我们在成熟的欲望和果实间狂欢吧。
——《大地情诗》
立秋
时间在农历每年七月初一前后(公历8月7-9日之间)。“秋”就是指暑去凉来,意味着秋天的开始。到了立秋,梧桐树开始落叶,因此有“落一叶而知秋”的成语。“秋”字由禾与火字组成,是禾谷成熟的意思。秋季是天气由热转凉,再由凉转寒的过渡性季节,立秋是秋季的第一个节气。
弄一片地种种的想法,来源于一次酒会。那是某个年前,雪花正落,几个行动的矮子,喝了顿乱酒就都成了语言的巨人。他们说天说地,说玄说虚,男人说女人,女人说男人,最后他们就说到了土地。说到了土地,却一个个激动起来,记得艾青说他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他对土地爱得深沉,我们这几个人倒不至于像艾青般哭起来,却也一个个激动起来——他们哪一个没有吃过土地上劳作的苦,可又哪一个可以完全摒弃土地呢?离开了土地,他们却最想念土地上的庄稼和蔬菜——每年第一个吃煮玉米的是他们,第一个吃鲜花生的是他们,第一个要吃野菜野草的也是他们啊,你可知道,当年在农村,那些都是喂猪喂狗的粮食?唉,岁月轮转,谁知道人是个什么动物呢?
这几个人中,按职业划分,有机关单位的公务员,有站讲台的教书匠,有工人,有记者,也有脱离了土地的办公室文员。许多年前,他们从泥土里拔出双脚,一晃穿上了皮鞋,都揣了非农业户口,那些年他们飘飘然起来,抬首挺胸觉得自己成了城里人了。他们无比自尊,却也无比敏感,他们无比骄傲也却无比自卑……人自卑啥就忌讳啥,他们最受不了别人看不起土地和农民的,谁要是稍有不敬,他们会梗了脖子大吵大嚷:我们农民咋啦!咋啦么!
这些人按性质分有写诗的,有写小说的散文的,还有扛了机子搞摄影的……但说到底,他们都是知识分子!知识分子是个贬义词了吗?他们无一例外都是些务虚者,开会讲话,发言吹牛……他们终于有一天觉得出自己的飘来,自己的文章也像无根的浮萍,他们就想绑一块石头往下沉,往下沉……小时候在他们家里,哪个没有伺候过菜园子呢?没有父亲的菜园子,他们吃啥?他们花啥?他们怎么识字怎么写书?那每一个字都是一根黄瓜或者一把豆角换来的呀。就像那个写诗的老四说的:一镢头,就是一本书,再一镢头,就是学费的千分之一,再一头,就是我的一口饭食,如此这般,仅仅这般。如今,几个文人,他们同样承载着巨大的苦难,文字里渗透出来的苦难,这是文学根本,是娘胎。但他们走进了菜园,一群人的乌托邦,一群人的桃花源。一个放下摄像机,一个扔掉粉笔头,一个走出机关大院,一个骑电动车,一个骑摩托车,一个撒丫子跑过瓦河,相聚菜园。
他们集体说,弄一个作家菜园种种吧。那是他们笔墨之外的稿纸,是他们写作之外的写作,是网络偷菜的真实版,是对绿色蔬菜的呼唤,是对劳动的敬礼,是想入非非和非非之想,也是想过着一种集体生活了!弄好了就挂上一个牌子“作家菜园”,种上三棵黄瓜,两架豆角,四棵玉米,五株高粱……集体浇水,集体劳动,集体采摘,集体……要设年终劳动奖,要搞中秋蔬菜诗会,要请外地的作家们来参观采风……他们要拍照,要写文章,要……啊,他们果真是语言的巨人,想象的巨人!他们说即便什么也种不好,那就让它长一片草吧,到时候每个人写一篇《草》,再印一本限量版的书,名字就叫《草》吧。
他们都是想象家。
他们也许拿不好镢头,用不好铁锨,耍不好镰刀,他们手中却都有一支笔,那花朵儿可以作诗,那泥土儿可以成文,那歪瓜裂枣的收获,也可以写一篇小说哩。说干就干,但他们这一次,真的行动了,他们就不是一群行动的矮子啦!
其实,上面这些话又一次证实了我是个务虚的人,就那么一片土地儿,就那么一片菜园子,哪家没有呀?谁没有种过呀?犯得上如此这般如此那般的拽文吗?我的脸红了起来,说到底,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其实什么事也没有,就是几个人,闲得久了的男女,在稿纸上写得无聊了,扛起铁锨和镢头,趟过瓦河,去种了几棵植物,还不知道有没有什么收成呢!
可是他们却高兴着,雀跃着,向他们的目标,向他们的文学迈近了一步,与其说是接近土地,不如说是更接近内心。有了这么一块土地,他们就有了主心骨,他们就有了烧香的神像,就有了流汗的地方,有了写作的根。他们不在乎在这块土地上收获多少, 他们就想一块儿疯,一块儿玩,喝扎啤,挖野菜,放下镢头就开始写诗,他们互相指点着各自的笑话,悄没声地去偷别人的蔬菜,那就是他们的乐趣,最后,他们一致认为要挂上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的是:
只许偷菜,可不许偷人哩!
而我,就是他们中的一员。
这一年多来,守着这一块土地,有了空闲就来打理,或者蹲在地头发呆,让我有了一种生命的踏实感和幸福感。土地是山脚下的薄地,我又固执地坚持着不用化肥不打药的原生态种植方法,所以,即使到了秋天,各种庄稼和蔬菜也长势不好、收成欠佳。其他几个朋友,有诗人、画家、公务员,挨着地边的几块闲地,也都租了种菜。刚开始时都雄心勃勃,连班也上不好了,一天数次来郊区种地,仿佛个个都成了庄稼汉。但不到一个月,他们大都没有了激情,打道回府,点种下的种子生了根、发了芽、缺了水,也懒得理了。十天半月不来一趟,田地里草势渐旺,渐渐地把蔬菜吃了、把庄稼吞了。租地的胡二每次放羊經过,看了就生后悔,说让他们糟蹋了土地,只是承包费早早给了他花了,否则,他就嚷嚷着要退租的。
我因为工作清闲些,来的最多,种得也最用心。因为我农村出身,熟悉土地,我热爱这些与泥土打交道的活动,更主要的是,我想通过这种体验,这种观察,来健康我的身体和灵魂,来记录和抒写我对大地上许多植物和动物的观察、了解和感情。进而思考关于土地、关于历史、关于未来,以及关于生命、关于精神、关于写作的许多问题。
这是我的劳作田园,也是我的精神载体。
我不是一个诗人,但一年来,我却为这片土地断断续续写下了许多诗,因为,很多时候,我认为好像只有诗,才能表达我对土地的复杂的情愫。
自春天里,城市的天空就充满雾霾、流言和死亡的味道,寒冷的空气迟迟挥之不去,春天一点也没有春天的样子,我听着旭日阳刚用沙哑的声音翻唱的汪峰词曲的《春天里》,一遍一遍把自己听哭——
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
那时的我还没剪去长发
没有信用卡也没有她
没有24小时热水的家
可当初的我是那么快乐
虽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
在街上在桥下在田野中
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在这个冒牌的春天里,土地僵硬,寒风料峭,谣言中伤,恶心的话语板结着一切鲜活的思想和精神,但这一切,都压抑不住万物身体和灵魂的蠢蠢欲动,宛如沙漠渴望着一场大雨滂沱的决绝的爱情,那样的血液,在身体的大海里,掀起了风暴。
就在这个春天的二月,在我的田园,我度过了我三十五岁的生日。老天,在这个世界上,我已经吃喝拉撒三十五年,我长成了这大地上的一块泥巴,一棵树,一株草,成了我和着泪水和汗水种植出的一把蔬菜和几行文字,这让我想起数年前,我三十岁生日酒后所写的话——
三十岁了/如诗人江非所说/我的血液和肉三十岁了/我的骨头三十岁了/我的肠胃三十岁了/我的手和脚/我的xx/也三十岁了/它荒废了二十年/用了十年/我的爱三十岁了/我的思想/也三十岁了
三十年/是一段不短的时光/三十年使血肉丰满/三十年使骨头更硬/三十年肠胃消化了一座粮仓/还有多少头猪多少只鸡/喝掉了多少吨酒/三十年的废话/三十年的思考/三十年的意淫/是一个人成长史和思想史
三十年了/洋火枪没有了/连环画没有了/芦苇削成的烟袋管也没有了/三十年/从梁山到曲阜从曲阜到日照从日照又到了沂蒙山/我告别了出门远行的十八岁/我的爷爷没有了/我的奶奶也没有了/一想起来他们都在土里/我就想哭/三十岁/多么残忍的年纪
三十岁了/我喝过了三十年的水/我吃过了三十年的盐/我走过了三十年的桥/我撒过了三十年的尿/那些水可以灌满一个小型水库/那些盐可以咸死一头大象/那些桥有多少个桥墩/用了多少个日夜建造啊/那些脚步有多长/那些尿滋养了多少庄稼/三十年/对于一辈子来说/已经是/不短的一段时光
三十岁了/我的身体还算年轻/心脏每天还在怦怦地跳着/血液还在顺畅地流着/我的情欲三十岁了/我的感情也三十岁了
三十岁了/我干了不少坏事/我也干了不少好事/但我没杀过人/我没有偷过窃/我没有吸过毒/我没有跳过河/我没有包过二奶/我没有贪过污/我没有受过贿/我没有通过奸/我没有……/我没有干过的事好像还很多/奶奶的/我已经三十岁了
三十岁/哦,三十岁/是一个章节/一段旅程/明天 /我就开始下一个三十岁了/谁知道等待我的会是什么呢/是什么呢?
—— 写于2010年4月7日
春天终于还是来了,谁也无法阻挡。
桃花终于绽开的时候,山坡一个夜晚就进入了粉红色的春天里。我为桃花歌唱,也为生命放声——
每一朵桃花都代表爱情(外二首)
大哥,请让我和你说说桃花
春天了,我昨天看见桃花已经开了
先把那没干完的工作暂停
知道你日理万机,做着一局之长
但我们
现在不谈工作
只谈一谈桃花
你还记得吗
那时候你谈恋爱的时候
桃花是不是正红
我嫂子娶进来的那天
桃花开了一坡
大姐,请让我和你说一说桃花
先别给我说股票,牛市熊市
我知道那是你的命根子
你一家老小的日子都放进去了
可是,现在,我只想
和你谈一谈桃花
还记得吗
那时候,你日记本里夹着一朵桃花
干了的桃花
每次看见,你都会想起远在千里外
我当兵的姐夫
那时候,你的脸颊就会红成一朵桃花
小弟,请先不要看书了
我知道你为了考研夜以继日
攻读那些蝌蚪样的拼音文字
四级也罢六级也罢
不会英语死不了人
我想和你谈一谈桃花
那时候,我和你在桃花林里
你问我,哥哥,桃花为什么是粉红的
我真不知道怎么回答
现在我知道了
因为 桃花 她是一个粉红色的梦呀
女儿,今天就别去练琴了
这个周末,我想带你去看一看桃花
你说桃花可以考级吗
闺女,这个世界上
有许多东西,比考级重要
你知道你爸爸当年连个二胡也不会拉
可是,你的爸爸不也是活得挺好嗎
老婆,停下手中的活计
我很想对你说一说桃花
你说那有什么用
我知道月亮也没什么用
星星也没什么用
可是你那时候真想让我给你摘下来呀
今天,我们就说一说桃花吧
你没见
所有的桃花开的时候
满山都是微笑
我站在那里
每一朵桃花都代表爱情
我告诉桃花明天要开
昨天晚上
我打着灯笼,跑了一脚泥巴
我去告诉南坡的桃花
我去告诉北坡的桃花
我去告诉东坡的桃花
我去告诉西坡的桃花
明天都要开呀
那么多的美女那么多的先生
那么多长枪鸟炮
那么多说普通话的人
明天都要来了
还有写诗的吹牛的装逼的扛摄像机的
明天都要来了
你们可要好好表现
——我警告他们
可是我一转身,听见她们说
哼,我们是为春天开的
才不管他们呢
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
后排的张朵,前排的刘朵,还有你
乔朵朵
都站好了,看我的手势
合唱团,我们就唱“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
预备,music
在那桃花……
不行,不行,注意高音
李朵朵,你注意语速
张朵朵,你集中精力呀
别左顾右盼的
嗨,嗨!
好多了,大家唱得很棒!
对了,乔朵朵唱得最好
再来一遍
在那桃花……
在这些桃花里面,有一朵,是我的女儿——乔朵。她在三年前桃花灿烂的三月受孕,在大雪纷飞的腊月出生。在我守望的田园里,她学会了呀呀稚语,学会了赤脚奔跑,学会了放声歌唱,看着她,我想起在她满月的酒宴上,我曾举杯致辞,为她祝福, 其辞曰——
此时此刻,在美酒飘香、饭菜满席之际,请允许我通过这种方式表示对各位亲朋好友的欢迎和感谢。
一个月之前,在我和某某某的共同努力下,在大家的关心帮助下,一个叫乔朵的女孩子来到了这个世界。众位亲朋好友对她的到来给予了热烈的欢迎和关心,这是她的造化,也是她父母的造化,在这里,我谢谢大家。为了能够在春节和大家见面,为了能够合家度过一个更圆满的新年,她作为一个积极分子(但愿她以后也是个工作积极分子),提前几天来到了这个充满友爱、慈悲、痛苦、欢乐的复杂世界,自此,她的人生打开了扉页,上面写着一句话:我爱你们!她生下来先用哭声向我们报到,接着睁开眼睛打量这个世界,她看见了我和大家,她由此学会了微笑,谢谢上帝,她的确笑了,看来,我和她母亲把她带到这世界来是基本正确的!出生时她身长48厘米,体重3公斤,哭声嘹亮,身体健康,合乎标准。
谢谢上帝!
为了给她起一个名字,我们颇费周折,她爷爷想让她叫乔好,瞧好么!她妈妈想让她叫乔乔,大乔小乔么!她阿姨想让她叫乔手,巧手么!她姐姐想让她叫乔霖果,她叫王艺霖么!她姑姑想叫她乔思齐,见贤思齐么……大家又都否决,我崇尚简单,也没有大志,最后的结论,就取了我以前小说中常写的名字“朵朵”为名,不求她大红大紫,不盼她成龙成凤,只愿她像一朵小花,朝气蓬勃,平凡而健康,大家虽然还有些保留意见,但是关键时候我拍板定音,就叫了“乔朵”,原谅我的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自此之后,我承前启后,承上启下,算是后继有人了。她是个女孩子,我没有性别歧视,如果有一点,那就是我喜欢女孩子,我觉得做岳丈比作公爹要容易得多么!我不敢要求她以后做什么干什么,我只希望她有人生幸福感、满足感,有爱心有感恩心,我不刻意为她积攒财富,也不会刻意锻炼她积攒多少财富,当然,如果我有足够的财富供她一生享用,我就绝不让她以后为了赚钱去辛苦工作,她愿意干点什么就干点什么,愿意怎么享受人生就享受人生吧,既然如此,大家祝愿我能发大财吧!我没有明确的教育方向,我相信遗传,所以,我觉得她人品不会太差,性格不会太坏,才华能有多少就有多少吧——也许,我有一点预感,她可能会成长为一个女作家,女承父业,哈哈。
满月之后,这个孩子会更快地成长,一年之后,她应该会蹒跚着走到大家跟前向你们要东西了,自此,你们又多了一个晚辈,你们的孩子又多了一个妹妹,这是多么和谐的一件事情呀!立春之后,天气变暖,她随着春天一起成长,我自己也会更加长大成熟,我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文学观很可能也会发生些微的变化,我将会体验更加复杂的人生和人际关系,酸甜苦辣,五味俱全,但这就是人生吧。一个人存在于这个世界上,把空气、水、爱恨情仇综合起来,经过几十年的发酵,才长成一个具有个性的人,我已经三十岁了,很快就会到不惑的年纪,看这个世界也会更明白。她的出生,让我明白,我那可怜的青春,一转身已经落幕,都说趁着年轻把坏事都干了吧,可是以后再干坏事就有了顾忌,唉,这人生真是一个矛盾,其实,这世界就是一个矛盾!我们今天能坐在这里,就说明我们还活在这个世上,这就是幸福的,然后,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的致辞马上结束,请大家开怀畅饮!
好了,下面上佳肴,斟美酒!
最后,让我们举起酒杯,满饮三杯,干杯!干杯!干杯!
谢谢!
桃花以及桃花所带来的春天里,我们去登临岱崮,岱崮是一座小山,就在我田園的北面,那是一座山石蜿蜒的丘陵,人迹罕至,与世隔绝,当我们吆五喝六地走进去——哦,原来所有的春天的“颜色”都藏在了这里——
岱崮的颜色是立体的,是有层次的。暗褐色的岩壁,紫青色的板石,还有山谷中嫩黄的杨树林,翠青色的垂柳,浓绿的苍柏,点燃着或粉或霞的桃花——桃花看一朵会觉得单薄,必须连成整体才有了灵气——这正如狐狸,必须修炼千年才能幻化成妩媚的狐妖。——门前一株桃是孤单的,在整个春天里不能为季节增色,只能衬托出春色的寂寞;几株几十株桃花也是勉强的,囤聚在一起,有不自信的底子,而只有在岱崮,在起伏不断的山坡和山谷上,在穿插着村落和房舍的褶皱里,三三两两,成千上万,错落地排布着,那才是桃花的韵色。它们站立的位置不同,花期也各不同,阳坡的已经淡红败落(败落也是一种美),阴面的才粉红怒放,但她们就那样遥相呼应着开放,在高与低,远与近,前与后,动与静种互相点染,互相爱恋,互相传情。这分明是一个颜色的仓库,黑色的岩石是永恒的底子,高起的一层是黄色泥土,再起来一层是嫩黄和浓绿,再高起一层是苍翠与湛蓝;而这中间,到处都流传着的是桃花的颜色,而这桃花的色彩是流动的,也是变化的,今天与昨天不同,明天与后天有别,时间掌握了一切颜色,又无奈着一切颜色。深的会成浅的,浅的会变成深的,高的沉沦为低层的色彩,低层的又升起为烟雾般的朦胧,直至最后,随风飘走。风把颜色吹走。这静静的山谷中又有着流动的色彩,一只七彩的山鸡呼啸着滑翔而过,把岱崮的画面演绎成立体的曼妙的尾音。它穿越着颜色的层次,像百灵嗓音般婉转。
岱崮的颜色是活着的,也是有情感的。四月的季节,栗子树还是墨黑的外皮,但黑皮之下,流淌着的是活跃的翠绿色的汁液。不需几日,绿色就会喷薄出来。那漫坡的桃花的颜色是跃动的,每一秒都有着细微的变化,我用照相机的微距拍出了花朵粉嘟嘟的蕊,花瓣上由深而浅的颜色的流动,苹果花的白,丁香的香,花萼上张望春天的小眼睛,小眼睛里忧伤的神情,神情中爱恋的怅惘和甜蜜,怅惘和甜蜜里水漉漉的情感,情感的眼神中看不到情人的空空荡荡。花期那么短,繁花那么多,你不开,整座山都是一座空山,你走开,整个春天便是一片寂寞。你不来看花,我独自又为何开放?是为了自戕还是回肠荡气的孤独?自戕之后呢?是为了惹得你的一点怜爱么?一点怜爱可以带来更多的绝望还是微小如樱花的希望?绝望和希望的交织可以让情更情,伤更伤吗?那么,伤害之后呢?回到原点,为什么相遇呢?我已习惯了黑色,为什么又在四月寻找多彩的颜色?你这塞壬的歌声,带来的是香槟还是毒酒?是诱惑还是挑逗?沈从文说,让我这个乡下人喝一杯甜酒吧。那是多么绝望的祈求?为什么相遇,相遇之后为什么相知,相知之后又为什么相许,相许之后明知要相负?满坡的花色,满眼的绽放,岱崮这层层叠叠高高低低的颜色啊,我还能对你说些什么呢?我佛慈悲,我佛无语。只把四月的岱崮的颜色泼洒在沟沟壑壑,只把无声的留恋灌满心肠——阿门,我佛狠毒!
岱崮的颜色是暖的也是冷的,是张扬的,也是沉默的,是混乱的,也是绝情的。它比烟花寂寞,比喧嚣热闹,我不想拿岱崮的颜色拙劣地与九寨沟或张家界作比较,那两处的颜色是单纯的,是单调的,而岱崮的颜色是无穷的,是变幻莫测的;我也不想拿它与市井人声相混,市井人声里充满的是混乱和嘈杂,它却是热闹表象下的蓬勃。它暖,足可以让人跪下来亲吻泥土,感受向死而爱的暖流;它冷,也可以让人肝肠寸断,仿佛体验那擦肩而过和失去拥有爱的资格的爱情的绝望。在岱崮看颜色,就像一场恋爱——爱到暧昧也好,爱到绝望也好,爱到一句明知要违背的承诺也好,爱到一句含糊不清的表白也好——这一切都有,这一切又都没有。这就是岱崮的颜色带给我们的感受。这个譬喻固然拙劣,但却是恰切的。岱崮的颜色那般张扬着,它不管你是谁,也不管你赞美还是憎恶,它甚至不管你来不来,它都那样张扬着,执拗着,自足自大着;岱崮的颜色又是沉默的,它不发出春天的邀请,在你不以为然就要抽身而退的瞬间却给你一个回味无穷的微笑,它把两腮的酒窝灌满甜酒,却不让你敢有饮鸩止渴般的鲁莽和勇气,它只把淡蓝色的月亮映照在酒窝深处,晃呀晃的,晃得你眼晕,心碎。于是,千里百里的人都来拍照,把长长的镜头对准了桃花,却找不到了桃花的影子。这些颜色就这样热烈而克制着,克制,冷静,而又艳而不淫,媚而不荡,是邻家女孩的素朴,还是青梅竹马的无猜?是一见钟情的相许,还是生死不离的允诺?
这就是岱崮的颜色,时间变化,它也在变化着。早晨和晚上不同,远处和近处不同,高出和低处不同,今天和明天不同,它是多层的,立体的,流动的,情感的,虚实相生的,动静结合的,它是一声呼哨,就这样让心灵漾开了涟漪。
我们从岱崮下来,大口喘着气,神情激动,仿佛和岱崮经历了一场酣畅的恋爱,我们为它写诗,为它作文,我们终于寻到了大地上的春天的颜色,原来春天并没有远离,它只是在城市遁隐,它永远在我们的田园,在我们的深山,在我们铺满泥土的大地上!我们就呼朋结伴地又去看水,跨过瓦河,涉过浅滩,在瓦河的尽头,在重山脚畔,有一座静若秋水的湖——
我们又浪荡到重山来了。来重山却不是为了看山,只是为了看水。花是小女子,是村姑;水是大家闺秀,是知性女人。正如人年轻时喜欢脸蛋,上了年岁,爱好的却只是性情和智慧。山水相济,水花照月,不观花不知道水的纯净和内敛,不看水焉懂得花的暧昧和缱绻?来之前,我央李老为我写字,我说的是王摩诘的“明月清泉”,李老写出的却是“岱崮观花,重山看水”八个大字。八个大字像极八个曼妙的少女,水淋淋,湿漉漉,看得我心花怒放,诸位看官,看字是不是又比观花看水来得高层次有襟怀?
水无形,却随物赋形。遇长渠便成河,曲折蜿蜒,藏了一怀的秘密,日夜不息地流淌,水为地势所限,水不是了水,是沟渠的奴隶;碰大洼则成海,波涛翻涌,深不可究,只翻起千堆雪。所以年轻时看水,可看河看海,看意志看未来,年纪大了就应该看湖。看湖才是看水,沟渠和岸堤都退隐了,波浪也不起,只剩下水,一层一层深下去,一漾漾展开来。横和纵各有层次,但水就是水,不是涛也不是波,不是浪也不是纹。
所以,我在岱崮独自醉饮了颜色的美酒,又浪荡到重山边的云蒙湖来了。重山出名,不在山,全在湖。山是断壁,乱石,草木也不多,但水却是那样的多。多得让你无所适从,碧得让你身心荡漾。我划了船进去,马上就感到了人生的浅薄和渺小;再往里划,又觉出了生命的奇妙和尊贵;及至到了湖心,四望无依,人与舟与桨成了一点,人竟觉得与天地精神相往来,得了大自在。大自在之后呢,马上覆盖而来的是旷世的孤独和寂寞,寂寞得让人想哭。这寂寞不是小寂寞,这孤独不是小孤獨,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悲怆,是天地之间浮游曳尾的幸福——至此之后,我的人生便可化成两截——看水前与看水后:前后自有不同,境界又上一层,不是更复杂,而是更简单;不是更明了而是更混沌。我一个在湖心停了半日,周围只是水。碧水。碧亮的水。由绿而蓝,渐渐更深,一直下去,下去,看不到尽头了。那里面有我的时间吗?那里面是世间浮生吗?平日里照镜子,看见的是一个黑胖子,在水里往下看,看到的是妖,是仙,是宇,是宙,是古,是今。
水浮起了舟,舟载起了我,我浮在水上,看水,水也看我。这就是一个哲学命题,在岸上我不会去想,在水中不由得我不去想。想也想不明白。水无声。水底也无声吗?水也是一个仓库,是不是亦有无数颜色。伊人为何总在水边?蒹葭为何生于湖畔?湖边的芦苇,我看你如看恋人,你观我是不是眼含秋波?我用相机的微距拍水,无法拍出水底的眼神,却可以留住水波的呓语。层层叠叠,叠叠层层,那是水的颜色。我第一次见到水的颜色如此绚烂。水的颜色又是一个哲学命题,多少圣贤临水而居,面水而思,凭水而问。人只有向水发问,才能向自己发问;人只有向自己发问,才能成熟沧桑?那成熟和沧桑里是否还有脆弱爱情的战栗,爱情的战栗里是一个磨损的心还是如镜的洁净如莲的喜悦?如莲的喜悦能不能幻化成小小的寂寞和忧伤,小小的寂寞和忧伤可不可以融会贯通于大寂寞大孤独?这一切都是未知。这是不是又是一个沉重的命题?
看到水,怎么可以不想到爱情,怎么可以不想到人生,怎么可以不寂寞不孤独?水默默无语,又脉脉含情。这正像我内心对你的期盼,我浮生在水面之上,影子可否落入水的中央?影子是不是太虚?肉身是不是太沉?我扑通跳入水中,水能否承载得起?承载不起是不是就应该一笑而过,是不是就应该绝尘而去?我有太多的疑问,面对水,只有水,我才想发问。
重山的水这样睿智,这样纯净和沉稳,还应该感谢山。重山的重字,该不就是这样儿来的吧?重叠起伏的群山,还是重量稳重的看守?这世界须有阴阳,山是阳,水便是阴,山水相依,阴阳相合,湖才成为湖。其他地方的山都是为了自己而生,为了攀爬而生,重山却是为了这片水而生——作为水,这也值了;临近水,这也足了。一声轻叹,不似浩淼洪波,我划动木舟,穿水而过。水无声,独我内心澎湃,面對水,我是那样浅薄。
其实,岱崮和重山,都不是我的故乡,在遥远鲁西南平原上,伫立着一个叫乔辛的村庄,那才是我的故乡。那是大地上最平凡的物事,我出生在那里,长在那里,也劳作在那里。我祖上世代农民,祖祖辈辈与土地打交道,我一直做农民到十九岁,考入大学之后,户口才变成非农业户口。如今,我大学毕业工作了十几年后,时光流逝,人生渐老,却越来越怀念故乡,怀念那些人事,那些庄稼,那些鸡鸭鹅狗,那些关于土地的一切往事,这让我不得不在工作之余,又寻觅这一块土地,日日和它亲近,我的身体和灵魂才渐渐安妥。我记得,当年离开故土,我们村庄的村长用带着诗意的语言告诉我:“你去吧,家里都要放心,地我们替你种着,鸡鸭鹅狗我们替你喂养,父母兄弟我们替你照看,你就代表我们村庄出去写诗吧!”——
我代表我们村在写诗
从卫星地图上可以找到
一条土路,跑过马车
几排瓦房,后面蜿蜒的一条小河
那一个夜晚,我把时间花在了高科技上
试图找到中国乔辛
准确的是:中国山东梁山大路口乔辛
简称中国乔辛
其实我原来只是那里的一个村民
喂猪割草放羊收拾庄稼和隔壁的老娘们打情骂俏和青梅竹马的女孩搂搂抱抱
但突然某一天,他们集体表决,要放逐我
村长年纪大了,他说
咱们村上有种地的喂猪的养蚕的有小商小贩有贪官……就是缺一个诗人
看你也不是干庄稼活的那块料
你干脆就出去写诗吧
唉,他们这是嫌我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了
你们要把我开除了乔辛吗?我问!
会保留你的村籍的,他们奸笑着说
给你派一辆马车,把你派到世界上去!
给他们说说我们乔辛村的事……村长说
于是,我就这样落魄地离开了乔辛村
我像个流浪汉,在中国到处看看,转转,逛逛,然后坐下来写诗
我写乔辛村的河乔辛村的土乔辛村的庄稼和牲畜
我写乔辛村的寡妇、光棍和孩子
我写呀写
我以一个伪诗人的身份和姿态书写
有时候我写烦了,真想掷笔而去
可我不敢忘记我是乔辛村的代表
在乔辛
他们替我耕地、耙地耩地和收割
他们替我喂猪养牛和看护房屋
他们替我孝顺爹娘伺候孩子
我就得替他们写诗
我把乔辛村的事儿都写出去了
不管好事孬事烂事还是糗事
那天村长打电话凶我
他说,谁让你写那些烂事儿的!
你应该多写写咱们村的好事!
你别忘了你是代表我们村出去的!
你要是乱写,小心我把你家的庄稼全割了,杨树全砍了!
最后,他们说
再胡闹你就别回来了!
身在世界上
可我的心在乔辛村
我还想着等我死了之后
还得埋回去呢
到时候,中国乔辛的土地里埋着一个
中国诗人——乔辛
为了我的梦想,所以
我必须不停地把乔辛推销到世界上去
否则,村长就要切断我的根
他们逼着我
我终于成了一名中国诗人
当我来到这座城市,教书,写作,娶妻,生女……我整日坐在带有空调的办公室里,看书,上网,聊天,吹牛皮……有一天,我忽然就想起了故乡,想起了土地。我被我们村流放到了这里,千里之遥的陌生地,成了一个外乡人,他们不管我了,我突然有一种巨大的失落感和孤独感,这让我满目疮痍,夜不能寐。我寻找了很多办法,都无法治愈我的心灵之伤……直到看到这一片土地,我马上扑了上去,把它从胡二手里抢了过来,我才明白从本质上我根本不是一个诗人,我只是一个农民。在胡二所在的瓦河岸边的茶棚村,还有一个和我一样的诗人,他叫老四。他身材矮小瘦弱,也干不了农活,他也被他们村流放了出去,他们村长说出了和我们村长如出一辙的话——“你去省城去写诗吧,写一写我们茶棚村的老事新事儿,我们这里不需要你了,你看,你瘦弱的手臂也握不了锄、拿不住镰,你走吧,你去做一个代表茶棚村的诗人吧!”
老四去了省城,终于在那一片水泥地上居留下来,娶了省城的老婆,生了非农业户口的儿子……但他每次回到茶棚村,他都要到我的菜地里来找我哭一次,他说,“我睡不着觉,吃不香,也喝不香,梦里也老是想着茶棚村和茶棚村的姑娘付小芳,想着村边的瓦河,想着瓦河边的土地,你看看,我每次回来,茶棚村的土地都缩减一部分,高楼马路就扩张一部分,你可要好好守住这块土地啊。有了它,我回来的时候,才能落脚,我在外面写诗的时候,才有了灵感和源泉……我的根在那里扎不下去,我的根,在这里,在茶棚村。”他哭起来,好一个脆弱的诗人,比我还脆。
我们在我的田园里喝酒、写诗、聊天、谈女人,谈到最后,我们都醉了,我们也都在月光下搂着哭了。我们抹一把鼻涕,对他说,既然这样,我们来种田,你就专心写诗,下一步,我们索性把你派到北京去写吧,那个地方,是一个更没有根的地方,你要写的话,除了写茶棚村,还要替我写一写乔辛村啊,否则的话,我们村长会永远不让我回家啦——
立秋之后,天气渐凉。万物成熟,只欠收获。
就像我们握笔写字,稿纸就把诗歌回报给你;
你耕田劳作,大地也一一把果实回报给你——
地瓜结了,高粱熟了,西瓜甜了,蔬菜吃了……但我不想再不厌其烦地把那些收获的细节一一写来,对一个农人来说,收获是最让人高兴的;但对一个作家来说,播种、浇灌、陪伴植物们成长,在陪伴中思考、发呆或者自言自语才是最重要的。
秋天了,七月流火。星宿轉动,酷热的空气中,在夜半已经有了凉意。有两天我就宿在南坡田园的土炕上,身子下面芦苇编织的凉席子泛起来的凉,告诉我秋天来了。
我坐起身,点燃一支烟,看着外面夜雾蒙蒙,月光泼洒,芦苇晃荡,听到蛙声如鼓,秋虫叽叽,满耳庄稼瓜熟蒂落的声音。
听着,听着,我突然感到莫名的悲怆,不禁悄悄滴下泪来。
处暑
在8月23日前后,太阳到达黄经150°。《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七月中,处,止也,暑气至此而止矣。”此后中国长江以北地区气温逐渐下降。处暑的“处”是指“终止”,处暑的意义是“夏天暑热正式终止”。所以有俗语说:争秋夺暑,是指立秋和处暑之间的时间,虽然秋季在意义上已经来临,但夏天的暑气仍然未减。
听秋
秋天的到来,我最先是在某一个晚上听到的。
先是一朵牵牛花把它看到的秘密告诉了另一朵牵牛花,接着另一朵再把它传给另一朵,一个晚上的工夫,满面篱墙上的牵牛花都绽放了,把那一个个粉嘟嘟的小喇叭挂在了肩膀上。那小喇叭是淡粉色的,或者浅紫色的,颜色由底部向外沿渐渐变深,深也不过浅紫,素雅而高贵,仿佛少女的短裙,裙底兜住的不是春光,却是秋色,那秋色是空气和日光的沉淀,是忧郁中略带点儿妩媚的微笑。微笑是它的形式,底子却是忧郁的,慵懒的,萧离的,妩媚恰似口红,顿时让这忧郁灵动起来,不至于呆板。早晨的阳光才刚刚变得薄薄的,凉凉的,它们就感知到了,篱笆花架下的那两棵细瘦如美人的秋草,已成淡黄,渐落风尘,却正有了徐娘半老的风韵,在牵牛花的映衬下,一点不来得含糊,也不来得潦草,她们早听到了牵牛花在夜晚的窃窃私语,她们知道那个秘密,高高在架上的牵牛花已经把喇叭举上了头顶,它们就要向整个村庄宣布:秋天来了。
我在早晨的时候听到了它们的宣言。我听见那些浅紫或淡粉的小喇叭一个个朝我张开了嘴巴,一个夜晚,它们就这样不约而同地全部开放了,我把耳朵凑上去,贴在那小喇叭似的花朵上,清晨的露水清洗了我脸上倦意和灌满了整个夏天喧嚣的耳朵,它们把小喇叭贴在我的耳朵上悄悄告诉我,秋天来了。那毛茸茸花蕊像新生儿的手臂,害羞似地在我耳朵里挠了挠,我听见它们小声地告诉我:秋天来了。秋天来了。
秋天来了。我直起腰,把耳朵听向四野,我听见空气慢慢变凉的声音,那细微的凉丝丝的气丝儿慢慢变薄,变淡,夏日空气里的溽热和潮湿已经悄悄溜走,天空越来越远,越来越蓝;我听见田野里的庄稼和野草慢慢变黄的声音,一只蝴蝶飞起又飞落,一只蚂蚱在微黄的草叶上有力的弹跳,还有那弹琴鸣唱的蟋蟀,把忧伤的爱情的曲子弹拨得让人心碎;我听见村后树林里叶落的声音,阔大温柔的白杨叶在飘落中摩擦空气的颤抖,一截枯干的树枝带着风干的蝉直落泥土,薄薄的蝉翼脆如玻璃;我听见屋檐上那只麻雀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它把早晨的第一缕温和的阳光叼起,藏进窝内,它灵动的小眼睛眨来眨去;我听见院子里墙角的那几棵野菊花把细碎而热烈的橘黄色花朵擎开,它们在绿叶中细密如星星,拥拥挤挤开得热闹——我听见了,我都听见了,我站在院子里,听见秋色渐浓,听见秋香渐浓,听见——秋意渐浓了。
我的田园里,那把去年丢失在秋天里的镰刀,它收割完去年的庄稼被我随手扔到了地头上,一个春天我都没有见到,但我知道它丢不了,因为我听见泥土对它的挽留。我田里的那些生灵们,它们听见秋天的脚步了吗?我要大声告诉它们,秋天就要来了,让它们做好过冬的准备——我要向我庄稼地里豢养的蚂蚱做一个告别,那些春天从泥土里钻出来在我的田园里蹦跳了许多时日的蚂蚱,我从未驱赶过它们,它们陪伴我的庄稼度过了整整一个春天和一个夏天,我得赶快告诉它们,秋天就要来了,我要向它们道谢;我要向豆地中间的那一家小田鼠表达我的问候,我知道,夏天里它们一家生了四个可爱的毛茸茸的孩子,我曾经查阅《诗经》为它们取下了四个可爱的名字,那时候我没有好意思惊动它们,现在,到了秋天了,我要去看看它们是否准备好了过冬的粮食?它们既然能够把家安在我的豆地中,它们就是我的客人,我得去看看它们的粮仓,否则,一个冬天我都会睡不踏实;我还要去告诉那只失恋的蟋蟀,我记得我上次坐在地头上休息,它提一把吉他不停地在我身边弹唱,弹唱一首失恋的曲子,这年轻英俊的小伙,我多么害怕它陷进爱情的泥淖里不能自拔,我要邀请它到我的屋中来,“十月蟋蟀入我床下”,那里会有一个冬天让他疗伤;我还要找找那只灰褐色的野兔,如果能找到它,我要向它郑重道歉,因为夏天的时候我曾经带着狗追撵过它,现在想来我那时候的举动多么可笑;我还要向我田园的泥土表达我的谢意,它养育了供我食用的粮食,带给我丰满的肉体和滚烫的激情,让我拥有悲悯万物的情怀和仰望万物的思想,我要告诉它们,秋天来了,你们又让我收获了许多,我应该对这片泥土感恩;我还要最后去在田埂上转一转,留下几个脚印,让我的赤脚踏过我的田园,留给它们一个冬天的记忆,然后,等我听到春天来临,脚印里储满了融化了的白雪的冰水,荡漾成重逢的喜悦。
听一听这秋吧。这是一个生命的仓库,是一个声音的仓库,这里有芦苇变黄,秋果落地的萧瑟的声音,也有野菊花开放的声音,那些细密的花朵蓬勃而热烈,这里更有虫子们生命更迭的淼响。那衰落绝不是死亡,而是更迭,那腐烂绝不是结束,而是孕育。你可以听见生命的伟大,可以听见历史的浩渺,也可以听见岁月脚步的跫音。
还有那秋天的月亮,一丝一丝,慢慢升起来的绝响。它挂在乡村的树梢上,像一枚上帝盖上的邮戳,又像天使闪亮的眼睛,纯洁得让人心疼。这枚时而新芽,时而满弓,时而淡绿,时而浅蓝的月亮,用它纯净的颜色,天真的姿态,牵引着我,在尘世的喧嚣嘈杂中,给我一条通往耳朵,通往诗心,通往家园的路。
把沉睡的耳朵喊醒,把沉睡的心灵喊醒,听一听这秋天,这潦草而妩媚的秋色里,有月亮的呢喃,也有花朵的情话,更有虫子们生命不息的绝响。
吃枣
到了这个时节,瓜熟蒂落,该熟的果木渐渐成熟了。“八月门前梨枣熟,一日上树能千回。”看着田园南角上那丛山枣树蓬蓬乱乱,挂满的小山枣渐渐变红,似一个个小灯笼,竟然勾起我关于童年吃枣的记忆来了。
我故乡的老家院落里,是有两株枣树的。一株伫立在院子正中的水井旁侧,旁枝斜出,裊袅娜娜,如一团云雾,姿态万千。八九月间的时候,它便把满树的红云缀满枝头,有时候我在井旁压水,抬首即可把那透明的红玛瑙衔入口中,其味美如饴。它的果实润圆晶莹,成熟之时通体红透,状如玛瑙。落霜的日子,枣已红透,我母亲派我们攀爬上树,一粒粒把它们采摘下来,小心翼翼地放入笸箩,然后,母亲亲自搬来梯子,把笸箩拿上屋顶,把这些红枣晒在屋顶上。这是一株圆枣树。待时日跑过,阳光抚过,习风吹过,一场小雪眼看就要自天上降落,我的母亲就拿着口袋把这些已经晒得满身皱纹的圆枣收入囊中,然后,她把它们藏在任何一个我和弟弟不能找到的角落。直到进了腊月,眼看到了年关,我母亲要蒸馒头了,才把它们拿出来,她要用它们蒸出五彩缤纷的枣馒头,枣花糕了。
另一株要比这棵要高大不少,旁枝却很少,一棵主干立在厨房门口的右侧墙根处,一日一日高过房顶,渐成凌云之势了。这是一株菱枣树。它的果实也如树身一般修长,饱满,呈椭圆形状。俗话说,七月十五枣红圈,八月十五枣落竿。它却不为这些俗语所动,过了七月十五,它依旧不红,一副不痛不痒的姿态,让人着急。我和弟弟经常上了房顶,探察它的成熟与否。一次,两次,一天的时间虽然不能如诗中所说上房千次,却也把个枣树皮磨个光滑可鉴。然而,它还是不红,只是一天天饱满,透亮,发出青黄的光泽。我和弟弟终于按捺不住,摘了一颗塞进嘴里。嚼了一口,喜悦马上就爬上了脸旁——脆,甜,香,肥!我和弟弟大呼小叫,原来这是一棵狡猾的枣树哩!它不红,却原来早已成熟,我们在上面吃得过瘾,馋得妹妹在下面口水直流。我们知道了菱枣不红(最后的时候,只在果蒂附近有一圈微红),又听母亲说,这种枣晒不成干枣,只能生吃,我们愈发猖狂,一把一把地往嘴里塞,我的母亲在下面拿了擀面杖呵斥我们:小心吃坏了肚子哩!我们哪里还听,美美地来了一顿美餐。
睡了一觉。突然,我就被疼醒了。我睁开眼,我觉得胃里有一千只蚂蚁在爬,又像有许多荆棘在扎。接着,我小腹收缩,大有一泻千里之势。于是急忙去厕所,结果,那天晚上,我和弟弟把去厕所的道路跑得溜光。第二天早上,我们面黄肌瘦,精神颓唐,一蹶不振了。而我们的大便已成痢疾,我和弟弟每人抱着一个暖水袋,弯腰如虾米。我妹妹笑得哈哈拊掌,只喊活该。没办法只好买药吃,吃了大青叶,吃了泻痢停,不管用,接着打小针,找偏方熬稻草水,不管用,接着输液挂吊瓶,折腾了整整一个星期,才慢慢好转。而我和弟弟后来简直站都站不住了,痢疾来了真是要人命啊。
有了那次吃枣的经历,我于是对枣除了垂涎之外,更多了一份畏惧。以后我吃枣,只吃十粒之内。虽然不能过瘾,但也能略微解馋了。当然,等到了春节前夕,我的母亲打扫厨房,贴上灶君,就要开始为过年做准备了。她从雪下拽出一堆我父亲冬天劈好的木柴,支起八印铁锅,她要开始熬肉蒸馒头了。冬天的夜晚,我们一家人窝坐在厨房的滚热的火炕上,我母亲煮好了排骨,我们争抢着啃了骨头,她就要开始蒸枣卷子和枣花糕了。
她把白天在水里泡好的红枣捞出来,那些干瘪褶皱的红枣经水浸泡,重新变得润泽起来。它们通体红亮,甜如蜂蜜。我母亲发酵好了白面,把面捏成花瓣鱼鸟等各色形状,然后,她把这些红枣像镶嵌珍珠一样镶嵌在白面里。那就是母亲的建筑,一层一层,如宝塔形状,每层饰以各种纹饰,配料就是甘甜的红枣。我觉得那就是母亲的艺术,她精心打造,把枣和面做成精美绝伦更是香甜可口的枣花糕,那种美丽和创意让我惊呆。尤其蒸熟之后的红枣,香甜温软,天下美味。现在写这些文字,我仿佛看到了那些好吃的红枣,我顿时口舌生津,不能自已。
这便是我记忆中的红枣,这便是我吃枣的酸甜回忆。最后,我把玩再三的一首写枣的诗歌,献给红枣:
春分一过是秋分/打枣声喧隔垄闻/三两人家十万林/田头房脊晒红云。
在这个秋天里,故乡的枣子我品尝不到,但我拥有一丛山枣,我摘下一颗放在嘴里,一股似曾相识的酸甜瞬间填满了口舌。
大地上的河流
一直以来,我都对河流充满敬畏。就像我仰望天空,解读哲学。河流存在于大地,宛如哲学对于人生。哲学其实并不枯燥,它像河流一样丰饶。生活就是哲学。河流当然也是哲学。
瓦河也是这样。我不知道它因何而得此名,似乎瓦与河风马牛不相及,但两个字一旦组合,却是诗意盈胸,满河生波。任何一片土地,都离不开河流。地球上多的是水,它们是大海,是湖泊,是池塘,但最少不得的却是河流。河流是活着的。大地有了它,就有了流动的血脉,就有了蓬勃的朝气。自古以来,人就临河而居,我的这块田园,也是临河而生。没有河流,一块土地便不会成为好土地;没有河流,一个村庄便不会有好生气。我选这一块地的时候,是寒冬季节,那一天,我们几个城市里的“伪草民”们喝过了酒,来到郊区,来到茶棚村,找到了放羊的胡二,胡二也喝得醉醺醺,带领我们前往田园看地,就途径瓦河。那是寒冬,河流两岸的树叶尽落,野草黄枯,只袒露一片洁白的冰凌河床,在明晃晃的阳光下晃眼。瓦河上有一座桥,我们却在胡二的带领下,没有走桥,而是下河溜冰,涉河而过。
蜿蜒宽阔的瓦河河床,伫立在市郊的山脚下,逶迤蜿蜒,前不见头,后不见尾,满河的河水变成了厚厚的冰,在阳光下反光刺目,我们兴奋得像一群少年,纷纷下河溜冰。那天,大家都把屁股摔得生疼,却笑出了多年来没有过的开心笑声,笑声在河上的冰层上回荡,让树梢上的积雪飘落下来,让一群在河冰上踱步的麻雀忽地飞起来,落到了河对岸的田地里。田地里白雪皑皑,这个冬天最后一场大雪,覆盖了瓦河和田园,我在尚未消融的皑皑白雪的世界里,回到了童年少年和遥远的鲁西南故乡。
我一下子就确定要种那块地。
这里面,有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有这么一条河流——瓦河。距离田地不足百米,提水浇灌、入河沐浴都极为便利,这是大自然的馈赠。我的土地和一条河流为伴,大地上最应该有的两样物件我全都拥有了,我跪在瓦河的冰面上,倾情跪拜。
许多时候,我都对河流充满感性的亲近和理性的钦叹。一条河流可以概括的词语很多,但我喜欢丰饶。温柔。沉默和随性。河流的丰饶在于河水也在于泥土,一条水,可以有多少物种多少生命?可以有多少动物多少植物?两条泥土,储存多少虫子和土的颗粒?那丰饶不仅仅是鱼,也不是虾,甚至连芦苇荡里的鸟儿和虫子们也不是,它是立体的,是声音,是飘渺,是颜色和味道。这一切都是立体的,多层的,多义的,形而上和形而下的,是暧昧,是混乱,是混沌,是世界的本质……从一条河流,可以看到人生,也可以看到一个世界。河流的丰饶不止于此,还在于它神秘的水,正午的水,没有人影在河边,河水充满了幽深和陌生感;午夜的水呢?平静的星光和月辉,全在河水里流淌,那是深邃的时间和客观世界,是历史的沉寂,是现时的热闹浮华,是未来的虚幻。
河水还是温柔的。与那暴戾的莽汉不同,谁没有受过河水温柔的抚摸?那少年时的胴体,赤裸在河水中,是河流温柔抚摸我们,带给我们丝缎一般的譬喻。它让我们辞采华茂,妙笔生花,写作者,那些小说家、歌者、诗人、流浪者,都来亲近河流吧。那里面盛满温柔。温柔的不是词汇,是一颗心。少女的心。温柔不是美德,那是最朴素本质又最难求的至高境界,像水一样,上善若水,谁可阻之?温柔是英雄之心,是莽汉之心,是冲突小鹿乱撞的故作沉稳,是爱的大境界,是河流的大哲学。
河水是沉默的,沉默是金吗?不,沉默是水。水是大智慧,是大愚人,是大智若愚。千万不可小看一条河流,就像千万不可小看一个老人。即使最邋遢局促的老者,他活过了几十年,它就是一条阔大的河,这河流奔突过,涨溢过,平缓过,沉默过,他在浅滩缓步,在洞房生猛,在中年拉车负累,在老年沉静成满脸皱纹。每一条皱纹里都有故事,每一条皱纹里都掖藏着往事。这沉默不是金子般的沉默,金子的沉默是木讷,水的沉默,内心里却波涛翻滚,暗流奔涌。
河流又是随性的。这随性可以无原则,也可以是圆滑的,可亲的。它是经历了万千的田地,流过水渠,流过沟壕,流过沐浴的少女的乳房,流过少儿撒过的热尿……它棱角尽失,这绝不是贬义,这是一个大世界。大世界就是这样的。这是一个大人生。大人生就是这样的。执着固然执着,但随遇而安却也可以;弄清楚是一种精神,可混沌着也是一种境界。河流不语,河流喧哗。河岸规定着河的形状,却无法要求水的状态。水无形。大象无形。无形无性,是大性情。
我踏进河流,迈过河流,泅渡河流。我溺水而亡。河流收容我像收容一条鱼虾和一颗沙子。我竟渡河!渡河是一种壮举,那不是对河流的挑战,只是对河流的敬畏。
敬畏一条河,有时候胜得过敬畏上帝。
河流不仅是庄稼的情人,河流更是大地思想的轨迹。一条流淌的河流,是大地的思索和智慧所在。自有人类以来,人类就对河流充满了思索。“亲水而生,邻河而居”。河流不仅滋养土地,也繁衍文明。亲近一条河流,解读一条河流,就像我们仰望苍穹,品味哲学。
水滴汇成溪流,溪流凝聚成河。在宽厚肥沃的大地上,蜿蜒着的河流,它像一条长龙,曲折缠绵,碧波粼光,所到之处,水草丰茂,鱼虾成群,朴实的苍生傍依而生。
我总以为,河流是上苍对大地的馈赠。河流是人类亲近自然的纽带。在大地上翻滚流淌的瓦河,历经千百年的流淌,在时光的相簿里一页一页流来,直至今日。在这一年,在这一天,我与它相遇,我与它相知。
我自己,也就成了另一条细小的瓦河,那里面流淌着我的诗句我的歌声和灵感。
其实,一条河流也像人一样是有性格、有思想,并且慢慢成为一个智者。能与一条河流为邻,是幸福的。穿城而过的瓦河滋养了小城,而小城的生活又影响了它。在这喧嚣的世界,有一条河,可以让你亲近,让你沉静,让你思考,让你升华。
在整个春天里,我掬雪捧水,以瓦河之波,浇灌菜蔬和庄稼,以瓦河之浪,涤荡灵魂和思想。我挖掘池塘,引瓦河之水,栽种芦苇,放养鱼虾;我用瓦罐陶壶,煮沸瓦河之水,烹茶为文,写字为墨。栽种了一片片纸张上的植物。
水无形。大象无形。
无形无性,是大性情。
它是我的伙伴,也是我的老师。
我伫立河边,发呆,沉思,启迪,徘徊。
那是河流的洗礼,也是河水带给我们的升华。
就这样,亲近一条河流;就这样,敬畏一条河流;就这样,描绘一条河流;就这样,膜拜一条河流;就这样,梦想一条河流,它让我以及我的庄稼、我的诗行变得更美,更洁,更圣,更智。
白露
每年八月中(9月7日到9日)太阳到达黄经165度时为白露。《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中说:“八月节……阴气渐重,露凝而白也。”天气渐转凉,清晨地面和叶子会有许多露珠,故名。古人以四时配五行,秋属金,金色白,故以白形容秋露。
白露之后,我带了一把镰刀,到田园来。镰刀的锋刃因为长久不用,已经有些斑锈了。我记起来我上次手握镰刀,是在麦收之后,那时候我把这把镰刀随手挂在土墙的墙缝里,没想到它就这样在这里挂了一个夏天。现在已经到了白露。我种在地里的大豆和高粱已经熟了,还有那些白胖的花生,丰腴得像个少妇。但野草也长疯了。我简单收拾了一下,就开始打磨这把镰刀。我在水井旁的罅隙里找到了那块缺了一半的磨刀石,我看见它上面覆满了尘埃。我吹了一口气,又用水冲了冲,当镰刀磨在上面的时候,我觉得它还是和以前一样好用。我用大拇指在镰刀上擦了擦,又拔了根头发,用镰刀削了几下。镰刀果然很锋利了。这让我想起来吹毛断发这个词语,我在课堂上讲这个词语的时候,很多同学都不理解。我想下次我把我的学生带到田野里来,让他们实践一下,他们就很好理解这個古怪的成语了。想到这里,我觉得这个主意很好,我于是就咧开嘴笑了。一个小虫子飞进我的嘴里去了,害得我呸呸地吐了好几口唾沫。
屋前的小路长满了野草。细长的草丛在这个秋天里有些枯黄。我趟过去的时候,惊飞了几只蚂蚱。草种子也哗啦啦地蹦跳出来,我知道明年这里的草会更加茂盛了。我打算好好清理一下这些荒草,草盛了,人气就淡了。刚过瓦河桥,我碰上了放羊的胡二。胡二赶了一群黑山羊,好像赶了一群黑色白色的云朵。他停下来,吸了一支我递给他的烟卷。他看了一眼,说,还带过滤嘴的。我给他点上,他悠悠地吐了个烟圈,然后说,你田里的庄稼该收了。草也长得人多高。他比划着,手里的羊鞭差点戳到我的脸上。他说,懒了。懒了。你最近懒了。我有些脸红,这段时间在写一个长篇,写得辛苦。我分辩说,我,我忙得很。忙?忙那些蚂蚁爪子?再忙还能不要了庄稼?他说完赶着羊群走了,好像赶了一群黑色白色的云朵。
我走进田野的时候,才觉得秋天真的来了。许多庄稼都已经成熟了,有些勤快的人家已经收割了大豆。青黄的豆茬在土地里闪着青光,偶尔丢掉的一棵豆秧上,我数着有32粒饱满的豆子。我知道今年的庄稼要丰收了。我站下向远处看了一会,远处的田塍上有三棵树。那三棵树树冠很大,是两棵槐树和一棵柳树。那个地方是刘三的田园。他的田里一片开阔,庄稼已经收割殆尽,秋天的原野裸露出来,让我的田园显得很孤独和落后。
我的田园的确有些荒芜了。主要是草,荒草。夹杂在庄稼之间,一副秋后的潦草姿态。好像一篇文章写到了最后,没了心气和耐心,任它芜杂起来。那些草甚至比庄稼还旺盛,幸亏白露已过,这些草开始枯黄、败落。高粱,大豆,还有花生,每片地方都有草。花生地里的草最多,大豆地里就少些,高粱因为细高,遮蔽了阳光,基本没有草。我估计了一下,这些草我一晌就能割完。我心里就不急了,我放下镰刀,到树底下坐了会。这几棵树真大。上面有一个喜鹊鸟窝,夜晚的时候,我在田野里散步,月亮皎洁的光辉照耀着大树,照耀着土地,照耀着我和它的影子。我抬头打量了一下,用手臂搂了搂,大概要有两圈才能抱过来。我扔了镰刀,我想再上去看看。我脱了鞋,光着脚丫子,因为树干低,我竟然不几下就上去了。我高兴得嘿嘿笑起来。我像个猴子一样继续往上爬。我属猴,天生就是个爬树的材料。等我又上了几个枝杈,惊飞了几只小鸟。有麻雀,还有两只喜鹊。我看见一个硕大的喜鹊鸟巢顶在树梢上,孤零零像北京鸟巢。
登高望远,登高必赋。我先是喊了两嗓子,然后往四周看了一圈,我的眼界一下子开阔了。我看见南边不远处的村庄新添了不少好房子。有崭新的瓦房,有水泥顶的平房。我地头上那两间小房子显得很旧了,土房顶上也长满了草。我觉得的确应该修理一下了。小时候,在故乡,父亲每年都要上房修理房顶。我为此写过一篇《屋顶上的父亲》,摘录在这里吧——
屋顶是水泥屋顶,几年的工夫,就被阳光晒裂了。父亲用水泥补了几次,留下几道蚯蚓般的痕迹,可下雨的时候还是漏雨。开始屋顶没有动静,只是听见外面雨水夹杂雷声哗啦啦地砸落在枣树上,水缸里,院子的石台阶上。父亲坐在灶火窝里,脸上是得意的微笑。后来,父亲的脖子上突然凉了一下,然后,父亲抬头看屋顶,我们全家都抬头看屋顶。接下来,大家哈哈大笑,找盆子,罐子,曲曲弯弯摆了一地。雨水慢慢渗落,叭嗒,叭嗒,接着节奏加快,像闹钟的秒表。屋顶又开始漏雨了。
于是,每次下雨前,我就得上到屋顶上去,和父亲扯着塑料布,到处比划。刚找来一块砖头压上,塑料布又被风给刮开了。我们在屋顶上跑来跑去,好像捉一只老鼠。我弟弟看得眼馋,也蹒跚着爬到梯子上来,被我母亲看到,一声大喝,吓得跳将下去,摔得哇哇大哭。有时候,铺好了塑料布,大雨还没有来,我就和父亲坐在屋顶上歇会。父亲坐在那里吸烟,我就四处眺望,屋顶上的风景是一个新天地呢。远处的公路上,有骑自行车急匆匆往家赶的人,天上的乌云追过来,骑车人慌慌张张一个趔趄,连人带车被风刮到沟里去了;西边月锋家的老狗吓得躲在狗窝旁冲着乌云狂吠,而红林的母亲正忙着往鸡窝里赶那一群已经慌乱的老母鸡和小鸡;南边的地里,庄稼被吹得东倒西歪,地边上的白杨树叶子哗哗地响。我扶着屋顶上的花墙,风凉飕飕地吹开我的衬衣,我的衣服像旗帜一样迎风飘扬。突然,一声惊雷,枣大的雨点落下来了,父亲喊一声“撤”,我弟弟在下面扶着梯子,我们便急忙从屋顶上下来了。雨水倾倒下来,屋顶响成了一面锣鼓。
有时候,夏天的傍晚,我也会爬到屋顶上去。我家厨房的烟囱堵了,我母亲要我上去用棍子去捅一捅。我拿着长长的竹竿,一棍子捣下去,浓黑的烟雾升上来,我马上就成了戏台上的小丑。后来,我弟弟也长大了,他也可以和我一起爬到屋顶上来。而我的父亲,已经基本不到屋顶上来了。他把上屋顶的权利教给我们,父亲则坐在院子里慢慢喝酒。有一次,在屋顶上,我看下去,我看见我父亲头顶上晃动着的竟然已是一片白发。而我的母亲,在冬日阳光下的院子里,穿着黑色的粗布棉袄棉裤,蹒跚地做着一些活计。她大概一次也没有上过屋顶,可是她知道我们在屋顶看到的温暖忧伤的风景吗?我把这指给弟弟看,弟弟默默地看着,眼睛里竟然蓄满了泪水。
后来,我到城里工作以后,我家的屋顶重新修缮了一次。这次用的是上好的水泥浇筑,屋顶上的椽子檩条也都更换了,听弟弟说,以后下雨的时候,屋顶再也没有漏过雨。而我却还保持着每次回家都到屋顶上看一看的习惯,弟弟每次都陪着我爬上去,我们默默地坐着抽烟,不说一句话。有几次,我就产生了幻觉,我觉得坐在旁边的正是我的父亲,他正悠闲地抽着烟,打量着屋顶上的别样的风景。
现在,我的父亲年纪大了,已经上不了房顶,他和母亲住的房子,是两间黢黑的土房子,上面也有草了。现在我住够了楼房,也来田园住土房子。
我爬上房顶,看见胡二的黑羊群就飘在东的草地上,那里有一片矮芦苇,有一片沼泽和水域。一些攀爬的菟丝子缠了芦苇满身,羊最爱吃这些东西了。那一片水域据说有不少的鱼。红鲤鱼。黑草鱼。花鲢……有一次,我看到了一条水蛇,从那之后,我基本就不敢到那里去了。不知道现在那里还有没有水蛇。我看见芦苇开了白花,丝状的苇絮看不真切,但是可以想见它的柔软。那里也许还有蒲草和水稗子草,蒲草夏天的时候结好吃的蒲黄,水稗子草则可以预测天气。再往北看,北边是一眼望不到边的庄稼,有稻子,谷子,玉米和花生,也有大豆和高粱。此外,还有一片坟地。我看见坟头上开满了野花。野花下是我从不认识的男人或女人。坟头有些破败,清明也无人来烧纸,我想下次来应该带个铁锨来,好顺手往上添几锨土。看到西边,那里是一条小公路,公路下面是日夜流淌的瓦河。小公路上不时有车开过,但大部分都是农村的农用三轮或拖拉机。偶尔的时候,才会在机动车中间出现一辆马车或者驴车。我十几岁的时候就赶过马车,那匹老马温順得好像一个姑娘,我吆喝几声,它就得得地拉车上套了。我打算到村上问一问,看谁家还有马车或驴车,我的这些大豆收了,就用牲口把它们运回去。
过了一会,我跳下树来,我打算割草。那把镰刀的确被我磨得很锋利,我握它在手里,好用得很。那些草不断地倒下去,一些草虫子从里面飞出来,有几只飞到我的裤管里去了。这些小动物们,你们知道秋天已经来了吗?你们知道深秋将至,寒冬要来么?我看到一只蝈蝈。那是一只大个的绿虫子,它正得意地鸣叫着,我放下镰刀,匍匐在落满地的豆叶上,我要追捕它,让它为我单独鸣唱。我小时候经常玩这种玩意儿,有一年祖父带我去城里大姑家,我用祖父编织的稻草笼子和一只蝈蝈换回来表弟的一只电动小汽车。我现在要把它捉回去,带给我的女儿了。我告诉她,这就是蝈蝈。我还要捉几只蟋蟀,一块带回我住的楼房里去,“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这是怎样美妙的意境呀。
割了一会,我觉得有些累了,就顺势躺在草丛上歇了一会。秋天的土地有些凉,可是草和庄稼的落叶覆盖在泥土上面,却把温暖传给了我。半黄的豆叶和带有微红颜色的高粱叶铺在我的身子底下,这让我觉得亲切,那些植物熟悉的味道吸入我的鼻子,我突然觉得很踏实。我仰面看天,天空很蓝也很高远,蓝得让我想钻到天空中去,高远得又让我觉得无法靠近。有几只大雁和白云一起飞过,最让人激动的是还飞过了一只鹰。黑色的鹰。我很少看到这种飞翔的鸟,也许这种鸟本来就是孤独的鸟,它不愿意让人看见,从而飞得那么高远和渺茫?我看见我的高粱稀疏地站立在我的视野里,它们长得很高,却谷穗干瘪。我没有给它们施肥,任它们在贫瘠的土地里生长,它们像营养不良的孩子,这让我愧疚,让我难过。而我邻居地里的高粱,长得又高又壮,它们颗粒饱满,看上去沉甸甸的。它们被套上黑色或红色的方便袋,以使那些种子不被鸟雀啄食。而我的高粱上,现在还停落着许多麻雀,它们成群结队偷盗我的粮食,让我在秋天的时候只收获几把高粱秫秸。我闭上眼睛,把头藏在浓密的豆秧里面,不让它们看到我的脸。我也不去哄赶它们,我不能收获高粱,喂养几只麻雀也算是我的忏悔和惩罚吧。
我翻转身来,趴在地上。这种姿势让我舒服。我想起来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在秋天趴在大地上了。我的眼睛距离土地只有十厘米,我可以看清土地的脉络。那些褐色的泥土,还有泥土富有弹性的颗粒。还有植物,还有一群群的小动物。首先是几只蚂蚁。我向来喜欢蚂蚁这种小虫子,它们体格健壮优美,身体匀称。黑色的发光的外壳,调皮的一刻不停地摆动的触须。试探一下,又试探了一下,一只黑色的蚂蚁竟然爬到我的胳膊上来了。我没有动,我觉得幸福。我胳膊上汗毛浓密,它一定是把它当作森林了吧?我看着这只可爱的小虫子摇头晃脑地走走停停,可爱得像一个孩子。然后,我看见了蚂蚱。草丛中,偶尔就会飞起这样的小飞机。修长的大腿,性感的身体,还有两张薄如蝉翼的内翅,它弹跳一下,在我的眼前落下。它歪着脑袋看了我一会,我也看着它。然后,它突然翅膀一展,轻快地飞走了。它飞得并不高,甚至不能高过草丛,可是,它起飞的一瞬是那样优美。我注视着它,那绝对是我们难得一见的身体之美。
一上午的工夫,我割倒了一间房子大小的茅草。我的大豆、花生开始在倒下的草丛中显露出来,整个上午,就是一个让花生和大豆的棵秧显露和呈现的过程。这正像秋天的时候,树木的落叶萧萧而下,茅草枯黄,大地就真实地裸露出来,河流就真实地显露出来,泥土就真实地展露出来,秋天就是一个裸露的过程。我觉得肚子饿了,于是拔下了一蓬花生。当泥土随着我拽出根崩射出来,那些白胖的花生就从大地的深处跳跃出来了。花生结得很少,而且有些瘦弱,但是我很满意,原生态的果实就应该这样干瘪。我吃了几粒花生,一股清新的味道布满我的唇舌。于是,我又拔了几棵,然后,我用镰刀削下了几支高粱。高粱的谷穗已经干瘪,可是我把它们扛在肩上的时候,我觉得和饱满的高粱一样沉重。我摘下了一捧豆角,用衣襟兜了,然后我拾起镰刀,逛逛悠悠地回家去了。走到半路的时候,我还顺手偷了张四的两个玉米,我地里的是春玉米,已经老得可以硌掉牙,不能吃了。这让我有些心虚,我不禁加快了脚步,只是路上那些胡二的黑羊白羊拉下的羊屎硌着我的脚,差点让我滑倒。
我把这些庄稼带回家里,好像完成了一件大事一样让人激动。我坐在客厅沙发上吸了一袋烟。心里充满了得意。这样休息了一会,我开始生火做饭。我打开煤气灶,我打算煮花生和玉米吃。火苗子呼呼地炙烤着黑锅,不一会锅里的水就沸腾了,接着就发出一阵浓郁的香味。这让我打起了下午拿铁锨再去河边树林里挖几墩花生的念头。
这是个周末,我美美地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到了半下午了。我出门看了看日头,估计大约在四点钟左右。于是,我拿了把铁锨,骑车出门去了。我打算到地里把豆地中央的那个大鼠窝挖了。这个鼠窝不是原来的田鼠老K一家,好像是从其他地方迁来的,我不认识。我要把它赶走,以免原居民老K一家有意见。我有挖鼠窝的经验和爱好,我看着那光溜溜的洞穴的壁口,我就可以知道里面有几只田鼠,会挖出来多少大豆。我小时候经常挖鼠窝,一个秋天可以挖出一布袋上好的黄豆,然后,这些黄豆可以换我们全家一个冬天的豆腐吃。
后来,我曾写过一篇小文《去豆田里挖鼠窝》,兹录下来,权当一乐——
秋天收割后的豆田显得空旷而苍凉。经过夏日里绿叶的覆盖,经过虫子们不知疲倦的欢快的鸣唱,那些土地已经心满意足了。它们已经褪去了满身庄稼和茅草的繁华,呈现出来的是裸露的真实和洒脱。豆子收割之后,大人们都在忙着打秋,而这时候还不到播种麦子的时间,那么,这时候,我们这一伙少年们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去豆田里挖鼠窝了。
那些在田野里生活了一秋的田鼠们,因为有庄稼的覆盖,曾经是那样的自在;它们隐藏在庄稼叶子下面,贪婪地啃食着庄稼,那是它们欢乐的世界和欢乐的时光。但是,如今,庄稼已经收割,大地呈现出赤裸裸的面目,它们也将无处藏身,很快就会成为我们战斗的对象了。冬天即将到来,它们要在自己的洞穴里储备能够维持一冬生活的物质和食物,于是,这些勤劳的伙计们,在我们的豆子收割之前就拼命地把饱满的金黄的大豆搬进它们的洞穴里去。而我們从小就知道这些可恨的家伙们是我们庄稼的天敌,所以,我们一个个磨拳擦掌,要把它们一举消灭。
它们的洞穴在田野里很明显,往往是有两个洞口,相距大约五六米远。其中,一个洞口很光滑,周围没有刨出的浮土,那是它每天出没的必经之路;而另一个洞口则隐蔽在茅草堆里,周围一大堆从洞里刨出来的浮土。——这里就是它们的仓库,存放金黄大豆的仓库。我带着四眼,拿着铁锨和编织袋,在秋后的田野里逡巡,搜索。突然,就会有一个大鼠窝出现在我眼前。我的心里一阵激动,挖!这大概是我少年时期最愿意干的体力活吧?往往要挖出一个不小的坑,顺着洞穴的走向,才能到达仓库。挖着挖着,突然的一下,金黄的豆粒,饱满的豆粒就顺着铁锨从洞口里流了出来。就像猛然挖到了一条流淌黄金的河。这是我最高兴的时候,四眼也兴奋得汪汪叫起来。田鼠的仓库,偷了我们粮食的仓库一下子就暴露在我面前了。田鼠的仓库往往不是一个单仓库,而是由一支分岔连着好几个仓库。我这时要佩服田鼠的是它是一个天才的设计师,不仅仓库排列十分美观,而且,每一处都十分干净,平整。一粒粒饱满金黄的豆粒一丝不乱地把洞穴塞得满满的,整齐而漂亮。我这时只需把编织袋口撑开,用一个短木棍往洞穴里一捅,金黄的豆粒就滚落下来,统统流进我的袋子里去。一般一个鼠窝就可以收获十多斤大豆。顿时,一种收获的喜悦布满了心头。
在豆粒差不多流完的时候,你要小心,田鼠差不多就会在这时蹿出来。猛地往外逃窜!吓你一跳!当然了,更多的时候,田鼠就从另一个洞口逃跑了。有一次,我竟然挖出了一窝小田鼠。大约五六只,缩在一起,样子很是可怜。这些小东西一旦落在我们的手里,往往没有好下场,不死即伤。或者,被四眼摁在地上玩耍致死。我那时候对于田鼠的印象是很坏的,觉得这些庄稼的敌人死有余辜。但是,今天回想起来,我却隐隐觉得于心不安。那也是自然赋予的生命呀!甚至还有嗷嗷待哺的弱小的生命!曾经有一只老田鼠用绝望的目光看过我,它的眼中充满了哀怨和忧伤。它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它费了力气打制的洞穴,它储藏起来的准备过冬的食物被一个陌生的少年无条件地掠夺了。它逃奔出去,寒冷的冬天,无情的冰雪就要到来,它再去何处栖身?即使它还能很快打出一个洞穴,它再去哪里寻找过冬的食物呢?整个田野已经没有一粒粮食,它的妻子儿女呢?幼小的孩子呢?是否也要妻离子散,逃亡他乡?
我真的要可怜这些小生灵了。
我因为对它们的恨,甚至更是为了得到那一堆金黄的豆粒(我可以拿它换豆腐吃半个冬天),我毫不客气地掠夺了它的口粮,甚至一起掠取了它们的性命,而我不仅不感到残忍,反而有为民除害的骄傲和快感。现在想来,那是如何的不应该呀。
今天,我又一次回忆起童年秋天里的这个残酷的游戏,我感到我的背后有一双双哀怨忧伤的眼睛在瞪着我,那是一只只被我侵略了的,田野里的土拨鼠。
原野的景色让我沉醉。绿色,黄色,红色,半绿,半黄,半红,水白,青灰……这样的田园像一幅油画。我以前看过俄国画家列维坦的油画,那些俄罗斯男人迷醉的眼神,妇女温暖肥胖的身体,高高的麦秸垛和白桦林,还有草帽,土豆和马车,让我心迷神往。我曾经想入非非地想变成一只小虫子,到俄罗斯的油画里去寻找新的世界。可是,当我看到秋天的原野的时候,我觉得眼前的一切比俄罗斯油画里的景色更加迷人。那些颜色,丰富得和天上的星星一样多得叫不上名字来的颜色,那些树木,河流,庄稼和茅草使田园更富有层次,富有变化,由浅渐深,由浓到淡……立体的秋天,立体的田园,让我可以实实在在地深入其中,收割,翻地,耕种和融入。
我决定在这一大片田野里走走。我先去了东南角的场院,坐在那里坐着和一个老者吸了一袋烟。老人眼睛不好使了,问我是谁。我不回答,递给他一支烟,他拿到鼻子下面闻了闻,就知道我是谁了。他揶揄我,是城里来受罪的秀才呀!我笑了,说,你老成精了。你是认烟不认人哩。他也张开嘴呵呵地笑了,那是一个黑窟窿。我和他拉了半天,他说话有些跑风,可是他还是那么能侃。他喜欢讲鬼故事,讲起来都说成他亲身经历,有鼻子有眼,添油加醋,吓得我不敢一个人宿在田里。他又说起鬼故事来,说了一半,突然不说了。我说,怎么不说了?他说,听说你写书了?我说,嗯呢,听谁说的?他说,放羊的胡二。又问,以后还写那些蚂蚁爪子?他把汉字说成蚂蚁爪子。我说,写,都是些蚂蚁爪子。他说,你写鬼不?我一愣,想起来我的几个鬼怪小说,就说,写。那些鬼故事还是听你讲的呢。他吧咂一下嘴,说,那你得给我买酒喝哩。我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看来不知道谁告诉他我写的那些故事了。我说,好好,我下回来给你带瓶好酒来。我掏出烟来,把整盒都递给他,他得了宝贝似地藏起来,像个孩子一样嘿嘿地笑。他说,我好好活着,不死,等你的酒喝。我看见秋天的阳光照在他布满褶皱的脸上,我觉得他才像一个著作等身的老作家呢。
在这广袤的原野,还有一个村庄,它生活在这片田园的地下。我扛着把铁锨,在这个村庄上转来转去。许多新坟子旧坟子,我一个也认不出来是谁的。放羊的胡二都知道,他是这个村庄的人,终有一天,他要去和他们会合。他们一个个离开这个充满阳光的世界,到另一个地方去了。但是,他们并没有走远,他们还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和土地融化为一体。我觉得他们和还活着的人一样,并没有走远。他们不过是搬了一次家,夜晚的时候,皎洁的月辉下,他们甚至还会回家来看看。村上一个撑船的老船工,刚退休回家半年,一个晚上,突然就闭了眼;还有一个有病的老者,每年的冬天,大家都觉得他会死去,可是他熬过了一个一个难熬的冬天,突然就在今年的夏天走了;刘三儿子的一个伙伴,比刘三儿子年龄还小两岁,去年到河里洗澡,一下子就淹死了……我來到他们的村庄,这里没有我的亲人,但我的祖父祖母和祖辈们,都在遥远的故乡坟场里。我用铁锨给他们添了几锨土,填了几个田鼠窝,我看见有的坟前的柳树已经长的老高了,而仿佛昨天我还曾见到他和他说话。
我在田园中央的那个地方挖下去,很快,我就找到了那个田鼠的粮食仓库。金黄的大豆哗啦啦地淌出来,那都是它一粒粒叼进去的吧?这些大豆足有三斤多,我如果把它们当作种子种上,明年将要收获三十斤黄豆吧。只是可怜这几只田鼠,这个冬天很可能就要饿死了。我一共挖出了两只大田鼠,和四只小田鼠。我没有伤害它们,我目睹着老田鼠带领着小田鼠转移了阵地,它们跑到我的邻居家的豆地里去了。除此之外,我还挖到了八条豆虫,它们藏在土里,浑身透亮,满身脂肪,是个下酒的好肴。我把这些豆虫装好,晚上的时候我就拿它们当菜了。拾起它们的时候,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过来和我说话,我们找了个阴凉坐下,吃了三袋烟。他是个沉默的人,我们彼此沉默。半天,他说,你的这片地明年还种?我说,我还想种着呢。他不说话,半天吭哧一句:我走呀。我愣了一下,不知道他什么心思?想把他家的土地租给我种?他拍了拍屁股上的土,已经走远了,又喊,晚上都到我家喝酒去呀!
傍晚的时候,我终于把那个柳树树桩挖出来了。我敲掉了上面的泥,看着是一个很好的根雕了。我身上出了汗,衬衣也湿透了。可是我觉得舒畅。秋天的凉风吹过来,西边的天空红彤彤一片,我拄着铁锨站在大地上,田园里,我觉得有一种陌生而又熟悉的感觉。今天一天的工夫,我虽然没有干多少活计,但是,我总算融进了田园。我从一个田园的旁观者到一个劳动者,我觉得这是最有意义的一个角色转变。我回头翻看我干的这些活计,每一件都实实在在的,没有一点虚假。而我每天在稿纸上或电脑上敲下的那些文字相比,这才是真正的作品啊。
我觉得有点累,就顺势躺在田里的土炕上。今天的月亮很好。这是一个田园的月夜,具有诗意的月夜。那个又大又亮的月亮挂在我房外的树梢上,真切得好像一个鸡蛋。我躺在土炕上,上面铺着我母亲亲手缝制的粗布被子,那些田地里洁白的棉花纺织成的棉布,还有阳光的味道和田野的气息。
窗外秋夜的声音响起来了。
远处村落里的黄狗在夜色中的疏落的吠叫,它们那么真切,近在耳边;屋前的池塘里,蹲满了鸣叫的青蛙,这些久违的蛙鸣此起彼伏,夹杂着细弱动听的蟋蟀的弹唱,好一个多声部的音乐,好一个多层次的音乐。这就是天籁了,我迟钝的耳朵渐渐苏醒过来,它开始变得敏感和丰富。我炕上也有蟋蟀吧,它们是专门来这里给我鸣唱吗?在这个田园的秋夜里,会有多少小虫子在跃动,会有多少个小生命在倾情?我知道我离开田园太久了,这样的原始的生命的音乐让我有醍醐灌顶的感觉。
但过不了多久,这些名叫的小虫子们就会老去,死去——
虫子们已经老了。
在这个秋天里,终归是要发生一些事情的。譬如,高高的悬铃木上的呆笨的阔叶要随一场秋风缓慢飘落;譬如,那只上了年纪的瘸腿老狗生下的七只狗崽要渐渐长大;譬如,一些老人要最终告别这个世界走进田野当中早已营造好的孤冷的坟墓。这些秋天里命中注定的事情,好像是一个宿命在那里等待这个季节的降临,它们终究是要发生的,这是任谁也改变不了的。再譬如,我的那些可爱的田野里鸣唱的虫子们,一个个就要慢慢变老,变老,然后,消失在秋天的大地上,成为秋天自身的表白。
那些田野里的事物,那些秋天里的植物们、动物们,我在这里要说一说它们了。
果实成熟的秋天,植物们日渐一日地变老。狗尾巴草再没有昔日的炫耀,那些绿色的汁液已经从它的身体里溜走了,只剩下卷曲的白胡子一般的枯萎的乱发,蓬松而又颓废;芦苇也抽出了乳白的苇穗,细小的种子藏在云絮一般的纤维里,随风飘荡出淡淡的香味。还有那些站立在田野里的曾经葱绿的庄稼,它们整饬的队列已经紊乱,玉米开始有些东倒西歪,而高粱和稻谷,通红的面庞像一个个犯了错误的孩子,等待季节的处理。这些秋天里站立的植物们,它们就是这样变老的。它们已等不及亲眼看见那一场来自天堂的大雪的降临,等不及在大雪拥门的夜晚看一片银白覆盖原野的旷远景象。它们就要被金属的镰刀收割,被厚笨的镢头砍倒,那些庄稼,比如高粱秆和玉米秸会被打成捆垛到土墙旁,日日看那炊烟袅袅升起落下;那些野草们,比如狗尾巴草和水稗子草,它们会被木质的排杈端上高高的草垛,在场院里站成一道温暖的风景,然后,让那一只只膘肥的站在马厩里动物们像咀嚼往事一样,慢慢咀嚼。
当然,和它们一起慢慢变老的,还有那些隐身其中的曾经欢快鸣唱的虫子们。我的可爱的虫子们。它们曾在那空旷的原野里高歌,曾在那高高植物丛里吟唱,如今,它们也将和这些植物一样慢慢老去。
比如那些蟋蟀和蚂蚱,那些鸣蝉和水牛,以及蜜蜂,以及纺织娘。它们曾经在每日的清晨啜饮草叶上的露珠,把那些肉绿的肥胖的叶子当作食物。它们的胃口一直很好,它们的身体一直健康,我仿佛看见蚱蜢们在草丛间欢快地跳跃。那些蝉们贪婪地在树枝上吮吸黏稠的甜蜜的汁液。还有蟋蟀,在诗歌中,在文字和田野中最不可少的乡村音乐家。它的弹唱是多么动听呀。豆叶覆盖下来,它们藏在泥土和豆叶中间忘情弹唱。我陶醉在这样一种自然的音乐中。但是,可爱的孩子们,秋天已经来了,一场秋风或许就可以夺去你们的性命,一场秋霜就可以让你们陷入永世不劫的境地。
我没有办法挽救。面对秋天,我什么办法也没有。
我拿着爷爷给我捉的蝈蝈洋洋自得。这两只鸣唱的虫子给我带来了 最初的音乐启蒙和乡村启蒙,我才刚刚学会站立行走,我提着那只高粱秆编制的蝈蝈笼子四处寻找还没有凋零的南瓜花,用稚嫩的小手把花朵塞进笼子,然后津津有味地观看蝈蝈的进食。那是我的心爱之物。我希望这些虫子们能够伴我走过一段长长的岁月,甚至是整个童年。但是,我的真诚无法挽留它们的生命,我的花朵无法让它们在冬天里为我鸣唱。
因为——
秋天已经来了。这些虫子们将在这个秋天里老去。
是啊,谁也无法挽留,这是一些秋天里必然的事情,我们都想在冬天里见到这些可爱的虫子们,但是,很快,它们就要老去了,消失了,永不再来。
再見吧。虫子们。再见,孩子们。
白露抒情
白露是在什么时候变成冰霜的,我不知道。
好像就在一个无知无觉的清晨,我一觉醒来,对面屋瓦上就覆满了这种白白的、薄薄的晶莹透明的固体。它们在阳光下轻轻地跳跃,很快,一转眼,就不知道跳到哪里去了。
我也不知道它们是如何跳到蒹葭上去的,直到我读了《诗经》,我才知道原来它们在生我之前的几千年里就跳进了古代的情诗中。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那河流对面的女子,你知道我的一腔柔肠吗?那茂盛的芦苇阻挡了我的目光,我怎样才能到达你的身旁?我不知道那个作诗的先人是否追到了他心爱的女子?那一定是个会勾人的小狐子吧?我也不知道。
我只知道那些在野外在风中摇曳的芦苇,是如何一日一日变成一个个苍苍白发的老人的。我从原野上走过,看着它们从春日的阳光下钻出来,一天天长成一个个蓬勃的青年了。我从它们身边经过的时候,总能听到它们亲切的问候,它们说:你好!
我这些大地上朴素的朋友,它们卑微而高贵的生活着,我面对它们充满了感动。在这里,我只想说一说我这些纯洁的植物朋友们。
我们村庄的周围就布满了这种翠绿的植物,它们顺一条河流蜿蜒而生,那是一座生命的仓库。它们用自己的身躯掩盖那些湿润的泥土和跳跃的小虫子们,为它们搭上一座充满生机的青纱帐。你到近前去听一听吧,那些啁啾的俊鸟唱出欢快的歌曲,苇叶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它们琴瑟和鸣,发出一派天籁之音。
这些植物们在两个空间里肆意滋长,向上,在空中像鸟群一样任意飞翔,迎着朝阳和落日,顶着寒霜和雨露;向下,它们在泥土中织成一张网,切割着泥土和空间,像串通好了似的手牵着手。它们走一走,歇一鞋,像蓝天上偶尔飘过的白云。歇一次就撑出一片绿叶,像一把美丽的小伞,小伞下面是中空的小节。这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它们停一停、想一想,谦虚地接受大自然的教诲,它们空空的腹中是用来满盛那些智慧和思想的火花的。它们就这样一天天地长到老,学到老,想到老,直到在一个经霜的夜晚过后由葱绿变成白发苍苍。后来,有一位哲人把聪明的人类比作了它——人就是一棵会思想的芦苇。
芦苇!芦苇!芦苇!
我喊了三声芦苇,我觉得我就是一棵挺拔的芦苇了。我把双脚伸进黑黑的泥土,我挺直脊梁,向着天空伸开手臂,我要拥抱阳光和白云,我要用那吹来的微风和滚落的雨露濯洗我的发、我的足、我的苍白的心灵和思想。
芦苇!芦苇!
我每次在文字中遇见这两个美丽而深沉的字眼,我的内心就滚过一阵暖流。它总让我想起青春、爱情和智慧,我静静地注视着它,看着它在洁白的纸张上翩跹起舞。然后,我的目光穿越时光和空间,想起它站在野外的葱绿的身影。它们茂盛地连成一片,一场白霜过后,都变得白发苍苍,成为睿智的老者了。
时光过了千年,它们依然静静地伫立,一语不发,但我知道,它们已经走进了每一个充满诗意的心灵,已经走进了每一对年轻恋人的情歌中。它们在心灵的沃土上生根发芽,一阵微风吹过,我听见轻轻的吟唱:
蒹葭凄凄,白露未唏。
所谓伊人,在水之湄。
秋分
农历二十四节气中的第十六个节气,时间一般为每年的9月22或23日。南方的气候由这一节气起才始入秋。一是太阳在这一天到达黄经180度,直射地球赤道,因此这一天24小时昼夜均分,各12小时;全球无极昼极夜现象。秋分之后,北极附近极夜范围渐大,南极附近极昼范围渐大。我国古代将秋分分为三候:“一候雷始收声;二候蛰虫坯户;三候水始涸”。意思是雷是因为阳气盛而发声,秋分后阴气开始旺盛,所以不再打雷了。
人与土地的故事之一
胡二。
胡二,男,原名胡长福,茶棚村人,51岁,农民兼牧羊人。
我认识胡二已经多年,最早是因为老四。胡二是老四的邻居。老四是茶棚村的农民兼诗人。之前老四常来县城参加文化沙龙,我们一起坐而论道,谈诗谈文,属于小城文化圈子里活跃分子。老四家是农民家庭,姓吴,写诗之后取笔名老四。父亲老吴是郊区农民兼菜农,因地域条件便利,种植两亩大棚菜的老吴算是茶棚村先富起来的人。老四在家那些时日,常去菜地里与父亲帮忙种菜,他的诗歌首先是从写种菜、卖菜开始的。后来,大学毕业流落省城,做了记者编辑,还有诗人。之前在茶棚村,老四常随父亲到县城送菜、卖菜,经过我家楼下时常就在院里喊我,送我一把菠菜、两捆青蒜。后来,我也常去老四家菜地里亲近土地、观察植物,于是认识了胡二。
胡二家土地毗邻老四家菜园,老四家两个大棚内郁郁葱葱,蔬菜长年不断,日进斗金;胡二因为疏于打理,地里则常杂草丛生,所种的庄稼也稀稀拉拉,收成不好。那次和朋友们喝酒之后产生了要在郊区种地的想法,我即拨通老四电话,要他联系一块土地。老四很快回话,说胡二毗邻瓦河的土地可租可种。
胡二现在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光棍一条,常年领导二三十只黑白山羊,以牧羊为生。早出晚归,每日南山北山,吆羊喝酒,好不自在。胡二好酒,又好吃懒做,二三十只羊的收成已够他常年烟酒不断,所以天地荒芜,并不上心。老四打电话询问胡二,胡二正有此意,于是一拍即成。
我第二日和几位兄弟携带着一瓶茅台旧酿和两盒好烟去找胡二,买下胡二黑山羊一只,胡二亲自操刀宰杀,在胡二家整整炖了一锅羊肉,大家喝得七倒八歪,接着立下字据,租种胡二瓦河附近土地二亩。每亩每年一千元,合同首期三年。五个人根据意愿划分,我分得七分土地,其他四人均分一亩三分。胡二土地全部至此被我们几个“伪农民”瓜分,我们成了地主,胡二再无土地,成了名副其实的牧羊人。他自此活得更为自在,每年二千元土地租金和随意采摘的蔬菜,加上牧羊收入,年年收入过万,再无土地农事牵挂,越发每日喝酒吃肉唱山歌,荤荤素素,赛过神仙。
其实,胡二之前有過老婆,是一个外乡女子。胡二父母早逝,自小孤儿长大,养成好吃懒做的习惯,身无分文,家无新屋,三十岁还没有娶得上媳妇。后来,忽一日,从外地来一流浪女子,三十多岁,模样虽不俊俏,却也周正,来了住进了胡二家,与胡二成了夫妻。女子是湖南人,结过一次婚,这次离家出走已经半年,来到茶棚村,看山清水秀,心生眷恋,于是落脚胡二家。胡二白拾了一个老婆,人生自此大改,早起晚睡,辛勤耕耘,几亩土地被他收拾得井井有条,小日子也开始有滋有味。胡二不仅白天辛勤,到了晚上也十分卖力,在土炕上跳跃腾挪,想尽快让她生一个小胡二来,好拴住她的心。但是不知是种子有问题,还是土地贫瘠,还是南北种子土地不匹配,一年多,那女人肚子还是瘪瘪的。
胡二就泄气了。好事不长,那女子在这里待了一年有余,突然生厌,忽一天不辞而别,再无踪影。有人说是跟着南山养蜂的男人跑了,胡二自此见了蜜蜂每每都一顿顿足跳骂。女人走后,胡二一蹶不振,继续潦倒,再无心侍弄土地,买了一群黑山羊白山羊,做了他的三宫六院七十二妃,每天领着她们去南山北坡,过了神仙一般的自在生活。
这就是胡二的故事,由农民而牧民,一个因女人丧失了土地,因生命百无聊赖而出租土地、企图离开土地的故事。
人与土地的故事之二
刘三。
刘三,男,茶棚村人,原名刘正,44岁,农民兼菜农。
刘三也是我的邻居,是茶棚村地地道道的农民。高中毕业后,回家务农,娶妻生子,后来得地理之优势,在郊区率先种菜致富。先是原生态种菜,后来改进技术,种植反季大棚蔬菜,并扩大规模,兼并了茶棚村几十亩土地,种植二十个大棚,年收入过三十万,成为茶棚村土里刨食发家致富的典型。
老四家种菜最早就是跟着刘三学的。刘三读过高中,脑子灵,生意活,有文化,有技术,又善于钻研,善于交际。在县城各大超市和各大饭店都有联系的业务,全城大多数超市都卖他的蔬菜,全城半数人都吃的是茶棚村刘三的蔬菜。
我们种菜,刘三是我们的老师。刘三敬重文化人,看我们写写画画,又是吟诗、又是写书、又是拍照的,喜欢与我们在一起谈天说地。我们在刘三跟前,一个个都显得酸溜溜的,刘三在我们面前,大方潇洒,真真秀才遇見土豪。我们种菜,菜苗是从刘三那里弄的,一分钱不必花;我们侍弄蔬菜,刘三是我们的老师,他常来我们园地里看看,指指点点,浇水、打杈、授粉,手把手教我们。我们成了农民,他是导师。有时候,他找人谈生意,写合同,或者有什么创意,也爱找我来商量商量,出出点子,拿拿主意,这叫互相帮助,相得益彰。
刘三发家致富不忘邻居,他常在他家设宴,请我们去喝酒。他家就在茶棚村瓦河边上,三层小楼,偌大的别墅,宽敞的院子,厨房比我们城里大酒店的餐厅还大。他不仅会种菜,会挣钱,还善于烹饪。每次大棚里有了头茬新鲜菜蔬,或者出发去海边带来海鲜,他就呼朋唤友,杀鸡宰羊,让我们过去喝酒。
他酒量大,人又豪爽,每次都让我们喝得东倒西歪,我们戏称他“新地主”,我们在牌桌上玩“斗地主”,就都使了劲儿地斗他,他哈哈大笑,说:“我是新中国新时代的新地主,欢迎你们来我这里分田地哈!”
他生活过得熨帖,应该衣食无忧了。但最近听说也很烦恼,因为有地有钱,他有了小三,又因为没有把持住,小三给他生了儿子。最近事发,小三闹将起来,他老婆每日里哭着要喝药上吊,闹得家里有点鸡犬不宁了。
唉,我们说,你这“新地主”还是不如“老地主”的,老地主有好几个小老婆也相安无事,你这才添一房小的,就家快不家了,你那九房姨太的梦,看来是白做啦!
人与土地的故事之三
张四。
张四,男,茶棚村人,原名张永军,46岁,瓦匠兼农民。
我到茶棚村种地的时候,张四基本就不在茶棚村活动了。他是茶棚村的农民,但主要从事的工作不是种地,而是建筑。拆房盖屋,揭顶垒墙,四十岁前,张四是一名瓦匠,是茶棚村建筑工程队的小队长。茶棚村及三村五里,谁家垒个大棚、盖个猪圈、拆个房子、起个厦屋,只要找到张永军,他就会带领着十几个瓦工、泥工去给你忙活。
四十岁那年,张四来到了县城,成了一个小包工头。因为干事认真,再加上机缘,他有幸承包了一个小区的部分建筑活计,依靠一个赫赫有名的大公司,承担一部分建筑工作。那大公司是本地建筑行业的老大,对工程质量要求甚严,口碑也就年年看涨。那几年,房地产事业像吹起来的大气球,一夜入云。张四干完这项工程,无论是公司验收还是质量检测部门,都很满意。接着,第二项大工程接踵而来……不到三年工夫,张四在县城成了建筑行业的新星。招标、投标、开工……张四每天忙得不亦乐乎,钞票也就源源不断地流向他的腰包。四十四岁那年,张四在县城城中村改造中购得一套复式别墅,举家搬迁,从茶棚村进入县城,老婆在棉纺厂找了工作,女儿在县城读了高中,儿子进了县城最好的幼儿园。茶棚村的土地早就不种了,都无偿赠送给了他的哥哥耕种,不要一分承包费不说,每年还免费提供化肥、材料。他哥哥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偶尔进城给他送一点不上化肥农药的黄瓜、茄子、辣椒、豆角,还有玉米面、黄豆粒,供家庭新鲜食用,而每次回来时,车筐子里也不空着,换回来的是好烟好酒牛奶鱼肉。张四就这样一跃脱离茶棚村的土地,再不土里刨食,成了在大地上盖楼的人,成了县城里有钱有身份的人。这个身份是政协委员。有了钱后他爱做慈善,得遇贵人,由退休的老政协主席举荐,成了县里的政协委员,也算是县城有身份的人了。
他喜欢与文化人交往,我们来茶棚村种菜,他主动找上门来,与我们攀谈聊天,杀鸡宰羊请我们喝酒。还不时回来找我们玩儿,有时候他也写一首两首诗歌请我们“指正”,他还是个文艺青年哩!
春天时我园地里盖那所土房子,就是张四挽起裤腿,操起瓦刀,亲自和胡二、刘三及他带来的两个建筑工人一起,动手给我盖起来的。草棚苫顶,透气保暖,冬暖夏凉,坚固美观。
每次来了,他也不进村,总是自己一个人站在他曾经种过的地头上,默默站一会儿,抽两支烟,发一会呆。
我远远地看着他,夕阳把他的影子拉长,投射到土地里,像一个飘忽的黑影。
他伫立不动,好像储满了心事。
寒露
寒露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第17个节气,时间点在公历每年10月8日或9日视太阳到达黄经195°时。《月令七十二候集解》说:“九月节,露气寒冷,将凝结也。”寒露的意思是气温比白露时更低,地面的露水更冷,快要凝结成霜了。寒露时节,南岭及以北的广大地区均已进入秋季,东北和西北地区已进入或即将进入冬季。
清秋(小说)
白驹儿咴咴的叫声把我聒醒的时候,天色已经微亮了。我钻出被窝,透过窗户往外看,爷爷已经把白驹儿牵出圈门,拿一把刷子在院子里给白驹儿“梳头”。爷爷每天早上起来都要给白驹儿“梳头”,“梳头”是我奶奶的说法,其实就是给白驹儿刷刷身上的体毛,挠挠痒痒。白驹儿一舒服了,就会咴儿咴儿地叫个不停。我爷爷说,那是白驹儿在对他说,谢谢。谢谢。我和奶奶就笑话他,说,爷爷臭美哩!我知道爷爷疼爱白驹儿,他把白驹儿当成闺女一样呵护,而我奶奶却说爷爷是把白驹儿当成了小老婆,奶奶说的时候,爷爷就嘿嘿地笑,一边笑,一边还恣得吧咂嘴。我奶奶有时候就有些吃醋,说,涛儿,你爷爷疼白驹儿比疼我还要很哩。是不是?爷爷就撅着胡子笑起来,说,你个老太婆,老喽,不行喽,比不上白驹儿年轻漂亮喽。奶奶就气得剜他两眼,不给他说话了,踮起小脚进了厨房,却自言自语地说,你让你的小老婆给你做饭吃去!是不是?是不是?
白驹儿白驹儿的,其实白驹儿也已经不再年轻漂亮了。白驹儿已经是一匹十二岁的老马了。白驹儿和我的年纪一般大,我还是个小学生,可白驹儿已经是一匹老马了。说白驹儿是老马,爷爷说得看白驹儿的牙口。白驹儿四五岁的时候齐口(长满了牙齿),齐口后就是青壮年了,到了十几岁就要老了。老了的白驹儿已经掉了两颗牙齿,爷爷也掉了两颗牙齿,爷爷说话的时候有些漏风,呼哧呼哧的,白驹儿不会说话,不知道漏风不漏风,只知道爷爷喂给白驹儿的草料用铡刀铡得更碎了,麦麸子和玉米面也拌得越来越多。
老了就得加点营养,爷爷说,要不白驹儿就干不了活了。
干不了活就别逞能,就得服老。奶奶说。是不是?
奶奶有个口头禅,总爱说是不是。爷爷常拿她这个口头禅开玩笑,说,涛儿,你听听,你听听,你奶奶又“是不是”了,她还以为她是个大队干部哩。我们村上的大队干部在喇叭上讲话,总爱说是不是。我奶奶就气坏了,说,死老头子,你气人,是不是?你要气死我,是不是?奶奶一生气,说“是不是”说得更勤了,我和爷爷被她逗得直不起腰来了。
爺爷不服老。爷爷快七十岁了,胡子白了,头发也白了,腰也有些弯,牙还掉了两颗,可爷爷还是不服老。不服老的爷爷还很心强,他一会儿也闲不住,这里捣鼓捣鼓,那里捯饬捯饬。爸爸和叔叔不让他再种地了,反正一大家子人家都没有分家,家里不光爸爸是个大劳力,叔叔去年高中毕业下学了,也成了一个年轻劳力了。叔叔胳膊上的肌肉我见过,像两只小老鼠一样吱溜吱溜地来回乱窜,我使劲摁一摁,硬硬的,一点儿也摁不动。叔叔说,你知道这是什么?我说,这是肌肉。叔叔说,鸡肉还鸭肉呢!这是力气,这是劲!懂不懂?
家里十几亩地有这两个劳力就绰绰有余了,何况还有妈妈和姑姑,她们虽然是女的,可也是种田的好劳力啦。更何况的是,今年春天,家里多了一个更大的大劳力——拖拉机。爷爷把拖拉机说成是铁牛。铁牛力气可真是大,到田里耕地、耙地、耩地,它一个就完成了,以前的时候可不行,遇到难耕的淤地硬地,爷爷牵着白驹儿,还要再加上两根绳子,由爸爸和叔叔拉着才能勉强把一块地耕下来。一大家子忙活一个秋天,到了霜降,麦子还耩不上哩。春天的时候爸爸要买一台拖拉机,爷爷开始还有些反对,说,那家伙得花多少钱呀?爸爸说,您把家里的积蓄拿出来,我再去贷点款,就够了。爷爷说,家里有白驹儿呢,用不着那铁家伙。再说了,那铁家伙耕出地来瓷实,不好种。叔叔跳出来反驳爷爷,说,爹,您的脑壳该换换了。拖拉机是新科技,您过时了。快掏钱吧。叔叔的话把爷爷气坏了,说,小王八羔子,我让你上几年学你长本事啦!学会让你爹换脑壳了!
叔叔早就不想上学了,他打算等家里买了拖拉机,他就和爸爸合伙开拖拉机挣钱去。农忙的时候,可以用拖拉机给别人犁地、耙地,不忙的时候,他就和我爸爸开拖拉机去拉石灰卖石灰去。现在年轻人结婚盖房子都要盖砖房子了,砖房子要用水泥和沙石,叔叔和爸爸早就考察了,这个活行,虽然累点,可是能赚钱。爸爸对他说说,赚了钱也得给你快点盖房子娶媳妇了,老大不小的啦。叔叔早就不想上学了,听了爸爸的话,心里美滋滋的,怪不得急着要爷爷快点把钱拿出来了。
爷爷最后还是把钱都掏了出来,他说,要买拖拉机,你们就买去。我不能拖你们后腿,毛主席说,广阔天地大有作为,有能耐你们就使去。我可能真的老了。我真要换换脑壳了。我奶奶也在旁边帮腔,说,都快七十了,你不老谁老,是不是?你还不服老,是不是?奶奶又开始是不是了,爷爷气得把脸一扭,吧嗒吧嗒吸开了旱烟,说,你就别跟着是不是了行不行?!我们全家都哈哈地笑开了。奶奶也捂着嘴笑起来,说,我又说“是不是”了是不是?
可买一台拖拉机却不是小事,爷爷把钱都掏出来了,还差两千多块。那怎么办?爷爷说,你不是说要贷款吗?你贷点儿去吧。爸爸沉默了一会,说,贷点儿也行,可是贷点儿早晚也得还呀?再说了,贷款那利息高了去了。爷爷把眼睛一瞪,说,你还想打什么主意?
爸爸说,爹,要不,你把白驹儿卖了吧?
啥?你说啥?爷爷呼地站起来。他说,我就知道你没有安好心!
爸爸说,爹,你别激动,你听我说,以后咱有了拖拉机了,就用不着白驹儿啦,那你还白喂着它干啥?
叔叔也说,哥哥说的对,爹,你就卖了它吧。卖个一千来块,再凑点儿,就差不多了。
爷爷气坏了,说,卖白驹儿,门也没有,你们先把我卖了吧!我也老了,没有用了。
爸爸和叔叔不说话了,坐在那里低着头不知道该怎么说。
把我也卖了吧,我也光吃饭干不了活了,和白驹儿一块卖了!爷爷说。
奶奶也生气了,说,把你卖给谁呀?谁买个爹回家白养着去!是不是!你还不叫孩子们说句话了?是不是!
我知道,爷爷那是舍不得卖白驹儿。白驹儿是一匹小骒马,爷爷买来它的时候它才一岁,才长出了两颗牙,十几年爷爷把白驹儿当成闺女和小老婆来养,卖白驹儿还不是跟卖他一样难受!他也知道以后可能真的用不着白驹儿了,他也知道没有谁家喂马喂到老死的,喂到老死不也是得卖掉嘛。他只是感情上接受不了。十二三年的老马是再也难找到一个愿意喂养它的好买家了,要卖的话,那白驹儿只能有一个归宿,那就是——卖给马肉店,最后杀了,吃到人肚子里去。一想到这里,爷爷就心疼得睡不着觉。
其实,大家都有些舍不得卖白驹儿。别看奶奶那样说,奶奶也舍不得。我当然更舍不得了。我和白驹儿从小一起长大,白驹儿性子温和,善良,又通灵性,是我的好伙伴,我常常骑着白驹儿跑一圈,白驹儿从来没有把我掀下来过。我怎么舍得让爸爸把白驹儿卖掉?我和爷爷站在了一边,我说,不能卖白驹儿。我不让卖白驹儿。爷爷把我揽在怀里,眼泪都差点掉出来了,说,就听俺涛儿的,这白驹儿先不能卖,要卖至少得过了秋,到冬天再说。
白驹儿就这样保下来了,爸爸找人去城里贷了点儿款,很快把一台漂亮的大铁牛开了回来。开回拖拉机的那天,全村的人都来我家院子里观看,这可是我们村上第一台拖拉机啊。我爸爸和叔叔站在拖拉机跟前,那个威风呀,就别提了。有人就喊我爷爷,说,三叔,三叔,你过来,你家这铁牛和白驹儿谁厉害呀?它吃不吃草料呀?大家哈哈地笑,我爷爷却一个人在马圈里不出来,他又开始给白驹儿“梳头”了,一边梳,还一边儿唱,唱的是《苏三起解》:“苏三离了洪洞县……”爷爷故意不出来,“梳头”梳得白驹儿咴咴地叫,可我看见爷爷的手有些颤抖,他那是激动得不知道咋样好了哩。
今天早晨,天色不亮,爷爷就起来开始给白驹儿“梳头”,因为,爷爷要带着白驹儿和我去犁那最后一块河滩地去了。这块河滩地处在大堤外面的黄河河床上,不多,大约八九分地,土质肥沃,是沙质,但却不能旱涝保收。因为处在河床上,一般来说一年只能收春天一季,到了夏天,黄河水上涨,就把它淹没了,等过了秋天,河水退去,留下泥沙,土地就裸露出来,也更肥沃了,这时候再去耕种。爸爸和叔叔都看不上这块河滩地,所以这块地一直由爷爷种着,其实这块地当年也是爷爷开荒开出来的。
昨天晚上,我就听爸爸和爷爷商量,爸爸说,咱有了拖拉机了,今年这块晚地也不用白驹儿干了,明天他开着拖拉机一会儿连耕带耙带耩,就把它种上了。可爷爷不同意,爷爷说,你忙你的去吧,这块地我谁也不用你们管,我和白驹儿就把它收拾得妥妥当当的。我听了说,爷爷,爷爷,我也去,我跟着你去上耙去。耙地的时候,要有人站在耙上地才能耙得更细更好。我喜欢站在耙上耙地的活儿。爷爷看了看我,说,那好,正好明天星期天,我带着俺涛儿一起去。爸爸看爷爷主意已定,就说,那好哩,我乐得清闲,明天正好去开着拖拉机给别人犁地挣钱去。爸爸回屋睡觉去了,爷爷瞅他一眼,说,哼,你去干啥那咱才不管哩!你也休想管老子咱哩!
深秋的清晨已经很冷了,我穿了秋衣秋裤,还是觉得冷。奶奶又在外面给我套上了一条厚裤子,爷爷说话呵着热气,胡子上都白白的有了水珠。
今天是霜降了吧。爷爷说。你看,地上都下霜了。
奶奶去灶火窝墙上查了黄历,说,可不是,今天都霜降了。怪不得这么冷。是不是?这么冷。今天都霜降了。是不是。
奶奶又开始是不是了。最近一年,奶奶不仅爱说“是不是”,而且还爱说重话。一句话翻来覆去地说好几遍。看来奶奶是真的老了。
得服老。是不是。服老。奶奶说。怪不得我这身子上这么冷,这么冷。原来是霜降了。看来我得穿夹袄了。是不是。穿夹袄。
我看你得穿棉袄了。爷爷说。你说是不是?
奶奶知道爷爷又在取笑她了,扑哧笑了,说,我还穿棉鞋呢。我穿棉袄。穿棉袄。
爷爷说,你这句话没有是不是哩。
奶奶说,是不是你个头啊!快吃你的荷包蛋吧,一会要凉了,是不是?
我和爷爷吃了奶奶给打的荷包蛋,浑身便觉得有了一股热气,我也不觉得那么冷了。爷爷把白驹儿牵出院子,让我牵着,然后,他把犁和耙都放到排子车上。
爷爷说,套车。套车。涛儿,咱们套马车。
我帮着爷爷把马车套上,爷爷说,上车!我一下子跳上去,坐在车厢里,爷爷拍一下白驹儿的马屁股,然后一扬手中的缰绳,说,白驹儿,走喽!驾!
奶奶站在院门前看着我们爷孙俩坐上了马车,刚要转身,却又冲爷爷喊,老头子,上耙的时候让咱涛子小心点。爷爷说,你就放心吧……咱胡三离了洪洞县……爷爷又唱上了,他因为掉了牙齿,一唱就呼哧呼哧的漏风,把苏三都唱成胡三了。
一会我给你们送早饭去。是不是。奶奶喊。
爱送不送,反正饿不着我们爷儿俩。爷爷喊。
我嘿嘿地笑起来,爷爷今天来了厉害了。
出了村,大街上还冷清清的。从家里到河滩地要翻过大堤,大约得走一里路。一路上只遇见了拾粪的三爷爷,再没有碰见一个人影。人们都还藏在暖烘烘的被窝里睡回笼觉的吧?平时我很少早起,今天这是最早的一次了,凉爽的空气呼入我的肺腑,那样清凉。地上又有了一层落叶,因为是清晨,还没有人来扫,我们的马车轧在上面,窸窸窣窣的,听得那么分明。还有那些秋虫子,唧唧唧唧地唱个不停,原来这清秋的早晨是這么美妙呀。
爷爷坐在车把式常坐的那个位置上,白驹儿仿佛自己认路似的,也不用爷爷去吆喝。爷爷也不着急,任白驹儿嘚嘚嘚嘚地碎步走着,爷爷吸一口烟,从怀里掏出一个酒葫芦来,抿了一口,又把它放进怀里。看爷爷的样子,真恣呀。我说,爷爷,你还带着酒呀?爷爷看我一眼,说,带着。你来一口?我说不喝,爷爷说,喝一口吧,喝了暖和。我从爷爷手里接过来酒葫芦,抿了一口,辣辣的,把我呛得咳嗽起来。爷爷嘿嘿地笑起来,说,涛儿,到地里爷爷给你弄下酒肴哩。我说,地里有什么下酒肴?你吃土呀?爷爷说,小毛孩子!到地里你就知道了,我保准你吃不够。
河滩地一片茅草。这是一片荒地,谁开垦了就是谁的。大水退下去之后,茅草迅速地长起来,等到地里不再陷人,可以开犁的时候,茅草已经不矮了。我们来到地头上,爷爷给白驹儿卸了车,撒开了缰绳,说,先让白驹儿吃几口鲜草吧,要不,白驹儿就吃不上了。他说这话的时候,竟然哽咽了一下子。我说,白驹儿怎么吃不上了?今年草枯了,还有明年呢?爷爷不看我,抚摸着白驹儿,说,小孩子家,你知道啥。我说吃不上就是吃不上了。
地里的茅草虽然不少,但是因为已经进入深秋,又下了霜雪,大部分茅草已经枯黄,有的倒伏下去,几只蚂蚱被我们一趟,从枯草上飞起来,弹跳了出去。
“秋后的蚂蚱。”爷爷说,似乎更加伤感了。
他一屁股坐在车把上,说,让它先吃会儿草,犁地还不晚。
我去捉蚂蚱了,草地里的蚂蚱真多,都是些草上飞和“大张飞”,我把蚂蚱用草梗子串起来,不一会就串了两大串。爷爷伸过手来,说,把蚂蚱放好喽,一会儿它就是我们的下酒肴。
下酒肴,这玩意能吃吗?我说。
能吃。当然能吃。好吃得很呢!爷爷说。
香喷喷。香喷喷。爷爷说。那时候,自然灾害让庄稼颗粒不收,我们就是靠蚂蚱救了命哩。这蚂蚱,是我们的恩人呢……
我知道爷爷又要说以前挨饿的时候的事了,就说,不要再说了,耳朵都听出茧子来了。
爷爷有些尴尬,说,这个臭小子!起来,咱开始犁地!
白驹儿打了几个响鼻儿,仿佛也很高兴似的。但它的确是有些老了,我看见它的牙齿的确脱落了两颗,嘴里黑乎乎的,和爷爷的差不多啦。
套上了犁,他让我牵着白驹儿,他在后面扶犁。他一只手扶犁,一只手还折了一条柳枝儿,说,驾!白驹儿,驾!我在前面抓着白驹儿的缰绳,跟着白驹儿小步快跑着。白驹儿还很有劲,步子也迈得大,它的脖子一伸一伸的,使劲往前拉。我看见白驹儿脖子里的血管都暴出来了,像蚯蚓一样一条一条的。我知道爷爷的腿肚子上也有这样的青筋,一根一根的,一使劲就都突出来了。人和马老了都会这样吗?但爷爷不服老,不光他不服老,他还让他的白驹儿也不服老,他迈开大步,嘴里不停地喊着驾,驾,我有些跟不上,只能小跑着。这样犁了一个来回,白驹儿身上就冒了汗。白驹儿的步子也没有那么大了,它的屁股一抽一抽的,很有些吃力。黄河滩地因为是沙质的,所以犁起来要比其他的地轻快不少。以前犁黄河滩地,白驹儿很轻松地就可以把地犁下来,只有犁其他淤地的时候我爸爸和叔叔才会背上绳子帮着一块拉犁。
停。停。我爷爷喊。我把缰绳拉了一下,白驹儿就停下来了。我看见爷爷也冒了汗了,他停下来把外面的褂子脱了,又把犁铧的深度调浅了些,他说,歇会。歇会。喘口气吧。
爷爷卷了一袋烟,点着,到前面来摸了摸白驹儿的脸,说,闺女,辛苦了!白驹儿也打了个响鼻,仿佛在说,你也辛苦了。白驹儿的眼睛大大的,灰灰的,看着我和爷爷,我看见那眼睛里面有两个小人儿。一个花白头发的小老头儿和一个稚气未脱的少年儿,就藏在白驹儿的眼睛里。爷爷动手把白驹儿眼角的眼屎给抹了一下,说,唉,看来我们是老了,不中用了。不中用了。你说说,我们还中用吗?犁这点地都犁不动了。
昨天人家又来催了,催款啊。白驹儿,你让我怎么办呀。爷爷说。
我想起来昨天下午家里来了两个镇上的人,说是什么信用社的。爸爸和爷爷不说话,一直陪着人家在那里默默地吸烟。最后,人家拍拍屁股走了,临走撂下一句话,说,得抓紧呀。
我突然觉得不妙,说,爷爷,你真要卖白驹儿呀?
爷爷不说话,低下头抠脚上的泥,沉默了一会,爷爷说,不卖。谁说卖白驹儿?谁说的?
我说,爷爷,我舍不得白驹儿。
爷爷说,我还舍不得呢。是不是。舍不得呢,你说是不是。
我爷爷什么时候也开始学会说是不是了,我嘿嘿地笑起来。爷爷也注意到他说了是不是,也笑了,说,涛儿,咱爷仨今天得高兴哩,你看,咱爷仨多好啊。谁也没有咱爷仨幸福哩。
爷爷把白驹儿也算进来了,我也摸摸白驹儿的脖子,说,白驹儿,加油!
犁上一圈,我们就歇一会;犁上一圈,我们就歇一会。大概一个时辰的工夫,我和爷爷还有白驹儿总算把这七八分河滩地给犁完了。爷爷把犁给白驹儿卸了,说,涛儿,咱歇一会。咱到地头歇一会,也让白驹儿歇一会。
爷爷从怀里的口袋里掏出来一大捧玉米蜀黍,撒到地上,说,给白驹儿加点料,加加营养。看爷爷的样子,真像疼爱一个闺女一样疼爱白驹儿。我觉得爷爷对白驹儿真好,怪不得奶奶要吃醋了,她要不吃醋才怪呢,是不是?
你看看,我也学会说“是不是”了,真气人,是不是?
咱也加点料。爷爷说。他把我刚才捉到的蚂蚱提了,用手扒拉了一堆干草,然后用火机点着了干草,把蚂蚱扔进了火堆里。蚂蚱真好吃吗?我问。我以前光听爷爷说蚂蚱好吃,可是我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美味让我期待。
好吃。秋蚂蚱最香了,也干净,屎都拉净了。爷爷说,他又抿了一口酒。他的酒葫芦可不小,那天我看见他倒进去一斤白高粱酒都没有灌满。爷爷递给我,我又喝了一口。
得学着喝酒。爷爷说。男孩子不会喝酒可不行。
我十六岁开始喝酒吸烟,五十多年了。爷爷说。
我觉得爷爷真好,爸爸平时喝酒从来没有让过我,可爷爷总是劝我喝一点。爷爷说,要是没有酒喝,我不知道活着还有啥意思。
我长大了挣钱买个酒缸,盛满酒,就把爷爷泡在酒缸里。我说。
好。好。爷爷呵呵地笑起来,并且用长满胡子的嘴在我脸上亲了一下,说,俺涛儿最孝顺。爷爷不图别个,就图有口酒喝。
蚂蚱熟了。爷爷捏了一个给我吃,我不敢吃。爷爷张开嘴,把蚂蚱投进了嘴里。真香啊,真好吃。爷爷说。
我捏了一个,掐了掐蚂蚱腿和烤糊的翅膀,把蚂蚱放进了嘴里。
果然好吃!酥酥的,焦焦的,好像是知了龟一样好吃。
要是秋豆虫就更好吃了。爷爷说。可惜这片地没有种大豆,要是犁豆地的话,就能在土里翻出好多秋豆虫来,那才叫美味。
奶奶给我们送早饭来的时候,我和爷爷都有些微醉了。
死老头子,你又勾引着俺涛儿喝酒!不教好事!奶奶骂开了。不教好,是不是!
爷爷说,喝口酒又咋嘞?我十六岁开始喝酒……你就别说你那“光荣”历史了,好不好?!你说说,你那胃溃疡是怎么回事?你那阑尾炎是怎么回事?你说呀,是不是?奶奶抢白他。
爷爷不说话了,嬉皮笑脸地凑过来看奶奶的菜篮子,我看看老太太给我们爷俩送了什么好饭了?我也凑过去,掀开笼布,看见篮子里放着两个咸鸭蛋,还有四个大白饃馍,还有一碟儿炒鸡蛋。
好肴。好酒肴哩。爷爷说。
奶奶把馒头递给我,说,俺涛儿饿坏了吧?
我把烧熟的一只蚂蚱塞到奶奶嘴里,说,奶奶,给你尝尝。
奶奶嚼了嚼,噗地吐了,说是啥?
肉。爷爷说。你没吃出来?
啥肉?奶奶说。哪里来的肉?
蚂——蚱——肉。我说。
蚂蚱肉?蚂蚱肉我就更不吃了,我早吃腻了。是不是?奶奶用手抹了抹嘴,说,早吃腻了。吃反胃了。反胃了。是不是?
吃饱了喝足了,太阳已经升出来一竿子高了。爷爷又吸了一袋烟,说,套马,耙地!
耙地比犁地要轻松一些,爷爷牵着白驹儿一边和它说话,爷爷说,闺女儿,今天真是辛苦你了。你在咱家十几年了,咱爷俩光侍弄这块河滩地得有多少回了?你记得清不?那时候你还年轻,性子烈,我脾气也不好,咱两个是坏脾气对坏脾气,对上了。那一次耙地,你又尥蹄子又梗脖子,把老汉我摔了个仰八叉。可把我气死了,我就和你干上了。卸了套,我把你拴在树桩上一顿鞭子,又饿了你一整天儿,你才老实了。后来我才知道,我对不住你。那是因为你到了青春期,要谈恋爱了。嘿嘿。是不是,闺女儿?你想给我找个姑爷?是不是?嘿嘿。有话你早说呀,这是喜事呀。可惜那时候我老汉瞎一个暴脾气,不懂你的心思。把你揍了一顿,我肠子都悔青了。看着你身上一道一道的鞭痕,那简直就是抽在我身上呀!我就那样把你的那次恋爱给耽误了,我是老糊涂不是?你一年才有这么一次想谈恋爱的机会,都让我给耽误了。驾!好好耙地!别光摆头,你听这就是了!
涛儿,你可给我坐好喽。别掉下来,那可不是和你闹着玩的。白驹儿有情,耙齿可没情。你想站着?别别别,那可不行,你站不住?我怎么站着行?我是大人,我抓着绳子可以站住,你小娃子可不许这样冒险。你坐好!你看看,人家白驹儿多听话,叫它往东它往东,叫它往西它往西。白驹儿,是不是?爷爷絮絮叨叨,也跟着奶奶学会说是不是了。
闺女儿,我今天得给你说说话,再不说话,恐怕,恐怕……咱俩,唉,谁让你大哥买了个拖拉机,买拖拉机贷了款,人家催款的又来了。那利息,简直就是驴打滚。闺女儿,你说说我咋办?我该怎么办?我舍不得卖了你,你舍得离开我吗?那一年冬天,我牵着你去河北赶集,那个天冷呀,你记得不?黄河里都上了冰,半尺厚,你爹我一脚没踩住,掉进了不知道哪个王八羔子砸开的冰窟窿,幸亏你使劲全身力气,用缰绳把我拉上来,上来后把你的嘴都勒出血了,你还是不松口,要没有你,我这条老命早完了。那刺骨的河水把我冻得没法说,又是你在背上驮着我颠颠颠颠径直跑到了家里,你别忘了,你背上还驮着二百多斤粮食哩。闺女儿,反正是你救了我的命,啥也别说了。你放心,我就是卖了你,我也绝对不能卖给马肉店里的二胖子,我要给你找个买主,真正的买主,你虽然老了,可是我能害了你呀?白驹儿,你加把劲,让那些说你老了的浑小子们看看,你有劲没有劲,你拉起耙来还是虎虎生风哩!谁说你老了?你没老,我也没老。咱们活着早着哩!驾!加把劲儿!
我奶奶站在地头上给我们拾耙脚,所谓耙脚,就是耙齿上挂着的柴草。我们耙上一个圈儿,到地头我就下来,掀起耙来,让奶奶把耙齿上的柴草撸下来。我爷爷不停地和白驹儿说话,我奶奶就有意见了,说,你个老头子,你魔道了是不是?你唧唧咕咕你磨叨啥?是不是?你好好牵你的马,别把涛子摔下来喽!是不是。
我爷爷看她一眼,说,我给闺女说说话都不行?
还给闺女说说话,我看是给小老婆说话吧?是不是?奶奶得了便宜一样嘿嘿地笑起来。
爷爷说,小老婆怎么了?小老婆就小老婆,搁到以前哪个男人没有个三妻四妾呀?你放心,老太婆,再多,你也是当家的大老婆。嘿嘿。嘿嘿。爷爷没牙的嘴一笑,竟然像一个小孩子的屁股眼。
奶奶生气了,拾了个坷垃就投过去。我打你个薄情郎!奶奶爱听戏,听得多的就是这《棒打薄情郎》,你个陈世美!奶奶又说。
驾!快走!闺女儿!驾!爷爷牵起白驹儿,白驹儿咴咴地叫起来。
耙地有讲究,新牲口一般耙不好,不是深了就是浅了,要么就是拉乱套了。爷爷和白驹儿都是老把式了,正着耙三圈,又倒着耙三圈,还要斜着耙一圈。我坐在耙上压沉,两只手使劲攥着耙钉露出来的部分,生怕一不小心掉下去。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一旦被耙着,可是要折胳膊折腿的。耙下的刚翻起来的泥土带着温度,暖和和地掠过我的屁股,那下面的坷垃越来越小,越来越细。
爷爷说,闺女儿,还是你厉害。你这角角落落里都能给耙上,都能给耙好,还能耙得细。要是换上那铁牛,虽然有力气,可是那玩意儿轧过去把耙好的地又给轧瓷实了,那边边角角它也耙不上,不灵活,还得用头刨哩。还是俺白驹儿,懂活,灵便,你对俺家里可是有了贡献了。我得谢谢你,闺女儿,我谢谢你。不过,老汉我对你也不错吧。春夏天,我哪天不给你去割青草?青草鲜嫩,就为了让你吃个新鲜。冬天里我铡草给你拌料,都是上好的麸皮和面,你看你这身膘,哪个牲口不羡慕你?你跟着我老汉十几年,你也没有吃亏。所以,我卖了你,你也别恨我。行不行?你老了,地里的活用不着你了,没办法呀?要恨你就恨那个铁牛。我虽然是你的主人,可是我买个牲口是为了干活,我总不能买个牲口当爹给你养老送终吧?谁让你不是个人呢?你要是个人,我养着你,养到你死,可你毕竟是头牲口。白驹儿,过几天我要是把你卖了,你可别恨我,你听见了吗?
耙完地,爷爷把白驹儿卸了,牵着白驹儿转圈打了两个滚。白驹儿干完活总要打个滚,一打滚,全身的疲劳就都打去了。马都是站着休息,所以干完活打两个滚是让它休息的最好的方法。白驹儿站起来,抖一抖身上的泥土,又精神抖擞了。
让它再吃会儿草。松开缰绳,让它自己随便吃吧。爷爷说。
可别让他跑了,爹。爸爸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开着拖拉机,停在了地头上。
爷爷一抬眼,看见了他,说,你就别瞎操心了。你以为它是白眼狼?它跑了?它才不跑哩!你过来干什么?你别过来,你别把我的地轧瓷实了,我刚刚耙完的。
爸爸在地头停了拖拉机,跳下来,说,爹,你別怨我,我也舍不得卖白驹儿哩。
爷爷哼一声,又喝了一口酒。
我再骑骑它。爸爸说,过来就要骑白驹儿。
你少套近乎!黄鼠狼给鸡拜年,你没什么好心!白驹儿累坏了,你还骑它?你骑你的铁牛去吧!让铁牛驮着你跑去!爷爷呵斥道。
嘿嘿。嘿嘿。爸爸嘿嘿地笑着,拍了拍白驹儿的脊梁骨。
大娃子,你一早出去犁地,你还没吃饭吧,你吃点儿吧。奶奶把篮子递给爸爸,关切地说。爸爸接过来,说,还是俺娘疼我。又说,爹,给我口酒喝?
爷爷不情愿地把酒葫芦递过来,爷两个坐在河滩地刚刚耙好的松土上,你一口我一口地喝起来。我也凑过去,刚要伸手,爸爸就给了我一下子,说,小孩子喝什么酒?不学好!
爷爷把酒葫芦夺过去,说,那你学好去吧,别喝我的酒。
我呵呵地笑起来,爸爸对我虽然很凶,可是在爷爷面前,他也是个败头兵。他一嚷我,爷爷就护着我,把他嚷一顿。
秋天的地气已经有些凉了,到处是萧瑟的落叶。奶奶站在地头上,手打着凉棚,看着远方,说,黄河里该出鲤鱼了吧?黄河里每到初冬的时候都会出一大批鲤鱼。爷爷和爸爸一人一个咸鸭蛋,两个人你一口我一口地喝着酒,也不说话。白驹儿自己优哉游哉地随意漫步在草丛里,大口大口地吃着这个秋天的最后一块青草,今年的活儿它已经干完了,接下来冬天来临,那将是一个悠闲的冬天吧?身边的拖拉机还冒着一股柴油味,就那么稳稳当当地停在那里,我坐上去,摸着了方向盘,爸爸说,明年我教涛子学开拖拉机吧。我心里美滋滋的,我虽突然喜欢白驹儿,可是,我心里对这个庞然大物也充满了好奇。我也很想像爸爸一样坐在拖拉机上,嘟嘟嘟嘟嘟地开起来,那的确够神气的。
可是我们的白驹儿,我不知道有一个什么样的命运在等待着它呢。我多么希望爷爷不要把它卖出去呀?哪怕不是卖给马肉店,我也舍不得。想到这里,我的心里又有了一丝怅惘,竟然觉得空落落的。
爸爸和爷爷已经喝得有些微醺了吧?他们不说话,就那样静默地坐着,仿佛在这个清秋的早晨,变成了一幅画。而那画面里,分不清谁是主角,只有一匹老马,一个老头儿,一个老太太,一个踌躇满志的中年男人和一台崭新的拖拉机,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尚存懵懂的少年,而那个懵懂的少年多么希望这幅画就此定格,定格在清秋的这个早晨,直至永恒。
霜降
每年的10月23日是我国传统节气“霜降”,霜降节气含有天气渐冷、初霜出现的意思,是秋季的最后一个节气,也意味着冬天的开始。霜降时节,养生保健尤为重要,民间有谚语“一年补透透,不如补霜降”,足见这个节气对我们的影响。我国古代将霜降分为三候:“一候豺乃祭兽;二候草木黄落;三候蜇虫咸俯。”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跟随我在这里种地的这几个“疯子”,都是我的朋友,也都是我小县城里臭味相投的伙计,在这春华秋实的季节,在这霜雪落地、秋收冬藏的季节,在这“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的深秋,请让我为他们“画像”——
他们都是文艺青年或者中年,是“疯疯癫癫”的工作之外的“艺术家”,他们写诗、他们画画、他们泼墨、他们喝酒,他们也锄草种地,但他们不扎小辫不剃光头,名号不大脾气一般。不是大腕也不装逼,每日价俗俗地吃喝拉撒,好喝酒爱聊女人,偶尔也吹吹牛皮,但却一律真真地实实地热爱着文艺、爱着土地。他们手头都有工作,白天里听命于领导,夜黑里听命于夫人,周末听命于土地,因为工作是他们的饭碗,夫人带给他们欢乐,土地给他们友谊呀,但文艺却是他们的命。
我与他们在一起,可以放屁可以骂娘可以抠脚丫子,高兴了就来,失意了就走,喝多了就吐,吐光了再喝。他们都不是泼皮,但有着泼皮的潇洒;他们都不是无赖,却有着无赖的执着。我喜欢着他们,他们也喜欢着我,他们现在是下里巴人,但我知道,有一天,阳光充沛,雨水充足,他们是可以长成一棵大树的。
冬部:秋收冬藏
冬天,是一个沉思的季节。
——作者
立冬
时间点在公历每年11月7-8日之间,即太阳位于黄经225°。立,建始也,表示冬季自此开始。冬是终了的意思,有农作物收割后要收藏起来的含意,中国又把立冬作为冬季的开始。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着泪水
——大地沉思录之土地
一
冬天之后,田野树木秋叶尽落,庄稼收割。除了站立的几个草垛,到处都是肃杀的景象。走在田地上,土地冰冻,泥土板结,硌得脚掌发疼。一场大霜或者小雪过后,真正是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春日的嫩芽蓬勃、夏日的绿叶葳蕤、秋日的果实满园再不复存在,隐藏了三个季节的土地裸露出来,成为之前的反动。
然立春之后,一切又会勃发起来,开始又一个循环。
好一个奇怪的自然界!
二
二十年前,我们村上的一户有钱的人家,托关系找门子,以每人三千元的价格为自己和他们的孩子买了城镇非农业户口。于是,他們成为我们村最“有本事”的人。很长一段时间,我们的村上的人都羡慕得眼红,甚至嫉妒。
二十年后的今天,这一家长大成人的女儿为了拥有一个农村户口、种植一亩耕地、多生一个孩子,据说又托关系找门子,花了三万元钱把非农业户口转变成了农业户口。这回,他家又一次成为我们村“最有本事”的人家。但是,这次没有赢得嫉妒,而是被左邻右舍好好嘲笑了一把。
三
每当回想起故乡和祖父,总有一个画面在我眼前晃动——深秋的早上,祖父哈着白气,赶着马车,拉着犁铧和肥料,我和父亲坐在马车上,我们向村西的河滩地走去。那里有一块收割不久的豆茬地,等待我们去耕种,马蹄踏过小路上的草丛,溅飞起一只又一只“大张飞”绿蚂蚱……这个画面的虚实我已记不清了,但是却越来越清晰……我于是写了小说《清秋》,这个小说,我是当作回忆来写的。
四
面对土地,就像创作。只有离开了故乡,写作中才会不断地写起故乡;同理,离开土地的年岁越久,对土地的怀念和渴望便觉得越来越强烈。
其实,一切事都这样,包括人。当你的爱情走远,你才会越来越思念爱人。
五
一百多年前的美国,青年梭罗离开诸多不满意的现实生活,隐遁于湖边的小树林,拾起斧头,建造木屋,开垦荒田,种植菜蔬和土豆,过了两年零两个月又两天的简朴生活。后来,他种出了一本《瓦尔登湖》,成为人类亲近自然的经典。
一百多年后的中国,一个叫乔洪涛的写作者,试图在精神上逃离城市,于是在郊区租种了一片土地,利用大量的空闲时间,一边耕种,一边观察,一边写作,写出了一本驳杂的私人笔记《大地笔记》。
我想说的不是梭罗和乔洪涛,也不是《瓦尔登湖》和《大地笔记》,这两个人,和这两本书,无法相提并论……其实,这都不重要。
我要说的是,他们的行为和产物,本身是一种符号的象征意义,精神的趋向意义,他们和它们再一次佐证了这个时代“人与土地”的关系的苍白和罅隙,佐证了人类“失根”“寻根”的原始行为已成奢侈。
从这一点上说,《大地笔记》无论写得好坏,都不成问题,都有意义。
六
只耕作,不观察、不思考或者不记录的人,多如蚂蚁;只想像、只写作,不耕作、不体验的作家也有很多。但真诚地扑向土地、侍弄土地、观察土地、记录大地变化的人很少。
我少年时候,读过一个人的文字,他是中国本土的大地守望者,短暂的一辈子只出了一本薄薄的小册子《大地上的事情》,还没有写完《二十四节气》便逝去了……他对我影响甚大,他的名字叫——苇岸。
七
说实在的,在土地上的具体劳作中,每一次劳动都很辛苦,都会流汗,都会腰酸背痛,甚至每次都有打退堂鼓的想法……但种地和写作一样,都需要坚持。即使庄稼种不好,收不好,只要坚持耕作,坚持写作,终究会有一些体验,有一些收获。
弯腰,会让我们腰酸背痛;抓土,会让我们满手泥垢;锄草,会汗流浃背;收割,会割破手指……文字描写中的美妙和诗意,只属于劳作之后的回忆。这本书也是这样,这块地也是这样,我相信,过几年之后,我会忘记劳作之苦,剩下的全是与它亲近时的甜蜜。
八
冬天的土地和春夏秋时的土地,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的。我们看到的不同,只是表象。即使把之区别为孕育和生长,这也是人的一厢情愿和自作主张。土地在任何季节都没有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所不同的只是附着于它的那些植物们,或者是那些以它为对象,“善于”思索的人们。
一块板结的泥土和夏天的泥土最大的不同就是,一个发硬,一个发软。
九
写作的积累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它有好几道门槛。一是入门前的练笔,这个过程尤其漫长;二是入门后的成为文学的文学;三是登堂入室后的为人生和命运的文字。
种地也是这样,种好一块地,也是许多个白天许多个黑夜的累加,这里面,有阳光、水分、露珠、温度……甚至一年下来,都不行。一块地要种得得心应手,成为一块好地,你彻底了解它,和它建立起一种亲密的“朋友”关系(不是征服它,许多狂妄无知的年轻人老是爱用征服这个的词语,我不敢苟同,其实,任何事,“征”之或有可能,“服”之则要难上加难),甚至需要几年的时光。
有时候,是一辈子。
种地和写作一样,不仅是熟能生巧,靠技术,更重要的是靠心去体验,靠灵魂去交融。
十
无论怎样再回去种田,无论如何再深入劳作,我们都是“伪农民”。
因为,我们劳作的时候,我们老想着写作和表达,就不会踏实,有矫情。而任何一个纯正的农民,绝不会有这样的顾虑和禁忌。
就像我田里的那片薰衣草,任何一个真农民都不会舍得那样“浪费”一片土地。
十一
一片土地,亘古有之。
耕作他的人,像庄稼一样不断更迭,代代不断。谁也不可能拥有它,即便它的所谓的“主人”,也只能是临时租种,我是,胡二也是。
三十年前,这块地便不是胡二的;
三十年后,这块地也许就成了楼房宅基。
十二
人也是大地的产物,不仅那些庄稼、蔬菜、芦苇和池塘,那些鸣叫的青蛙、游弋的鲤鱼,还有两脚直立行走的人,都属于大地的产物。
不论之间的链条如何曲折,人终究要从泥土中获取食物,而最终也要化为灰烬,飘落大地,成为泥土。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比之土地上的动物和植物,一点也没有本质上的优越感和高贵感。
十三
越是在社会生产力发达的时代,土地越金贵。
同样一平方米的土地,原始人与未来人开发挖掘之,所获会有天壤之别。这不仅仅是工具问题,不是土地的问题,而是理念和智慧的问题。
十四
艾青在诗歌中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这是诗人家的语言,不是农民的语言。
农民不会这样表达,他們只有在分得土地时,高兴得流泪;在失去土地时,拍着地嚎啕大哭。
十五
从小是农民,熟视无睹了土地上的生死枯荣,那时候说起土地来,都叫“地里”,不说“田地”,也不是“土地”,更不说“大地”。
第一次感到这个词的沉重,是中学课文里秦牧的《土地》,写公子重耳拜土,把“地里”称作“土地”。——至此,回头审视自己家那五亩六分地,才发现,“土地”这个词儿原来这般厚重。
在以后的作文中,便开始屡屡被使用“土地”,一写出这个词儿,马上就觉得自己成了文化人,作文也变得那么“高大上”了。
所以,“土地”这两个汉字,在我的意识中,意义丰富。
十六
鲁西南平原故乡乔辛村的土地与鲁南茶棚村的土地,有本质的不同。一则是自然的,纯农民的;一则是文化的,伪农民的。
这两块土地的不同,撞击,于是产生了《大地笔记》。
十七
冬天,夜晚,这两个神秘的时间点下,土地会是什么样的状态?
彼时——夜色覆盖,万物复活;冬天降临,万物驱除。
一块土地,最本质的、最裸呈的,应该就是这个时刻,是它自己。
就像一个人,赤裸裸躺在一个人的床上,是最自由的,最真实的状态。
小雪
11月22或23日为小雪节气。中国广大地区东北风开始成为常客,气温下降,逐渐降到0℃以下,但大地尚未过于寒冷,虽开始降雪,但雪量不大,故称小雪。此时阳气上升,阴气下降,而致天地不通,阴阳不交,万物失去生机,天地闭塞而转入严冬。黄河以北地区会出现初雪,提醒人们该御寒保暖了。
灵魂与肉体的舞蹈
——大地沉思录之灵肉
一
几千年来,我们一直不太敢正视我们的“肉体”,始终崇奉着“藏肉”的哲学,甚至羞于谈身,耻于说肉。谈身便貌似流氓形而下,只有将精神和灵魂挂在嘴边才显得高贵形而上。这样导致的结果是,如果看到自己的肉体便会害羞,看到别人的肉体便会鄙视,一不小心春光乍泄让不该看的人看了便要跳河。且不说肉身之美在封建半封建的层层裹布下暗无天日成为极度浪费的资源,只说这种对肉身如触蛇蝎的不洁之念,就让每个人成为与生俱来的精神“亚健康”。
其实,貌似高贵的精神和貌似卑鄙的肉体密不可分。矛盾统一。物质意识。客观主观……肉身着着实实地不容忽视地存在着,它成为精神存在这个世界的客观受体,不管你的灵魂多么高贵、思想多么深邃,你都不能脱离肉身而“神游八荒”。血液、骨骼、肉纤维、水、氨基酸……这些生命的元素,共同形成一个身体。自一次刻意或无意的性交开始,精卵结合,生命开始。日复一日,渐渐长成头长成手长成心肝脾胃肾,一件一件地丰满,一件一件地独立,等到羊水一破,通过阴暗隧道挤来世界,一声啼哭,睁开眼,打开肺,激活呼吸,一个身体便脱离子宫,来到了充满光充满黑充满疼痛与甜蜜充满孤独与喧嚣的世界了。
自此开始,密不可分的灵与肉这一辈子,始终在纠结着、战斗着、矛盾着。我以为,身体与精神的成长是成反比的。身体越处于上升期,人对精神的追求就会相对越少,而到了三十多岁开始,一切器官成熟,并逐步露出衰退的趋势,人对精神的渴求就会越来越浓烈。这很正常。青少年时期,充盈的热血,蓬勃骨肉体带来欲望的火焰,嘴巴需要美食,眼睛需要美色,耳朵需要音乐,舌头需要味道,心脏需要爱情,脾肾散发荷尔蒙,阳具需要阴道,于是一股肉体之气笼罩全身,烈烈的、腥腥的、黏黏的、灼灼的,一切都成为生命张扬的出口。
口腹之欲,淫逸之念,在考验着我们尚未成熟的思想。我们像猛兽左冲右突着人类自定的规则——法制和道德,所以,入狱者青年居多,因其血气方刚,本性使然。三四十岁之后,经验越来越丰富,年岁越来越老练,思想越来越成熟——其实,归根结底,是身体开始下坡,气场小了、气焰弱了在起作用。灵与肉在博弈,彼长此消,此长彼消,渐渐转换。这一对冤家,真是活到老、干到老。历史布满案例——灵魂战胜了肉体,可成其为圣人,譬如不顾疲惫劳累的身体四处奔波传道授业的孔子;肉体战胜了灵魂,则成为禽兽,譬如穷奢极欲骄奢淫逸的隋帝杨广;还有的索性抛弃了肉体,成就了灵魂,譬如跳江的屈子;还有的部分切割了肉体,譬如获得了精神新生的司马迁,二寸尘根喂狗换来了忍辱负重的皇皇巨著《史记》;还有的权欲战胜了灵魂,灵魂出卖了肉体,肉体颠覆了思想,思想枯萎了生命,像秦桧像蔡京像曹操像一切罪大恶极的流氓无赖。
肉体可以伤害一个人的灵魂,灵魂也可以毁灭一个人的肉身,所以这世界才有圣人有小人有哲学家有文学家有政客和杀人犯。灵魂与肉体的舞蹈,有时像美丽的蝴蝶翩跹,也会像烦人的苍蝇嗡嗡。肉体滋生了胡须滋生了体毛滋生了才华滋生了勇气滋生了坚毅也滋生了怯懦滋生了自私滋生了忧郁和悲怆。
灵与肉,这真是个二律悖反的存在。
二
身体来了人间便不能轻易地离开,因为它不仅属于我们自己,还将属于世界,属于历史,属于你遇到的爱你的疼你的许多人许多人。一九八○年春天的一个黎明,我在中国乔辛乔姓一大家子十几口人的牵挂和注目下来到世间,开始了生命。据母亲讲,我早产半月,营养不良,生下来通体发红,皮包骨头,遍体毛发。丑。很丑。比猴子还丑,像个小老头儿。那是他们对我身体的最初描述,我没见过。
这让母亲十分失望,也更让她心疼。我哭声微弱,身瘦毛长,病病恹恹,仿佛不足月的猫咪,出生便面临着驾鹤西去的危险,唉,彼时要是精神有知,定会叹窗外春风春雨愁煞人也!大家都以为我不能存活下来。作为长子长孙,我甫一问世,就得到了祖父及全家的百倍呵护。隔辈亲在我和祖父身上体现得最明显。作为封建大家长的祖父想尽一切办法,指挥众子女千方百计为我加营养,挂吊瓶,买羊奶……我终于侥幸存活下来。何止存活,一转眼,三十多年过去了,我现已身高一米七五,体重八十公斤,肥头大耳,虎背熊腰,心宽体胖,大腹便便,一顿饭可以吃得下二斤牛肉喝得下一斤烈酒……哦上帝,一颗头发丝细的小豆芽儿晃晃悠悠长成了彪形大汉,真悬!呜呼,当年要是一阵狂风一阵暴雨我岂不早已经该过三十周年祭日了?上帝一慈之念,我便生;一悲之念,我便死。啊大慈大悲的上帝啊,我經过羸弱不堪的童年期到体弱多病的少年期再到如今体健身硕、精神健康、理想高蹈、情怀开阔,我在中医药水和西医药片的营养补助下在中国乔辛的水土粮食养育下,已活过了三十三年了。上天待我不薄。其间,我又偶然文癖,得以捉笔弄字,每天读书思考殚精竭虑不敢懈怠,啊,我若长寿,我也可以成一个“大师”吗?我劈柴喂马周游世界,关心粮食和菜蔬,对每一个人微笑向每一朵花问安,给每一座山每一条河起一个温柔的名字,我也可以成为灵魂高贵的诗人吗?肉体跟着灵魂上升,百年之后,那一个小坟茔是不是也可以“灵荣肉贵”,受到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游人前来踏青凭吊焚香膜拜吗?
嘿嘿,上帝赐我幻想的权利,我权当白日一梦,庄周梦蝶吧?
诸君莫笑。
身体正在起变化。
我不会忘记,那一个中学时代的夏天我密切关注着自己身体的变化,亲眼看着我自己由一个鸟屁不懂的小毛孩变成了青春澎湃的少年郎。
先是下体发痒,不由得上着课也要伸到小腹部去挠,俗话说“上边痒痒往下挠,下面痒痒往上挠,中间痒痒左右挠”,我正往上抓得起劲,在黑板上写公式sina+sinb=since cosa +cosb =cose 的数学老师突然就把粉笔头掷到了我的脸上,他大喝一声“□□□,干什么呢!站起来!”我受到暴喝,一时醒悟,顿时脸红得像鸡血抹布,我垂头丧气地站起来,茫然不知怎样回答,幸好深谙人生经验的过来人数学老师没再追求发出十万个为什么,我才逃过一劫。我一边站着,一边感受着裤裆里我人生的第一批鸟毛滋滋地钻破皮肤茁壮地在数学课堂上露出头来,探头探脑地窥听数学老师的激情讲课,我无心去学函数,只默默计算着一平方厘米的皮肤可以生出多少根体毛?而这新鲜的朝气蓬勃的体毛如果不剃,是不是就要伴我终生?(后来一次小手术的机缘,被护士备皮刮净,我顿觉清爽无比,自此之后,我就养成了在不断理发的同步不断刮剃下体毛发的坏毛病)哦,我青春的毛发比青春还茁壮,头发、鸟毛和腋毛还有大腿上的汗毛一起成长,不几年就让我毛茸茸的双腿性感而强健,每到夏天穿上短裤,或浴室里揽镜自照,我都仿佛在镜子中看到我的类猿人兄弟。
那个夏天,由毛发开始,身体开始大幅度改变着。先是胃口大增,乡村中学食堂四个一斤的大馒头每次都是一扫而光,而且每到晚自习下课,都饿得迫不及待地去老师老婆开的小餐店里去加夜餐,一碗面条,两个茶蛋,或者一包方便面。
胃口打开之后,是身体嗖嗖地往上长,初一时我从教室走廊窗户下跑过,窗口尚不能碰头,初三毕业时,我已经超过窗户下檐一头之多了。我声音开始变粗,手掌开始变厚,喉结突出来,鸡巴不时地冲动着勃起,晚上开始做春梦,经历着每个人都要经历的梦遗,醒来裤衩里凉凉的、黏黏的,仿佛谁抹的鼻涕。红林告诉我,把腿夹紧单杠上下蹿蹿,会很爽;我试过了,的确有这样的感觉。于是喜欢上了体育课。后来看王小帅的电影《我11》,里面有个镜头,一群少年都抱着单杠铁柱子在那里蹭,表达的就是这种青春的原始冲动。
20世纪90年代,乡村中学简陋而晦涩,校长和女教师、男教师和女同事那些性事儿遍地都是,大家见怪不怪。在那样的环境里读书,学到的更多的不是学问,而是人生。那时候同学间正流行手抄黄色小说《少女之心》,传播速度之快频率之高比光速还快,我也偶然有幸读过几页,看到里面的省略号和呻吟声,自己就身不由己、置身其境地呼吸急促起来,下面硬邦邦的东西让人不敢直起身来,灼热、焦躁、兴奋夹杂着滑出来的滑滑的体液,让整个空气充满腥甜。
身体变化的同时,心理也在起变化。最明显的表现是开始惦记女同学,我们班有一个戚某某的女孩子,是从县城过来的,她的娇美温柔简直让人无法形容,她的漂亮让人叹为观止,而她的美又是家常的没有拒人千里之外的冰冷。这就让全年级的男生想入非非,许多流氓男生不断过来骚扰她。有一次刚下课,从邻班过来一个李痞子把她堵在座位上,挤在墙角里,言语挑逗加以动作调戏,我看得火气上冲真想上去英雄救美,只可惜那个李痞子家住附近,是有名的地头蛇,老师都惧怕他三分,何况我这样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瘦书生。彼时电视剧正在播放《射雕英雄传》,那一段时间我苦练降龙十八掌,就是想有朝一日可以打败痞子李,让他跪地求饶,让我女同学对我投怀送抱!只可惜最后我没练成十八掌,而是在肉体的煎熬中,我学会了嫉恶如仇学会了忍耐学会了坚毅学会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毕业之后,大家各奔东西,都无有了音讯。戚同学也从我的视野里绝尘而去,只记得她那嗲得可以让人昏过去的声音,和走路时两条长腿紧紧地夹在一起的妙不可言,尤其是大腿根部夹得特别紧,屁股一扭一扭的,简直就是让人要犯罪啊!那时候,只要她从路上经过,后面路上定会拾起一筐瞪出来遗落在地的眼珠子。唉,上帝造人,天工造物,竟如此玄妙!只惜暗恋她的人太多太多,为她献殷勤和打架的一拨又一拨,我什么都没为她做过。我那时候孱弱如伤兵,能算什么呢?如今二十年过去,不知美人老否?不知各路英雄何在?毕业后我再没见过她,但那时她每天每夜地在我的脑海里闪现着,有一次,只有一次,突然班主任意外宣布放假,大家高兴地雀跃起来,她显然也是兴奋得娇跳起来,无意中用手臂碰到了我的手臂,那是夏天,大家都穿着半袖衫,胳膊磨着了胳膊,瞬间一股从未有过的快感袭遍我的全身,我险些幸福得要射精!
哦,幸福的眩晕,真美。
但我仿佛又不是一个“专一”的人,伴随着青春渐长,环境转变,中学时代我不停地变换着暗恋目标,带酒窝的高可、大胸脯的“苹果”、丹凤眼的“雷雷”,还有电影中的叶玉卿、翁虹、叶子楣……许多个夜里,我对自己进行无情的审判,开展激烈的自我批评,为自己无耻的暗恋和意淫而懊悔,对自己的品质和道德进行怀疑,并从此对自己得出一个衣冠禽兽“伪君子”的结论。每年从老师手里接过发给我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员”荣誉称号,我都觉得那是对我的绝妙讽刺,我的脸热辣辣的,手烫烫的,我这样思想不健康的人也可以是“三好学生”吗?祖国啊。
冲动让我柔肠百结、辗转难眠,女人让我可望不可即,爱情却逼我我才华渐露。恍惚之间,我开始了写诗。一首首热辣辣的诗歌,宣泄着一个内向、忧郁、懦弱又敏感多愁的少年的心绪。我像一只土拨鼠,躲在阴暗的角落里,看男欢女爱,听娇声浪语,看自己喜欢的女孩被其他男孩子带出去,我无计可施,我唯有写诗!
我差点成了诗人。
谁没经历过青春?谁的肉体在蓬勃?谁的情欲在泛滥?赤身裸体地跳进河水里,看着水面上光洁的皮肤、茁壮的骨骼、结实的肌肉,不禁感叹:人的身体好美!而少年心事青春才华在纠结中疯长,灵与肉交缠着,肉体撞击着理智,思想推动着身体,血与肉,肉与骨,骨与灵,互相充盈,不断拔节。
三
人类纪元以来,无论古今中外,人的肉体都企图与世界建立一种亲密的物质关系。这些物质通道具化为铜,铁,银,金,玉……这是客观的,也是主观的,是温情的也是乖戾的,是提升也是伤害,是互补也暗含杀戮。
当肉体成熟,灵长类的这种动物成为“社会”之一分子,人对自己融入世界、在世界中表达自己的渴望便与日俱增。金银首饰,璎珞项圈,通灵美玉……几乎每一个人都渴望用坚硬的物质与世界建立感情,比如美女对钻石的渴望,富翁对金子的镶嵌,君子对美玉的垂青……这可以翻译为人对社会属性和社会身份地位的追逐,金银玉石代表的是或美德或财富或权势或个性的张扬和表达。哪个少女不渴望珍珠晶莹的项链?哪个姑娘不喜欢钻石高贵的光芒?哪个帝王不追逐代表极权的玉扳指和帝王之玺?暴发户脖子上挂上金灿灿的链子方可以显示他的骄傲和尊严,好德之君子不也常配玉环叮当而自标清高吗?上至一国之君,下至平民匹夫,谁不曾带过戒指砸过耳钉?嘴巴里拔除牙齿镶嵌上金牙是不是一种心理变态的隐疾呢?这一切的一切,仿佛一个魔咒法则,在世界任何一个或原始或文明的角落一律通用。身份的认同、财富的炫耀、权势的暴露,除了服饰和乌纱,最不易剥离的就是这些常伴肉身的金属了。
哦,甚至让那柔软的肉体不能承受金属之重,才可以展示个性,释放妩媚——有人将金属扎进耳朵,有人将铁环刺进舌头、肚脐、阴唇、鼻孔和嘴唇,像罂粟栽种在肥沃的春泥上,灿美炫目而暗藏毒液,这凶猛与温柔,暴力与肉体,自虐与个性,视觉冲撞成变态的快感,仿佛唯其如此才可以张扬性格,获得独立的人格和精神自由?肉体与精神纠结在一起,畸形地舞蹈着,精神的彰显需要建立在肉体的伤害上,肉体的伤害又可以带来精神的快感和高潮,这真是一對悖反的哲学命题。
当然,生活也常常带给我们意外。我的父亲脖子下的锁骨骨裂后曾被钢钉固定着,那是因为一个金属的机械碰撞后遗留的后果,他的脚趾也曾被锋利的电锯锯掉过半截,而我的二姑夫,在建筑工地上,被一根锋利的高空坠落的钢筋刺穿安全帽刺进后肩险些丧命,我的二姑和三姨夫都曾被乖戾的机器切割掉二枚手指……我的叔叔常年手举铁泥板抹墙干建筑,以至于骨头变形,成了永难治愈的肩周炎和肩骨畸形症,我的三姑因为常年劳累导致心脏不好而在体内安上了金属支架,“滴答、滴答”金属秒表跳动着,听起来让人悚然……他们以肉体之痛对抗着生活,对抗着命运,对抗着世界,获取生活和生存的价值。哦,这像毒刺一样镶嵌在肉体内的金属与那些在阴唇上、肚脐上镶嵌金属的少女们的初衷简直天壤之别啊。
金属就以这样主动或者被动的姿态进入了人的身体,手术刀磨刀霍霍开膛破肚,节育环张弛有度勒紧宫颈,还有弥补龋齿的烤瓷金属在嘴巴里和唾液、舌头一起咀嚼着生活的酸甜苦辣。时光流逝,年岁渐长,身体越来越多地透支给生活,越来越多地需要金属来扶持,是的,上帝,同样要感谢金属!在行色匆匆人海茫茫中,或华美或褴褛的衣饰下,裹着的肉体里是不是都暗藏着金属的痕迹?那是一首诗吗,插入血与骨之间,发出别样的响声?
其实,这都是微不足道的,相对于一把杀人的尖刀,一粒致命的子弹,一枚炸响的炮弹……那样的金属,被迫传达另一个人决绝的意志,企图谋杀人命,消灭肉体!那才是混帐!不管为了复仇还是侵略还是权力,无论它多么冠冕堂皇地顶着正义的名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都诅咒杀戮、战争。那些企图消灭肉体的举动,是最不可原谅的罪愆,那是欲望的孽子!政客、军事家、杀人犯,甚至侠客,都是生命屠宰场的刽子手。枪支、弹药、带着硫磺味的烈焰,灼烧着血与肉,成为不可磨灭的精神伤疤。
一场战争虐杀几十万生灵的“壮举”是整个人类史的耻辱,何谈丰功伟绩?一场战役一扫光的血肉迸溅是整个人类史的污点,遑论你输我赢?以消灭肉体为目的的精神永不高贵,甚至卑劣。在这个意义上,精神灵魂比身体高蹈吗?那么,是谁在自受权力轻视我们的肉身?是谁自以为是在蔑视我们的血肉?
人类呀,爱你的兄弟姐妹,爱你的血肉身体吧。
过了三十岁,我渐渐感到身体正慢慢从巅峰退落,近视、痔疮、高血压、高血脂慢慢逼来,椎骨、关节正慢慢变形。这督促我只争朝夕,沉浸在历史和哲学的书籍中,开始不分昼夜地饥渴地阅读,拿起带有温度的笔墨纸张汪洋恣肆地想要表达,我越来越追求那些独立的思想和精神,越来越渴望生命的自由和人格的尊严,也越来越清楚地知道,自己从何而来要去向何方,自己的生命需要盐还是糖,血还是奶。
瞌睡越来越少,很多时候,我在暗夜里醒来不眠,沉沉的夜色掩盖我思索的痛苦的表情,工作与物质的桎梏将我压迫,我逐渐懂得了生命需要放下。那些误以为可以带来荣耀、尊严、钱财、身份和地位的许诺和召唤都显得那样可笑,那样固执地认真地卖命地无谓地付出才正是对生命和肉体的不尊重。“死生之外无大事”,我常拿这句话来宽慰自己,甚至挂在对面墙上用来自省,今天我才发现,那不仅是宽慰之词,而是对世界最准确和本质的认识和理解。
“生”与“死”,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比这重要呢?是一张奖状一个奖杯吗?是一笔奖金一个职位吗?是一沓材料一篇讲话吗?是一次嘉奖一把椅子吗?……多年之后,不用多久,你就会明白,这一切相对于你的生命意义来说,多么微不足道,多么蚍蜉撼树,多么本末倒置,多么西瓜芝麻。
阴郁的天气,外面下着秋雨,躺在床上,听着女儿呼呼的鼾声,我突然醒悟。我明白了“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的潇洒,我明白了“竹杖芒鞋轻声马,也无风雨也无晴”的坦然。以我之性格,是不适宜搞行政的,也不适宜搞竞争,更不适宜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我真不理解那些积极进取的情绪我怎么从来不曾有过,我三十岁的年纪,看透了风看透了雨看透了生看透了死,我岂不是逆天而行?哦,也许我生来便是属于闲云野鹤的,我生来便是百无一用的,除了读书写字,我还会干什么呢?我还能干些什么呢?那些俗世追逐的名和利,我真无兴趣。
我终于读明白了池莉的生命自传散文《熬至滴水成珠》了,她四十八岁的时候醒悟,获得解放、释然、放下,活出了大自在,精神与天地往来,活成了她自己,我呢?我能主宰我自己吗?我试图放下可世界愿意吗?我想自在世界冷笑吗?我就想一股脑地宅进书中字中文中,但有这样的空间吗?
沉重的肉体越来越不能满足灵魂的需要,灵魂在肉体上空越来越高渺、虚蹈,这是矛盾的极致吗?
哦,肉体如泥,会不会成为精神飞升的累赘呢?
四
原来我可不是这样。
那时候,嘴巴追逐美食,眼睛追逐美色,肉体思念肉体,精神充满虚荣。
山珍海味,飞禽走肉,不,任何动物的肉体、俊美的植物,我都想尝一尝,企图贪婪地把它们吞进巨大的胃囊。那仿佛是一台永动机和无底黑洞,美酒一杯一杯地灌进去,美食一块一块地塞进去,酸甜苦辣咸,一股脑儿……舌尖上的幸福,味蕾上的满足,精神上的自得,我每日穿梭在筵席和各色人等之间,利用嘴巴和胃对世界的欲望,绝不放过吃请和请吃的机会,在几平方米的饭桌上,谈笑风生,左右逢源,结交新宠,巴结权贵,推杯换盏,觥筹交错。抽高级卷烟、喝名贵美酒、用精致美食,“裘马扬扬过万户”成为我的精神追求。
挺起的肚腩和肥油的嘴唇让我笑话那些固守思想高地的清贫学者,我沉浸在灯红酒绿中,用眼睛捕捉炫目的美色,用嗅觉感知世界的腥甜,赤橙黄绿青蓝紫,灯光迷离,霓虹闪烁,高挑的大腿、洁白的乳房,脂粉与体液的味道,让我不能自拔。
目迷五色,情与爱在肉欲的漩涡里打转,所有的器官都张着嘴,要狠狠地咬这个世界一口。我固执地相信世界是我的,世界上的一切美好都是我的。我的身体贲张着,将我淹没、迷失。
我的灵魂被身体奴役了。
五
爱情是灵与肉结合的最完美的原点。
但很多人都以为爱情是高贵的名花,非王子公主不能品尝,凡人不配拥有,我卻说爱情是每个人的权利,就如吃喝拉撒一般, 但的确如此,就如九十岁翁仍渴望爱情,最偏远的贫穷的乡下孩子也会恋爱,最灰的灰姑娘也有人爱。爱情从不嫌贫爱富,嫌贫爱富的不是爱情,真爱情简单而又平凡,是凡体肉胎的开花结果,爱情的本质不过是异性肉体的本能吸引,就像两片磁铁,就像春天里野外游走的草狗,就像夜半窗外猫叫春。谁能说狗与狗,猫与猫不是爱情?
只因爱情是那样玄妙,它起于肉身,止于灵魂,灵肉结合,虚实相生,浑圆无缝。所以,爱情常被误传讹传,被千百年来的酸腐文人曲解了,仿佛只有刘兰芝焦仲卿“自挂东南枝,举足赴清泉”才是爱情的质地;仿佛只有牛郎织女冒犯天条你耕我织才是伟大;仿佛只有梁山伯祝英台双双化蝶才够浪漫;仿佛只有倩女离魂丽娘赎身才算佳缘。
罢罢罢,这都是小说,故事而已,所写都是爱情的极致,只是个例。无限度地上升,无限度地缥缈,实实在在的爱情成了人间蓬莱镜花水月,都怨那些太娘的文人墨客。不如此渲染怎动你肺腑?不这般玄虚怎勾你魂魄?
其实,爱情说到底都是以特定时间特定地点荷尔蒙分泌催使肉体吸引、纠缠的化学反应为基础的。世界上再伟大的爱情也必涌自体内的血液冲动,这个意义上,萍水相逢一见钟情似乎更接近爱情的本质。但爱情又不止于此,它还是小姐爱慕公子才华、公子喜欢姑娘贤淑,翩翩风度、如玉品格、温文尔雅、淑德贤良,这可以使爱情持续而升华。
至于说美女倾倒大款房车,拜倒政要权势,这些附加了太多外在物质的相爱相知,就太扭捏太虚伪了,不要也罢。
爱情不是玄幻,是灵与肉结合的支点;爱情又是玄幻,一路舞蹈,互为升华。
六
一个人开始追求精神的自由和人格的独立,才说明他开始成熟,才说明他灵魂在与肉体的博弈中渐占上风。
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其灵魂可以无限深邃。他们可以整编历史、记录往事,在过往的经验中获取大于人生数十倍数百倍的经验和成果;他们可以交流思想、阅读书籍,在人类范围内尽情汲取先人的思想和智慧;他们可以制定规则用于圈子、自律他律追求品格;他们可以立言立德修身养性,塑造精神灵魂;他们可以承受苦难吞咽屈辱忍辱负重舍生取义;他们品尝酸甜苦辣,他们喜怒哀乐……动物的器官将其本能发挥到极致,而人将自身肉体的器官都发挥到精神的极致,口舌不仅品尝美食而且可以表达优美的语言说出文雅的诗词,耳朵不仅听到声响而且习惯了音乐,眼睛看到了光明、山川、大地和天空,还需要色彩华美的盛宴和艺术的营养,心脏喷出了血液也流淌着爱,肺腑传递着空气也吞吐着情感……人将肉身与精神打碎、融合、提炼,形成了物质与意识的最有机的结合,大脑收集了信息又发出了指令,荟萃了听闻又形成了思想和个性,于是乎,这世界之人便有了高下之分、贵贱之别,有了圣人与凡人,有了君子与小人,有了哲人与庸人,有了英雄有了楷模有了领袖有了专家有了政客有了教师有了商人有了工匠有了流氓有了罪犯有了形形色色各类人等。
世上没有相同的两片叶子,同样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每一个个体都形成了自己的个性,又都在自己的一生中不知不觉地发生着变化。肉身的各个器官熟识了世界,适应了世界,世界满足了本能的需求,器官便要进一步地向务虚的精神领域延伸。
人类需要表达、交流、认可,也需要将智慧丰盈并记录传达下去,形成思想和精神的仓库。哦,人类精神的海洋、思想的天空才是最迷人的领域。那里盛开着思维的花朵、闪耀着才情的珍珠,那里有人类敏感的尊严、执着的信念、高蹈的理想、悲悯的情怀和人格光辉的无穷魅力,吸引众生一头扎进去畅饮甘露,醉卧其间。
随着生命成长,人的精神越来越丰富,品格越来越健硕,精神的需求与肉体的滞后有时候会产生十分激烈的冲突,造成生命不能承受之重。尤其在关乎尊严、屈辱、信念、理想和品格的境地时,有时候我们就会决绝地抛弃肉体。屈子为了高洁的品格“怀瑾握瑜”投河而死,却留下精神的“楚辞”光耀千古;写出了“倔强老人”圣地亚哥的“硬汉”海明威枪杀了自己的肉身,皈依到灵魂的天国;还有北岛、海子、三毛……他们心灵无法承受面对现实的痛苦和扭曲,用纯净的诗歌“面朝大海”,绝尘而去。
还有,就在身边,我本村的一个堂哥是用一根绳子勒断了呼吸,我的一个表婶用一瓶农药腐蚀了陪她四十余年的胃,撒手人寰,我的一个朋友因为不堪忍受女人的折磨和感情的欺骗卧轨而亡……那些自杀的人啊,他们的灵魂和肉体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我无法知道亲手杀死自己需要多大的勇气,我无权批评他们赴死的潦草和逃脱的鲁莽,我只知道,灵魂与肉体扭曲的舞蹈仿佛抽风的症候,留给活者的是永远的伤疤。
我不禁以哲学名义发问:即便是信念、尊严或者屈辱,与我们的肉体相比,真的那么重要吗?
在医院里,看到那些身体受到伤害的病患,他们的器官因为外力或者内力出现了破损、跑冒滴漏或者罢工,一条塑料管道代替了尿管和直肠,一个金属开口的阀门代替了器官的呼吸,一个冰冷的运转的机器代替了肾脏过滤血液……但他们执着地挣扎在生命线上,他们顽强地甚至丧失尊严地活着,拖着他们衰败的千疮百孔的肉体,慢慢回到婴儿的状态。
这是一种震撼。
那曾经光洁的肉体、富有弹性充满情欲的肉体、蒸蒸日上蓬勃发展的肉体,被时光变成了鸡皮鹤发,变成了到处漏水的生锈的水管,时刻面临着意外的崩盘和决堤,这是一种怎样的血肉变化啊。锋利的金属刀甚至切割了的部分器官,丢进了垃圾堆,可生命还那样坚毅地顽强地无助地活着。
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冒险,也是一种勇气,它要经历险象丛生,历经磨难坎坷,坚韧地活下去可称为一种超度。而这一切的负重忍辱都是为了给精神提供一间可寄托的寓所,哪怕简陋破旧,哪怕岌岌可危,其本身也充满了对生命的尊重和留恋。
因为生命唯其一次,所以弥足珍贵。
七
人死之后,肉体化为齑粉,灵魂或随之而去,或永留在精神的天空。
翻开浩如烟海的历史卷册,或史书,或诗词,或文学,或书画,或哲论……有分量的精神和灵魂不会死去,它们成为人类共有的智慧,泽被后世。成为与大地、天空、陽光和空气一样的资源仓库,供后辈汲取、吸收、消化、发扬。在每一束文字的背后,都隐藏着一个大写的“人”字——五千字的《道德经》成为世界的营养源,背后站着须髯飘逸的老子;皇皇《史记》,一部波澜壮阔的人物命运长廊图,后面是大汗淋漓又踌躇满志的司马迁;还有对酒当歌的李白,东坡种菜的苏轼,还有一代天骄,还有秦皇汉武……可不可以这样说,肉体形象以另一种方式延伸存在着,栩栩如生,血肉丰满,不腐不朽,长生不老——那就是我们挂在嘴边的肉体的灵魂?
肉体终于被灵魂战胜,绝尘而去——一团血肉来到世界,经历稚嫩、丰满、成熟、衰败、死亡的过程,见证精神的不断壮硕和健全,最后又釜底抽薪,脱身而逃,将灵魂决绝地扔在世界上,这是一段如何绚美如何纠结如何决绝的舞蹈啊!
但谁又能说每一个灵魂的背后不站立着看不到摸不着却如在眼前的形象呢?圣人以普济大众的智慧将灵魂泽被后世,成为世间瑰宝,而凡人也以每个家族血脉的方式感召着后代,或提供教训或示以诫勉,端坐在祖坟或者案几的牌位上享受着子孙的烟火,这不是迷信,更多地展现的是一种生命的敬畏和感恩,是一种肉身脱离之后的怀念和记忆。
死者长已,生者在逝者的肩膀上决然前行,开始着每个人的灵魂与生命的舞蹈,舞姿或优美或笨拙,都不妨碍活着的价值和死去的意义。肉体昭示着我们对生的感恩和珍贵,更敦促着我们生之期间对生命价值的追寻和探索要激流勇进,永不退缩。
每个人都想健康长寿乃至长生不老,事实证明那只能是臆想,而如何塑造一个健康而有含金量的精神灵魂就成为我们孜孜不倦地进行生命代序、焚膏继晷地蝉蜕涅槃的希望之烛火。
古人唱: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是啊,即便千岁又何如?最终还是要离开,要腐朽,要远行。但生命有限,灵魂无止。在有限的生命中如何将这一曲舞蹈跳得漂亮旖旎跳得惊心动魄摇曳生姿,需要我们每个人去审视、思考和实践。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谁有权利轻视我们的肉体?谁又有权利轻视我们的灵魂呢?
生命无言,灵魂无语,兀自舞蹈着。
大雪
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第21个节气,更是干支历亥月的结束以及子月的起始;时间点在公历每年的12月7或8日,其时视太阳到达黄经255度。《月令七十二候集解》说:“至此而雪盛也。”大雪的意思是天气更冷,降雪的可能性比小雪时更大了,并不指降雪量一定很大。
村庄的秘密
——大地沉思录之村庄
在平原/土地上结出一个个/蜜桃般的果子/我们叫它村庄
——《村庄》
村庄和人一样,每个村庄都有它的秘密。或者一棵树木的隐疾,或者一只黑狗的心事,或者一群鸭子的多角恋爱,再或者一片庄稼与另一片庄稼的纠纷,一个夜晚刮过的几场旋风,人不知道,村庄知道。还有张家的母鸡为了挑拨邻里关系故意把蛋下在了李家的草垛,刘家的老鼠为了替主人报仇咬断了胡家的三条床腿,村东的白母猪在夜晚跳出猪圈偷偷跑去村西和一头黑猪交配,村前的麦场草垛起火是村后的醉汉点着的,等等等等,这些事儿,人都不知道,村庄知道。村庄看得一清二楚,但它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是它供出了张三与李四老婆的私情,李四还能和张三坐在一起喝酒吗?要是它公布了王二麻子家那头驴暴死的原因,赵五个小舅子还能没事人一样围着看热闹吗?
村庄不能多语,不能长舌妇,它要保守这些秘密,要装聋作哑,必须难得糊涂,这样才能按照它的秩序统治着村庄里的家禽家畜,协调着村子里的狗嘶猫咬。是啊,一个村庄不能没有秘密,丢失了秘密,村庄会日夜不得安宁,甚至分崩离析。
风吹过去,雨落下来,日升起来,日掉下去。屋檐上的冰凌结满了村庄的满腹心事,房脊上的月亮是村庄永恒的徽章,一个村庄就这样伫立在山坳田野或者平原高丘,站立成一村人亘久的主心骨了。
禾场,冬天里的一把火
每个村庄都有一块地方,在村前村后,就那么一块空场地儿,毗村而居,成为村庄的广场,村人叫作禾场。就像一条水渠绕村而行,就像一个池塘依村而在,就像每家圈栏内家畜和家禽必不可少,这都成为村庄的元素。
平时的禾场,总是空落落的,人烟稀少。那里主要是孩子们游戏的天地,是村上的鸡鸭们踱步的地方,狗畜们恋爱的场所,偶有扎围巾的农妇在傍晚挎着竹筐去取一捆麦秸或者棉柴,塞到锅道里蒸熟一家人丰盛的晚餐。一只野猫从屋檐上窜到沟渠边,到禾场上去叫春;一条家蛇趁着夜色行色匆匆去禾场上的麦秸垛里偷吃一个鸡蛋或鸭蛋;一个半夜归来的醉汉,醉醺醺躺卧在禾草暖和的“被窝”里醉上一个晚上,就可以免去妻子严厉的责骂。每次我回故乡去,就常在黄昏的短暂时光里到禾场上去,静静地坐在空旷的场地中滚烫的石磙上思念远方的姑娘。
哦,禾场,那是多么静美、多么幽谧的适合怀想的场所呀。
我常常幻想着把漂亮羞涩的姑娘带到禾场上恋爱,黄昏的夕阳把我们覆盖成金黄的颜色,我和姑娘坐在那里读诗或者接吻……有好几个孤独的初秋的夜晚,我半夜里醒来,就披衣到禾场上去,去看月亮。月亮真美。它在树梢上羞涩着,在一个一个的禾草垛的空隙里流淌着、皎洁着,四野静寂,周围全是泥土是菜蔬是庄稼的味道,耳朵里有忂忂的虫子的鸣音,一只游狗自由自在地穿过,一只野兔探头探脑。东侧的坟场,祖父和祖母安静地睡卧在那里,我可以与他们呼吸相通,可以贴得那样近那样亲。而我身后的村庄,安安静静地发出细微的鼾声,那个时刻,我遗失了记忆,遗忘了自己,我成了这禾场的一部分,呆呆地,呆呆地,有一股幸福的溪水在心中缓缓流淌着。
这是故乡的禾场给我的。那一片天地,在那一刻,独属于我,属于庄稼,属于田野里鸣唱的活物们。
禾场也有热闹的时候,麦收抑或秋收过后,它便瞬时充实起来。牲口轧场打麦的混乱,人来人去的忙碌身影,老人和孩子也纷纷加入进来,扬场,收粒,堆禾……很快地,一夜之间,那些或丰腴或高挑的柴火垛就挤满了场地。把禾场挤成一个童话的世界,撒满重叠的倒影,错落成柴草的迷宫。
特别是秋收过后,一场霜雪落下,冬天就到了。人们围炉夜话,或者早早地睡去,这个时候,雪花静静地落,潜伏的火苗却常要在禾场燃烧起来。是啊,几乎每个村庄,几乎每一个在村庄生活过的人,都会知道冬天里禾场是要发生一场火灾的。开始的时候谁也觉察不到,甜美的酣睡伴着美梦让人放松下来。往往是到了下半夜,被尿憋醒的男人或者妇人下炕撒尿,揉一揉惺忪的睡眼,蓦地,会看到窗户外面蹿起的火光。
火光熊熊,让人疑为夏日天边堆积的火烧云。可冬天里哪来的火烧云?那是升起的通红的旭日吗?可粗黑的钟表指针才刚过十二点。哦,那一定是禾场着火了。
禾场着火啦!快救火啦!
醒悟过来的人光着屁股跑到院子里,终于确认了禾场起火这个事实。他大喊一声,村庄的宁静瞬间被打破,紧接着,村庄沸腾了。一片人声,筲桶和水缸碰撞的声音,砸冰取水的声音,亂哄哄的,裹挟着人们朝禾场跑去。有的孩子也凑热闹,穿着秋裤就跑出去,被大人呵斥回去或者蹲在禾场燃烧的柴草旁烤火,却兴奋得跺脚。
火燃烧起来就不易扑灭的。男人们都挑着水桶拿着铁锨来了,看是不是自家的禾草烧着了。但不管谁家的,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不就是一堆柴火吗,烧了就烧了吧。悲伤滞留一个晚上就会离开,村庄的人善于遗忘让人难过的事。他们总是乐观的。救火的人齐力把接连着的几个柴垛挑开一条缝隙,烧着的就让它烧去吧,他们知道,几桶水是扑不灭的。他们蹲在草垛旁说话,就着火光点烟,有的还穿着裤衩,冻得直往火旁边凑合。
别烧着了你的鸟毛呀。有人说。
烧干净了利索,省得刮了。有人流氓着回答。
嘻嘻……大家都笑起来。
也有妇人半夜里奔过来的,看到这情景就羞涩地扭身走了。
是啊,在我的乡村记忆里,几乎每个天干物燥的冬天,我们村的禾场里都要燃烧这么一次烈火。有时候燃烧一个草垛,有时候是一串草垛,还有一次,那年大丰收,禾场里的草垛一个接连着一个,亲密得分也分不开,于是,大火让整个禾场里的草垛都烧起来了。那干烈的风,呼呼地吹着,救火的人无计可施,束手无策。那场大火明明灭灭烧了有一个星期,那是我这一辈子见过的最大的火。真像是一场天火。
孤独寂寞的乡村冬夜,这于是成了一个热闹的事件。有人报了案,派出所的警察牵着狼狗来查了三天,三天都在村支书家喝得醉醺醺,结果什么也没查出来。人们似乎也并不在意。这火或许是哪个寒夜过路人路过时无意中扔掉的一个烟头,或者是哪个醉汉夜半回家时路上点着的暖火,也或者是村上某家邻居有了纠纷矛盾被人偷偷点着了草堆,还或者是一只鸡一只狗搞的恶作剧,叼来了哪家锅下炕道里的火种,抑或谁家的孩子无意中燃放的鞭炮落进了里面……不管是怎么样烧起来,这都不重要了。
一个草堆可以泯掉两家的恩仇,一个草垛可以免去屋院着火的灾气,一场大火让整个冬天变得温暖……这都是值得的。那个暗中放火的人,免去了牢狱之灾,仍然可以混迹在人群里,和仇家说说笑笑,打牌喝酒,亲如兄弟,不是很好吗?
禾場是怎么燃烧起来的将成为一个秘密。这只有风知道,路知道,叫春的野猫知道,恋爱的游狗知道。但风不语,路无声,野猫继续在窗户下叫春,喊得人浑身燥热,只能用频繁的性事对付漫漫冬夜,恋爱的游狗继续恋爱,和不同的狗交媾着,享受着动物天赐的幸福,没有谁在意那一场大火了。
燃烧过的草垛黑乎乎的,似乎烤热了天穹,天空又下来一场大雪把黑覆盖,黑与白主宰着整个冬天整个村庄,直到立春之后,雨水如丝,泥土松软,黑的灰和白的雪成了植物的肥料,那一片禾场,瞬间草芽茁壮,冬虫惊蛰,又开始了一个生命的轮回。
秘语:今夜村庄落雪
在村庄里看雪是人生的享受。村庄的雪下得大,下得厚,下得白,也下得野。要么半个冬天不下,要么一下起来就沸沸扬扬,铺天盖地,没日没夜。村庄盛满了雪,雪填满了村庄,一个平原上瘦弱的小村很快成了丰腴的村落了。
村庄是立体的,也是随意的,是沟沟岔岔,凸凹不平的。它们有更多的褶皱来欢迎雪,它们有更多的活物来闹雪戏雪。不像城市里,雪落在大楼上,落在水泥地上,落在柏油路上,雪没了雪的样子,一切都那么生硬。汽车轧过去,摩托轧过去,电动车自行车轧过去,雪不是了雪,雪就成了冰泥。村庄不是这样,村庄的雪随着村庄可以长成千奇百怪的模样,一棵小树肿成了参天的白杨,一眼大口井可以细成一条长绳,一只鸡披着雪丰满成了鹅,鹅就成了小牛犊了!小路上毛茸茸的大棉穗子肿得很高,以为是个啥哩,一脚踢过去,却是一块石头,疼得人抱着脚嗷嗷叫;一只狗在雪地里撒欢,自己追咬自己的尾巴,一圈一圈地转,梅花蹄子般的脚印踩满了场院;池塘是结了冰的,水冻住了,把雪阻挡在了上面,保护着下面的鱼,鱼在冰雪下的湖水里跳舞,累得一身热气;还有,村口的辘轳,俨然是了一首唐诗,被来汲水的村妇摇响,吱吱呀呀地,合辙合韵;还有,村前的禾场,柴草垛一夜成了小山丘,有麻雀落在上面,雀跃着恋爱,画面成了立体的;还有,村后的水磨坊,谁在磨谷,秕糠撒了一地,有细腻的小米鼓涌鼓涌地涌出来,金灿灿的……
在村庄,一场大雪可以透露许多秘密。循迹一行野地里走过的梅花脚印,可以找到一只或一窝可爱的狐狸;追踪一串杂沓的细碎的小蹄痕,可以捉住一只觅食的野兔;村东那串沿村绕行的脚印一定是拾粪的老胡踩的,无论冬夏,他起得最早,背着粪簸箕转上一圈,大雪地里分不清哪是粪便哪是石头,他也要转一圈,这已成了习惯——有人说,下雪天他最爱早起,他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是替村庄查看可疑的痕迹的……果然,有一年,刘三家的绵羊雪夜被盗,是老胡告诉他人脚和羊蹄的印痕是朝着东南方向去了,后来刘三果然找到了毛贼和丢失的绵羊;有一次,老胡喝醉了,说有一次雪后,他看到年轻的秦寡妇家门口有三条脚印分别指向了三个胡同,分别是口口家、口口家和口口家。这个秘密一直让老胡耿耿于怀,作为老光棍的他,也曾经去敲过秦寡妇的窗户,被秦寡妇骂了个“滚!”这三行脚印不知是不是都得逞了,还是也有人受到了与他一样的“滚”的待遇。由此,他对这三家的男人充满了无端的仇恨……这个秘密被他酒后不小心抖搂了出来,很快就传遍了全村。据说第二天早上,老胡鼻青脸肿睡了一天没能起来。
村庄的雪不仅可以暴露村庄的隐私,有时候也掩盖了许多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秘密。譬如那只花狗在一个雪夜被打死剥皮,狗肉被几个后生煮了下酒,啃剩的骨头扔在沟渠里,直到第二年雪化了,才被花狗的主人认出,大哭了一场,大骂了一场;譬如,村西老路家的闺女未婚先孕,被老路毒打一场后喝药自杀,跳进了枯井,晚上一场大雪让她消失得无影无踪,直到第二年春天才发现了腐烂的尸首,此前老路还以为她连夜私奔了呢;譬如,村南禾场上被恶人点着的火苗是被一场大雪湮灭而悄无声息地成了全村人不知的秘密;譬如,一头毛驴被同圈的枣红马耍了流氓,意外地为主人怀下了一匹俊俏的骡子,是圈外鹅毛般的大雪挑逗了骏马的情欲,平时毛驴求爱无数次都被枣红马拒绝了;譬如,一头母猪产下十六只小崽子,个个活蹦乱跳,主人燃起的篝火烤红了积雪,让整个猪圈温馨无比。
今夜有雪,这是天空告诉大地和村庄的秘语。别人都听不到,只有村庄知道,但这是它的心事,它缄默不语,只静静地微笑着,听着暗夜路灯下疾行的脚步,看着白雪覆盖下发生的一切,享受着一个村庄鲜活的故事,它本身就成了一个仙境。
夜路:行走在鬼魅的世界
每一个乡村都充满了鬼魅色彩。每一个生活在乡村的人,都听到过一大堆关于乡村之夜的秘密故事,那些故事在小时候成为我们对这个世界的敬畏和恐惧,在成人后又成为我们可资回忆的温暖和诱惑。因为,每一个村庄都由两部分组成,那就是阳世的村庄和阴曹的坟场。不像城市里,人死之后被放进森严冰冷的太平间、火化后被存放在陌生的公墓或者祠堂格子里。在乡村,人不断地出生着,人也不断地死去。死去的人就埋在村庄的周围,或者一块傍山依水的良田,或者一片坐北朝南的山坡,或者就在篱笆墙外的院子边上、菜地里或者坟堆成片的公坟场。死去的人和活着的人咫尺之遥,活着的时候在村里,死后在田里。活人们白天活动,他们夜晚出来活动。
村庄的孩子都要经历这样的恐惧,因为他们要不停地直面死亡,直面坟堆,直面鬼魂。所以,农村孩子,他们的胆子基本上都是小小的。在无数个乡村之夜,特别是漆黑的没有月亮的晚上,孩子们会早早钻进被窝,蒙头缩进被子里。因为家长绘声绘色的鬼故事,会钻进他们梦里,让他们老老实实地听话。在晚上醒来,他们不敢朝窗户外面看,他们害怕窗外游荡的鬼魅。我就曾经在那些无限长的夜晚失眠害怕,听着身边的爷爷打着呼噜,我瑟瑟地缩在爷爷怀里,不敢大声喘气。每个晚上,爷爷都要给我讲鬼怪故事,然后他呼呼大睡,我却被吓醒。听鬼怪故事像抽烟喝酒吸鸦片,是会上瘾的,所以虽然夜里时常要害怕,但睡前还是盼着爷爷给我讲鬼故事。这真是一种矛盾的心理。
爷爷讲的故事爷爷也不相信,这好比《一千零一夜》的天方夜谭,但在奶奶思想里,却真的相信会有灵狐鬼怪。我在院子里玩泥巴,奶奶每次都要嘱咐我千万不要弄伤了手指,否则手上的血滴到泥巴里,捏出來的小泥人儿就会在晚上变成真人出来吓唬人;我去河边玩水,奶奶一步也不肯离开,她生怕河里的红眼鲤鱼精把我拉下水去吃掉,她说她娘家的一个远房侄子就是被鲤鱼精吃掉的;夏天我去村前的禾场玩捉迷藏,奶奶也要扯着耳朵告诫我别去禾场西边的坑边玩,她说那里有一条大水蛇,天一黑就变成妖精专门吃小孩子——我从小胆子小,就是被这些鬼怪吓怕的。长大了学了哲学,读了万卷书行了万里路,成了唯物主义者,明白了那些都是唯心主义,骗人的。可我生活中还是胆小如鼠,谨谨慎慎,只有到了写作中才狗胆包天、贼胆包天、色胆包天的,这大概与我的童年乡村经历有关吧。
听村人说起乡村鬼故事来,都有鼻子有眼,不由得你不信。瘸二伯每次讲起他的那条伤腿来都惊心动魄。他说那是有一年夏天,他和三孬打赌,看谁敢在村东的坟堆里睡上一夜,谁就可以赢得两包玉菊牌香烟。二伯自小胆子大,敢黑夜里一人凫水过黄河走亲戚,村东的坟堆他不怕。到了晚上,他和三孬两人去的坟场,半夜里三孬被怪声吓尿了裤子一溜烟跑了回来,他自己咬牙坚持不走。到了快黎明时分,他迷迷糊糊睡着了,朦胧中有人过来举起棍子照着他的腿就砸,他一下子惊醒,一看正是刚死不久的村西的路四。路四是被车撞死的,死前二伯欠他六十块钱没还,他这是要钱来了。二伯拔腿就跑,还是晚了一步,一条腿就废了,成了残疾,走起路来一瘸一瘸的。我问二伯真看清楚是谁了吗?二伯言之凿凿,说,绝对就是路四,他我还认不出来!路四脑袋半拉着满脸是血,他死时就是那个样子!瘸二伯给我讲这事时是个月黑头加阴天的夜晚,我都快被吓死了,这让我一年多不敢在夜晚出门。直到后来,我长大了,再次问父亲,父亲笑着给我说了另一个版本,他说他那条腿是在坟场被砸的不假,但砸他的不是路四,是路三!他把刚死的路四的老婆睡了,路三瞅准了机会把他的腿打瘸了!唉,这件事耿耿于怀二十多年,以这样的结尾昭彰,真让我哭笑不得。
如果说这事是假的,我三叔说过一件事,我却不得不信。他告诉我有一次他去县城赶集,回来时自行车扎了胎,他推着车子步行回来,快到村时突然迷了路。明晃晃一条大路,两个人提着灯笼在前边引路,他硬是走不到头,就那样推着车子走了半夜,直到祖父、父亲和三婶打着火把把他从村东坟地里领出来,他才突然醒了似的,说一句“累死我了”倒头睡了一天一夜。我爷爷说那是遇上“鬼打墙”了,父亲历来并不迷信,这次也不反驳,让我真相信这世上有“鬼打墙”这种说法了!
最不可思议的一次是我亲身经历的,那时候大概十一二岁,在前村读小学毕业班,冬天早晨天不亮就要去上晨读,结果从大路上老远就看见东边坟场里一个火球飘飘忽忽,照得四周亮如白昼,我们疯跑,那鬼火也跟着跑……这种状况持续了一个多星期,让我多年来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找老师询问,老师解释说是磷火,但我觉得很牵强,冬日清冷,又是新坟,哪来的磷火?
不管怎样,对于乡村,这又是一个无解的秘密罢。
果园,藏头露脑的青涩果子
初夏之后,果园里苹果树长满了密而碧的小叶子,把阳光遮洒得斑斑点点。细小醇香的花瓣开了又败,露头青似的小果子们像毛头小伙儿,藏藏掖掖地躲着。一般说来,一个村庄的果园并不会太大,一亩地半亩地的,苹果树居多,几十棵高高矮矮的错落在那里,半青半红的小苹果散发着青涩的味道。有蜜蜂和蝴蝶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好像果园成了它们的。果园边上的荆棘往往顺势做了篱笆,荆棵条儿叶子茂盛,开了花,针尖般的刺儿到处藏在叶子下,一不小心就把人的衣服挂住,或者刺破了小胳膊,向外浸血珠,把偷苹果的少年招惹得恨恨地骂人,骂果园的主人,骂在果树下施粪的老头子。
果园对于村庄,作用实在美妙至极。她就像是漫漫人生中突然遭遇的爱情,就像是乏味日子中的一串涟漪,还像是粗茶淡饭中的甜点蛋糕。没有果园,一个村庄就少了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甜腻和微妙。看守果园的老头了养了一条大黄狗,还在篱笆边上拴了一匹像他一样老的枣红马,那马悠然得一边吃草一边打着响鼻儿。
村庄的这么一个小果园,是村庄的稀罕物,看果园并不是为了看住小毛贼,苹果熟了,老头儿都要一兜子一兜子地挨家去送,给邻居百舍尝个新鲜,他们看果园是怕鸟毛还没有长齐的小毛孩子们把不熟的果子糟蹋了。他们像猴子一样精,像万人嫌的小狗小猫,一不留神,他们就把青涩的小果子都给你揿下来,扔了满地都是,疼得你牙疼。他们青涩的年纪像青涩的苹果,打不得,骂不得,只能防着,防贼儿!
老头子睡觉死,耳朵聋,大黄狗是他的耳朵,他们想要是弄带药的骨头把大狗药死,老头儿就听不见了。果然就被喝醉酒的小青年给下药了,大黄狗疼得满地转圈,最后卧倒在那里,老头子默声不语地在死狗面前坐了大半天,抽了一地烟头,后来起身用铁锨挖坑就埋在了苹果树下。老头儿不哭也不会骂,可是过往的人看见了都掉泪了,大黄狗像老头的儿子一般,老头儿的心该多疼啊!
谁药死了大黄狗?这又成了村庄的一个秘密,老头儿不知道,枣红马倒是咴咴地叫了两声,可谁也没听懂。这个秘密只有果园知道,只有苹果知道,还有蜜蜂和蝴蝶知道。鳏居的老头儿默默地喝酒,默默地抽烟,他很少回村上去,偶尔到村口小卖部里买一包盐或者一包旱烟叶,也是默默地。老婆子死了之后,他就变成这样子了。他寸步也不离开他的园子,不离开他的枣红马。他甚至在果园一角给自己起好了坟,就等有一天去那里睡觉了。
春天让人和动物都烦躁不安,游狗来果园交配,野猫到果园叫春,老头子都听不见,他只是没事的时候坐在果园简陋的棚子里喝茶,像一个雕塑。那些毛茸茸像带白色茸粉的苹果一样的小乳房的小姑娘被嘴巴和下体都刚刚生出毛发的少年拉进来,藏在苹果树下使劲地搂抱着接吻,鲜嫩的不谙世事的小舌头碰来碰去,吸来吸去,单薄的小手摸索着伸进姑娘文胸那个小苹果一般的小突起上,硬硬的小乳头像玉米粒儿。那手不安分地乱摸,摸着了滑腻的小腹,摸着了少女下体稀疏的阴毛和湿漉漉的泉水。哦,这是恋爱的果园子,这是爱情的果园子。村庄上多少少男少女都是在这里接触到了对方的身體,开始了生命青涩的初恋。这都是秘密,有的被老头儿看见了,有的老头儿装作没看见,老头儿笑了笑,仿佛想起了年轻时的自己。
这也是秘密情欲的果园。村上偷情的男女总爱在夜晚来果园幽会,冬天或者秋天的夜晚,果树的暗影投射下来,到处都黑黢黢的,他们要的就是黑影,一团一团的遮蔽的黑影子,他们藏在里面,或躺着,或坐着,或依靠在苹果树上,烈火般燃烧着彼此的身体。熟透的苹果被他们摇落下来,他们渴了顺势吃掉了,你一口我一口的,看上去恩爱得像夫妻。其实,也不一定有海誓山盟,也不一定要私奔天涯,就那么眼神与眼神的传递,干柴烈火般迸发出不可阻挡的情欲,然后,在这片果园子里烧旺了。
谁家的汉子和哪个寡妇常钻果园,老头儿虽然看不见,但是心里明白着呢。他们见了老头儿总爱羞涩地红一下脸,老头儿就什么都知道了。偷情似乎是村庄的一个悲伤的烙印,但也不可避免地成了一个村庄的不可言传的微妙魅惑。在乡村,这貌似不光彩的事故似乎也没有受到太多的道德谴责,即使被发现了,往往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既往不咎,否则怎么办呢?妻离子散的局面谁也不愿意看到。要说罪魁祸首,就都怨老头儿的果园子吧,谁让它那么让人想入非非地伫立在村前呢。那么美的园子那么美的果子,不发生点什么就像对不起它似的。你说呢?
果园,就这样静静地依附在村庄边上,连同藏头露脑的青涩果子,连同看果园的老头子,连同大黄狗和老马匹,成为村庄心事的一部分,从头至尾,笑而不语,秘而不宣。
冬至
《月令七十二候集解》:“十一月中,终藏之气,至此而极也。”《通纬·孝经援神契》:“大雪后十五日,斗指子,为冬至,十一月中(夏历/农历)。阴极而阳始至,日南至,渐长至也。
文学与人生
——大地沉思录之写作
写作之于人生,犹如庄稼之于大地。
庄稼是土地的花朵,文学也是人生的火焰。庄稼需要播种耕耘,写作同样也要春耕夏作,才能有秋收冬获。
自1994年发表第一篇习作以来,二十年间,我从少年到青年再渐至中年;二十年来,我身份由中学生变为大学生又变为中学教师;二十年来,我足迹由黄河梁山到曲阜日照再到蒙山沂河;二十年来,我由儿子到丈夫再到别人的父亲。我的阅读、写作也如我的呼吸、饮水、一日三餐,一日不曾废止过,即使在那失去亲人的悲苦日子里还是失去恋人的痛绝岁月里,我都不能离开读书,也不曾离开写作。就像一个农民,无论历经什么样的灾难和苦悲,到了季节依然要下地劳作,弯腰耕种。写作对于我的人生,已成为骨骼和血液,成为空气和水,我无论到何地出发,无论回故乡还是流浪天涯,我的包里永远有一两本书伴着我,即使不能细读,只要有他们在,只要在马桶上、床头上翻开他们,那些或粗狂或细腻的文字,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的呼吸命运,就会到我的眼前来,让我痛快如厕、安然入眠。那些纸张上的墨迹黑字,或端庄宋体,或纤细仿宋,或灵动楷体,一旦入眼,便会觉得眼前荫翳匝地、清凉舒泰。
书已成为我身体和精神的一部分,成为我的芬必得和海洛因。
二十年来,我一边读一边悟一边走一边写,左手散文,右手小说。由抒情到写实,由虚构到非虚构,杂质渐去,绚丽落定,只剩下赤子之心,只剩下对生命的体悟、感受和悲悯。
写作,已成为我生命的太阳。
太阳落山之日,便是我辞别世界,回归大地之时。
小寒
小寒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第23个节气,更是干支历子月的结束以及丑月的起始;时间点在公历每年1月5-7日之间,太阳位于黄经285°。对于中国而言,小寒标志着开始进入一年中最寒冷的日子。根据中国的气象资料,小寒是气温最低的节气,只有少数年份的大寒气温低于小寒的。
我的祖辈们
——大地沉思录之生死
在冬季/总有一些灵魂要离去/就像叶子离开树枝/腐于大地
——《生死帖》
一
我有时候在想,到底是血脉久远还是记忆久远?生命代序的编码在后代身上到底可以遗传多少,中间有没有脱节或者说是断轨?如果没有,我们身上的血液中是不是有一滴应该属于我们无限溯上的祖先?
文明以不可磨灭的精神文字记载,但无论当时的记录者多么秉笔直书、多么刚正不阿,因为战火因为观念因为立场因为一点笔误都会不可避免地或有谬误,或有讹舛——不是么?历史无法印证,只能考证。而貌似脆弱的生命却以不可抗拒的巨大力量传承,丝毫不会出错,如此看来,根据“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每一个现存的人都是与生命起源同寿的“精英”了。
这真是一个奇迹!
但有时候,我们的遗忘却让我们面临尴尬与羞赧。试想,如果在大街上做一个调查问卷,问:你知道你祖父的名字吗?知道你祖母的名字吗?知道你外公外婆的名字吗?
——能有多少人可以回答?
“数典忘祖”——我们也许不能这样苛责,也许大自然赋予我们遗忘的本领就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前进——但我们面对诘问,内心是不是会有一些悲凉微漪?
我也是。我知道我的祖父乔继彬祖母陶传荣曾祖乔建曾曾祖母王氏,但我姥爷的名字我就不知道了,只知道他姓马,那一个有脾气有性格又对我慈爱有加的高寿老头儿——他活了93岁,在我们内亲外亲的族谱中他是最高寿的。而我的姥娘,我则连她的姓氏也不知道了。我只零星知道她老家是黄河北岸的,祖上似乎是姓董,她给我最大的印象是——抽烟。抽烟的姥娘,一个很干净很自尊很慈祥的小脚老太太。1999年冬天死于乳腺癌。终年83岁。那时候她的亲外甥我19岁,正在远离黄河滩马家渡口一千里远的日照读书,那个冬天很冷,我正经历着失恋。我从日照奔赴济南,后来从济南滚回梁山。其间一周,我在济南的羊头峪胡同附近的燕子山上一个人品咂失恋的滋味——那个爱我死去活来声明“今生今世嫁给你”的姑娘发过毒咒半年之后从我这里打碎誓言转身投进了别人的怀抱。
失恋对于一个十九岁的少年来说,险些是致命的。没有精神导師的引导,没有过来人的安慰,只有就着泪水和烟酒独自疗伤,继而怀着对她对爱情对女人甚至对世界的恨意顽强活下来,悻悻而归。彼时,姥娘去世我不知道。这件事父亲和母亲对我三缄其口。他们以为我还在上学,怕影响我的学业。怪不得那一段时间往家里打电话,老是没人接,后来知道父亲母亲在姥娘家伺候姥娘最后的人生岁月。我带着一身疲惫一身伤痕风尘仆仆扑进家门,就看见了我母亲憔悴的脸和缝了白布的鞋。
我马上预感,姥娘走了。难受瞬间涌上来,但却没有流泪。眼泪已经为另一个不相干的女人流尽了,泪结成盐,咸而苦。我知道姥娘很疼爱我,我努力回忆姥娘渐渐模糊的音容笑貌……记忆片段似的往上涌——母亲过来安慰我,她告诉我姥娘走得很安静。只是临去前还惦记着我什么时候可以结婚,和那个女人。姥娘呀,你不知道和女人谈恋爱离结婚还有十万八千里,你也不知道现代的女人是可以随便打碎誓言转身跑掉的——你只知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从一而终,这是你的宿命。我的眼泪终于滑下来,这是一个多么绝妙的讽刺呀。一个即将离世的老人牵挂着我的幸福和爱情,而我彼时彼刻却正在被那个曾亲密无间的女人像推开一个陌生人一样推开,从此成为陌路或者敌人。
姥娘是第一个离我远去的祖辈——那一刻,死亡如此之近,让我对生命充满了恐惧感。就那样一个抽着旱烟的慈祥的老太太,我再也见不到了,我甚至害怕地想,我什么时候也会死去?对姥娘的去世,我有思想准备,之前那一个暑假,我就知道姥娘得了孬病,她的哺育过五个子女的乳房出了毛病——一个鸡蛋般大的肿瘤占据了它,让她时时疼痛,并且逐步丧失了尊严。
肿瘤越来越大,扩散开来,与此同时,我的爱情也越来越远,渐渐消失。死亡与爱情,我体验到生命的两个极端殊途同归。
这世界真是奇怪,姥娘是母亲的母亲,血缘上与我相距仅仅半米,但现在想来,我几乎从来没有问过姥娘姓什么叫什么,而那个离开我的女人的名字,我却一辈子也忘不掉吧?在我的人生中,姥娘只以“姥娘”的身份出现,她年轻时候什么样子她与姥爷的婚姻有没有爱情她也曾失恋过吗,我从来没有想过。但我身体流淌的血液里有没有她的一滴?我现在的自尊和习惯中有没有她的一丝个性的遗传?
生命编码、世界存在是个神秘的工程,它以矛盾的纠结与交融存在,是充满无限可能的浩瀚领域,那些飘逝的灵魂天空上,真值得我们在滚滚红尘中忙碌的脚步稍息,去梳理一下血脉与情感的微妙。
二
用什么样的办法可以对抗死亡,抵挡死亡带来的恐惧?每一个少年的心中,潜意识里都存在着对死亡的恐惧。我经常如此惴惴不安,我总担心有一天遥远的某一天身边的亲人会离自己而去,还有自己,也会告别这个世界。不知道以什么样的方式,不知道有多久,但这一天终究会到来,谁也无法摆脱。
我应该是一个悲观主义者。许多个少年的夜,我都充满了这样无谓的恐惧感。对死亡的恐惧。在我的老家梁山,死是一件大事儿,死亡到火化到吊唁到入土到圆坟都充满了庄严而恐怖的仪式感。对,说到火化,我的恐惧里面深藏这一层,我无法战胜把亲人或者自己火化的残忍,连想象都不行。在我的脑子里,这是生命最大的酷刑——生由不得自己,而死也由不得自己——悲伤如何祭奠?那就靠丧事的隆重仪式来进行吧——
纷繁的礼仪,庄严的跪拜,铺天盖地的响器的喧闹和哭声,无数看热闹者或者远亲近邻的凄凄告别,让死亡成为一种节日——自家的悲日,别家的节日。更小的时候,我骨子里甚至藏着那么一些恶。人性之恶。为了看别人家一场热闹(孩童骨子里的看热闹是一种天性吗?)或者吃一顿流水席(那时候的丧事全村出动吃流水席,少年时代的饥饿感让人性丧失),我常常为有人去世以获得节日般的快感而有所期待。现在想来,真令我陷入一种自我鞭笞的恍惚泥淖中,让我对自己充满憎恶。
但死亡不仅仅是别人家的事,就像瓜熟蒂落,就像水到渠成,我的祖辈们也慢慢步入可怕的离世年纪。如果说姥娘的去世只是我祖辈离开的一个开端,那么,接下来的岁月里,祖辈的死亡拉开了帷幕。如果说姥娘的去世带给我对死的惧惮,那么祖父祖母的去世则带给我永远的痛和悔。当然,还有更深的无助感。
奶奶身体孱弱,年轻时因害胃病胃被切除掉三分之一。这让她几乎每年都要大病一场,随之每年都让我害怕一次。从我有记忆,奶奶就已经是一个老太太的形象。她也是小脚女人。其实,我记事起,那时候奶奶应该才刚刚五十多岁。
后来的几年,奶奶血压骤升,高粘高凝高脂……2004年,她已经开始要拄拐杖了,那一年她才71岁。2004年彼时,我已参加工作,远在一个穷乡僻壤的山区小县教书,正在承受着工作三四年所带来的职业的倦怠、压力和焦虑,同时承受着爱与性,情与欲,职业与爱好,蓬勃与颓败,悲观与枯燥的生命状态。因为离家太远,时间太紧,回家很少。回去一次,也是匆匆忙忙,情绪焦躁。我并没有太多地估计到奶奶的状态。2004年临近年底,天气寒冷,我在奶奶家看到的奶奶状态颇为不佳。没有暖气,门外大雪封门,奶奶几乎一个冬天都蜷缩在几平方米的厨房火炕上。厨房烟熏火燎,墙缝已经漏风。用泥巴糊了,准备第二年过麦后翻盖。可奶奶没有等到。
父亲和叔叔,他们肯定比我更关心奶奶的身体,但对乡村医生的过分依赖和长久以来农村懒散等捱思想的惯性,让他们对奶奶的病情束手无策甚至麻木。除了每天提醒奶奶吃降压药,身体严重不舒服时推去挂水打针,再别无他法。县城医院也去了两次,该做的检查也检查了,“老年病,开点药吃吧,”大夫敷衍潦草的回答更让人不能意识到危险的到来。
奶奶抓着我的手,说,“头疼,一年到头脑子不清,混混沌沌地疼。”疼,这是人生必经的课程吗?生命到底带给人多少快乐多少疼痛,如果可以量化,可以比例,算作三七开可以吗?三是幸福七是疼痛?其实,何况奶奶,焦灼混沌的人生状态让我二十多岁的年纪也有同样的痛感,我忽略了奶奶,我太自私了。
“你奶奶恐怕活不过明年。”爷爷一辈子以冷静清醒出名,他的话让我恐惧。后来临死之时事无巨细地交代后事,替一个一个的不肖子孙着想的程度,冷静得让人悲痛欲绝,痛不欲生。
“不会吧?没事的,人老了都这样的感受,没事的。”我不知道是安慰爷爷还是安慰我自己,语言苍白。爷爷看我一眼,没有说话。
爷爷一年到头服侍着奶奶,他更了解奶奶的状态,现在回想,他的话应该受到重视。这个个子不高头脑异常清醒非常精明重男轻女的倔老头儿,一辈子爱教训儿女,爱发脾气,爱和别人生气打架,从来都是奶奶伺候他,结果这一年,奶奶病倒之后,他慢慢学会了做饭和洗衣,开始伺候奶奶。一生比之一年,爷爷后来深负愧疚。他们这一辈子,是模范夫妻,互相疼爱,几乎没红过脸——这让他的长孙我的婚姻面对他们感到异常惭愧,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总是在吵总是在吵,似乎除了吵就不知道该怎么过。
那就过一个隆重的生日吧。那一年腊月二十六,我挨家打电话给我的大姑、二姑、三姑和表弟、表妹,让他们务必都赶过来,为奶奶过一个热热闹闹的生日。大雪拥门,瑞雪丰年,煤球炉子红火熊熊,我们炖了鱼炖鸡,炖了鸡炖肉,又买了蛋糕,挥霍奢侈地仿佛最后一次。奶奶脸上挂着微笑坐在堂屋门前的太阳地里晒太阳——她为这个家做饭做了一辈子,这一次再也不用她做了,母亲、婶子、姑姑一起下厨,满满当当一大桌子美食。爸爸、叔叔、姑爷,还有孙男弟女、外甥都来了,男的白酒,女的红酒,孩子饮料,午宴持续到傍晚时分,大家都醉醺醺的了。到了年底了,该忙的都忙完了,此时不醉何时醉?这个生日很不错。
我看看奶奶,奶奶已重新回到炕上,围着棉被子,和姑姑们说话。其实,是姑姑们说话,她恹恹欲睡,坐在那里打盹。用她的话说——混混沌沌。
腊月初五返校上课,因为我带的高三。他妈的高三,似乎这个世界上就高三最牛,什么亲情和友情都比不过高三,年没有过完我不得不返校上课。回到学校,1234ABCD还有被肢解了的唐诗宋词又充满了我的所有世界,一直到高考前夕。那天晚上,突然一个电话,老家里的电话号码0537××××××××,我对这个号码充满了恐惧感。我很少接到这个号码打给我的电话,因为我每周按时往这个电话号码上打一次,我把来电的恐惧掐灭。因为这个电话号码打过来一般都有事儿,奶奶病危,爷爷病危,父亲出了车祸……都是它传导过来的,这一串数字成了我的梦魇。
父亲的话语吞吞吐吐,先是问我忙不忙。我当然忙,高三嘛,全国瞩目的高三嘛,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嘛,孩子的命运都交給我了呐。但忙不是理由,我的心跳起来,我按捺不住,急忙反问:怎么了?到底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父亲隐约其词,他比我还在乎我的工作,他没有非说不可的事是不会给我打电话的,他说,要是,要是不是很忙,你回来一趟吧。你……
家里怎么了?是谁出事了?我打断他,已经预感到不妙,快说。亲人的无限可能在我脑子里飞快地掠过,我快瘫倒下去了。
唉,是,是你奶奶……病了。
病了?我喃喃。不会是简单的病吧……
嗯,很重……
果然是奶奶,老天!第二天匆匆赶车,倒车,倒车,不回家直接去梁山县人民医院,奶奶躺在病床上,两眼无神,嘴半张着,舌头似乎是黑紫色,蜷缩着,已经不会说话。
奶奶——我喊。
奶奶应该还认得我,可以看出她有些激动,可是,她不会说话了。氧气呢?鼻饲呢?我问。这么严重的病人,怎么没有氧气也没有鼻饲?
没人说话。后来,姑姑拉拉我,把我拽出去,说,已经拔了。准备回家了。
我的大脑发蒙,我没有想到奶奶会病得这样快,更没有想到的是,医生、医院、父亲、姑姑……最疼爱奶奶的人都束手无策,坐以待毙。我不能容忍,我大吼:“你们是干什么吃的!”
我真后悔我当时的表现,我有什么资格大吼大叫,仿佛要陷他们于不仁不义不忠不孝之地,我不知道,面对死亡,谁也束手无策!那只有等待死亡,看死亡狞笑着以无可阻挡的脚步奔过来,啊,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鲁迅要发誓学医了!
等待,那些时光让人悲戚而弥足珍惜。药水已经打不进去了,脱水,浮肿,奶奶躺在老家堂屋的病床上,一屋子的人都在。爷爷坐在八仙桌边上吸烟,一袋接着一袋。“睡觉的时候还没事,晚上我喊她起来小解,怎么喊也不应了。”爷爷说。“人啊,就这么一回子事。”爷爷说。眼里布满血丝。
这不是第一次了,这是第二次。第一次发病是在正月初七。那时候我为了高三加班刚刚回校,奶奶第一次昏迷。我不知道。脑血栓。此前一天,正月初六,奶奶的娘家报丧,奶奶的亲二哥去世。奶奶初七住进县医院,半个月后出院回家,恢复得不错,可以由人搀扶着行走了。三月十五,奶奶的娘家报丧,奶奶的娘家大嫂在瘫痪病床十六年后去世。这两个丧事都没敢告诉奶奶,她已经不能承受任何打击了。直到四月十二正午十一点三十分,奶奶去世,她都不知道她的二哥和大嫂已经走了。九月初六,奶奶的娘家再次报丧,奶奶的大哥八十六岁高龄去世。
同一年,四个祖辈离开了我们。他们是父亲的母亲,父亲的大舅,父亲的二舅,父亲的妗子。那一年,父亲也突然老了许多。
又是因为他妈的高三,我不得不看了奶奶一天之后匆匆返校。爷爷告诉我,“回去吧,上班去吧。你还有工作,总不能在家里眼睁睁等着呀。”爷爷总是太清醒,清醒得近乎残忍,三年之后,他肺癌病危,他又是这样催我回校,那一年他娘的我又带高三,高考前夕。唉,我发誓这一辈再也不带高三了!临走之时,爷爷感叹,“恐怕再也见不到小涛了。”我的泪水泉涌下来……我想说不会的,可是我张不开嘴,爷爷说得没错,他在熬命,而我,在这里熬不起,我再回来时,大概就是已经报丧了。现在想来,我内心充满了多少无法弥补的悔恨和遗憾,爷爷奶奶把我当作后半辈子的寄托和最爱,我是他们一天天看着搂着喂着长大的,爱孙之情,任何语言无法表达,可是我……
四月十二日,我再次回家坐在奶奶床边,替奶奶微微扇着扇子,奶奶之前闭着眼睛数天只是昏睡,自我第二次回来后睁开眼睛再没合上,现在,看了我一天一夜之后,十二日上午十一点三十分,她慢慢慢慢合上了眼睛。她的眼睛里泪汪汪的,不知道是不是泪水。她左半侧身子因为梗塞已经瘫痪,右半边身子一只胳膊不停地抬起放下,抬起放下。她身上皮肤几近透明,蓝色的血管颜色越来越淡,碰触到的地方就会有瘀斑,当时大家正在吃饭,一屋子人在堂屋中央寡淡地吃饭,我独自一人守在奶奶身边,独自看着她安安静静地停止了呼吸。
三年之后的同一天,奶奶三周年祭日,如爷爷后来的预言,爷爷也停止了呼吸,但我没能亲眼看到爷爷的离去。我奔丧回家,爷爷已经躺在灵床上,脸上盖着黄表纸,身上穿着从来没穿过的寿衣,显得那么瘦小,那么陌生,我扑到爷爷床头,想掀开面纸亲一亲爷爷,我已经二十多年没有亲过他了,我突然很想;我还想把爷爷往里推一推,和爷爷并排躺在一起搂着爷爷再睡一夜——多少年,我都是跟爷爷睡觉的,爷爷搂着我,他每天晚上给我讲故事……
死者长已,生者欲绝。死亡,以猝不及防之势袭击了我的祖辈。奶奶去世时72岁,爷爷晚了三年,也是72岁,同岁同日,这是巧合还是宿命?
最后的日子,爷爷躺在床上,外面飘荡着三月底梧桐的甜腻的味道,杨树叶子长大了,在风中哗啦啦响,麦田里麦子已经灌浆打包,爷爷再也看不到了。
四十多天,从吐血查出肺癌晚期,到去世,爷爷全身瘦下去,瘦下去,最后把所有的天地给予的血肉又还了回去。算上第一次吐痰带血丝,2007年十一月初,爷爷在浑然不觉中经历了半年时光。他一生身体硬朗,极少打针吃药,我们还以为,他可以健健康康地至少活到八十多岁。可是上帝打碎了我们的梦,提前让他离开了我们。
三月底,在济南肿瘤医院,爷爷去做检查,查完了我和他坐在院子里紫藤架下等结果,那紫藤开得真多,一串一串,一嘟噜一嘟噜,那个紫藤架下坐着的人,十有八九都是等待命运宣判的。爷爷认识字,“山东省肿瘤医院”几个大字赫然在目,他不说,我们也不说。一直到死,我们都没有给他说得的什么病,他也没给我们捅破,他肯定清楚的!
他这一辈子,最大的特点就是头脑清醒。
问他想吃点啥,他想了想说,喝点豆腐脑吧。在我们乡下,没有卖豆腐脑的。爷爷说,他年轻的时候来过济南府,来做苦力拉车子运货,喝过济南的豆腐脑。我出去给他买,出门右侧就是小吃一条街,豆腐脑热热的,我买回来,没敢加醋和辣子。爷爷喝了一口,说,要是放点醋和辣椒就好了,这样吃没有味道。
我不语,那个时候他怎么可以再吃辣椒呢?现在想来,我好后悔,那个时候,他想吃什么就让他吃什么才好!下午化验结果出来,残余的侥幸全被击碎,手术已经不能做,化疗也没有了必要。
只有回家。
又只有回家。
回梁山的路上,爺爷给我们讲起了他早年出苦力来济南拉车的经历,车子每到一个地方他都问地名。我心如刀绞,我应该提前几年就带着他到外面来转转看看的,我总以为他身体还硬朗……他也总以我太忙不能添乱为借口拒绝。直到去世,我工作的地方他还没有来过一次……我记得他说,等我有了孩子,他来给我看孩子,他是在催我生孩子了。奶奶在世没有看到我结婚,爷爷在世没有看到曾孙,这是我给他留下的最深的遗憾。
不肖子孙。
不肖子孙!
爷爷去世之后的半年,我几乎每天夜晚都会梦到他,有些时候,我甚至盼着天色早早暗下来,我早早上床睡觉做梦……那时候在梦中遇见爷爷,醒来流着泪,是幸福的!
这个世界上,如果说有一种东西可以对抗死亡,那可以是亲情吗?
我的祖辈们,我从不曾见过你们年轻如我时的容颜,甚至你们年轻时一张照片也没有留下,但在我的身体里,在我的精神里,我的根须深深扎在你们身上,有一滴血是属于你们的。
在家族坟地,我伏头跪拜,内心已没有了惶恐,我知道了死亡和出生一样,并不可怕。三十岁之后,我对生死已经有了许多改变性的看法,我不再畏惧,在爷爷坟前不远的地方,那里会有我的一片位置,终究有一天,我也会来到这里。
彼时,这里是不是也是一个祖孙相见其乐融融的温情世界?
死亡成了生命的永恒。
三
爷爷与奶奶一辈子感情甚笃。奶奶去世之后,爷爷陷入一种孤单凄迷状态。用我姑姑的话说,“就是想不开事的那种人。”其实,爷爷一辈子很明白,只是感情比较脆弱——对家庭也好、对子女也好、对妻子也好,他是可以物质贫乏但却不能承受一点感情不好的现状的人,他容不得子女任何一点的顶撞、容不得子孙任何一点的劣迹,作为一个大家长,他脑子里藏的永远是温良谦恭让。但他又非常隐忍,子孙的叛逆让他内心受伤但又常藏着不说出来,这就造成了他心事严重、心伤累累。
奶奶生病到去世,他深感负疚。这是造成他三年来身体渐渐颓败的重要原因。他不喜欢与人交流——应该说是对人爱憎分明,他不喜欢的人便是他看见也要生气——这一点上我觉得他与鲁迅的性格类似。我们央他与我们同住,他不愿意。非要自己守在老宅子里过孤独的生活。可以想象,每当夜幕降临,他关窗锁门,漫漫长夜,常常三四点就醒来再睡不着,他一个人在暗夜里想什么呢?夜幕无边将人包浸,又常常会放大人的内心消极情绪,所以,他一定是常独自流泪——一个全村出了名的不怕神不怕鬼胆子最大的老头儿最怕的却是感情上的孤独,以至于常常流泪,这真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孩子们都忙于工作生计,不能时时在他身边,相濡以沫的奶奶陪了他一辈子,离开他后,他的生活无可逃避地陷入泥淖中,变得乏味,变得枯燥,变得无聊了。在这一点上,姥爷与他不同。姥娘去世后,姥爷该吃吃该喝喝,虽然也心怀悲痛,但是他能尽快适应并学会一个人的生活,并且还能津津有味地生活下去,所以他高寿。而爷爷不行,从爷爷最后濒死前的神情状态来看,他虽然也对死有所畏惧,但更多的在他眼里看到的是解脱的轻松和赴死的快慰,他是觉得可以与奶奶团聚了吗?但他本是坚定的无神论呀!
爷爷比奶奶小三岁,他是不是对奶奶有过度的依赖感?之前奶奶最后的两年,爷爷常与姑姑说,奶奶大概活不了长寿,那种担忧和时时提心吊胆的恐惧让爷爷苍老得很快,奶奶走后,极度的失落与愧疚,孤独与凄迷让他很快衰落下去。
我覺得,爷爷的倒下首先是精神上的。
其实,他身体硬朗归硬朗,但是由于几十年常年一日三餐喝酒,前些年得过一次胃穿孔的。胃病之后,奶奶监督要他戒酒,戒掉了大概半年,后来,病好后他又开始慢慢喝起来,奶奶和姑姑为此与他生过气。但戒酒谈何容易,酒就是爷爷这一辈子的最大寄托,戒掉了酒就基本消灭了他的人生理想。我与父亲都喝酒,理解喝酒人对酒的情感,所以后来大家只是规劝劝他少喝,他也算听话,每顿喝一点点。我们一直担心着他的胃,害怕他的胃会出问题,但结果是,谁也没有预料到,他的胃没问题,问题出在了他的肺上。
重视了他的酒,关心着他的胃,却忽略了他的抽烟,忽略了他的呼吸之肺。其实,也不一定抽烟就要得肺癌,这里面的科学关系还有待论证,但是孤独郁闷的凄迷的状态加上抽烟再加上肺先天不好,对身体肯定是不利的。
肺之殇。
这一项人来到世界上最先学会的本领——“呼吸”出了问题。
让我们惴惴不安的怕与疼,终于这样残忍地落到了实处,又这样出人意料。精神的郁积体现在了肉体上,据调查数据显示,最易患肺癌的人群的特征是:孤独,郁闷,长期抽烟。
姥爷不一样,老爷的精神和感情没问题,或者说表现得不明显,姥爷是身体的机能老化萎缩所致。姥娘去世之后,姥爷自然是悲痛的,但是姥爷想得开,学会了又一次一个人的独立生活。我家换掉的黑白电视机,送给了姥爷,姥爷晚上睡不着觉,爱看电视,或者说爱听电视。爷爷基本不看电视的,电视里的东西爷爷都看不惯,胡编乱造的宫廷电视剧、嗲来嗲去的妙龄女、飞来飞去的白毛老怪电影,爷爷每次都要嘲笑要生气。他只爱听戏,用留声机听红红绿绿的老唱片,听《呼延庆打擂》《穆桂英挂帅》听刘墉的《下江南》,听《包公案》听《薛仁贵征西》……我小时候耳濡目染,曾经完整地可以唱下来《呼延庆打擂》和《打金枝》——“……老罗艺你手拍胸膛想一想,你怎样……”“呼延庆来到擂台以上,大叫一声‘啊呀呀呀呀呸!’,秃和尚,你拿命来吧……”姥爷则来者不拒,什么样的电视也看得,什么样的电视也听得。年纪大了睡不着觉,耳朵又聋,常常夜晚一两点钟把声音开得很大趴在电视前看电视、听电视,吵得邻居都来找我大舅告状。
爷爷的头脑清醒冷静,但视野向内,他关注家庭子孙,关注情感生活;姥爷的视野则是向外的,他一辈子关心国家大事,喜欢看报纸。我家有报纸,姥爷每次来都要拿走一大摞,回家后带着老花镜一张一张地看,一行一行地研究。研究了就要有人讨论,可是农村哪里有人关心这些事?于是我每次去他家,他就向我发问,问国家领导人是谁,多大年龄,什么情况。我素来对政治不感兴趣,但我却喜欢与姥爷谈论报纸。我多年来坚持写作,姥爷还关心我的写作,每次必问我写了什么什么。爷爷看过一些小说,知道很多的传奇故事,少年时讲给我听,是我的文学启蒙,但我写作了他却很少问我写什么,和奶奶最常说的话是我胖了我瘦了,说我工作这么累不要再整夜整夜地写那玩意儿了。但我曾经把我读大学时当文学社主编办过的小杂志给他,他却珍藏了十年,去世的时候在他的柜子里找到了,这让我又一次流泪。
我的写作遗传应该来自于姥爷家族,而我的文学启蒙则来源于我的爷爷的“天方夜谭”。我大舅曾是一名“秀才”。他一辈子是农民,却一辈子不曾下地务农,我姥爷八十多岁了还去地里跟着收花生,摔花生,我舅舅从不知道自己家的地在哪里。地里的活交给我人高马大的妗子了。我舅舅则抱着个马扎去打麻将去。
舅舅肺不好。年轻时患气管炎,老来得了肺气肿。他比我爷爷小一岁,去世时是2009年,享年也是72岁。我姥爷与我爷爷虽做亲家,但应该是两辈人。我姥爷2007年冬天去世,享年93岁,我爷爷是2008年春夏之交去世,享年72岁。我姥爷去世之后周年祭奠,那个冬天异常冷,我舅舅去我姥爷坟上上坟,结果回来后就感冒,感冒接着病危,在重症监护室里度过了两个月,撑到了2009年春天,出院回家,又度过了三个月,眼看着病情好转了,到了“五一”附近却突然离开了人世。
我舅舅是我姥爷家的“秀才”,他矮小瘦弱,手无缚鸡之力,却写得一手好文章。作为一个农民,曾成为《大众日报》通讯员,受到过表彰奖励,最出名的一篇报道是《丰收一年“落花生”》。后来,舅舅出现了婚姻裂变,由姥爷包办婚姻的前妗子被舅舅赶回了娘家,前妗子带着一个小女儿后来远嫁东北再无音讯;舅舅和本村的村部广播员我现在的妗子“自由恋爱”了!那还了得!
我姥爷也是有脾气的人,拿了一根绳子将我舅舅吊起来,差点勒断了脖子,所以,我舅舅和我姥爷一辈子不合。我姥娘疼爱我舅舅,生我舅舅兄妹五人,分别是我大姨,二姨,三姨,母亲——就我舅舅自己一个男娃独苗,所以我姥娘自小娇惯舅舅。舅舅被姥爷毒打,后来姥娘奋力保护,舅舅才捡回了一条命,终于与小他许多岁的现在的妗子喜结连理,一生生育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分别是我的表哥和表姐。
我爷爷奶奶一辈子也育有五个子女,我父亲,大姑,二姑,小姑,与叔叔。我父亲是家里的长子,我母亲是姥爷的幼女,所以我爷爷和我姥爷这对亲家整整差了一代人。
爷爷一辈子农民,没有离开过土地,姥爷则除了种地外,还逢集去卖一种染布的染料“靛青”,所以姥爷是半个“生意人”。可能不同的经历也影响了二人的性格之不同,命运也随之不同。姥爷难得糊涂,爷爷爱憎分明。爷爷不到七十岁就留了胡须,处处要别人觉得他是老者;姥爷八十八岁还骑自行车驮了半布袋粮食驱车十几里路给我二姨家送去——我二姨家没地,姨夫是乡镇退休干部——后来,我表哥把自行车藏起来了,我姥爷才没车骑,只好步行走闺女家了。
姥爷晚年常过闺女家,到我家或者几个姨家住几天;我则从来不记得我爷爷在我姑姑家住过一次,即使去一次,我爷爷无论多晚都要回家,他绝不在姑爷家住宿,他与姑爷执礼甚重。姥爷则比较随和,他来我家的日子,我很高兴,小时候都愿意家里来亲戚吧?姥爷让我领着去我家每块地里都转转看看,点评一下庄稼的长势和收成。爷爷爱去的是我姑奶奶家,每年必去好几次,我姑奶奶家村上有集,爷爷赶集就去她家里吃饭,我姑奶奶是他亲姐,爷爷和她最亲。
奶奶去世之后,爷爷无法承受亲人的死亡,常暗自流泪,终至于身体垮了,提前告别了世界。但姥爷应该是自然老死的,寿终正寝,因为到了最后几年,他无病无灾却已渐渐呈现痴呆之相了。表现在我放假回去看他,他再也不和我談论国家大事了,常常和我说一两句话后就坐在那里发呆,冬天靠着墙壁晒太阳,眯着眼似睡非睡。姥爷老了,真的老了。我还以为,姥爷不会老了,因为90岁的时候还身体硬朗,思维敏捷,还可以骑车或推车赶十几里路呢。但最后两三年,他一点一点老下去。我去了,他常常没了言语,偶尔问一句,也是文不对题。
但他要比我爷爷承受得不幸要多,一是姥娘去世姑且不说,只说在2006年,我的三姨也不幸罹患肠癌去世了。我三姨才刚刚五十多岁,这算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么?本来这事可以藏掖着他不对他说,但偏偏报丧的是个愚蠢之人,一路打听,竟然把丧事报给了在大门口晒太阳的姥爷。
我没有见到姥爷当时的反应,但告诉他他女儿去世这样的消息,对一个望九的老人,该是如何的打击呀!姥爷承受住了,在三姨去世的问题上,他没有掉泪,没有过激的反应,显得很迟钝。也许,那时候他已经有些老年痴呆之兆?还是这件事打击他加速了他的老年痴呆?
生命真是奇怪,爷爷和姥爷,我的两个最重要的祖辈,以这样的方式存活着,又以各自的方式谢幕。爷爷去世后我回家痛哭一场,姥爷去世后没告诉我,后来几次上坟也因工作未能回家,我到现在还没有机会哭一哭我的姥爷。听说姥爷去世的丧事办得很热闹,两班响器,搭台唱戏,舞龙舞狮,又找了哭丧的妇女,顶一块白布,哭天抢地。九十多岁的老人,算是喜丧了。虽然父子早年有隙,但舅舅作为唯一的儿子和长子,肯定深受打击。他羸弱的身体,三天三夜的丧事跪拜顿哭,舅舅身心疲惫,完事后就病倒了。结果一年后病危,第三个年头也追随姥爷去了。舅舅生病到去世,我也未能前去探看吊唁。
呜呼,先人已去,长歌当哭,“汝病吾不知时,汝殁吾不知日,生不能相养于共居,殁不能抚汝以尽哀,敛不凭其棺,窆不临其穴……”我一介文弱书生,能做什么呢?唯有以笔为香,一纸为钱,以墨为飧,薄奠吾祖,用排列组合的文字,传达我的哀思吧。
尚飨!尚飨!
大寒
大寒是二十四节气之一最后一个节气。每年1月20日前后太阳到达黄经300°时为大寒。《月令七十二候集解》:“十二月中,解见前(小寒)。”《授时通考·天时》引《三礼义宗》:“大寒为中者,上形于小寒,故谓之大……寒气之逆极,故谓大寒。”
大地的守望者
——大地沉思录之访谈
访谈人:老四 诗人、作家、《齐鲁周刊》首席记者
受访者:乔洪涛 作家、农民、《大地笔记》作者
老四:春、夏、秋、冬,二十四节气,一本书,十几万字的文字,我读出了“一块菜园的二十四节气歌”,你终于向自己的过去和未来做了一个小小的总结,一个自称诗人的小说家的情感归宿。为何要写这样的一本书?它的意义在哪里?是对自己过去的总结,还是对于现实的一种对抗?
乔洪涛:我越来越觉得,一本书或者一块地的命运,总是冥冥中和人有某些神秘机缘的。2011年,年过三十岁的我,在习惯了十几年枯燥办公室工作和写作了十几年之后,因为一个突然的想法和巧合的机缘,我和几个朋友得以在城郊瓦河边租种了一片土地,得到土地的那天,我有了好久没有的幸福感和回归感。我站在地边上,放眼望去,仿佛看到了一片绿油油属于我的庄稼,我激动得在田塍上用脚步量来量去,甚至拙笨地画了一张平面栽种图,来满足我的一块田园的美好乌托邦设计。
那时候,还没有写这本书的想法。写书的想法是在种地的过程中一点一点地产生的。2011年至2012年,那块地我坚持种了两年,两年之后,突然来了一群拿着尺子、戴着头盔量地的人。很快,那块地被城市扩张征用,现在变成了一个五星级大酒店的地基。那一段时间,我一边艰难地劳作,一边在重读梭罗的《瓦尔登湖》和苇岸的《大地上的事情》。站在土地上看着前辈的足迹,我有了写写这块地的冲动,当我提笔写下“立春”这两个字的时候,我的灵感和情绪被激活了……其实,那时候,还仅仅是抱着一种笔记记录的心态,所以,2012结束了种地之后,我才写完了春季。之后,搁笔一直到2014年春天。2014年,我的小说写作遇到了新瓶颈,我处在写作的痛苦和生命的困惑之中,不能自拔。常常一个人在田地里发呆。我回想起这些年来的阅读,想起那些小说之余我零零散散写过的几十万字的散文,受到《人民文学》《昆嵛》“非虚构”写作和新散文“在场”主义的启发,我突然觉得我的散文观应该发生巨大的改变——我厌倦了那些无病呻吟的滥抒情、千篇一律的游记说明和一段故事加哲思的所谓“美文”,突然感觉,文字、语言甚至情感对于散文都不重要,散文最重要的应该是作家的生命和写作态度,是一种作家精神和情怀的展现。这让我的头脑思路瞬间清晰起来,一本属于中国的《瓦尔登湖》的样子在我的脑海慢慢浮现,我要以身体力行的灵肉体验,贴近大地,以“在场”的姿态,写一部大地之书,这本书的意义不在于它的内容,而在于它的象征意义和作家的生命观的呈现。
这个想法让我激动,这是通过向大地致敬、向经典致敬,完成我对自己以往散文写作以及当前“泛散文”写作的反叛和批评,实现我自己散文写作的涅槃蜕变和自我拯救。这是我第一次如此自觉、如此雄心勃勃地进行散文写作,我想这将是我散文写作的总结和新起点。也是我文学观甚至生命观的里程碑式的转折点。我也期待,它会带来我小说观念的改变,打破写作和生活的瓶颈,进入一个新的未来。
正如您所说,这是一个诗人小说家和散文家的情感归宿,是对过去的小结和对未来的开启,这本书对我个人的意义甚大,当然,我也希望,这本书对其他人也会产生意义。
老四: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之后,这几年,梁鸿的《中国在梁庄》、熊培云的《一个村庄里的中国》等等,仿佛是对过去生活经验和现实中国的一种总结。你的总结和他们有何不同?
乔洪涛:任何一个人的经验都是不同的,任何一个人的书写也都是不完全相同的。二十世纪末,刘亮程扛着一把铁锨这里挖挖、那里戳戳,把《一个人的村庄》奉献给我们的时候,让我们大吃一惊:散文原来还可以这样写!那种散文的思维和写法,是刘亮程独家所有的,震撼了散文界。到梁鸿、熊培云,包括乔叶的《盖楼记》《拆楼记》和李娟的《夏牧场》《冬牧场》,被冠以“非虚构”的写作,作家以在场的身份,深入生活、体验生活、描摹生活,其实这不就是“报告文学”吗?但我们读来为什么和报告文学不是一个味儿呢?我觉得主要是作家身份介入的方式不同。以往的報告文学,总是在传递正能量的前提下变成了歌功颂德的文体,每一字一句都是端着的,而“非虚构”是放下身段,用一个“知识分子” 的“人” 的标准去写作,这标准不是道德标准、不是政治标准,所以这样的散文就带来了真正的震撼感。他们用这种态度、这种笔法去总结现实中国和生活经验。
《大地笔记》与他们还有不同。大地笔记不是总结,也不是启发,它的姿态是与地面平行的,忠实于记录,它侧重的不是文字表现的是什么,更看重的是作家的生命状态和思想状态,以及精神状态。它要表现的是现代文明下人与土地的紧张关系,是对一种生活方式的怀念和追忆。
这本书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更多的它属于一个人的生活记忆,是私家笔记。而且,总体看来,它的结构和体例也有很丰富的变化,春部是描写记录,夏部是词条解说,秋部是回忆渲情,冬部是沉思自省。
老四:这是一个80后的乡土经验,土地对于我们来说,既是那么遥远,又无比亲近,这是挥之不去的身份烙印。土地之于你意味着什么?你是如何超脱于前辈,又向前辈妥协的?那些已经逝去的乡土经验,如何在你的现实生活或文字世界里死而复活?
乔洪涛:一个出生于乡村的80后,经过个人努力,被时代裹挟,来到了城市,告别了土地。我们80后这一代大概可以称得上是过渡的一代或者断裂的一代,我们吃土地的奶长大,又背叛土地,逃离土地,最后再思念土地、回归土地。我们上一代,他们一辈子属于土地;我们下一代,他们一辈子属于城市。在这个夹缝中,时代的变迁施加于个人的敏感,必将产生这个类别的记录者和书写者。我是,你也是。我以散文和小说为工具,你以诗歌为工具,本质是一样的。
土地之于我,意味复杂,难以说清。在我所有的文字中,几乎都有这样的情结表达。我们的前辈和我们的区别在于,他们一心种菜种田,他们看重的是秋天的收获;我们一边种菜,一边左顾右盼,写作表达,我们看重的是春天播种夏天陪侍,秋天的收获我们并不在意。因为,收获换来的效益是父辈的目的;我们的目的并不是物质的收获。这算不算是一种超越?
至于那些逝去的乡村经验,许多我都亲自参加过,比如割麦、晒麦、浇园、卖菜……它们成为我记忆中的深刻而美好的部分,一旦我再一次接触土地,它们便全都复活起来,应用起来,我只是忠实记录下来,就可以成为鲜活美好的文字。
老四:过去—现实的交错,即过去的乡土记忆和当下的南坡生活的回环交错,显示出你无时无刻不在试图重现记忆中的情景,而又对一些散乱的故事抱有怀念的敌意。要表达什么?或者说为什么要用过去的矛来击打现实的盾?
乔洪涛:面对一块现实的土地,你无法不唤起旧时的乡村经验。具体说来,是面对鲁南茶棚村属于我的土地,不得不回忆起少年时鲁西南乔辛村的乡土记忆。《大地笔记》春部我完全忠实于当下土地的描摹,从夏部到秋部,我改变了写法,不再仅仅言说当下,我把过去的土地记忆和之前状态下所写的乡土叙事加进来,使二者形成互文对比,正如您说的,既无时无刻不在试图重现又怀抱有深深敌意,正是这种矛盾,带给我困惑、思考、挣扎和突破,这也正是我人格的分裂和精神的迷惘处,也正是这本书得以产生的原因。
老四:南坡——构成了当下社会的一个乌托邦,或桃花源,让人向往,这是你一个人的乌托邦,我也想进去,经营自己的过去和未来,可惜我所生活的世界见不到田园——走十里地才能到城乡结合部,而那里遍布工厂和尘埃,再走不知多久才能遇见农田,而那些农田又是那么脆弱,麦苗上附着化工厂排出来的颗粒——我们是最后一代脚踏两条船的人,一脚在乡村,一脚在城市,回不去乡村,进不了城市。如何理解这种双重身份?刻意向城市的核心扎堆,和向土地回归,两者有着怎样的联系?你是如何“扎堆”,又如何“回归”的?
乔洪涛:我们这代人的身份复杂,在上面我已经说过。这不是我们个体的问题,是一个群体的挣扎。这种挣扎必然伴随我们的生命存在,直到终结。我们这代人书写者特别多的原因也在这里,他们对身份的不认同感、双向的挣扎感,产生了焦虑,这种焦虑袭击者他们的心灵,让他们急于表达。
我和你的“扎堆”和“回归”是一样的。当然,你比我“扎堆”的更深入,直抵省城;我比你“回归”的明显,我拥有了一块你家乡的“土地”。
老四:每个作家心里都住着一个陶渊明——如何理解作家和土地的关系?是文字的过分依恋,还是内心情感的肆意表达?
乔洪涛:陶渊明为我们描写了一个“世外桃源”,他自己本身以自己的言行也成为中国心灵中的一方“世外桃源”。我们心中都有他的影子,都有“东篱”,都有“采菊”,也都有“南山”。你我读大学时都读的中文系,中毒尤深,所以说,我们两个算是一个极致典型——受陶渊明们蛊惑选择了学中文,学了中文又进一步坚定了陶渊明的“世外桃源”。
作家与土地,一个永远说不清的话题。
老四:菜园是一个世界,我父亲种了一辈子菜,我的童年、少年就是在菜园里度过的。我了解菜园里的几乎所有故事,而今,我已有一年未去菜园,或者早已生疏。种菜,收获多少?你的餐桌有何改变?
乔洪涛:我父母也种过多年的菜园,这两年种菜,收获的并不多。收获一点黄瓜、茄子、辣椒,不是被蟲子咬了,就是歪瓜裂枣,老了坏了。多的时候,也收回来分给左邻右舍来吃,大家都惊喜地说是“绿色食品”,“有机蔬菜”。这可见,非绿色食品和无机蔬菜霸道和扩张的程度。我家的餐桌在那两年里有一点点的改变,但我也是一个随遇而安的懒人,原则性并不强,吃自己种的菜会有一种幸福感,吃超市里买回来的菜也会有一种幸福感。土鸡也吃,肉食鸡也吃;野生的蚂蚱也吃得,喂养的肥鱼也吃得。
老四:我理解你对土地上的主人们的情感,黄瓜、茄子、小麦、芦苇,记忆那些鸟儿、田鼠,甚至野草。人类永远无法超越它们,人只能利用土地,而它们才是土地全天候的主人。文字中的它们,和现实中的它们有何区别?你经营土地,也是与它们和平共处的一种方式,在它们身上,你体会到了什么?
乔洪涛:那些大地上的植物和动物们,都是我的朋友。在我眼里,它们和我们一样,都是最宝贵的生命。我的“伪农民”身份也在这里得以彰显,比如麻雀和田鼠,那是庄稼的天敌,在一个农人眼里,必须驱除它们,甚至消灭它们。当我不以土地的收入为主要生活经济来源时,我就显得格外仁慈。我喜欢它们,甚至羡慕它们。在它们身上,我看到了自由。
它们自由地歌唱,自由地恋爱,在野地里,席天幕地,生得平凡,活得高贵。我不如它们——我曾幻想,我和喜欢的姑娘在田野里恋爱,在黄瓜架下接吻,在薰衣草丛里拥抱、爱抚、轻轻撕咬,在高高的玉米棵或高粱丛里做爱,或者叫交媾、性交,在茂密的大豆田垄里躺着一起倾听虫子的鸣唱,在月夜下,赤身裸体,脚踩泥土,在池塘里沐浴,在土炕上相拥酣眠……但我不能,我也不敢。
我只好在纸上还原它们,羡慕它们,刻画它们。
老四:家族赋予了你最初的身体和思想,你也必定背负一个家族去流浪,并最终成为这个家族的一部分,一个外延。几乎每个作家都会写到家族和土地。你的家族有何特殊之处?它的哪一部分因子,促使了你拥抱文字?
乔洪涛:我在生命沉思录《我的祖辈们》这一长文中,着力刻画了血脉和家族的事情,这是我的主观思考,也是我的身体的客观传承。随着年岁增大,相貌,性格,脾气,甚至说话、走路的样子,都会越来越像祖辈父辈的形象。我的家族说到底是一个最普通的乡村家族,如果说在写作上有影响的话,我在《文学与人生》中指认,一是我的祖父的天方夜谭的故事启蒙,一是布满河流、树木和庄稼的家乡环境熏染。
老四:由简单的土地上的植物、动物,一直到对灵与肉的书写,你经历了怎样的变化过程?
乔洪涛:这不得不说说这本书的体例和结构。开始的时候,我试图以二十四节气为线索,每个节气用五千字左右,共12万字来完成全书。可是写完了春部之后,我发现我几乎已经把土地上的这些植物动物们写尽了,以后的三个季节很难达到平衡、不重复,这是其一;其二,这么长的一个长文,如果就这么一个体例写下来,对于作者的耐心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对于读者的阅读更是一个枯燥的挑战。于是,按照春夏秋冬四个季节土地的变化,和各个季节大地上物事的重点,我在夏季采用了词条解释的体例,每种植物或事情都以词条的形式进行说明、描写、叙事。这受到了韩少功《马桥词典》的启发。为了避免这种解释的单调性和流于庸俗,我又采用把现实与记忆纠缠交错的方式结合起来,把我之前曾书写过的鲁西南的关于土地的故事穿插进去,造成一种跌宕、对比和映衬,既丰富了内容,又看到了我的许多变化。到了秋部,按说应该是最应该繁笔铺陈的,我思考之后舍弃了那种春部的白描。因为对于一个作家来说,土地的收获远没有耕种土地更有感觉、更加满足和欣喜。我大胆地荡出笔去,秋部的每一个节气写法都不相同:从诗歌角度内心旁白式的注解,到秋天的记忆,到田园里的收割,到人物与土地的故事叙事,再到小说笔法的虚构故事,最后到一起种地的朋友的人物传记。这种大开大阖,是我之前所不敢想的,但我觉得未尝不可。冬部时候,万物收割,大地冻结,已没有了故事,这正好用来思索——关于土地,关于生命,关于村庄,关于灵肉,关于写作,关于这本书……貌似已经跑题,但我觉得这些事都是发生在大地上的事情,脚踩一块大地,记录思维的变化,和记录植物的变化一样,不可或缺。
这样整个过程,由描写到抒情到叙事到议论,由耕种到勃发到收获到沉思,由表象到心灵到灵魂到精神,最后,在整本书的背后,我想呈献给大家的是一个丰满的人的形象。
这个历程充满了探索的艰辛和犹疑,也充满了提升的幸福和踏实感。
老四:如果让我选择回乡的时间,我会选在春天和秋天,去体会土地的运动,耕作以及收获。如何评价土地之春/秋?土地的二十四节气,一年的时光,汇聚了你对土地的几乎所有情感,为什么要把节气和土地相连?为什么要用节气来进行一本书的写作?
乔洪涛:春天和秋天,对于土地来说,的确会呈现出与以往的巨大不同,这两个季节的土地会很美。其实,夏天的时候,空气氤氲潮湿,土地松软蓬勃,土地上的植物茎秆挺拔、汁液饱满、根部硕大、叶部舒展,土地之上都会被一种无可阻挡的生长之气笼罩,是最让人赞叹的季节。而要想观察纯粹的土地,冬天最好,这个时候,一切都还原真实,大地真正地成为大地它自己。至于说到节气,这真是一个玄妙的哲学问题,自小我在爷爷掐指算来念念有词中听到这样的词语,后来我读了中文,喜欢汉字,单单看这二十四组词语,就美得不得了。这二十四节气之间有着一种无法言说透彻的混沌感、神敏感,它是大道,大美,大简,让人无法绕过去。
老四:鲁西南与沂蒙山区——这是两个有着不同文化的地域,一个有着平原、黄河和运河的开放性,一个是封闭的山区;二者也有共性,水浒英雄打家劫舍之后,沂蒙山区的土匪也开始横行,两个地方都有着深远的土匪文化。你如何理解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和共性?来自平原的你,如何一头扎进山区?一个作家的平原视角,如何被山区视角改变?
乔洪涛:平原的故乡大地和山区的脚下土地,有一定的区别,但本质上都是相同的。土匪的产生,与土地的产出度有关,与生产力低下有关,也与人这种动物有关,放眼世界,到处都有土匪。
我自平原来,所有深刻的记忆都是平原的烙印。我之前所有的文字,都围绕平原的记忆展开,从这块土地的书写开始。在平原与山区、故乡与他乡的矛盾交织中,我开始立足脚下,审视脚下的土地,《大地笔记》会是一个里程碑式的过渡。自此之后,可能更多的文字要產生于脚下的这片山区大地。这本书之后,我想深入沂蒙大山,走一走,像当年贾平凹深入商州一般,写一写沂蒙大地上的山川河流和人物故事,写一本《沂蒙录》。我的小说视觉可能也会由此发生转变,在塑造了马家渡口黄河滩的许多人物形象后,我可能会把故事搬到沂蒙山来。这片土地不仅是一个作家生活经验的交织冲撞,它本身的古往今来就有很强烈的对比,从“红色热土”沂蒙精神的反思到今天提出的“江北最美乡村”“生态宜居城市”,这两者本身就有大文章可做。
老四:我第一次见到黄河,有种深深的失望感,以后每次见都会有这种感觉。黄河对你有何影响?
乔洪涛:我没有深深的失望感,因为黄河就在我家屋后。我自小用黄河滩的细沙做尿布,在黄河水里洗澡,在黄河滩上种地,我看到的黄河它本身就是那样,细细的水,混混的水。后来上学读书,看到作家笔下的滚滚黄河的夸张描写,我觉得那有些虚,有些好笑。你的失望是因为书本或者影视对你有了先入为主的渲染夸张,你想象中有了巨大的期待,所以见到黄河那个样子时你会失落。我习惯了,因为,除了1998年发洪水,黄河都是那种疲疲沓沓窄窄的样子,呵呵。
黄河对我的影响,现在仔细想一想,应该还是很大的。一是我喝黄河水长大,黄河水碱性大,对血液气质有影响;二是从黄河这个例子身上,我明白了看景不如听景的道理,知道了文学语言的力量,同时也让我无论面对外界传得神乎其神多么伟大的人物也不卑不亢,不会崇拜得五体投地,因为我背后有黄河给我撑腰嘛。嘿嘿。三是从黄河滋养的土地以及黄河的状态来看,让我能更好地坚持自己、坚守自己,在懦弱的外表下,有一颗强大的心脏。
老四:运河,一个很有意思的文学存在,它代表流动、不确定,又缺乏一般意义的河流应有的源头与结尾、生命体征。比如徐则臣,他的运河代表远方,或者说外部的世界,踏上运河,就是去往远方。你的运河是什么样子的?运河带给你的情感因素,与黄河有何不同?
乔洪涛:我到现在一直有个疑惑,就是我村后的那条河到底是不是京杭大运河。它应该不是,因为到西边越远,它渐渐变小,成了一个沟渠般的小河流。但是从梁山南标注的京杭大运河顺着河堤一直往北走,就走到了我们村后。这两条河是一条河。这是怎么回事?我一直很迷惑。京杭运河入黄河?可是它没有入黄,径直围我们村一圈后往南流去了。这让我们每次说是大运河时都很心虚。
河流对于一个村庄特别是一个孩子的童年来说,无比重要,这种意义很难一两句话说清。我的文字还算水灵,我觉得总是与这条运河有关系的。临河而居,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取水的作用,这里面有大玄机,有大智慧,有大道理等待去挖掘。我的运河是什么样子的?因为它很细小,很难流向远方,也没见有船只在里面航行,所以,它很难给我坐船去远方的想象。这一点上,与徐则臣的运河不同。它带给我最多的应该是快乐——捕鱼的快乐,游泳的快乐,水草丰美的快乐,对,它带给了我最大的收获是顺河长出的大片大片的茂盛的植物——芦苇,这种植物成了我文学里最美好的植物形象。
至于说到与黄河不同,那就是,运河像是自家的亲人;黄河则是一处风景,或者远房的亲戚的感觉。
老四:你会彻底回归土地吗?两年的亲近土地,最终给你带来了什么?如何评价土地上的胡二、刘三们?
乔洪涛:我想很难彻底回归土地,但我羡慕韩少功那样亲近土地。拿着工资,到田园生活,多美。两年种地,可能成为我一生中的美好珍藏,成为写作中的分水岭,成为我这辈子乃至下辈子对土地的“为了忘却的纪念”。土地上的胡二、刘三们,有的离开了土地,有的成了新地主……无论如何,他们这一辈子,都会带有深深的土地烙印,恐怕今生都难抹去了。
老四:找一个清凉之日,到你的菜园里喝酒如何?
乔洪涛:呵呵,我的菜园已成记忆,现在那里正在盖一座五星级酒店,你下次来时,我们可去怀怀旧,然后到酒店里吃酒了。
老四:无数人问我为什么要写诗,我也一次次问自己,最终找不出答案。你为何要写作,不要冠冕堂皇的答案?
乔洪涛:这个问题要想实实在在回答真的很难。我也常常问自己,我为何而写作?但我更多的是我要思考,我要写什么。
为何而写呢?我最早写作是因为老师布置的作业,不得不写作;我写了作文后,偶然被老师发现闪光点,作了范文在班上读,让我有了虚荣心。我为了受到尊重,特别是女生的青睐而写作;当我投稿发表之后,得了一笔稿费,我瞬间成了“富翁”,我沾沾自喜地拿钱买好吃的好喝的,我为了吃好喝好而写作;当我在写作中占大了许多便宜,大学读了中文系,了解了作家们的牛逼生活,我为了喜欢而写作;当我发表了无数散文小说,被人成为作家后飘飘然,我为了荣誉而写作;当我着眼长远,打破瓶颈,开拓疆土,立志要写出一本雄心勃勃的大书,以慰平生,我为了名垂青史而写作;当我赚到了稿费,提高了身份,我为了改变生活而写作;当我习惯了发表,厌倦了重复,开荒种地,描摹生活,跪拜文字,塑造灵魂,我就开始为了生命而写作。
其实,说到底,写作成瘾。就像抽烟,喝酒,打麻将,谈恋爱,写起来就有快感、幸福感,不写就空荡荡失落得很嘛!
老四:如理解真实和虚构的关系?文字需要怎样的虚构?
乔洪涛:哎呀,这个问题太好。真事和虚构的确需要说一说。
首先说真实,不如说真。我觉得我们写作归根结底就是要追寻一个“真”字。善和美比之于真,层次和境界还在其次,我最喜欢的寓言故事是《皇帝的新衣》。那是一个揭露假的故事,也侧面告诉了我们世界之假、人性之虚、事件之伪,正因如此,真才难能可贵。我们写文章,就是为了让语言和故事接近“真”而在一直努力。有了“真”的存在,就会是美的,也会是善的。散文是如此,小说其实也是如此。当然,这里说的真实并不见得简单的是现实的真实,有时候现实会蒙蔽我们的眼睛,真的东西很可能只存在于“心”中,由心去判断真假才准确。
再说虚构。我觉得,就写作来讲,虚构是一种必备的也是最为重要的能力。文学作品离不开虚构,这种虚构不是天马行空,不是异想天开,是综合现实的基础上,让想象自动加工出更为“真实”东西。没有故事,虚构出故事来,比真实的故事还真切;没有人物,虚构出人物来,比真实存在的人物还鲜活。这是本领,也是“大真”。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认为小说是虚构的,但小说比现实更为真实。
我爱真理,我也爱虚构。真理靠心,虚构靠脑。一个人,要有脑,也要有心。脑和心最终殊途同归。只有脑,没有心,顶多只会成为杰出作家;有了伟大的心,才可能成为伟大作家。
这里提出“非虚构”写作,我想主要是针对浮于世上的虚假文风而言,是针对惺惺作态的所谓的“散文”文体而言,它提出的是一种质朴的、在场的、真实体验的文字目标。是有高度和深度的散文创作。
老四:陶渊明所谓“田园将芜,胡不归”,而今,田园已芜,却不知归处。你是否还要继续亲近土地?土地的彼岸是哪里?
乔洪涛:田园将芜,胡不归?田园将芜,胡不归?是啊,我们是不是应该真的归去呢?也许,放眼四顾,我们再也无家园可归,土地可依。我们将魂归何处?亲近土地那是必须的,也是永远的,但那一棵棵庄稼,那一粒粒泥土,也许早已跳跃成纸上文章,笔墨温度,土地的彼岸,有一条小路,通向遥远的遥远的心房……那里有一个灵魂在飘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