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红艳《芦花飘飘》

我喜欢随风摇曳的芦苇,更喜欢深秋时节的芦花飘飘。后来读了诗经中的《蒹葭》,才知道它本就是风情之物。我常常幻想着“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情境,在吟咏间,心中竟生出莫名的慨叹,如此的心情,隔了时空,却又那么相似。站在一望无际的芦苇边,秋风萧萧,蒹葭苍苍,它的绰约风姿怎不让人回想起那些陈年往事呢!

小时候,芦苇是家乡的特产,上千亩的芦苇地连成一片,好似一片绿色的海洋。春天的芦苇势如破竹,刚钻出芽的小芦苇很绿很嫩,整齐有序地排列在田野里,远远地看去和竹笋没多少区别。到了夏天,它就长到一人多高,风一吹,呼啦啦地响,仿佛有千军万马在厮杀鸣叫。以至于多年以后,我只要听到风吹声,就会想起家乡的芦苇,进而联想到千年的古战场。这时候,如果一个人待在芦苇地里,心中便会有恐慌感,仿佛芦苇丛中随时会冒出一个莽贼。我上小学时,每天放了学就去芦苇地里挖曲曲菜。越是芦苇深处,曲曲菜越是长得水灵。小伙伴们一般不会聚在一块,那样每个人找到的就少了。不知有多少个夕阳西下的时候,我一个人待在芦苇深处,虽然被曲曲菜的鲜嫩繁多打动而异常喜悦,可更多的是恐惧和孤独。常听大人们说谁家死了孩子就送到芦苇地里,所以远远地看到一些类似包裹之类的东西就不敢走近,慌忙挎着篮子择路而逃了。

芦苇的收割要在深秋以后,在节气上是要过了霜降才可。那时候天气已经很冷了,特别是早晚,寒气袭人。大人们割苇子常常是到天黑以后,因为苇子地很大,几个人一天才收一块地。有一次收芦苇的季节,我放了学就做饭,做好了饭很长时间,大人们割苇子还没有回来,我就去地里找他们。那晚的月亮很圆很亮,伴着我瘦小的身影一晃一晃的,走了很远的路,我终于找到了他们。苇子还没割完,我就帮着往大路上运。说是运,其实就是扛,我那时最多也就十一二岁吧,只能扛一个。芦苇割下来之后,要捆成一个一个的,一个最少也有四五十斤。不知扛了多少个,大人们终于完成了。那晚我睡得很香,不像现在,没有足够的活动量,反而会失眠。这件事过去二十多年了,母亲仍然常常提起,语气中透出对我的夸奖和疼爱。

芦苇收下来之后,等过段时间晾干了之后,茎杆就由绿色变成褐黄色的了。我老家的人其实不叫它芦苇,而是叫“苫”(下面用苫代替芦苇)。就像玉米叫“棒子”,土豆叫“地蛋”,这些倒也好理解,因为它们的外在形状就很相似。只是这芦苇叫“苫”,我至今不大明白,大约是用它来苫房顶的意思吧。芦苇干了以后,就拿特制的一种铁刷子把茎上的乱叶子刷下来,叫梳苫。好比给它梳头一样,让苇子看起来更整洁,粗细也一眼就能看出来。梳苫很有学问,梳得好了到集市上就能卖个好价钱。梳苫这活很脏,因为那芦花干了,一碰它就满世界地飞,弄得浑身都是白毛,而且很难往下弄,可这是必须要做的一道程序,否则是不能卖上好价钱的。那时候,我们家乡的主要经济来源就是苫,所以大人们从不抱怨梳苫脏,而是满怀喜悦的心情去干这活,因为全家一年的开销都在这苫里藏着了。母亲什么活都让我干过,唯独这梳苫的活没叫我干,大约是怕我梳不好,影响了价钱就不合算了。等把苫完全梳好了之后,就到了冬天了,就要拉着苫到集市上去卖。买苫的大多是当地的人,他们是等开了春盖房子打苇箔用。苇箔就是铺在屋内房顶最外面的一层,现在都用钢筋水泥等现代材料代替了。也有的是商贩,在本地入手再运到外地去卖。一到赶集的日子,我就害怕。父母前一天晚上就要装好地排车,我也帮着装,装好后再用麻绳结结实实地勒紧。从我家到集市有四十多里路,要过三个坡,第一个比较陡,没三个人很难上去。每到集日,我要早起送过这个坡再去上学。有一回大集正赶上星期天,我和父亲两个人去赶集。过了第一个坡,我已经大汗淋漓。一路上几乎是小跑,去晚了就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因为附近的几个村子都要去这个集市,所以不能慢吞吞地走,越走得慢,感觉越冷,还不如跑起来热乎。到了集上,我浑身湿得难受,一会儿就冷下来,恨不得立即卖了赶紧回家。可是父亲总是不卖,要挨到最后,靠个高价钱。到下午四点多,还没有卖掉,集上的人已经很少了,后来天黑下来了,我们还没卖掉。我不停地埋怨父亲,他也不生气,只是絮絮地说些我也听不清的话。我气得要哭,四十多里路啊,还要拉回去。回去的路上一点劲头都没有,不像来的时候盼着能拿到钱。到了家,母亲也责怪父亲,可他下次还是一样。有一次,父亲终于靠上了一个好价钱。他乐得喜笑颜开,不停地说,多亏我等了吧,多亏我等了吧,我哭笑不得。其实我一共和父亲去卖过四五次苇子。第一次去的时候还比较高兴,因为中午能吃蒸肉包子。去了一次之后,才知道这肉包子不是好吃的。那等待买主的时候真是熬得难受,冬天那个冷啊!以至于现在我也从不去赶集,讨厌集市的吵闹和拥挤。听母亲说,要是他俩去的时候,父亲就不买包子吃,而是买油饼,能比包子省几角钱。不能卖的细苇子,乡亲们就打苇帘留作自家用。到了夏天,挂在门上做门帘用;秋天就用来晾晒小枣和绿豆等。我每个假期都是在打苇帘中度过的,如果没有收音机广播的《杨家将》和《岳飞传》,我很难熬过那些打苇帘枯燥的日子。我的少年生活就在刘兰芳铿锵有力的“马挂銮铃,丁零零……”声中飞逝而去了。

卖完了苇子,冬天基本上就没别的活计了。家乡的媒婆就蠢蠢欲动了。东家跑完了跑西家,忙得不亦乐乎。在这一年的冬天,我们村的小兴就娶来了一个很俊俏的媳妇,虽然几年攒的苇子钱都用上了,但一家人还是高兴啊,这媳妇可是十里八乡出了名又能干又漂亮的姑娘。要是没那几间新盖的瓦房,兴许人家还看不上呢!小兴一家人过了个热热闹闹的年。农村人家要是添了人,就是最喜庆的一件事,不管是娶了媳妇还是生了小孩,别人家也都羡慕得不行。最主要的是小兴爹早死了,这让小兴娘感觉自己完成了重任一样轻松。过了年一开春,乡亲们又忙活了起来,挖水沟,施土肥,早早地为春种做准备。转眼又到了芦花飘飘的季节,乡亲们照例割了苇子,准备赶集。这天又是一个大集,我下午放学回来感觉村里的气氛不对,今天爹赶集竟也早回来了。我放下书包,就去村外割草,路上碰见几个小伙伴,他们说小兴在早上去卖苇子的時候让车给轧死了。不知道年少的我,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都想到了些什么。只是多年以后,每每想起这件事,就想起小兴那个俊媳妇,还想着她现在嫁到了什么地方,过着什么样的日子。小兴死后,小兴娘就被在外地工作的大儿子接了过去。从此以后,我再也没见过脸颊瘦瘦、肤色暗黄的小兴娘。后来听大人们说,这个大儿子还不是她亲生的。她自从生下了小兴,就和小兴爹分着过,一直到小兴爹死了。那个年代的人很多是这样的,他们不会选择离婚,不知道他们是怎样熬过那一个个漫长又凄楚的夜晚,幸好,孤苦一生的小兴娘最终有了个好归宿。

随着时代的发展,市区渐渐向郊区拓展,家乡的年轻人都到工厂打工去了,芦苇也渐渐失去了它曾经的繁华。楼房也不需要苇箔做房顶的铺垫了,苇帘也让纱门代替了。后来有一个外商,把这上千亩的芦苇地修成了水库,名曰“龙湖”。在龙湖的水边,竟也生出了一些小小的芦苇,只是它不再是我们的衣食来源,而是成了摄影爱好者的新宠,那浩浩荡荡的芦苇再也看不见了,我不知道是喜还是忧,只是常常会想起那片美丽的芦花。啊,芦花飘飘,芦花飘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