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应松《热爱行走》

我热爱行走,这是我写作的另一半。我特别喜欢山区,也喜欢平原。

我的喜欢对于一個生活在大城市且与乡村失去联系的人来说,是一个巨大的障碍。而且我还是一个特别“宅”的人。但是,我偏偏就喜欢在山乡行走。

在神农架,我冒着与人打交道的尴尬,挺身而出,在那儿找到了两位“走”友。山里实在危险,失踪于神农架的人不少,没有当地朋友的陪伴,你是无法深入到深山和森林中去的。在神农架,我的行囊中有两样东西,一是电筒,二是弹簧刀。这是行夜路和护身的必需品。另外什么打火机、维生素丸子、消炎药、活力碘、绑腿都是随身携带的。后来,朋友还送给我一个睡袋。但,我喜欢住在山区农民家里,听他们讲故事,睡袋用不上。

我喜欢在行走时记日记,但回到城市就不写了。每天在乡下,我能写到几千近万字的日记,这是一种不让自己偷懒的良好习惯。再怎么累,我的日记是一定要写完的。从早晨到晚上的最细微处我都要写下来,下雨、刮风、下雪、阴天,我要写得详详细细;农民家里的一切我也要全部记下来,每一个家里的感受不同,也得记下。这种对景物的强大描写能力,是我在乡下行走练成的。照片固然重要,但当时的许多闪念是要用文字记下的,否则稍纵即逝,永不再来。我对景物的描写自信来源于我的日记。而且我的观察能力也越来越敏锐。

说到在农民家住,碰到过许多好玩也不好玩的事。在神农架有脱鞋留客的习俗。去了客人,是一定要留你过一夜的。这是一种古老的待客之道。让你好吃好喝,还得过夜。如果你执意要走,就强行将你的鞋子脱掉藏起来,让你赤脚在他家。山路何等坎坷,石头扎人,没有鞋子不能走路,你就只好乖乖在他家过夜。碰上好的,脱你一只鞋,你也没办法。这是感受农民情感的最好时机。但是深山农民并不富裕,首先,为防虱子与跳蚤,必须脱光身子睡觉,衣裳要放离床很远。就算没有虱子,也有别的虫子,有一次我的身上爬满了一种苞谷虫,叫什么名字不知道,就是陈年苞谷里生的虫子。因为半夜痒得难受,打开电筒一看,床上全是这种虫子,放苞谷的木桶与床是挨着的。毛巾是自带的,但盆子不能带,只能洗山民的。有一次去山里几天,回来发现脚丫奇痒,一细看,脚丫全烂了,患上了脚气病。

但是得到的比失去的多,他们会给你讲故事,这种“围炉夜话”(他们自己生的火塘),可能比外祖母的故事更精彩。我的小说大多是在这种深山里的“夜话”中得到的灵感,小说肯定会带有深山老林的气味。

我还在神农架最高峰的瞭望塔里睡过,是为了感受一种近似洪荒中的心境。在这样的夜里,我看到了世界上最繁华拥挤的星空,看到了最明亮清晰的银河。半夜出去小解(因塔内无厕所),感受到了那种最深的恐惧、空旷、寂静、荒凉、无我和无他,那种伟大的夜晚里我的心灵与天地相合的暖流。这种心境肯定不是其他作家能够得到并可以享有的。这是一种奢侈,但必须付出代价。

在深山老林里行走还要冒着生命危险,这是不言而喻的。我曾经迷过两次路,一次遇到过坏人,但好在,我有“走友”,而且我们的运气不错。

前几年我在荆州挂职,我也是要求在许多乡镇住,有的住一星期。也住村里农民家。我同样在夜半故意去田间地头行走,像个游魂一样,带着恐惧和惊喜。像小时候夜里跟大人一起去抓鳝鱼、捉青蛙、踩乌龟、逮獾子、打鸟。这种自虐式的行走,让我体验了许多写作时会遇到的盲区。如春天的田野、夏夜的村庄、秋天的收割、冬日的湖区,其实是在寻找我青少年的记忆。自到了城里,我已经完全对此陌生了。我想重新当一回农民,重新回到儿时和少年时光。这个愿望满足了。往来路上寻找,会发现你丢失了太多的东西,但都可以全部找回来。这种连土豪也不能享受的乡村行走和生活,是我因为远离文学而得到的。有时候,因为你的远离文学,你才会得到文学。

不仅是行走,我的采访也很有意思。我会有很多的时候摆脱他人的跟踪监视去采访一个人,因为我的关注可能不是当地政府喜欢的,但我就是对那些可能要让当地人麻烦的事件感兴趣。这种时候我不要“走友”,我会体验一个“地下党”的惊险。对采访,我有许多自己摸索的技巧,知道怎么对付那些形形色色对你横扒竖挡的人,知道怎么到生活的最前线,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我在乡间行走时,当过家庭矛盾的调解员、阻止过暴行、为农民和劳改犯求过情、当过信访办接待员。参加过生日宴、婚礼与丧礼,与乡村学校(比如只有一个残疾老师的学校)的孩子们上过课,玩过老鹰抓小鸡的游戏。还在微博上发起了对那所只有一个老师的乡村小学的捐助。

我的书房里也因此有了深山老林和田野乡间的气息,有百年老猎枪,有老人烟袋,有捡回的石头,有枯荷与镰刀,有斗笠,有老墙的砖瓦,有谷穗,有用刚采摘的新棉在村里弹的数床被子,还有许多植物。我存有大量植物瓜果的种子。我有一嗜好是在乡村小店买种子。存放种子的人是趣有福的,与土地和季节保持着某种神秘的联系。过去我住一楼,有地方种神农架的植物,现在上了楼,我会每年种一点,用大花钵。把田野的小景搬到花钵里,这是对乡村的敬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