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连续四天的时间读安琪的诗。我被这位自我流放北京的诗人执着追求诗歌的精神深深打动,她确确实实是一位少有的到了与诗歌同呼吸共存亡的地步的诗人。她为了诗途的发展而北漂,毅然决然地离开南方温暖的家乡,放弃舒适的工作。
众所公认的,安琪是她这一代(或曰中间代)出众的优秀诗人之一。她发表了众多读者喜爱的诗篇。安琪诗歌的艺术特色至少在五个方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 安琪自白式的抒情是与读者敞开心扉的抒情,真心,诚挚,毫无虚饰,更无故作多情或无病呻吟或言不由衷。她给读者展示自己,剖析自己,揭示自己的心路历程,而在揭示感情生活的体验上,坦率得几乎可以与美国自白派诗人比肩。她的自白甚至突破了中国人自觉或不自觉遵循的“子为父隐,臣为君隐”和“为君讳耻,为贤讳过,为亲讳疾”的传统,例如,她爱爸爸,但痛悼父亲的去世时没有掩饰父亲生前的欠缺。
诗人虽然数落父亲生前的诸多不是,但在她直抒胸臆中充满了对父亲的热爱和刻骨的思念,其格调迥异于美国自白派诗人普拉斯的《爹爹》(1966)。普拉斯的父亲去世时,她视他为上帝,可是后来以为他是纳粹分子(其实不是)而母亲更可能是犹太人,这就使她对父亲产生了爱恨交加的复杂感情。普拉斯没有隐晦她的这个感情,可是在表达上十分夸张,例如,该诗的最后一节:你肥厚的黑心脏里有脏物/村民们从来就不喜欢你/他们在你身上跳舞踩踏/他们总是知道脚底下是你/爹爹,爹爹,你这混蛋,我完了。
这正好验证了中美文化之间的差异,但是在对内心世界的揭示上,安琪似乎与普拉斯存在着某种程度的相似性。不过,安琪悼念亡父的方式超越了绝大多数中国人沿袭的伦理观,因此这种悼念诗在中国,可以说是安琪的首创。
二、 安琪因寂寞引起浓浓的惆怅最能感染读者,但她特有的幽默也会使读者不由得会心一笑。例如,她在《孔庙拜先师》(2014)里说:“先师先师/我来自福建,现居北京/我写诗已近20载,迄今才思枯竭/恳请您午夜托梦/赐我妙笔一支……”
又如,诗人想寻找理想(到北京寻找实现自己理想的机会),耳背的姥姥却听错了,把“理想”误会成“离乡”,诗人以此自我打趣自己的离乡背井:“拐个弯撞见姥姥,我说,给我理想,我要深入/“什么?”姥姥问,“离乡?/你想离乡?你不是不要爹不要娘/独自跑到那个什么毛主席呆的京城/你还要离乡,你要去哪里啊?”(《拐个弯深入理想》,2006)。
三、 安琪的不断句的流水行安排巧妙,灵活,能轻易地把读者的视线从上一行牵引到
下一行,这就使得诗行长短不一,变化多端,打破了惯常的思维定式,因而避免了单调,例如:“朝霞铺陈开的红色丝绸为我的山河增添壮丽哦我爱/这飘荡着久远气息的鸡鸣之晨!/我在夕阳中的行走不断遇到朴素的问候因为我不是/无数人中的一个,我胸中藏着的万千激流正为我/布置一场美妙的柔情它纠缠,怦然。”(《多年以后我住到南宋村》,2009)。
四、 安琪的文学文化积累深厚,生活体验深刻,她的诗篇里几乎处处冒现闪闪发光的新鲜诗句:“后退吧,过去/乱七八糟的未来挤在局促不安的现在里”;“牙疼隐含在牙里”(表达爱恨交加到咬牙切齿);“我不知道天为什么时阴时晴爱人的脸/为什么总不开花”;“不要的一天,天天过着,想要的一日/日日无望”;“树叶掉落并非风的狂烈而是树的不挽留”……诗人把它们轻易地摘来,镶嵌在合适之处闪闪发光,它们含而不露的透辟与警示让读者回味无穷。
五、诗人善于运用通感的手法,使她所要表达的情感具体化,生动活泼,趣味横生。例如:“风凉了,三尺厚的风/泊在北戴河的脊背上”;“单调和枯萎。每天我尝试/25公斤的寂寞与无力,让自己快步/行走在公交线路上。”安琪可以随手把它们拈来。有些诗人也刻意运用通感,但往往显得生硬,不贴切,而安琪却善于在特定的语境里自然而然地造出混淆视觉、听觉和触觉的妙句来。
安琪是一个爱诗如痴如醉甚至如命的诗人,她先天的才华和颖悟力加上她后天不懈地努力,才取得了如此可喜的成就。我们期待她今后在诗歌领域里再开辟大片的新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