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李志红散文赏析

母亲四十岁的时候,尚未开怀,讳疾忌医,父母自然也就没有去医院检查。不惑之年的父亲便托熟人用两斗高粱换回了一个出生七八天的男孩,那便是我的大哥。

农村里有一个迷信的说法,叫做“抱哥招弟,抱姐招妹”,意思是抱养别人的孩子之后,就会往家里添人丁。果然,在第三年和第六年父母便陆续添了我和一个弟弟。

而这时,对当初用低廉的价格换来的哥哥,因为他身有残疾,父亲则格外地怜惜,哥哥是一个罗圈腿,他的腿根本合拢不到一起,即便他努力地想把腿并拢,两腿之间的缝隙还是可以轻而易举地钻过一条狗。

乡亲们经常奚落父亲,说,老李呀,要不就说便宜没好货么?两斗高粱换回的孩子,你也敢要。父亲则笑笑,说,你们别不信,他呀是我家的福星,已经为我家招了两个男娃了!

哥哥走路的样子,像极了无声电影中的滑稽小丑卓别林,他每次跟在父亲身后,牵着父亲的衣角,亦步亦趋的,像是一只摇摆的南极企鹅。

大哥从别人异样的眼光中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整个人身上弥漫着沉默寡言的气息。

到了上学的年龄,自卑的大哥没有上学,而是选择了替父母分担责任,于是,我和弟弟的童年就是在大哥的背上摇摇晃晃地度过的。多年后,我还记得,大哥的背上,经常是我们湿漉漉的尿渍,多少年都没有干过。

在我十二歲的时候,忽然得了一种病,好像是什么二尖瓣关闭不全,属于心脏病的一种,我的胸脯像是风箱一样扯个不停,却仍感到空气稠得像是浆糊。

大哥不知从哪得到了一个偏方,说是吃了烧焦的猪心就能治好,可是那年代,连粗粮都难以为继,去哪里找这珍贵的猪心?

不知听谁说,距离村子五公里的镇上有一家屠宰点,既然是屠宰点,那就一定有猪心。为此,十五岁的大哥为了不耽误白天的劳作,天不亮就去镇上为我讨那救命的猪心。

大概上午十点的时候,大哥回来了,猪心讨了回来,可是他的鞋子、裤子几乎都湿透了。母亲埋怨他回来得晚,他没有说什么,只是把裤腿向上撸了一下,便像企鹅一样进了厨房为我烧猪心。

好多年之后,我才知道,大哥到了镇上,那屠夫说讨要猪心可以,但是要把这口锅里挑满水。

那是一口能装下五百斤水的屠宰锅。

大哥什么也不说,挑起担子就去了井上。当时因为天还不亮,大哥在挑水的时候踩到了一坨牛粪上,滑倒在地,一桶水全部洒在了他的裤子和鞋子上,时值冬天,工夫不大那裤子早已冻得硬邦邦的。

我上学后,每天回来把书本摊开,大声地诵读或涂鸦,每及此时,大哥便坐在我身边认真地听我读书,仔细地看我写字。

每及此时,大哥便有些羡慕地看着我们俩做作业,有时也煞有介事的拿起书本翻几页,但是他大多看得都是里面的插图。一次,我在本子上写了一行字:你这个罗圈腿,不是娘亲生的。并且忍住笑,一本正经地让他看。

好奇地看了看,他高兴地啧啧有声说,大弟的字真是写得越来越好了。

话音未落,便惹得我和弟弟笑得前仰后合,尤其是弟弟竟然还拿着字,让父亲看,炫耀我们的文化,鄙夷大哥是文盲。

父亲看完后,脸色大变,那是他第一次揍我,那一巴掌,一直从儿时疼到了现在。

大概是我十三岁那年,一天晚上,在写作业时,我的钢笔帽掉在地上,我刚要去捡,在一边的哥哥蹲下身替我去捡,可是,就在眼皮底下的那个笔帽,他却摸索了几下才摸索到手里,我有些惊讶。这才看到他的眼,他的右眼,竟然像是蒙上了一层尘土,浑浊,暗黄,像是在尘土飞扬的屋子里,那扇被尘封的窗户。而且,眼睛里竟然还有白色的乳状液体流出。

我张口喊道,哥哥,你的眼睛怎么了?

哥哥支支吾吾地朝我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但少不更事的我有些急于邀功,忙跑到院子里把父亲拉到哥哥面前。

父亲急切地捂住大哥的右眼,接着伸出一只手指,问大哥能不能看清。

大哥瞪大了眼睛,涣散的眼神像是无边的黑暗,瞬间便裹挟了我们。

大哥咬着嘴唇,许久之后,终于摇了摇头说,看不见。

父亲发出一声低低的哀嚎,整个人颓废得蹲在地上,双手插进凌乱的头发里,使劲地搅着,像是要惩罚自己一般。

母亲的泪伴着大哥眼睛里的秽浊的液体一起在这个夜晚肆意地流淌,几乎要汇集成一条河,把我们的心湿成碎片,然后溺亡。

父亲沙哑地问,多长时间了?

哥哥搓着衣角说,正月初五,邻家盖房的时候,一个石子溅到了眼里。

那你怎么不早说?

我以为不会有事,过几天会好,到后来看不清东西了,我这才知道不好了……可是咱家又没有钱……

从第二天开始,一直到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父亲带着大哥几乎把大部分的时间都用在了从家里到医院的路上,可惜,大哥的眼睛还是没能保住,以至于后来萎缩得不成样子,像一口深邃的古井,又像是一个摘去灯泡的灯口。

我做过一个实验,闭上右眼,努力把两个圆珠笔尖对接,可是一次次的实验,却从没有成功;我甚至试着在走路的时候闭上一只眼,结果有几次差点走到沟里。

初中的第二年,由于母亲的去世,我家的生活状况更加狼藉。

在镇上上学的我是住宿生,每个星期六要回家,要带足一星期的干粮。那些干粮用网兜吊在学校食堂前面的树杈上,风一吹,就会裂成一如犁沟的缝隙。这在树上摇摇摆摆的干粮,却成了衡量同学们面子的标准。

家庭条件好的,都是白面馒头,甚至还有一两个带着包子的;家庭条件次一点的,就是两掺面,也就是一半白面一半玉米面;最次的也就是窝头!

父亲是个病秧子,一年为生产队出不了几天工,就算是出工,也是半分劳力。

这样,就注定了我和白面馍以及两掺面馍无缘,那黄澄澄的窝头,啃得我牙疼心疼。

终于,那个星期,我这个同学一口馍、那个同学一块饼的捱到了周六,拎着那一兜的窝头扑通扔到了父亲的面前。

大哥愕然地看着,有些不知所措,问我,这一星期你都饿着?

我厌恶地看了这个独眼龙一眼,冷哼着转过身去。

第二天,我还没有起床,邻居二婶慌慌张张地跑过来,对着我父亲低估了几句什么,父亲同样也慌慌张张地跑出去了。

临近中午,南场上传来大喇叭的声音,那喇叭一响,自然是要开批斗会的。我兴致勃勃地跑去看,却看到,我那独眼龙大哥正在台上梗着脖子,呜哩哇啦的愤怒地说着什么。

我马上逃也似地离开了现场,身后依稀听到窃笑,这瞎子竟然敢偷生产队的小麦……

后来,父亲告诉我,那是我大哥借着月光在收割过的麦田里用一夜的时间捡了一簸箕麦穗,为的是让我换上一顿白面馒头……

几年之后,我考上了大学,大哥高兴地收拾了行李,要随邻村的一个建筑队去山西打工,他说要赶在我开学前,挣足我的大学生活费。那时的父亲因为疾病已经躺在了床上,生活都不能自理。

大哥走后的一个多月,邮局邮来一封信,貌似是大哥托同乡写的,说自己在那挺好的,吃肉喝酒挣大钱,让我们不必挂念。而他允诺给我挣的生活费却是“飞入草丛都不见”。

父亲已经到了弥留之际,嘴里一遍遍地呼唤着大哥的名字,我们便托人一次次地给大哥捎信,可是每一次都联系不上。

我甚至恨起大哥来,父亲生前见他最后一一面的愿望都没有让他实现,他却在那里尽情地吃肉喝酒——他分明是嫌弃这个家了。

七八年间,我们始终以为大哥已经过上了美好的生活,也许是他已經挣足了钱,在山西娶妻生子,经营着一家小店铺;也许是他为人实诚换来他人的青睐,做了上门女婿,有了一个温暖富足的小窝。无论如何,他已经从我们的世界里猝然消失了。

可是有一天,我们忽然接到当地派出所转来的山西某县公安局的电话,说这里有一个自称是你大哥的男人,瘸腿,独眼。

时隔八年,我终于见到了而立之年的大哥,他蜷缩在公安局院子的一个角落里,头发像是一张黑色的毡垫,一绺绺地拧在一起,或天马行空,或旁逸斜出。一件天蓝色的大袄上,黑色的棉絮从无数个嘴巴里吐出来,像是腐烂的树干上长出了毒蘑菇。

八年前,大哥刚下火车,便被同乡骗到了一家黑砖窑当矿工,没日没夜地劳作,不仅没有工资,而且挨打挨骂是家常便饭。八年间,他在那里吃得并不是什么大鱼大肉,馒头咸菜是一成不变的餐谱。

为了防止工人逃跑,这三面环山的黑砖窑,豢养了两条藏獒和四五个打手,据说,除了大哥逃跑过,没有一个人动过逃跑的念头。

大哥每一次脱逃,都会留下身体的创伤作为纪念,他的双手上各少了一根拇指——逃跑一次就会砍下一根拇指喂狗。而最后的一次逃跑是在两年前,被抓住之后直接就放出了藏獒,那条大如牛犊的藏獒一个扑咬,便撕断了大哥腿上的肌腱。

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一举捣毁了这个黑砖窑,将大哥一伙解救出来之后,所有的人都纷纷联系家人,逃离了这个魔窟,大哥却不走,他对公安局的人员说,我没有挣够大弟的学费,我不回去。

三十岁,一如老翁的大哥,思维还定格在他临走挣钱的初衷上。

七八年非人的摧残,大哥整个人的身体几乎废了,休养了好长一段时间之后,非要我给他谋一份差事。因为此时的我已经成家立业,在城里按揭买了一套房,每个月的物业、房贷、水电暖以及孩子的奶粉钱等,这一项项多如牛毛的开支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大哥看出了我的难处,便要为我分担责任。

对于大哥,我始终觉得是愧对于他的,若不是他为了给我挣大学的生活费,也就不会受到那天大的罪。所以,我一口允诺,却不实施。

大概是对于我这“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行为,大哥有所察觉,便自己去街里谋了一份差事,那就是买了一辆电动三轮,当起了“板爷”。

那次我路过载货市场去看他,他正在和一个主顾讨价还价。一个衣着光鲜的年轻人说,把这一张办公桌送到某小区,多少钱?

大哥涎着脸,递过去一支廉价的香烟说,二十。

年轻人一把推开大哥的烟,说,十块拉不拉?

大哥还没有回答,一边一个年轻的“板爷”忽地窜出来说,十块就十块,我拉,走,装车!

面对抢走生意的同行,大哥陪着笑说,这不是已经轮到我拉了吗?

那个老板使劲推了大哥一把,大哥便跌坐在地上,挣扎了好几下,才笨拙地站起来,他的手,被地上的尖尖的石头划伤了,一滴滴的血滴在地上,像是一把把的刀子,扎在我的心里。

我心一酸,马上便逃离了载货市场,我怕自己流下的泪洇湿大哥每月交给我让我还房贷的钱。

几年后,因为生意惨淡,大哥的三轮车便干不下去了,他又在菜市场租了一个摊位,虽然没有那么大的竞争,但是却要拖着病腿在摊位上站一天,辛苦自不必说。

我记得去年冬至那天,天气异常的冷,早上还飘起了小雪,大哥又像往常一样从家里装上昨天没有卖完的菜去出摊。我拦住他说,今天冬至,我们在家吃饺子,今天就歇一天。

天气冷固然是原因,但最近他已经咳嗽得厉害了,我已经催促过他好几次去医院检查,他总是说,没事,吃几片甘草片就好了。

大哥说,你不懂,因为别人都是你这样的想法,所以今天出摊的肯定少,说不定能发一笔小财呢。

上午十点的时候,一个电话带着刺骨的寒意打来了,喂,你好,我们是医院急救室……

我们赶过去的时候,大哥已经到了弥留之际,医生说,他是被路过的人送过来的,他已经是肺癌后期,而且病灶已经转移到身体多个部位了。

我哭着问大哥,你怎么不早说?

大哥吃力地说,我以为不会有事,过几天会好,到后来实在是咳嗽得受不了了,我这才知道不好了……你们的经济条件也不好,我不想连累你们……

这几句话,和他眼睛致盲时的回答如出一辙。

几天之后,大哥走了。带着这个世界赠送给他的一身的痛苦,永远地走了。

几个月后,我们遇到了父亲生前的一位好友王叔,他说,你父亲就是老实,二斗高粱要那么一个残疾干什么?

我说,当初谁知道他是罗圈腿?

王叔诧异道,难道你父亲没有告诉你们?他一家祖祖辈辈都是罗圈腿。他之前已经三个哥哥都是罗圈腿,他父亲和你父亲是好朋友,你父亲得知他要掐死自己的第四个儿子的时候,才用高粱换下了他的命。

是我父亲让大哥的生命延续了四十多年。

生在一个环境偶然,死在一个环境是必然。生生死死之间则是宿命轮回的过程。

我以为大哥活着只是留给我们四十年的悲怆,没想到,父亲却给了他一生体验活着的过程。

愿你岁月无波澜,敬我余生不悲欢。

正像大哥临了之际说得那样,活着真好,至少还有享受痛苦的机会。

为了继续享受活着,大哥把自己唯一的眼角膜捐献出去。他说,他要用这一只活着的眼睛,看到两辈子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