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
伤仲永
【原文】
金溪[80]民方仲永,世隶耕[81]。仲永生[82]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83]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84]。其诗以养父母、收族[85]为意,传[86]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87],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88]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89]之。父利其然[90]也,日扳[91]仲永环谒[92]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93]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94]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95]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96]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97]不受之天,固[98]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注释】
[80]金溪:地名,今江西金溪。
[81]隶耕:属于耕种之家。隶,附属。
[82]生:出生。
[83]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84]自为其名:自己为自己起了个名字。
[85]收族:团结宗族人,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86]传:传送。
[87]立就:立刻就作成了。就,成功。
[88]稍稍:逐渐、渐渐。
[89]乞:求讨。
[90]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其,这样;然,这样。
[91]扳(pān):通“攀”,拉扯,这里有强要的意思。
[92]环谒(yè):四处拜访。
[93]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
[94]称(chèn):相称。
[95]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
[96]卒之:到底,终究。
[97]夫(fú):发语词,无实在意义,强调疑问语气。
[98]固:本来。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家里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他大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在诗后题上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大意,传送给全乡的读书人观赏。从此,有人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以宾客之礼来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还花钱乞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于是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已经完全消失,跟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作者王安石评论说:“仲永的聪明智慧是上天给予的。上天得到的,他的天资比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的人,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解析】
这篇文章是王安石年轻时期散文的重要作品,写于庆历三年他自扬州回临川时。本文刻画了曾经是神童的方仲永因后天的不学习,而沦为普通人的典型形象。通过记叙方仲永才华泯灭的事例,指出了当时不重视人才培养的时弊,强调了后天的学习和教育对人才成长的重要性。
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前二段只叙不议,末段短短几句升华事实,字字在理,简洁而透彻。方仲永聪慧通达,其天资比一般才能的人高得多,可惜却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而最终成了一个平凡的人,令人感到痛惜。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于一个神童“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