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本朝百年无事札子》唐宋散文鉴赏

王安石·本朝百年①无事札子②》唐宋散文鉴赏

臣前蒙陛下问及本朝所以享国百年、天下无事之故。臣以浅陋,误承圣问,迫于日晷③,不敢久留,语不及悉,遂辞而退。窃惟念圣问及此,天下之福,而臣遂无一言之献,非近臣④所以事君之义,故敢昧冒而粗有所陈。

伏惟太祖躬上智独见之明,而周知人物之情伪,指挥付托必尽其材,变置施设必当其务。故能驾驭将帅,训齐{5}士卒,外以捍夷狄,内以平中国。于是除苛赋,止虐刑,废强横之藩镇,诛贪残之官吏,躬以简俭为天下先。其于出政发令之间,一以安利元元为事。太宗承之以聪武,真宗守之以谦仁,以至仁宗、英宗,无有逸德⑥。此所以享国百年而天下无事也。

仁宗在位,历年最久。臣于时实备从官⑦,施为本末⑧,臣所亲见。尝试为陛下陈其一二,而陛下详择其可,亦足以申鉴于方今。伏惟仁宗之为君也,仰畏天,俯畏人,宽仁恭俭,出于自然。而忠恕诚悫,终始如一,未尝妄兴一役,未尝妄杀一人,断狱务在生之,而特恶吏之残扰。宁屈己弃财于夷狄,而终不忍加兵。刑平而公,赏重而信。纳用谏官御史,公听并观,而不蔽于偏至之谗。因任众人耳目,拔举疏远,而随之以相坐之法⑨。盖监司⑩之吏以至州县,无敢暴虐残酷,擅有调发,以伤百姓。自夏人顺服,蛮夷遂无大变,边人父子夫妇,得免于兵死,而中国之人,安逸蕃息,以至今日者,未尝妄兴一役,未尝妄杀一人,断狱务在生之,而特恶吏之残扰,宁屈己弃财于夷狄而不忍加兵之效也。大臣贵戚、左右近习{11},莫敢强横犯法,其自重慎或甚于闾巷之人。此刑平而公之效也。募天下骁雄横猾以为兵,几至百万,非有良将以御之,而谋变者辄败。聚天下财物,虽有文籍,委之府史,非有能吏以钩考,而断盗者辄发。凶年饥岁,流者填道,死者相枕,而寇攘者辄得。此赏重而信之效也。大臣贵戚、左右近习,莫能大擅威福,广私货赂,一有奸慝{12},随辄上闻。贪邪横猾,虽间或见用,未尝得久。此纳用谏官、御史,公听并观,而不蔽于偏至之谗之效也。自县令京官以至监司台阁{13},升擢之任,虽不皆得人,然一时之所谓才士,亦罕蔽塞而不见收举者。此因任众人之耳目、拔举疏远而随之以相坐之法之效也。升遐之日,天下号恸,如丧考妣,此宽仁恭俭出于自然,忠恕诚悫,终始如一之效也。

然本朝累世因循末俗之弊,而无亲友群臣之议。人君朝夕与处,不过宦官女子,出而视事,又不过有司之细故,未尝如古大有为之君,与学士大夫讨论先王之法以措之天下也。一切因任自然之理势,而精神之运有所不加,名实之间有所不察。君子非不见贵,然小人亦得厕其间。正论非不见容,然邪说亦有时而用。以赋记诵求天下之士,而无学校养成之法。以科名资历叙朝廷之位,而无官司课试之方。监司无检察之人,守将非选择之吏。转徙之亟既难于考绩,而游谈之众因得以乱真。交养望者多得显官,独立营职者或见排沮。故上下偷惰取容而已,虽有能者在职,亦无以异于庸人。农民坏于徭役,而未尝特见救恤,又不为之设官,以修其水土之利。兵士杂于疲老,而未尝申敕训练,又不为之择将,而久其疆埸{14}之权。宿卫则聚卒伍无赖之人,而未有以变五代姑息羁縻之俗。宗室则无教训选举之实,而未有以合先王亲疏隆杀之宜。其于理财,大抵无法,故虽俭约而民不富,虽忧勤而国不强。赖非夷狄昌炽之时,又无尧、汤水旱之变,故天下无事,过于百年。虽曰人事,亦天助也。盖累圣相继,仰畏天,俯畏人,宽仁恭俭,忠恕诚悫,此其所以获天助也。

伏惟陛下躬上圣之质,承无穷之绪,知天助之不可常恃,知人事之不可怠终,则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臣不敢辄废将明{15}之义,而苟逃讳忌之诛。伏惟陛下幸赦而留神,则天下之福也。取进止。

【注】

①百年:自宋太祖建国(960)到写这通奏章的熙宁元年(1068),共百余年。②札子:奏章。③迫于日晷(guǐ轨):时间限制。日晷:日影,此处指时间。④近臣:作者时任翰林学士,故自称“近臣”。⑤训齐:加以训练,使其整齐划一。⑥逸德:失德。逸,失。⑦备从官:备位侍从之官。指任知制诰。⑧施为本末:政治措施的始终。⑨相坐之法:牵连犯罪的法律。此指被举荐者犯罪,举荐者也连带犯罪。⑩监司:宋代各路分设安抚、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常平四司,其中转运使、提点刑狱有监察本路官吏之责,称监司。{11}左右近习:指宦官。{12}慝(tè特):邪恶。{13}台阁:指中央政府机构。{14}疆埸(yì易):边界。{15}将明:奉行职责,阐明事理。出自《诗•大雅•燕民》:“肃肃王命,仲山甫将之;邦国若否,仲山甫明之。”

本篇作于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四月,当时王安石任翰林学士。神宗即位后锐意改革,对曾上万言书的王安石非常倚重,特将其从江宁召至汴京,任为翰林学士兼侍讲。一次召见,神宗向他询问“祖宗守天下,能百年无大变,粗致太平,以何道也”。王安石因此上了这篇奏章阐述自己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并顺势提出变法有为的主张,充分表现出王安石对北宋王朝命运的深切忧虑和要求改革的急切心情。

对于“本朝百年无事”这样一个论题,很多思想保守的人会做成一篇歌颂祖宗功德、主张遵循祖宗旧法的文章。而对王安石来说,既要巧妙回答神宗,又要表达揭露时弊、倡言改革之意,可以说回答这个问题破费了一番脑筋。一则不能避开皇帝问的问题不作正面回答,一则不能完全将奏章的内容限制在“百年无事”之因这一表象上。于是王安石巧妙构思,借“无事”打发议论,透过“无事”的表象揭露积弊,如此一来,既正面回应“百年无事”之因这个问题,又表达了自己倡言改革的一贯主张。

文章开头一段是个引子,说明承召入对时因时间匆促,未能详言,故作此奏章上陈。“迫于日晷”云云,恐非托辞,只是表明自己的奏章内容不是粉饰太平之词,而是揭露时弊、呼吁改革之词,表现了鲜明的政治责任感。

第二段正面回答“本朝百年无事”之因,历叙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五朝之事。其中太祖是开国皇帝,作为重点详加论述分析,对太祖的颂扬,涉及其知人善任及除苛赋、止虐刑、废藩镇、诛贪吏等政治措施,“出政发令之间,一以安利元元为事”的施政原则。而太宗、真宗,仅以“聪武”“谦仁”一语带过;仁宗、英宗,则径曰“无有逸德”,为下一段专论仁宗朝预留地步。

第三大段专门议论仁宗朝代各种政治措施及其成效,以回答“无事”的原因。此段笔墨加重,不是因为“仁宗在位,历年最久”,而是此时正是宋王朝从繁荣太平到积弊丛生、危机日深的转折期,而王安石又亲历了仁宗朝的“施为本末”,对情况了解得相当全面透彻,因而通过对仁宗朝“无事”表象的深入剖析,正可揭示仁宗在任用将帅官吏方面的失误和太平繁荣表象下的危机,从而提出自己变革的主张。此段采用先总提、后分论的形式,逐一阐述“刑平而公之效”,“赏重而信之效”,“纳用谏官御史,公听并观,而不蔽于偏至之谗之效”,“因任众人之耳目,拔举疏远,而随之以相坐之法之效”,“宽仁恭俭,出于自然,忠恕诚悫,终始如一之效”。总的来说,还是对仁宗在位期间施政的颂扬,批评与揭露是次要的。

在前文作了充分铺垫以后,作者在第四段才掉转笔锋,纵论“本朝累世因循末俗之弊”。看似有所离题,实则是在仁宗朝情况的论述中,已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出“无事”表象下的“有事”,“安逸蕃息”表象下的积弱,太平繁荣表象下的危机。因此这一段顺势对“累世因循末俗之弊”作集中的揭露,细数十大流弊,可谓是顺理成章。这些积弊,虽是百年来渐进形成的,但在位时间最长的仁宗统治时期,却是上述弊端加深加重的关键时期。对仁宗朝积弊深入揭露后,末段顺理成章提出“人事之不可怠终”,“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呼吁立刻进行改革。

后人评论

陈在《文则》中评本文:“文简而理周,斯得其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