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散文·老子·其安易持章(原第六十四章)》原文鉴赏
其安易持①,其未兆易谋②。其脆易泮③,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本,生于毫末④;九层之台,起于累土⑤;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⑥。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⑦,常于几成而败之⑧。慎终如始⑨,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⑩,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11),复众人之所过(12)。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注释】 ①持:把握、把持。 ②未兆:尚未显现。 ③脆:弱。泮:解散。 ④毫末:原指细毛的末端,此处喻事物极细微的萌芽。 ⑤累土:一堆小土块。 ⑥执:操持。 ⑦从事:行事,办事。 ⑧几成:接近成功。败之:把事情搞坏。 ⑨慎:小心对待。 ⑩欲:追求。不欲:别人不贪图的东西。 (11)不学:别人所不学习的。(12)复:矫正。所过:所办错的事。
【今译】 局面安定之时,容易把持。事情尚没明显的迹象时,容易图谋。脆弱的东西容易化解,细微的事物容易打散,(所以)要在事物没有发展之前就处理好,在祸乱没有产生之时就要有所防备。合抱的大树是从细小的萌芽而逐渐长成的,九层的高台是一堆堆泥土建筑而成的,千里的征途是从脚下举步开始走出来的。如果对事物有所作为,就要失败;对事物进行操持,就会失去。所以圣人无为,就不会失败,不去操持,也不会失去。人们办事,常常在快要成功之时而失败。(如果)能谨慎地对待事物,始终如一,就不会失败了。所以圣人追求的是往往被别人所忽略的,不看重珍奇异宝。学习别人所不愿学的,用以矫正众人的过失,以引导万物归于自然之性,但不敢妄为。
【集评】 清·成克巩《御定道德经注》,“此章言道炳几先之妙。”
【总案】 任何不好的东西都不是无故产生的,必有先机之兆;国家的混乱也不是突然形成的,必有其兴起的征兆。所以有道之人正是要把不利的因素消除于未成之前,治国者也应在祸患未至之前有所防备。这就是此章开头几句的意思,体现出“慎始”,的观点。随之,又列举“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三个必然现象,进一步论述事物均是由小到大逐渐发展的。
但任何情况在其开始之时,并不见得都会被人所注意,故老子又认为如果事物已经发展壮大,不应随意压制或蛮横地了断,而直耐心引导,最终使之复归于自然本性之中,这就提出了“慎终”的原因。只有“慎终如始”,才会不至于功亏一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