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德国哲学家,现象学哲学的创始人。现象学作为一个哲学流派产生于二十世纪的德国。首先是胡塞尔任教的哥廷根大学,曾形成哥廷根学派。所谓现象,就是指呈现在人的意识中的一切东西,现象学就是要从中找出本质,也就是对现象进行合乎理性的探讨,从而为科学提供理性根据。
胡塞尔从事现象学研究,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关于知识的问题,即如何为知识的确定性、必然性和普遍性寻找可靠的基础,以及与此相关的认识和认识的对象或心和物的关系问题。胡塞尔认为以往的哲学都没有成为一门科学,实证主义——心理主义的解释、逻辑和真理都是不可靠的。要达到真理的目的,胡塞尔认为,首先是找到一种方法。现象学就是作为方法提出的,以后又作为一种方法论形成一种世界观的哲学理论。作为一种世界观,它认为哲学应为一切科学知识提供规范和基础,为此必须发现事物的本质和世界的本原,而本质、共相、规律等都是先验的、超时空的、绝对真的,是不能通过感觉经验或理性思维从个别事物中抽象出来的,只有运用现象学的方法才能获得。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和理论可归纳为如下几点:一、面向“事物本身”,即对世界提供一种彻底改变了的观点。二、“悬置”和“加括号”方法,即必须把“自然的观点”、“科学的观点”以及历史上对于世界的看法的哲学观点,都加以悬置起来。这种方法又称为“加括号”,意思是,存而不论。三、“本质还原”,就是要使哲学成为一门严密的科学,必须获得先验的本质。这样才能把现象学发展为一种“本质的科学”。这一方法即“本质的还原”。四、“先验的还原”,是指把人引向世界的始原,即把世界最终归结(还原)为先验自我的意识的构造活动,它是世界的理性基础。五、反回“生活世界”,就是说当人们运用现象学方法找到事物的本质,世界的根本之后,回过头来再看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就可以懂得,这个世界是一个人化了的世界。
由此可见,胡塞尔的现象学既是一种哲学方法论,又是一种哲学世界观。这也正是他所追求的为科学知识提供规范和可靠的基础的目的。但是,他的理论是自相矛盾的。他一方面认为本质、共相是先验的、客观的、独立存在的;另一方面,又认为世界上一切东西(包括本质)都是意识活动的内容,是先验意识构成的。在他看来,通过反省主观意识(现象学还原)就可以揭示意识活动内容的本质。这实际上就是客观唯心主义与主观唯心主义之间的矛盾。他声称要克服传统哲学的根本缺陷,为科学找到确实可靠的基础,实际上是把哲学引向以人为中心、以人的主观意识为本原的唯心主义。因此胡塞尔的现象学实质基本上是属于主观唯心主义范畴的东西。
胡塞尔的主要著作有《逻辑研究》、《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形式的与先验的逻辑》、《欧洲科学的危机与先验现象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