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自白派”*诗人约翰·伯里曼*的代表作。约写于1953-1963年间。这是一部含385首14行诗的组诗。
《梦歌》是一部无拘无束的叙事诗。写的是一个名叫享利·布西凯特的多侧面人物的一生经历。这一人物有时是“一个想象中的人物(不是诗人自己),一个中年美国人。他曾有过无可挽回的失败。他有时用第1人称,有时用第3人称,甚至有时用第2人称同自己述说。但有时他又与诗人自己无法辨别。诗中写布西凯特有着一番同奥德修斯一样的经历,甚至死而复生。经过多年漫游,这个精神分裂症的,原子时代的奥德修斯终于回到了妻儿身边。他的结论是:人生即苦难。
诗的人物形象是线条式的多侧面的画像,人称变换简直令人目眩。因为《梦歌》与《奥德修纪》相似,有人常把伯里曼与诗人荷马并提,有人也将他与但丁、惠特曼相提并论。这一观点,可能稍过,但从中却可足见《梦歌》在西方文学史上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