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伊宏
【作家简介】尤素福·伊德里斯(1927一1991)埃及小说家,戏剧家。出生在尼罗河三角洲东方省的贝鲁姆村。父亲是一位公务人员,从事土地改良工作,常常离家在外,伊德里斯与祖父母在农村生活。小时缺少朋友,缺少爱抚,在孤独中常常爱幻想,有时自己给自己讲故事,从10岁开始就尝试做诗。
在杜米亚特、曼苏腊等地接受普通教育后,来到首都,入开罗大学医学院,决心当一名医生。1951年毕业后,留卡斯尔·艾尼医院工作,后任开罗地区卫生督察员。这一工作对他深入了解埃及贫苦阶层人民生活和心理有极大帮助。
他关心社会政治,对1952年纳赛尔领导的推翻封建王朝的革命表示支持。但逐渐发现对革命寄托的希望未能完全实现,遂与纳赛尔发生冲突,1954年曾被捕。关押期间参加了共产主义者的一些活动。开释后,曾担任《鲁兹·尤素福》周刊小说专栏编辑,1956年成为《共和国报》专职作家。50年代后期遍游阿拉伯世界。1961年参加阿尔及利亚抗法斗争,在山区坚持半年之久,因负伤返回埃及。为此,曾获阿尔及利亚人民授予的勋章。
伊德里斯从学生时代起就喜欢文学。40年代末50年代初开始在报刊上发表作品。1954年发表第一本短篇小说集《最廉价的夜晚》,随后相继出版《英雄》(1956)、《难道不是这样吗?》(1957)、《荣誉事件》(1959)、《天涯海角》(1961)、《血肉家舍》(1972)等短篇小说集。他的文学创作成就主要表现在短篇小说上。与此同时,他也创作了中、长篇小说《罪孽》(1957)、《耻辱》(1962)、《男子与公牛》(1964)、《爱情故事》(1967)等。他的剧本创作,在埃及和阿拉伯现代戏剧史上占有相当突出的地位,著名剧作有《费尔哈特共和国》(1956)、《棉花大王》(1957)、《窘迫时刻》(1957)、《法拉费勒》(1964)、《地上的喜剧》(1965)、《第三性》(1971)等。此外他还有随笔、散文评论集多种。他的许多作品已译为世界多种文字。
伊德里斯的早期小说,善于从现实生活中选取题材和人物,写得生动逼真,简洁有力,表现城乡赤贫者平凡单调、毫无变化的生活,提出了社会中存在的最重要的问题,对现实有很强的冲击力。后期作品则带有象征主义和超现实主义的意蕴,把风趣的语言、辛辣的讽刺和奇特的故事结合起来,以比较曲折的方式表达对社会政治的不满,有些作品则对人性、两性关系和社会伦理道德等普遍性问题进行了探讨。
尤素福·伊德里斯担任过埃及文学艺术最高委员会委员,文学家协会理事,又是著名小说俱乐部的成员。逝世前一直是《金字塔报》的专职作家。生前获得过埃及和阿拉伯地区的许多文学奖。在当代阿拉伯文坛,被认为是仅次于马哈福兹的小说家。
《罪孽》,郭黎译,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出版。
【内容提要】悲剧发生在20世纪上半叶。
在尼罗河三角洲北部一座大庄园里,守夜人发现了一具被掐死的婴儿的尸体。此事在庄园里引起轩然大波。庄园总监费克里闻讯后开始调查,庄子里人人自危。这位总监认为,女人才是罪孽之本。他的怀疑逐渐集中指向那些来此地打短工的流浪者。他赶到田边一一审视,却未发现有任何女人缺工,也看不出哪一个是刚刚生育过的。他找不到线索,气得直骂娘。
一个星期过去了。检查院来过人,严厉地传讯了所有怀疑对象。庄园主也曾携其法国妻子来视察,但此事毫无进展。正当总监费克里绝望地认为再也不可能找到弃婴的母亲时,却意外地发现一个名叫阿齐莎的流浪女工,正发着高烧躺在田边的凉棚里。在他的威逼下,了解实情的工头供出,这个女人就是那个被杀弃婴的母亲。
阿齐莎原是阿卜杜拉的妻子,两人经常一起出外打工。他们有三个孩子,不幸的是阿卜杜拉得了重病,百治无效,形如废人,阿齐莎只好一人挑起生活的重担。打短工的人都知道弃婴之事,由于同情她的不幸,而为她隐瞒着。总监奇怪不解的是,这个女人既然结过婚,那又何必要杀死自己亲生儿子呢?这时阿齐莎因高烧而昏迷不醒,突然她痛哭失声地狂叫:“马铃薯根,就是为了它呀……亲人!”人们以为她这是说胡话,并没有去穷究这话里有什么特别意义……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一天,病情沉重的阿卜杜拉提出要吃马铃薯。阿齐莎认为病人的要求是神圣的,必须满足。全村只有地主卡马林的地里种过马铃薯,但早就收获和卖出去了。她偷偷到地里想试着刨到一点被漏剩在地头的薯块,却被地主的少爷穆罕默德撞见。出乎她意料的是,这位少爷不但没有责骂她,反而帮她刨到一块马铃薯根和一个真正的马铃薯。欣喜的阿齐莎千谢万谢,她急于回村,转身时没小心掉进身后的大土坑。穆罕默德也顺势跳下来。她以为他要帮她,却发现他紧紧搂住她不放。她惶恐了,想挣扎,但毫无用处。她全身瘫软,无力反抗。她也不能喊叫,那样会变成丑闻对象和话柄。……所发生的一切只能使她惊惶地呻吟。
这以后的几天里,她常常背过脸去,低声咒骂自己,咒骂穆罕默德,咒骂那条马铃薯根,咒骂丈夫阿卜杜拉。不多久,因终日为餬口奔波,她似乎把已发生的一切渐渐淡忘了。几个月过去,她才惊恐地意识到自己有了身孕。更可怕的是,人人皆知她丈夫的病弱之躯已不可能生儿育女。她宁肯被人千刀万剐,也不愿让阿卜杜拉和村里人知道这件事。她试遍各种办法,可那肚里的孩子却一天天发育生长。她拼命勒紧腰带,默默地忍受着不可向人诉说的痛苦。
外出打短工的季节又到了,她无论如何也要去,否则,一家人就全得饿死。在繁重的劳动中,她忘记了一切。一天中午,她正在田里干活,阵痛频频袭来,她意识到那该诅咒的孽种就要出世了。她痛得死去活来,以惊人的力量支撑着,竟未露出破绽。她一直熬到人们吃过晚饭,都已睡下,才伛偻着身子爬起来,蹒跚而行,实在走不动了,才停下来。在痛楚与挣扎中,她生下了这个刚满七个月的婴儿。一刹那她心中充满母性的温柔。可不一会儿,孩子开始大哭起来,惊慌中她死死捂住了孩子的嘴。等她清醒过来时,发现那孩子已经断气,一动不动了。她艰难地爬回工棚,在稻草铺上强忍着眼泪和呻吟。次晨,当太阳升起前,她又强忍着,和大伙一起下地干活了。
她以为一切都完全如她所希望的那样过去了,自己解脱了。然而并非如此。第三天,她发起了高烧,原来她患了产褥热。然而她仍用尽全身最后的气力支撑着,照常下地,埋头干活。她终于栽倒在田头。尽管全身颤抖,高烧不退,她心里还是感到宽慰,因为至今谁也不知道她就是那个杀婴凶手。
但是,她的计划彻底失败了。高烧愈来愈凶,她开始说胡话,从她断断续续的话语中,人们了解了真相。不过打短工的这群人都为她保守着秘密。大家真诚地照顾她,让她在工棚里休息。
庄子里的人得知罪人已被发现,奔走相告。他们又恢复了“对自己、对自己的道德、对自己的妻子、对自身价值”的坚强信心。他们谈起那帮流浪短工时,总是骂不绝口,认为那群流浪帮工本身就是罪孽。罪孽的人干出罪孽的事,没有比这更丑恶的了。
随着阿齐莎的病情加重,庄园里的人也慢慢开始同情她了。他们发现流浪者与他们一样,有家庭,有妻子,有感情。他们为病情日益严重的阿齐莎找药,送饭。他们的好奇逐渐变为怜悯和同情。阿齐莎捱到了第十天。正当人们以为她似乎有所好转时,阿齐莎却突然爬起来,疯狂地奔向人们发现弃婴的那个地方。她像当初生那个孩子时一般,经过痛苦的挣扎,终于倒在地上,悲惨地死去了。
光阴荏苒,沧海桑田。流浪短工过去的经历,阿齐莎的遭遇,再也无人记得了。流浪者和阿齐莎留下的,只有那棵至今还挺立在渠边的柳树。人们都说,这棵树是阿齐莎死后从她咬紧的牙关里抽出的柳木条长起来的,是一株吉祥如意的树,它的树叶能治不孕症……
【作品鉴赏】《罪孽》是埃及和阿拉伯当代现实主义文学的一部代表作。尤素福·伊德里斯是一位重视作家社会责任的作家,他把写作当成神圣的事业,用他的话说,是为了这一事业而活着,为了这一事业而“选择爱、吃苦和斗争”。正因为如此,他不遗余力地把反映埃及和阿拉伯民族现实生活当作自己创作的首要任务,为此倾注了自己的全部创作热情。
《罪孽》是反映20世纪上半叶埃及农村生活的一部作品,作者没有展开宏阔的画面,进行全景式的描述,而是围绕一个杀婴事件,重点记录一个贫苦农妇的悲惨遭遇,来表现传统社会才是摧残人性、扼杀生命的凶手这一主题的。作者牢牢地把握着这一主线索,从发现被杀的婴儿,到展开调查,到最后找到所谓“凶手”——婴儿的母亲,到这位母亲的惨死,将整个事件勾勒得清清楚楚;而在叙述故事的过程中,将人物和主题逐渐揭示出来,使读者如身临其境,像一位总揽全过程的目击者,从而得出谁是凶手的结论。
小说的人物描写堪称一流。女主人公阿齐莎的单纯和复杂,被刻画得淋漓尽致。本来她就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可怜的村妇:丈夫重病缠身,三个孩子无衣无食,她苦苦挣扎,支撑着一个度日如年的家庭。但更为不幸的是,她为了给病中的丈夫找马铃薯吃,竟被假惺假意帮助她的地主少爷奸污,从而怀孕。迫于无奈,她含泪离家,出外打短工。她千方百计想堕胎,但那孩子还是出世了。在惊惶与恐惧中她把孩子闷死了。她天真地以为,抛掉了死婴也就是抛掉了灾祸,然而事情终于败露,她在热病和狂癫中死去。阿齐莎这个人物,是处在贫穷生活和愚昧传统重压下的广大埃及——阿拉伯农村妇女的缩影,具有典型性。她既代表了她们的不幸和苦难,又代表了她们在那个时代挣扎反抗,然而终难摆脱的“命运”。这个悲剧形象,在整个东方当代文学中也可以说是写得比较成功的一位。
深刻地揭示人物的内心世界,细微地描绘处在事件中的各类人物的心理过程,是小说家尤素福·伊德里斯艺术一大特长,这一点在《罪孽》中得到充分的印证。在这部小说的几个重要章节中,作者的主要创作手段就是心理描绘和心理分析。这一特色大概是和小说家本人长期从医并从事过心理学研究有关。不仅仅是主要人物的心理过程被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动,而且连次要人物也有相当深入的心理描写。例如小说开头部分守夜人阿卜杜·穆塔利卜发现死婴时那一段,写得何等精采;开始他看见一个白乎乎的怪东西,以为是飞来横财,“兴奋得心怦怦直跳”;走近再看,却是一个婴儿,他“心里一沉,像被子弹打中一样”;他战战兢兢,正想跑掉,忽然又哈哈大笑起来,觉得蹊巧,胡思乱想了一通;等他清醒过来时,又想把死婴抛入水渠中灭迹;正要行动时,突然来了人,他不知该如何是好。作者把这一连串心理描写与外部动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使这个本可一笔带过的人物,竟也形象丰满起来。又如庄园总监费克里这个人物,按说既然不是故事主角,作一般描述也就可以了。不料作者却用了好几章来刻画他的心理过程,甚至小说的前半部几乎就是以这个人物的心理展示为主干。这种结构处理在一般小说中是很少见到的。然而尤素福·伊德里斯大胆使用这种方法,灵活熟练地驾驭人物,把故事情节融入人物心理描写之中,技法娴熟,堪称妙手。
小说的语言极富特色。在原文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混合使用了标准阿拉伯语和埃及土语。在对话中使用人民大众习用的地方语,在一段时间内曾成为时尚,这主要是为了贴近生活,贴近人物,被现实主义派作家视作“人民性”的体现。尽管对这种做法文学界有不同看法,但在50年代,在使文学赢得更多普通读者方面似乎起过一定积极作用,而尤素福·伊德里斯就是这方面作出带头和颇有成就的一位。在他的叙述和对话中,我们能看到他的幽默和机智,也能发现许多新颖的比喻。尽管这是一部悲剧小说,但作者不愿给读者纯而又纯的“悲”,而是用揶揄、诙谐、讽刺给读者一些慰藉。作者是站在悲痛之上的,意在揭露和抨击,自然也不愿读者仅仅沉溺于悲痛之中。
《罪孽》不仅情节动人,手法独特,具有文学价值,而且社会内涵丰富,具有认识价值。对不了解埃及和阿拉伯社会,不了解阿拉伯农村和农民以及他们的心理、感情特征的读者来说,这部小说可以说是开启了一道通向那一被视作“神秘世界”的大门。而对那些认为东方现当代文学不足道,艺术上粗劣,无甚借鉴价值的人来说,读读这部小说,也许能发现一点改变其思维定式和克服其偏见的新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