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猪不争》原文、注释、译文、赏析

认猪不争

【原典】

曹节①,素②仁厚。邻人有失猪者,与节猪相似,诣门③认之,节不与争。后所失猪自还,邻人大惭,送所认猪,并谢④。节笑而受之。

【注释】

①曹节:字元伟,沛国谯(今安徽亳州)人。魏武帝曹操的曾祖父。据史载,其人为人仁厚。《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裴松之注引司马彪《续汉书》:“(曹)腾父节,字元伟,素以仁厚称。邻人有亡豕者,与节豕相类,诣门认之,节不与争;后所亡豕自还其家,豕主人大惭,送所认豕,并辞谢节,节笑而受之。由是乡党贵叹焉。”②素:一向。③诣门:上门,登门。④谢:道歉。

【译文】

曹节,一向很仁慈厚道。邻家的一头猪丢失了,与曹节家中的猪很相似,邻居便到曹节家中认领,曹节没有和他争论,就让他将自家的猪领走了。后来,邻居的猪自己跑回来,邻居感到十分惭愧,归还曹节的猪并道歉,曹节笑着收下了猪。

【延伸阅读】

曹节不知是社会地位怎样的人,但从故事的叙述来看,他的确是好脾气,否则邻人怎敢上门到他家索要失猪?按现在的说法,这叫找茬找上门来了,对于很多人来说,这是“是可忍孰不可忍”的事。然而曹节忍了,因为他是仁厚的君子。孔子说:“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意思是说,通常君子是没有什么事情可争执的,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在射礼的场合,因为此时唯有争才能证明自己是君子。此外,如果参与争执,就失了君子之风。因为是君子,所以遇事不会争执,然而忍让谦卑的姿态,在同样仁厚的人看来,固然是美德;但在那些势利小人眼中,就会被视为软弱可欺,曹节的邻居或许就属此类。曹节无疑是君子,他对于邻人的怀疑,没有任何的辩解,而是让对方将猪领走,虽然他明明知道对方错了。不过故事最后还是给了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即邻居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归还了曹节家的猪,并深表歉意。曹节的猪失而复得,不但资产毫无损失,还因此展示了自己的仁厚大度,可谓是“好人终有好报”。不过,平心而论,曹节的仁厚,也是有些冒险的,假若邻居将错就错,不还他家的猪,曹节就会落入一种很尴尬的境地:不但白白丢失了一头猪,凭空还背负了窃猪的坏名声。虽然故事没有这样的续笔,但依曹节的性格来说,恐怕也是自认倒霉了事。俗话常说“老实人吃亏”,意谓选择仁厚,也是要付出代价的。不过话说回来,老实人吃亏,吃的也都是些小亏,无关痛痒,最后都能澄清。“好人有好报”,倒也不是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