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的事

明天的事

明天的事,今天不会知道的。今天所知道的,所接受的,都是今天的事。今天的事,今天应当赶办。今天的事不可误为明天的事。

希腊有个暴君名阿甲司(Archias)者,在晚餐时,接到一封要信。他把那封信,塞入衣袋中,同时口中自言自语道:“明天的事。”明日黎明时,他的房屋(宫殿?)紧紧被围了,算计他的人统统来了。四处都是喊杀之声;他从梦中惊醒,跳出床来……吃了两刀,倒地而死。他昨夜所接的信,实是暗探而得的报告,其中详述“乱党”的计划,可惜他没有打开来看!否则他哪里会丧失生命呢?

由此可知“今日应为之事,不可待至明日”。延宕的结果,不一定是死亡,但因延宕而死亡者,世间并非不多。请阅下面的故事:

凯撒(Caesar)是罗马的大将。他东征西讨,到处有功。后来归国,仍然不免于难,仍然为“小人”所算。他的被刺,也是因为怠于看信。他到议会去的时候,有人在半路上很匆促地给他便条一纸,叫他不要去开会,叫他从速逃避。他不知不觉地将便条塞入衣袋中,不去看它。他到了议会,就有人突然冲上来,将他杀死了,共计二十三(?)个伤处。

所以我们对于信件,不论公文或便条,不可不赶快看。除了广告信之外,我们不论在白天或在夜间,总应该把收到之件立时打开来看。今天的信,是今天的事。今天的事,理应今天赶办。

今天应为之事,

不可待至明日。

延宕实在危险,

犯者定受损失。

原载一九四四年七月九日《新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