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自传

何必自传

自传有写成数千字或数万字者,亦有写成数十万字或一百万字——不论长短,总以自己为题,简述或详述自己的往事,一生的经历,一生的言行。我以为写自传的目的,当在教导后人,不在“表扬”自己。我的私见,阅众以为然否?

倘然写自传的目的,必在教导后人,那末,年轻无经验可言者,不必写自传;年老而言不正,行不端者,亦不必写自传。他们当然也有“教导”后人的权力,但是,他们的著作,不可采用自传的形式。除了自传之外,小说,剧本,诗歌,论说,……都能用以启发阅读者的心思——指导阅读者脱离迷途,或引导阅读者走入正途。

行世的自传,甚多甚多;例如,美洲人樊克令今译富兰克林,美国政治家及哲学家。的《自传》,黑种人华盛顿的《从奴隶而上展》。这两种自传,学校常常用作教本。他们受得这种荣誉,小半是因为文字的简洁,大半是因为内容的有益。樊克令由学徒而大使,由粗识文字而“著作等身”,由“腰无半文”而生活优裕——他的言行,还不配做后人的榜样么?那个黑人,那位黑伟人,幼时连自己的姓名都不知道,后来著名的大学,也肯赠送他博士学位。他的努力,他的耐劳忍苦,——件件是大众的模范,件件事情大众都喜欢知道。他的姓——华盛顿,他的名字——仆克,是进学校时随便瞎说的,随便杜撰的。

除了樊克令的《自传》及《从奴隶而上展》,另外还有两本极著名的自传:(一)卢骚今译卢梭,法国哲学家及作家。的《忏悔》,(二)赫里斯今译赫里斯,英国作家。的《我的生活与我的恋爱》。这两本虽极著名,然而没有人当教科书用。卢氏的书是半禁的,赫氏的书是全禁的。两书中最重要的部分,是细讲著者的婚外行为——玩弄对性。它们还没有消灭的缘故,因为人皆好奇,想要看看著者怎样老脸,不怕羞耻,并不希望效学著者的行为。卢氏赫氏,固然也提到学问,提到游历等等,并且两人的文字也极畅达。但是优雅被恶浊遮着了。阅读卢赫两氏书者,断然注意不到他们的道德。阅读卢赫两氏书者,总是摇头,总是暗笑。

我用尽心思写成一本很忠实的自传,别人看的时候,不是摇头,就是暗笑——我何必做这种工作呢?倘然我有闲暇,倘然我愿意做文字工作,我可以编一本剧本,或者写一本小说,或者做几首歪诗。我虽然是一个“诸恶毕备”的人,倒可以不受人讥;因为我用笔名,阅者不能知道我的真姓真名。

上文所谓“我”者,不是真的我呀!那“我”字指过去及未来的诸恶必备者,即精于文字而缺乏道德的人,亦即吾国所称无行的文人。

无行的文人,还有不道德的故事可讲,还有无行的事实可以引人注意。倘然有文而文不雅,有行而行不高——这种平凡的人,更不必写自传。为什么呢?因为你的经历,你的学问,你的一切,与我的相差不多。除了出生的年月,父母的姓氏,所居的地点,你的自传与我的自传,有何分别呢?这一类的自传,大图书馆的书柜中,常常可以发见。

所以,我们于写自传之前,非先问自己几个问题不可:(一)我是不是声誉卓著,大众钦佩的人?(二)我一生所作所为,对于国家,对于人民,有何实益?(三)除了我的至亲好友及子孙之外,我所作所为者,别人是否不可不知?别人是否急于求知?(四)我所要写的事,是否确切可靠?可否不欺阅者?

倘然自己的回答,全属肯定,那末自传可以开始了。那本自传告成之后,决然可以传世,或者采作教材用,亦未可知。普普通通的自传,决然不能感人,决然不能传世;至多甲等图书馆购藏而已,“置之高阁”而已。

街上的行人,来来往往的,竟日不停,真是不少。然而他们非独彼此不招呼,即闲荡而专倚柜台的店员亦不注意。大官吏出来的时候,虽然紧密地戒严,仍有窃看之人——或在窗角,或在门缝。借此可喻一切自传。行路人是无关紧要的自传,大官吏是有益于世的自传。

或者问道:“像卢赫两氏的自传,我们拿什么来比呀?”

我答道:“他们可比红妓。倘然行人或者店员知道在马路中经过的是一个红妓,我想行人一定驻足,店员一定注目。”

最末,让我来做一首歪诗,以为结束:

确有天才者,

应该写自传。

平凡无特识,

何必丢颜面。

原载一九四四年八月十五日《文友》第三卷第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