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人物《孙策》品评

孙策能干,二十岁出头儿就落了一个小霸王的美号。放到现在,肯定是一个能评上十大杰出青年之类的人物。可惜,孙策短命,《三国演义》里没写了他几回。

数来算去,孙家父子里,还就是属孙策能干。孙坚留给孙策什么了?没有存款,没有房产,也没有地盘,除了那一块有价无市的玉玺之外,就没什么值钱的了。孙策接班后,全都得自己白手起家。先破扬州,再攻吴郡,后克会稽,轰轰隆隆,拳打脚踢,连抢带夺,三下五除二,占了江东六郡,这才有了响当当的小霸王称号。正要大展宏图之时,可惜,他在西山打猎时被人暗算身亡,时年仅二十六岁。读到此处,让人掩卷叹息。唉!老天爷啊,您也太不讲理喽,小孙还没活够呢!

后人设想,如果孙策不是早早去世,三国鼎立的局面肯定会重新改写,至少孙策不会像后来孙权那样一贯采取保守主义,偏居一隅,心满意足地过起了小日子。曹操敢不敢挥师南下,有没有赤壁之战,还真都是问号呢。

这话有些抬杠,看怎么讲,谁能保证孙策二十多岁英雄,三十多岁之后还英雄?四十多岁还英雄?他会不会变得狗熊了呢?年龄永远是一道未知的长河,许多人或许会在这条长河里的某一个时候翻船落水呢。有些人早年窝窝囊囊,可是到了中年之后就飞黄腾达了,这样的例子不少。如此就有大器晚成这一说呢。有些人早年是英雄好汉,可是到了中年,或者晚年之后,就变成坏蛋了。这样的例子也不少(曾几何时,那时灰飞烟灭了的阴谋家们、野心家们不都是例子吗)。白居易有一首诗,大概就是讲这方面现象的,记得其中有几句: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才需待十年期。倘若当年身先死,一生真伪有谁知?这是讲人生的不可预知性。所以讲,谁谁将来会怎么着,这种话少讲为佳。人的潜力是无限的,人的变化也是无边界的。

扯远了,打住,继续说孙策。

孙策是子承父业的一个典范。外国企业界里有一个统计数字,叫做7∶3。什么意思?说能把父辈的事业(大都指企业)发扬光大的,十个里有三个,剩下的七个肯定是败家子。国外的遗产税,大概也是根据这个数字制定的。与其让后人败家,莫不如让当事人留下一些产业造福于社会,避免一些钱让后人花天酒地、声色犬马、吃喝嫖赌给糟蹋了。但这是指父辈已经有了很大的成就,手里有成千上万而且上亿的动产与不动产。后人一接手,便是大老板了(还别不承认出生决定论,你生在比尔·盖茨那样的大老板家里,是一个活法儿;你生在卖炊饼的武大郎家里,又是一个活法儿。能一样吗?这不是血统论,这是“继承论”)。人人平等,是一句理想的话,您可别太相信了。人生下来就不在一个起跑线上,这可是实实在在的,您得正视。如果是跑百米,您在起跑线上跑,人家在五十米处起跑,你跑得过人家吗?您除了服气,还得加劲儿追。这还得看你的造化,否则,哪怕你脱了鞋,你就是裸奔,你也追不上人家。

孙策此时是个什么条件呢?他没有能幸运地出生在像比尔·盖茨那样的大老板家里,当然,他也没有很不幸地出生在武大郎那样的小买卖人家里,他出生在孙坚将军的家里。可孙坚这个将军是个穷将军啊,除了给孙策留下了一点儿虚名(孙将军的儿子嘛),没有留下什么能过日子的遗产。孙坚去世时,江东没有地盘是孙家的。十八路诸侯讨董卓,孙坚揣着全部本钱兴冲冲地去了,却赔了个底儿掉回来了,并没有捞着什么稻草。唯一的收获,他就是趁乱从井里捞出了那一块玉玺,私下里匿了。除了这块石头,他给孙策留下的,就是几个残兵败将。以至最后孙策能把这点儿原始本钱一点点做大,滚动发展,实在是不容易。或许孙坚九泉之下也没有想到,孙策起家的本钱,也就是那块玉玺。这也是孙策先送进当铺里,换了些许本钱,才去发展的。

可一开始这当铺也不好找啊,哪家当铺能认当这块石头呢?

咱们从孙策起家说起。

刚刚说过了,孙坚死后,孙策手下没有多少人马,就几个残兵败将。正如一个已经破产的企业,既无资金,也无项目,留守的员工也像霜打的茄子,早就没积极性了。你还能干什么?您想借钱,谁借给你呢?找朋友们借?可是别忘了,这人穷了就没有朋友了——也不是说没有朋友了,只是没有能借钱的朋友了。跟朋友借钱这种事情,自古以来,多是锦上添花的,极少雪中送炭的。要想发展,孙策得找一个财大气粗的老板,挂靠都谈不上,只能算是打工。前思后想,他去投了袁术老板,在袁老板手下当了打工仔(如果能当老板,谁愿意给人家打工啊?此时的孙策只能是无可奈何哟)。孙策什么心思啊?他当然不可能给袁术当一辈子打工仔啊,他得发展啊,怎么发展?只有一条路,得领着兵马去打天下,可是他手里没有兵马啊。他想跟袁术借兵,但是袁术不肯借啊。谈歌猜想那时候借兵跟现在借钱差不多,你跟谁借啊,人家凭什么借给你啊?你还得上吗?是啊,银行的大门永远敞开着,那也是给有钱人开的,你想进去贷款,你能贷出来吗?保安得把你轰出来!就算你托门子找关系、找担保贷出来了,你将来拿什么还啊?你家里有什么值钱的拿出来抵押呢?有句老话,富人进银行,穷人进当铺。

孙策只能进当铺,孙策还有一块救命的石头。

孙策算是把袁术当成当铺的掌柜了,便把传国玉玺拿出来给袁术作风险抵押:“袁大老板,您看这块石头值多少?能贷多少?您给个数。”

孙策不笨,他知道这块石头就是应着个虚名,说是玉玺,其实没有什么大用,虽然说是亲留下的;不应该轻易交出去,可是这石头不能当饭吃啊。发展才是硬道理嘛,就凭这一点,孙策就不是小家子气。不像有些遗老遗少,抱残守缺:“这可不行啊,这东西万万不能卖啊,这可是祖上留下的东西,我饿死也不能出手啊,我还盼着它增值呢。”读清代野史读到过这样一个故事,说山东有一个杨秀才,杨秀才当然是知识分子了,应该是一个知书达理的人。他家里有一件祖上传下来的东西,是一张画,说是八大山人画的。找人鉴定过,说是价值多少多少银子。他家里也真缺钱,老婆闹病了,需要请郎中,需要花钱,他也不肯将这张画卖掉。后来他自己闹病了,也需要请郎中,他也不肯卖掉这张画。按说,此人为了保护家传的宝贝,还真算是有点儿骨气和志气。可是他老婆也是因为没钱,就没能及时治病死了;他最后也是因为没钱,病死了。你说是那画重要,还是人重要?这人也是太愚蠢了,这不成了守财奴了嘛。他死了之后,这张画被偷去了,从此下落不明了。孙策真要是这样一个脾气,他也就没有后来的事了。如此说,无论什么时候,东西都是死的,人是活的,人的生存和发展是第一位的。前几天看电视,也看到过这样的蠢人蠢事,说北京有一位,先是做生意发财了,就搞开了收藏,家里有不少好东西,找人估算了一下,得值个几百万上千万的。后来,他的买卖开不下去了,就在家守着这堆东西,可这堆东西不能当饭吃啊。后来,他就吃了低保。有人就揭发他,说他家里值钱的东西多了去了,凭什么吃国家的低保。记者采访他,说他这是守着宝贝饿肚子。他还一肚子气:“我凭什么卖这些东西,我宁可饿死,也不卖这些东西。”您说,这叫怎么回事儿啊,先不说你守着这堆东西吃国家的低保合适不合适,你这样挨饿,至于吗?

仗着有这么石头做抵押,孙策总算从袁术那里借了三千人马(读书读到这里,感觉孙策嘴张小了,借五千也能借出来),这就等于把玉玺送进了袁记当铺。从这一点看,孙策就了不起,当时人人都抢这块传国玉玺呢,这可是皇上的东西啊。其实人们都想不开,就算你有了传国玉玺,你就能当皇上了?皇上倒是有传国玉玺,不是该下台还得下嘛。孙策想开了,人要是想开了,一些事情你就敢做了。可这世上就多有想不开的,想不开你还能做成什么事儿啊?再讲一个当代的例子:谈歌的一个朋友早年下海做小本生意,开了一个小铺子卖烟酒糖茶,十多年了,他总想把自己的小买卖做成大买卖,他曾经跟我讲,他想开一个大些的超市,可是他没有本钱,银行贷款也不大好贷。这哥们儿有一块家传的石头,是块鸡血石,有懂眼的粗算了算,怎么也得值大几百万,可是他就舍不得把这东西变卖了。有朋友劝他把这块东西变成资金,发展他的生意,他说他舍不得,他得看着玩呢。谈歌认定,他这铺子这辈子也做不大了。经验告诉我们,凡是以物喜者,出息大不了。古人早就看明白了,可是今人就硬有看不明白了。由此说,我们还不如古人?

孙策想明白了这一点,就比常人高明许多,至少比袁术高明得多。这里说上两句袁术,这个人也出身名门望族,可是总显得那么没大出息,小家子败势。十八路诸侯讨董卓时,他倒也是威风凛凛地去参加了,想从中捞些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可却是威风扫地地回来了,什么也没有捞着。他一天到晚做着皇帝梦,逮着一块玉玺可了不得了,他的眼睛还不得美花喽?“你孙策当什么?玉玺?拿来我看看,你想当多少?你孙策不是就当三千兵马吗?行!”袁术想什么呢?当期满了,就是孙策想用三万兵马赎回去也办不到了。这玉玺当到了袁记当铺里,就成了死当,他收了这块石头,便一头躲进了淮南,抱着玉玺关上门,自己当起皇帝来了。可他这皇帝也是伪皇帝,天底下不承认嘛。《三国演义》这本书里,袁术几乎就没有得过什么势,也没见他打过什么胜仗。最后被曹操打得到处流窜,病死在寿春,也算是一个下场了。

孙策把玉玺送进“袁记当铺”,绝不是脑子一热,他事先已经想好了几个重要步骤,第一,他先是借兵,如果得手,就算是有了势力。这里边有一个胆量问题,风险投资历来有些像赌博,你得把全部家当都押上。很多企业家都是这样发展起来的,可是也有更多的人是这样彻底破产的。孙策翻翻家底,掘地三尺,值点钱的就剩下那一块玉玺,押上了,也算是倾家荡产了。第二,他在东吴又招贤纳士,像周瑜这些人才,他网罗了许多。这里边有胸怀的问题,凡有用者皆为我所用,当然,这里边肯定有优惠政策,书里没有写。但是可以想象,在那样一个天下诸侯都忙着在全国招工的年代里,孙策如果没有一点儿优惠政策,这些人才是不会屁颠屁颠跑来的。就是来了,也恐怕留不住。第三,乘着江东还没有强大的军阀,他赶紧着占了六郡。这是眼光问题,也是对自身发展计划的具体实施。不像当今一些急于发财的人,脑子一热,也押上了全部家底,也从银行里贷了款,手里握着一大把票子,却傻乎乎地不知道要干什么,这些情节都反映出孙策的敏捷与气度。

在江东站稳脚跟之后,孙策开始破除迷信,扫荡陋习。江东当时迷信成风,但是孙策不信邪,他杀了江东的一些巫师,惩治了地方的一些恶势力,还有一些不称职的地方官员,他也没有放过。许贡作为一个市长,玩忽职守,就被孙策割了脑袋。如此这样,他便在江东创造了一个很好的政治环境,为江东的经济发展也创造了良好的氛围。等等这些事情,现在我们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是不易。且不说像许贡这样的地方官员,根深蒂固,关系复杂,处理起来难度很大,就说当时的一些迷信活动就十分猖獗,一个大巫师在江东成了人人崇拜的大明星,不消说有许多不明真相的老百姓跟着起哄,就连孙策的母亲也当了追星族,成了超级“粉丝”。孙策要除掉这些个人,的确需要大气魄。

孙策最后死在许贡的家奴手里,书中给的理由是许贡的家奴为许贡报仇,才杀死了孙策。谈歌总觉得此事要分析。

按照书上叙述的,许贡手下的这些家奴,一个个都跟春秋那个亡命徒豫让似的,不忘许先生的恩情才找孙策报仇的。这个情节有点儿禁不住推敲,谈歌不相信一个太守能养那么多人,那么多死心塌地的家奴会为他报仇雪恨许贡作为一个太守,为什么要里通外国(给曹操提供江东的军事情报)?或者说,许贡这个人本来就是曹操派在江东的眼线,他的手下应该是曹操在江东的特务组织。如果不是,那么这些家奴绝不会为一个被镇压的主人,那样去拼命报仇。我们可以想想看,如果是一般的家奴,主子被政府镇压,家奴早就树倒猢狲散了,政府不追究他们就算不错了,他们如何能组织谋杀孙策的计划呢?而且还是那样周密。就算是他们知道孙策要去打猎,他们怎么能那么准确地知道孙策活动的地点和时间呢?这是一帮训练有素的特务人员,007式的人物。

或者说,孙策的内部也还有隐藏的特务?这么分析似乎有些复杂了。

还有另外一个观点,谈歌很赞赏,即孙策加大力度惩治江东,惹动了江东的地方黑恶势力。如此说,孙策对江东的黑恶势力的铲除并不彻底,才引来这杀身之祸的。是啊,你孙策杀了许贡,那黑社会就会出钱买凶。当代生活中也有这种事儿,某某地方的市长啊县长啊出钱买凶,刺杀政治对手,报纸上也介绍过。

写到这里,顺便提一句,明代冯梦龙先生讲孙策被刺这件事时也讲了一个观点,冯先生说,因为孙策太大意,外出时不小心,才引来杀身之祸。冯先生的这个观点谈歌不大同意,像孙策这样一个英雄,他怎么小心翼翼的呢,如果他深居简出,偶尔出门还得找一个替身,那就不是孙策了,那是外国总统。

孙策死时把位置留给了弟弟孙权,不能说孙策是因为孝顺母亲才这样做的。作为一个有眼光、有胸怀的政治家,他有他身后的通盘考虑,他没有把位置交给他尚未成年的儿子(孙策死时年轻,他的儿子至多也就是十岁左右),而是交给了他的弟弟孙权。孙策明白,他这个弟弟是能够担当起他没有完成的事业的。他的遗言也很简单:外事不决,可问周瑜;内事不决,可问张昭。

其实,这并不算是遗言,这应该算是政治遗嘱,他是给孙权新一届领导班子选定了核心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