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与潘银莲、潘铜莲的命运孰优孰劣

读过《水浒传》的或者听过关于武松评书的,或者看过武松戏的,都能知道潘金莲这个人物,都会知道西门庆这个人物。说一句艺术创作方面的行话,无论是潘金莲还是西门庆,都是为了衬托武松这个人物而出场的。他们都是“绿叶”,都是为了托举武松这朵“红花”。再换句话说,武松之所以“高、大、全”,他脚下踩着潘金莲这个反派女人与西门庆这个反派男人,这至少是一个原因,才使得武松的形象更加伟岸起来了。

潘金莲是个什么样的人物?谁都知道,她是谋害亲夫、水性杨花的代名词。就是放在当今开放的社会里,这种女子也不能让人同情。就算你不爱武大郎了,就算你真喜欢西门庆这个有钱的小白脸儿了,你可以离婚嘛。离不了?那就分居。分居两年就够成离婚的条件了嘛。你们就真的等不及了?你们就真的容不下武大郎这个眼中钉了?那你们也不能把武大郎给谋害了呀!武大郎再窝囊,也是一条人命啊。说害就真给害了?潘金莲啊,这娘们儿也太阴毒了点儿吧。让人愤愤不平的是,至今还有些“怜香惜玉的人”万分同情潘金莲,有道德学者还公然写文章,认为潘金莲杀人可以理解,首要的理由,就是潘金莲不应该嫁给武大郎。那嫁给谁?嫁给你?你敢娶她吗?问题在于,人家武大郎并没有追求你潘金莲啊,是你潘金莲的旧主子把你许配给武大郎先生的。武大先生怎么了?人家至少也是一个手艺人啊。人不可貌相,人家起码也是一个做小买卖的啊。用现在的话说,也是工商界人士啊,怎么配不上你了?那潘金莲当时就不要同意嘛,也没有人拿着枪顶着你潘金莲的后腰吧?你要真是个贞节烈女,你就学学祝英台抗婚,也算出息一回,也算你贞节一回。可是你嫁了,嫁了就得尽妇道,就得遵守夫妻合同。就算你不尽妇道,你也不能害死武先生吧。如此说,无论现在的道德学者如何为潘金莲辩护,潘金莲也是没有道理,就是再过一万年,潘金莲谋害亲夫也没有道理。哪位道德先生不同意这个意见,你最好也娶一个潘金莲来试试,你就不会站着说话不腰疼了。

说一件旧事,1972年,谈歌有一个女同事,真名真姓不提了吧,就姑且叫做“潘银莲”吧。潘银莲长得挺漂亮,几乎闭月羞花,近似沉鱼落雁。那一年她也就是二十岁出头,是从农村来到城里的。那年月农业户口转城市户口可不是一件容易事儿,可她就进城了。为什么?原因简单:市里有一个造反派干部,姓张,姑且叫他“张造反”吧。张造反下乡参加抗旱,到了潘银莲的村里,路遇潘银莲,一搭眼就看中了。此时潘银莲已经跟同村的一个男青年搞上了对象,双方家长也已经吃了订婚酒了。可是张造反不管,我就是看上了,管你搞没搞对象呢。不行,我看上的人,就得跟我搞对象。写到这里,得说几句张造反,此人脸上有麻子,还有一只眼睛不好使,基本上算是一个独眼龙。可是麻子怎么了?独眼龙怎么了?张造反了不起啊。经过“文革”的人都知道,那时的造反派,比现在的明星还厉害。走到哪儿,都得捧着,笑脸一片,掌声不断(那年代还不时兴鲜花),牛啊!这个张造反就找到了县革委会,直接提出了要与潘银莲谈恋爱。这不是欺侮人吗?谁跟你恋爱了?这跟明抢有什么区别啊?可是,县革委会也怕这位张造反啊,明星啊,咱们得巴结着点儿啊。于是,就去做潘银莲家里的工作。公社和乡里也都跟着做工作,逼着老潘家把亲退了,跟张造反结婚了。其实,说是逼迫,也不是事实,这也是后来说的便宜话,听听拉倒,不能全信。当时明星一般的张造反红极一时啊,跟了他,可以进城,可以把农业户口转为城市户口(说这话,可能年轻的读者不理解了,不就是个户口吗,有这么重要吗?怎么不重要,你们以为是现在呢?拿着身份证就可以到处走,随便打工。过去可不行,也没有身份证这一说,就是一个户口本,没有城市户口本,你进城连吃饭的地儿也找不到),还可以参加工作。这老潘一家人肯定哭着、喊着、追着、愿意着呢。于是,潘银莲就跟“张明星”结婚了,就进城了,就当工人了,就有了铁饭碗了,也就成了谈歌的同事了。跟谈歌同事了没半年,就又提拔了,调到总厂坐在办公室里办公去了。风不吹,雨不洒,永远告别了面朝黄土背朝天修理地球的日子。幸福啊!可是幸福的日子也像流水一样,也不能永驻,很快就流过去了。没几年,轰轰烈烈的“文革”就稀里哗啦地结束了。张造反像一支垃圾股,再也没有人炒了,价位一落千丈,不吃香了,先是被组织圈起来,办了几天的学习班,写了一大堆检查,幸亏他问题不大,虽然参加了武斗,可是没有闹出人命。总算过关了,可也被免职了,到基层当工人去了。夫贵妻荣,是真理;夫不贵呢,妻也就不荣了。这也是真理!潘银莲在工厂的价位也就威风扫地了,也从办公室调(轰?)出来了,到基层干体力活儿去了。按说,事情到了这一步,也就没有事儿了。张造反不过是做了一个黄粱梦,梦醒了,就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你本来就是一个工人嘛,转了一圈儿,你又回到了原地(很像岸上的鱼,蹦多高,摔多高)。潘银莲呢,虽然当了工人,可是也比你当农民强多了,你至少是生活上进步了啊,应该知足了。可是,潘银莲能适应吗?

潘银莲开始不适应了。

写到这里,有一个道理要讲,这世上的人啊,知足的不多哇!知足者常乐,这话谁都会说,可是做到的少啊。潘银莲不知足,她觉得自己委屈了。凭什么?自己差一点儿就沉鱼落雁的容貌,就嫁给了一个工人啊?而且还是一个独眼龙的工人。早知道你这干部当不长久,我凭什么嫁给你啊?就像当年的潘金莲嫁给了武大郎,她开始不高兴了,不满意了,不痛快了。于是,张造反家里的日子就不大好过了,两口子大打三六九,小打天天有。俗话讲,贫贱夫妻百事哀。这二位倒是不贫贱,可潘银莲就是感觉自己气儿不顺。她得补偿,她得另找精神寄托。这就出事儿了。漂亮的潘银莲过去是张造反的妻子啊,算是大家的心中的偶像,可谁敢当面动心思啊?现在不同了,时过境迁,张造反属于掉了毛的凤凰不如鸡,一些好色之徒就开始勾引潘银莲。一个对潘银莲垂涎已久的家伙,抢先一步闪亮登场了。姑且把这个家伙叫做“西门庆第二”(这里简称“西二”)。西二先生长得一表人才,是个大学生,“文革”结束了,社会上开始尊重知识,西二先生的社会地位正在逐步提高,刚刚被提拔当了科长,就是蒸蒸日上的意思。潘银莲一直是他心中的偶像,现在张造反不掌权了,潘银莲也没有了往日的傲慢,成了可怜人儿了。西二科长便乘虚而入,今天邀潘银莲看电影,明天邀潘银莲下馆子(那时候还没有歌舞厅,也没有卡拉OK,更没有钟点房。如果放到现在,西二与潘银莲的节目会更多一些)。一来二去,西二成了潘银莲的梦中情人。终于有一天,两人爱到床上去了。如果按照俗理儿,这种事应该到此为止。西二呢,你也达到目的了;潘银莲呢,也找到精神寄托了。可是,西二不愿意过这种露水夫妻的日子,他不仅要求曾经拥有,还渴望天长地久,就动员潘银莲回去跟张造反闹离婚。可是张造反哪里肯离呢。妈的,老子“文革”一场,胜利果实都没有了,就剩下这一个潘银莲了,还有人惦记着,坚决不离!潘银莲也急眼了,好,你不是不离吗,有办法治你。她和西二一商量,妈的,把他弄死算了。两个人合谋,在稀饭里给张造反下了安眠药,趁着张造反睡着了,用根绳子把张造反给勒死了。赶上这两个人用劲大了点儿,也赶上张造反的脖子也忒细了点儿,张造反的脑袋差一点儿就给勒下来了。据勘查现场的警察后来说,张造反死得太恐怖了(为了不刺激读者的感官,谈歌不在这里一一叙述了)。当然,案件很快侦破,潘银莲和西二都被逮捕了,很快都枪毙了。

这件事情给人的教训多多,至少有一条是老调重弹:婚姻凑合不得。还有一条,任何事情都是变化的,婚姻也不例外。你把老婆娶进门的时候,她是祝英台,谁知道明天是不是变成了潘金莲或者潘银莲呢?或者说,你嫁给他时,他是个坐怀不乱的柳下惠,谁知道他明天是不是变成了忘恩负义的陈世美呢?变化嘛!如果你是当事人,你还真不能想不通。

还是前边的话,无论是专家还是学者,都不能替潘金莲翻案,也不能替潘银莲翻案。这是铁案,翻不了!杀人就得偿命。武大郎长得再不好看,张造反再是独眼龙,再是一脸大麻子,也是人命啊,不能说杀了就杀了。这里边与怜香惜玉不惜玉的搭不上界。

如果我们站在文化观念上去分析这件事儿,潘金莲之所以这么热闹,与后来的文人有关。女人嘛,历来被文人所关注。自古以来,文人这行当总是男人多。男人嘛,总是好色。这话不好听,确是实际事儿《还是那句老话,中国四大名著,无论是《三国演义》、《水浒传》,还是《西游记》,为什么关注视点不如《红楼梦》多呢?说白了,文学艺术的品位倒在其次,最终原因,也就是《红楼梦》讲了女人,这一个心知肚明的原因,历来是说不到桌面上去的。

再讲一个当代的故事,这个女主角不似潘金莲,也不像潘银莲。上边这两位都没有什么文化,属于法盲的水平,做出了不守法的事情来下边这位女性,可是一位知识女性,是有文化的女子,大学毕业,学士学位,姑且叫她“潘铜莲”吧。

话说潘铜莲,长得漂亮,再说句文词儿:她差那么一点儿就能沉鱼落雁了。在大学里当然就是校花一级的人物,屁股后边一群追求她的粉丝,献花啊,送生日蛋糕啊,常有的事儿。可是潘铜莲不喜欢他们,潘铜莲有了“师生恋”,她爱上了一位副校长,这位副校长给潘铜莲讲过课。也不知道潘铜莲是爱上副校长的身体,还是爱上了副校长的职位。这位副校长那年已经五十岁了,长得跟宋江似的,又黑又胖,知道潘铜莲爱上他了,美得鼻涕泡儿都出来了。老牛吃嫩草啊,千年等一回啊,就赶紧回家闹离婚。哪容易离啊,折腾了一年多,才焦头烂额地离了。潘铜莲也毕业了,因为跟副校长的婚姻关系,潘铜莲就风风光光地留校了。这位副校长也真是的,他就不掂量掂量,你什么岁数了,当人家爹的岁数,就敢入洞房?就敢花烛夜?这种差距会有什么后果呢?俗话讲:人无千日好。大概就是指男女之间这种事情。还不到千日呢,也就是一年之后,这桩婚姻的后果就出来了。潘铜莲又爱上了一个小白脸,这里也别提名字了,姑且称他为“西三”先生吧。

这位西三先生也不简单,是刚刚毕业的博士后,被当人才引进到了这所大学,据说就要当副校长。西三先生牛气哄哄的,就把潘铜莲迷住了。哎呀,这才应该是我心中的白马王子呢!一来二去,不经副校长本人同意,西三先生与潘铜莲女士就联袂合作,给副校长戴上了一顶绿帽子。可是露水夫妻永远不好做,即使在风气开化的今天,因为当事人永远是第一个持否决票的。这对男女的苟合之事,很快就事发了,他们被已经察觉出蛛丝马迹的副校长堵在了床上。随着这桩婚外恋情的曝光,西三先生的副校长美梦也告吹了。

面对妻子红杏出墙,中国男人似乎自古就很笨拙,没有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或者冲冠一怒,拔刀相向,闹出人命官司来;或者甘当缩头乌龟,忍气吞声,成了旁人的笑柄。这两者都很尴尬。我们似乎永远不会像西方男人那般大度,微笑着说声“拜拜”,拍拍屁股走开。近年西风渐劲,和平协议分手的似乎多了些,却也是不成气候。中国人还是讲“打”离婚,“闹”离婚。俗话讲,不打不闹,那叫离婚吗?

于是,副校长跟潘铜莲打成了一锅粥。潘铜莲就起诉到了法院,要求离婚。按说,到了这一步,事情也就差不多见着光亮儿了,西三和潘铜莲也就要熬出头儿了。可是,副校长坚决不肯离婚的态度惹恼了西三和潘铜莲。说起来也真是惨剧,两个人竟在一个夜里,以潘铜莲认错为名将副校长哄骗到树林里,二人将副校长活活掐死了。

结果就不用说了,潘铜莲与西三都被法办了。可是大学里竟然有了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西三和潘铜莲太恶毒了,做下这等狠毒的事情,死上十回都应该;第二种观点,很是同情潘铜莲和西三,认为他们是天生的一对儿,副校长老牛吃嫩草,自找倒霉。甚至还有人叹息:可惜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了。这叫什么话?无论如何,潘铜莲是不应该向副校长下毒手的,一夜夫妻百日恩,你难道一点儿也不手软吗?往日的恩爱哪儿去了?用老百姓的话说,潘铜莲是不是跟上鬼了,身不由己了?

写到这里,应该有一个结论:无论如何,在婚姻问题上,男女应该是平等的。在妇女早已经翻身的今天,女人们不可以再打着妇女翻身的旗号干出违法的事情,更不可以做出杀人害命的勾当。潘金莲也罢,潘银莲、潘铜莲也罢,是根本不值得同情的。最近还看过一部《红蜘蛛》的电视片子,讲得全是女性杀人犯罪。那些同情潘金莲、潘银莲、潘铜莲的人们,可以去看一看,你们应该知道了,那些如花似玉、沉鱼落雁的女子们,杀起人来一点儿也不比男人们手软你们还敢说同情二字吗?谈歌相信,你们不敢!

警揭哦!一味怜花惜玉的社会情绪,会纵容和助长女性犯罪!当今女性犯罪率呈上升趋势,至少有这个原因。女性啊,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