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文忌
政和文忌
【原文】
蔡京颛国[1],以学校科举籍制多士,而为之鹰犬者,又从而羽翼之。士子程文,一言一字稍涉疑忌,必暗黜[2]之。有鲍辉卿者言:“今州县学考试,未校文学精弱,先问时忌有无,苟语涉时忌,虽甚工不敢取。若曰:‘休兵以息民,节用以丰财,罢不急之役,清人仕之流。’诸如此语,熙、丰、绍圣间,试者共用不以为忌,今悉继之,所宜禁止。”诏可。政和三年,臣僚又言:“比者试文,有以圣经之言辄为时忌而避之者,如曰‘大哉尧之为君’,‘君哉舜也’,与夫‘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吉凶悔吝生乎动’,‘吉凶与民同患’。以为‘哉’音与‘灾’同,而危乱凶悔非人乐闻,皆避。今当不讳之朝,岂宜有此?”诏禁之。以二者之言考之,知当时试文无辜而坐黜者多矣,其事载于《四朝志》。
【注释】
[1]颛:通“专”,专擅,专断。[2]暗黜:暗中降职或罢免。
【译文】
蔡京专擅国家大权的时候,通过学校科和举考试来践踏抑制很多士人,但那些愿意成为他鹰犬的人,却可以得到他的保护与提携。士子所写的文章,一句一字稍微涉及疑忌,一定会被他暗中取消录取资格。有个名为鲍辉卿的人进言说:“如今州县学考试,还没有比较写文章水平的高低,而是先检查是否犯了当时的忌讳,假若语句涉及时忌的,即使是文章的手笔再好也不敢录取。比如说:‘休兵以息民,节用以丰财,罢不急之役,清入仕之流。’类似这样的语句,在熙宁、元丰,绍圣年间,参加考试的士人都可以用任何语句而无需时忌,如今再继续无忌讳的写作就会被黜免,所以应该禁止。”皇帝下诏同意。政和三年,朝中大臣又奏请说:“考试的人比试文学,有使用圣经之言的,但却是时下忌讳而需要避讳的文字,比如说‘大哉尧之为君’,‘君哉舜也’,与‘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吉凶悔吝生乎动’,‘吉凶与民同患’。认为‘哉’与‘灾’同音,而危乱凶悔这样的语句都是人们不愿听到的,也都要避免使用。如今是不忌讳的朝代,难道还适宜存在这样的忌讳?”于是皇帝下诏禁止这种情况。从两人的话中考察,就知道当时考试文章时无辜而被坐黜者有很多,这些事都记载到了《四朝志》中。
【评析】
本文记载了北宋政和年间,奸臣蔡京等人用莫须有的文字忌讳扰乱科举考试的故事。汉字有一字多音、一字多义、字形相近的现象,如果故意歪曲,就会生出许多莫名其妙的解释。史载清同治七年,江苏常州武进贡士王国钧参加殿试时,名列前茅,考官拟定其为状元。“国钧”者,国柄之义也,正是掌权高官的好名字,可他偏偏姓王。当政的慈禧太后听到这个名字时不高兴地说:“‘王国钧’谐音不就是‘亡国君’吗?这种姓名,还让他当官!”于是王国钧到手的状元就丢了,被贬入三甲,蹉跎一生。
这还算好的,更悲惨的是陷入文字狱之中。文字狱是封建社会统治者迫害知识分子的一种冤狱,皇帝和他周围的人故意从作者的诗文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严重者会因此引来杀身之祸,甚至所有家人和亲戚都受到牵连,遭满门抄斩乃至株连九族的重罪。文字狱历朝皆有,但以清朝最多,据记载,仅庄廷鑨《明史》一案,“所诛不下千余人”。从康熙年间到乾隆年间,就有十多起较大的文字狱,被杀人数之多可想而知。雍正八年,翰林院庶吉士徐骏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错写成“狴”字,雍正见了,马上把徐骏革职。后来再派人一查,在徐骏的诗集里找出“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等诗句,于是雍正认为这是存心诽谤,照大不敬律斩立决。
江苏东台的举人徐述夔刊印《一柱楼诗集》,集中有诗句“举杯忽见明天子,且把壶儿抛半边”被指用“壶儿”喻“胡儿”,被暗指清朝。还有“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被认为是“显有兴明灭清之意”。徐述夔及其子已死也开棺枭首示众,两个孙子虽携书自首,仍以收藏逆诗罪处斩。他的两个族人徐首发和徐成濯,名字连起来是“首发成濯”,根据《孟子》“牛山之木,若波濯濯,草木凋零也”,因此认为这两人的名字连起来是首“发”成濯,是嘲笑清剃发之制,以大逆罪处死。沈德潜因为给徐述夔写过传记,又兼写过《咏黑牡丹》诗中有“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尽管已死去多年,也被“革其职,夺其名,扑其碑,毁其祠,碎其尸”。文字狱造成社会恐慌,摧残人才。许多人才不敢过问政治,从而禁锢思想,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