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宣告错误》译文与赏析

宣告错误

宣告错误

【原文】

士大夫告命[1],间有错误,如文官,则犹能自言,书铺亦不敢大有邀索[2]。独右列[3]为可怜,而军伍中出身者尤甚。予检详密院诸房日,有泾原副都军头乞换授,而所持宣内添注“副”字,为房吏所沮[4],都头者不能自明。两枢密以事见付,予视所添字与正文一体,以自两枢曰:“使诉者为奸,当妄增品级,不应肯以都头而自降为副,其为写宣房之失,无可疑也。”枢以为然,乃为改正。武翼郎李青当磨勘[5],尚左验其文书,其始为“大李青”,吏以为罔冒[6],青无词以答。周茂振权尚书,阅其告命十余通,其一告前云“大李青”,而告身误去“大”字,故后者相承,只云“李青”,即日放行迁秩,且给公据付之。两人者几困于吏手,幸而获直。用是以知枉郁不伸者多矣!

【注释】

[1]告命:即诰命。皇帝下达的文书,委任状。[2]邀索:要挟勒索。这里指为难。[3]右列:指武官。古代武官居于朝班之右。[4]沮:阻止。[5]磨勘:是古代政府通过勘察官员政绩,任命和使用官员的一种考核方式。[6]罔冒:冒充,假冒。

【译文】

士大夫的委任状,有时也会出现错误,如果是文官,还可以自己解释清楚,中书省也不会过于为难他,唯独武官可怜,特别是那些出身武官的人。我担任检详密院诸房时,有一位来自于泾原的副都军头请求调换官职,而所持委任状内添注一个“副”字,被管房的官吏拦住,都头又不能把这件事解释清楚。两位枢密将此状给我看,我看到所多“副”字和正文都是对应的,就对两枢密说:“如果要求授官的人作假,应该是想升官,应该不会愿意把都头而自降为‘副’,这是写委任状人的过错,没什么可怀疑的。”枢密认可了我的说法,于是改正过来。武翼郎李青应当升迁官职,尚书左丞检查看委任状,委任状上开始写着“大李青”,他认为李青是冒名顶替,李青无言以对。周茂振暂代尚书一职,看了十多遍委任状,委任状前面有“大李青”,而正文所有写“李青”的地方都误漏了“大”字,一直到最后都是这样。当日放行迁官,而且给了他一张凭据。这两人都差点都被困在房吏的手中,侥幸得到解决。由此可知,冤枉而未能申辩的不知有多少!

【评析】

基层办事人员玩忽职守,使人遭受损害却无处申告。作者在本篇中讲述的事迹,古往今来皆不鲜见。胥吏不是官员,大多数没有经过系统的儒家教育,而且在官僚系统中地位甚低。因此他们不像官员那样,有国家规定的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这一点是胥吏制度与现代公务员制度根本上的区别。王安石变法的时候,曾经主张即将出任公职的人都应当先担任胥吏的职务,让他们预先学习将来自己所要指导和监督的工作。同时提高胥吏的地位,以消弭或缩短他们被隔绝于文官制度之外所造成的差距,希望将他们纳入儒家伦理和社会规范的约束之下,并启发他们忠诚奉献的精神。这一观念比同时代的人超前了上百年。可是这次尝试随着其他新法一起被废止了,对胥吏的过失又回到了加重处罚的老路上。从本篇的两个故事中,也能看出宋朝武将地位之低。文官尚可“官官相护”,对直属的胥吏也能有所制约,而没什么文化,不熟悉朝廷制度的武将连自我辩解的能力都没有。只有平衡好文臣武将、官员胥吏的关系,使他们都能从自己的工作中获得自豪感,自觉培养职业道德,才是一个好的公务员体制应当达到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