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曾皙待子不慈》译文与赏析

曾皙待子不慈

曾皙待子不慈

【原文】

传记所载曾皙待其子参不慈,至云因锄菜误伤瓜,以大杖击之仆地[1]。孔子谓参不能如虞舜小杖则受[2],大杖则避,以为陷父于不义,戒[3]门人曰:“参来勿内。”予窃疑无此事,殆战国时学者妄为之辞。且曾皙与子路、冉有、公西华侍坐,有“浴乎沂,风乎舞零”之言,涵泳圣教[4],有超然独见之妙,于四人之中,独蒙“吾与”之褒,则其为人之贤可知矣。有子如此,而几置之死地,庸人且犹不忍,而谓皙为之乎?孟子称曾子养曾皙酒肉养志[5],未尝有此等语也。

【注释】

[1]仆地:仆倒在地。[2]受:忍受,经受。[3]戒:告诫。[4]涵泳圣教:受圣人(孔子)的教育。[5]养志:谓奉养父母能顺从其意志。

【译文】

传记中记载曾皙对待自己的儿子曾参很不慈爱,甚至说道因为曾参锄菜时不小心伤了瓜,就用大棍子打得他趴在地上。孔子听后说,曾参不能像虞舜那样,小杖就忍受,大杖就逃避,认为这样做让他的父亲落了个无情无义的骂名,并告诫守门人说:“曾参来了别让他进来。”我私下怀疑不可能有这件事,恐怕是战国时期的学者胡乱捏造的。况且书中记载到有关曾皙和子路、冉有、公西华侍坐的事情,有“沐浴于沂,在风中跳祈雨的舞姿”的话,一起讨论事情,曾皙有超过常人的独到见解,在曾皙、子路、冉有和公西华四人中,只有曾皙受到孔夫子的褒奖,那么他的为人的贤德就可知了。能有曾参这样好的儿子,然而还要把他置于死地,普通的人尚且还不忍心,更何况是曾皙呢?孟子讲曾皙是以酒肉养志,我认为不会有这样的话。

【评析】

此文章中洪迈对曾皙待子不慈的事情产生怀疑,认为传记中对此事的记载有误,并列举诸多事实证明自己的观点,更具有说服力。传记中说曾皙待子不慈,孔子曾“参不能如虞舜小杖则受,大杖则避”,并认为因此“陷父于不义”,所以闭门禁止曾参进入。洪迈认为责子几死违背人情,因此对此事的真实性产生怀疑。并指出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时,唯独曾皙因见解独到受到孔子赞赏,由此看出曾皙为人贤德,常人都不会忍心伤害自己的孩子,曾皙就更不可能是这样了。作者在最后还引用了了孟子曾经说过的话,曾参(日后)用酒肉奉养(年老时的)曾皙,是修养自身的志行,因此,如果曾皙曾经待曾参不慈,曾参又怎会对曾皙如此孝敬呢?由此可以看出,曾皙待子不慈之事可能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