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塞俄比亚诗歌

埃塞俄比亚诗歌

埃塞俄比亚诗歌可分为三类:(1)用盖埃兹语(即埃塞俄比亚语)写作的诗歌。大约四五百年前,除在教堂内,人们已不再用这种语言讲话,但直到18世纪末,它仍然是文学创作的正常媒介。(2)用阿姆哈拉语(现在通用的官方语言)、蒂格里亚语、提格雷语、哈拉里语或其他方言写作的通俗诗歌。(3)用阿姆哈拉语写作的现代世俗或半宗教性的诗歌。

埃塞俄比亚诗歌在形式上的主要特点,是由辅音加元音而不是元音加辅音构成的韵脚,押韵的诗行必须以相同的辅音与元音组合结尾。当一行诗的最后一个单词按日常口语以辅音结尾时,则必须在其后加上一个元音。元音本身虽不构成韵脚,但有时候,尤其在提格雷语诗中,一个诗节可以包含以“nu”“ru”“lu”等音结尾的诗行,每一个音重复四五次,并无一定次序。一般的规律是一个行末全韵延续几行,然后开始另一个行末全韵,两种全韵的辅音和元音都不同。

在埃塞俄比亚诗歌中,含意远比声韵更为重要。一系列意象和隐喻旨在表述巧妙的寓意,并不是创造单词和节奏的美感。盖埃兹语诗歌主要是宗教性的,其中不乏巧妙的双关语,若要完全理解其含义,就须对圣经、圣徒传奇和教规有深刻的理解。人们对一段双行诗的鉴赏主要不在于其音乐效果,而在于其精辟的用典。盖埃兹语诗歌常以音乐形式来吟唱,因此由词汇本身提供的乐感也就无足轻重了。

盖埃兹语诗歌有几种诗行长度和数目的固定形式,如警句双行体、九行“玛瓦德斯”(颂诗体)、长篇赞美诗体等。其中最受人喜爱的形式是常用于描写圣徒的“马尔克埃”体。此诗体由大约50个5行诗节组成,每一个诗节都以“萨拉姆”开始,一节诗赞美圣徒在外貌或道德方面的一个优点。据说最早的赞美诗是6世纪的亚雷德所写,但现存的赞美诗大部分创作于15世纪和16世纪。其形式和内容的特征至今都没有变化。今天的修道院仍忠实遵循古老的格式,继续教授盖埃兹诗歌的写作,饱学的教士和世俗诗人也仍在创作盖埃兹诗歌。他们的作品有时采用世俗题材,但也包含着宗教题材的典故。

早期用阿姆哈拉语和其他方言写作的通俗诗歌由职业歌手创作,主要是在君王的宫廷庆典或社会上的婚葬及其他仪式上的即席之作。已知的最早诗歌是14世纪时为赞颂皇帝而写的。这种诗歌多是应景之作,只有一小部分与著名人物或重大事件有关。有些诗歌以其技法精妙而长久流行。近代也有一些用盖埃兹语创作的爱情诗歌和爱国诗作。同盖埃兹语诗歌一样,阿姆哈拉语通俗诗歌往往采用双关语等修辞技法,巧妙地使用典故,而不注重语言的声韵美。

20世纪,尤其是1941年埃塞俄比亚重新获得独立之后,阿姆哈拉语的诗歌创作更具有个人特色。但传统的韵式仍然得到沿用,通常使用的是六音步诗行,行中有着明显的音顿。大部分诗歌都比较长,内容往往是教诲性的,其主题多为道德训诫和爱国主义。诗剧则多姿多彩,富于独创性。总之,严肃的风格是现代埃塞俄比亚诗歌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