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张翼之
《辽史纪事本末》四十卷,李有棠编撰。
李有棠,清末萍乡县(今江西萍乡市)人。举人出身,曾任江西峡江县儒学训导。从公元1884年(光绪十年)到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他用了十二年的时间,编撰了《辽史纪事本末》和《金史纪事本末》两书。
《辽史》过于简略,记事矛盾、重复和疏漏的地方很多。李有棠在编撰《辽史纪事本末》的过程中,虽以《辽史》为主,并参考了新、旧《五代史》、《宋史》、《元史》、《契丹国志》、《大金国志》、《资治通鉴》、《续资治通鉴长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和《三朝北盟会编》等五代、宋、元诸史,以及各家说部、传记、文集等一百几十种。对记事有异同,词有详略的,都逐条考证,双行分载,名为考异;对其中的年月舛(chuǎn喘)误,史事错讹的,乃至山川形势的大概,均辨证无遗,这是效法裴松之注《三国志》和胡三省注《通鉴》的办法。也可见李有棠用力之勤。
李有棠自称“今撰纪事本末,详为叙次,末议不参,以归简洁”。也就是纯粹从客观立场论述史事,而不加他自己的意见,以保持史事的真相。这是《辽史纪事本末》和《金史纪事本末》的特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