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张翼之
我国古代史书编纂体例,到唐代又发生了很大变化。由杜佑于公元801年(德宗贞元十七年)编纂成书的《通典》,开创了典志体这种记述历代经济、政治、文化等典章制度沿革史的修撰。以后,不但有这类史书和它们的续作,如《文献通考》、《续通典》等陆续出现;而且,还有专记一定历史时期或一个朝代典章制度的专史问世,这就是会要体的创立,它们和《通典》、《通考》的关系,就如同断代史和通史一样。
最初编纂《会要》的是唐代德宗时的苏冕(?-805年),他以《唐六典》和《大唐开元礼》为蓝本,“缵国朝政事,撰《会要》四十卷,行于世,”用以记载自唐高祖至德宗九朝的史实。公元853年(宣宗大中七年),又诏命杨绍复、崔瑑、薛逢、郑言等续编德宗以后史实,由崔铉监修,成《续会要》四十卷。北宋初年,王溥更续纂唐宣宗以后,至唐末的史实,并与苏、杨二书合编为《新编唐会要》。后世省称为《唐会要》,于公元961年(宋太祖建隆二年)奏闻于朝。《唐会要》实经三次修撰,最后一次是由王溥完成的,因此,书中只署他一个人的名字。
王溥(公元922-982年)字齐物,并州祁(今山西祁县)人。五代时后汉的进士,后周宰相,入宋后,更是“十年作相,三迁一品”,封祁国公,位极人臣。他一生从事政治活动,曾监修国史,熟悉各种典章制度,而且,他又“好学,手不释卷”,因此,由他修撰《唐会要》能提供实际材料。
《唐会要》总计一百卷,分为帝系、礼、宫殿、舆服、乐、学校、刑、历象、封建、佛道、官制、食货、四裔等十三类,五百九十二目。对于唐代政治制度的沿革变迁,叙述得很详细。这部书虽然修成于宋初,但其主要部分却是在中、晚唐时期写成的。所以,书中所保存的唐代史料异常丰富,多是新、旧《唐书》所没有的。例如,关于水利问题,有《疏凿利人》和《硙碾》等专篇记述,它们和《新唐书·地理志》同为唐代水利问题的资料汇编。又如,《修撰》一项,详细列举了唐宣宗以前唐代官修各书以及已奏于朝的私修各书的撰写过程。再如,有关唐代官修史书的重要材料,也予以介绍。不过,也有人批评本书分目琐碎,又没有总的分类,那只是它的小纰而已。
《唐会要》在清代以前没有刻本,传钞本脱误之处甚多。例如第八卷题为《郊议》,实际上记载的是南唐的史事;第九卷题为《杂郊议》,实际上是唐朝初年大臣们的奏疏。其他如第七、第十卷也多错入别的文字。这一定是在传抄过程中,因原书残缺,有人就胡乱把别的文字抄了来充数的缘故。直到清代乾隆年间开四库馆,发现另有一种本子,虽然也是这四卷残缺,但已根据别的书采摭有关的唐代史实,补充了进去,九、十两卷并各分上下,四库馆也照样收录了。只是仍在各标题之下,注明是补入的。这样一来,《唐会要》虽然已不全是王溥旧本的形式,但原书的主要内容,却没有受到重大损失。以后,通行的刊本,以武英殿聚珍本为最好。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国学丛书本,就是以它为底本的。1955年中华书局曾用商务印书馆纸型重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