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君陈第二十三》译文与赏析

君陈第二十三

君陈第二十三

【原文】

周公既没,命君陈分正东郊成周,作《君陈》。王若曰:“君陈!惟尔令德孝恭。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1403]。命汝尹兹东郊[1404],敬哉!昔周公师保万民,民怀其德,往慎乃司兹[1405]!率厥常,懋昭周公之训[1406],惟民其乂。“我闻曰:至治馨香[1407],感于神明;黍稷非馨,明德惟馨[1408]。尔尚式时周公之猷训[1409],惟日孜孜,无敢逸豫!凡人未见圣,若不克见;既见圣,亦不克由圣。尔其戒哉!尔惟风,下民惟草。图厥政,莫或不艰[1410];有废有兴,出入自尔师虞[1411],庶言同则绎[1412]。尔有嘉谋嘉猷[1413],则入告尔后于内,尔乃顺之于外,曰:‘斯谋斯猷,惟我后之德。’呜呼!臣人咸若时,惟良显哉!”王曰:“君陈!尔惟弘周公丕训!无依势作威,无倚法以削。宽而有制,从容以和。殷民在辟[1414],予曰辟,尔惟勿辟;予曰宥,尔惟勿宥;惟厥中。有弗若于汝政,弗化于汝训,辟以止辟[1415],乃辟。狃于奸宄,败常乱俗,三细不宥[1416]。尔无忿疾于顽[1417],无求备于一夫。必有忍,其乃有济[1418];有容,德乃大。简厥修[1419],亦简其或不修;进厥良,以率其或不良。“惟民生厚[1420],因物有迁;违上所命,从厥攸好。尔克敬典在德[1421],时乃罔不变。允升于大猷[1422],惟予一人膺受多福,其尔之休,终有辞于永世[1423]。”

【注释】

[1403]施:转移。

[1404]东郊:指王都洛邑的东郊,即成周。

[1405]兹:语末助词,哉。

[1406]懋:勉力。

[1407]馨:远闻的香气。

[1408]至治四句:即周公的训示。

[1409]式:用,行。

[1410]莫或不艰:莫,不要。或,有。不艰,不以为难。

[1411]出入:反复的意思。虞:度,商度。师:众人。

[1412]绎:陈,这里作施行解。

[1413]嘉猷:嘉言。

[1414]辟:刑法,处罚。

[1415]辟以止辟:惩罚一人可以止息后犯者。

[1416]三细:三,指奸宄、败常、乱俗三种罪行。三细,是说三种罪行中的细罪。

[1417]顽:愚钝。

[1418]济:成。

[1419]简:鉴别。修:善良。

[1420]生:通“性”。

[1421]敬典在德:典,常法。在,省察。敬典,重视常法。在德,省察己德。人民顺从君主的喜好,所以君主应当省察自己的德行。

[1422]允:信,真的。大猷:大顺。

[1423]辞:言辞,指赞扬。

【译文】

周公过世以后,成王命周公的二儿子君陈继承周公的爵位,治理东郊成周,作《君陈》训诫他。成王这样说:“君陈!你有孝顺恭敬的美德。因为你孝顺父母,又友爱兄弟,就能够移来从政了。我命令你治理东郊成周,你要敬慎呀!从前周公做万民的师保,人民怀念他的美德。你前往,要慎重对待你的职务呀!遵循周公的常道,勉力宣扬周公的教导,人民就会安定。“我听说:至治之世的馨香,感动神明;黍稷的香气,不是远闻的香气,明德才是远闻的香气。你要履行这一周公的教训,日日孜孜不倦,不要安逸享乐!凡人未见到圣道,好像不能见到一样;已经见到圣道,又不能遵行圣人的教导。你要戒惧呀!你是风,百姓是草,草随风而动啊!谋划殷民的政事,不要认为不难;有废除,有兴办,要反复同众人商讨,大家议论相同,才能施行。你有好谋好言,就要进入宫内告诉你的君主,你于是在外面顺从君主,并且说:‘这样的好谋,这样的好言,是我们君主的美德。’啊!臣下都像这样,就良好啊!”成王说:“君陈!你当弘扬周公的大训!不要倚势造作威恶,不要倚法侵害人民。要宽大而有法制,从容而又和谐。殷民有陷入刑法的,我说处罚,你不要处罚;我说赦免,你也不要赦免;要考虑刑法的适中。有人不顺从你的政事,不接受你的教训,处罚他如果可以制止别人犯法,才处罚。惯于做奸宄犯法的事,破坏常法,败坏风俗,这三项中的小罪,也不宽宥。你不要忿恨愚钝无知的人,不要向一人求全责备;人君一定要有所忍耐,事才能有成;有所宽容,德才算是大。鉴别善良的,也鉴别有不善良的;进用那些贤良的人,来勉励那些有所不良的人。“民性敦厚,又依外物而有改移;往往违背上级的教命,顺从上级的喜好。你能够敬重常法和省察自己的德行,这些人就不会不变。真的升到非常顺从的境地,我将享受大福,你的美名,终将有人永远赞扬。”

【解析】

周公东征,平定武庚叛乱以后,把殷商的遗民迁徙到周王都的东郊成周,亲自监管教化。这一措施,对于稳定当时的政局,巩固周王朝的统治,发挥了积极作用。周公死后,周成王发布策书,命令君陈继任周公的职务,勉励君陈继续执行周公制订的治殷常法,施行德政,彻底改造殷民。史官记录了成王的策书,即成本篇,并以君陈作为篇名。

君陈,周公的小儿子,伯禽的弟弟。周公在世之日,东部的殷商遗民一直都由周公主管。周公去世之后,成王就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君陈,以便子承父业。这篇经文,就是成王对君陈的训示,他旨在告诉君陈,如何在殷遗民聚居区执政临民。

成王先提出了一个总的原则。他的原话是:“至治馨香,感于神明;黍稷非馨,明德惟馨。”至治之世的馨香,天上的神明都可以感知;黍稷之类的食品也有香气,但它在明德的馨香面前,就称不上香气了。成王把这个理论的发明权归属于周公,并要求君陈一定要认真遵循。接下来,成王阐述了自己关于君民关系的理论:“尔惟风,下民惟草。”成王的意思是:君主是风,民众是草,草随风动,风往哪边吹,草就往哪边倒。意思让他做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