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象枢·六字箴有引》原文注释与译文
枢有《六字箴》①,曰:循理、守法、安命②,用以自警。兼为分校所拔诸士训,今行之阅数年矣③。因思六字固海内习闻者④,敢不与同人共之乎?爰列三箴如左⑤。
循理
天之生人,具有此理。违之则非,顺之则是。以此合天,以此求己。易存者心,难任者意。
守法
曰宽曰严,秉自昭代⑥。理虽无违,法或有悖⑦。守之守之,勿诎勿贷⑧。勿谓谁知,勿谓何碍。
安命
理既明矣,法既平矣,毁矣成矣,辱矣荣矣,素其位而行矣⑨,进可以仕,而退可以耕矣。
【注释】
①枢:作者自称。
②循理:遵循事理。
③阅:经历。
④习闻:常听说。
⑤爰:于是。
⑥秉:操持。昭代:清明的时代。旧时多用以称颂本朝。
⑦悖(bei):违反。
⑧诎(qu):冤枉。贷:宽免。
⑨素位:谓现在所处之地位。语出《礼记·中庸》:“君子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孔颖达疏:“素,曏也。曏其所居之位而行其所行之事,不愿行在位外之事。”
【译文】
我有《六字箴》,说:循理、守法、安命,用以自我警惕,兼为分校所选拔的学生的训词,今天已实行几年了。因想这六个字本来就是国内常听说的,怎敢不与同人共同使用?于是列三箴如左:
循理
天生人,都有这个理。违背它就错,遵循它就对。用这个来合乎上天的要求,用这个来要求自己。容易存在的是心,难以任意的是意。
守法
无论宽和严,都来自本朝的法律。虽然没有违背道理,却有时是违法的。守法守法,不要冤枉,也不要宽免。不要说谁知道,不要说没关系。
安命
道理既然明白,法律既然公平,破坏它或成全它,就有屈辱有光荣。按照自己所处的职位而行事,进可以当官,退可以耕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