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徵明·格言嘉靖壬寅夏五月十日》原文注释与译文
乐易以使人之亲我②。虚己以听人之教我。恭己以取人之信我。自检以杜人之议我③。自反以息人之罪我④。容忍以受人之欺我。警悟以脱人之陷我。奋发以破人之量我。逊言以免人之詈我。静安以处人之扰我。从容以待人之迫我。游艺以备人之弃我⑤。直道以伸人之屈我。洞彻以解人之疑我。量力以济人之求我。弊端切须勿始于我。凡事无但知私于我,圣贤每存心于无我⑥。
【注释】
①嘉靖壬寅:明世宗嘉靖二十一年(1542)。
②乐易:和乐平易。
③检:约束。
④反:反省。
⑤游艺;用六艺之教陶冶身心。《论语·述而》:“游于艺。”朱熹注:“艺,则礼、乐之文,射、御、书、数之法。”后亦泛指从事技艺或艺术的修养。
⑥每:每每,常常。
【译文】
和乐平易以使人们亲近我。虚心以听别人教诲我。饬身克己以取得人们信任我。自己约束自己以杜绝人们议论我。自我反省以平息人们责备我。要容忍以接受人们欺负我。要警悟以摆脱人家陷害我。奋发图强以破除人们估量我。说话谦逊以免去人家骂我。平静安定以处理别人打扰我。从容以对待别人之逼迫我。学习专业以防备别人抛弃我。以直道来伸张别人冤屈我。洞晓事理以解除人们怀疑我。量力而行,以接济别人之求我。弊端千万不要始于我。凡事不要只知道自私于我,圣贤常常存心于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