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兵法散文·明代兵法·火龙神器阵法》原文鉴赏

《古代兵法散文·明代兵法·火龙神器阵法》原文鉴赏

[原文] (节选)

凡制各药,须择洁净之处,禁止杂人,务依法配合,此系火龙神器紧要,不可毫厘差谬,拣选能士,以专其职可也。

火攻之药,硝硫为君,木炭为臣,诸毒药为佐,诸气药为使,必要知药性之宜,斯得火攻之妙。

硝性主直(直发者以硝为主),硫性主横(横发者以硫为主),灰性主火(火各不同,以灰为主,有箬灰、柳灰、梧灰、栎灰、葫灰、葵根灰、茄根灰之具)。

水底龙王炮,用熟铁打造,置于木牌之上。据以预定时间,将香点着,用石坠入水中,顺流而下,香到火发,击碎敌船。

八面威风火炮,用精铜铸造,置于木架之上,二人操作,可八面旋转,攻打不绝,射程可达二百步,为远击之利器。

本法所载火器,皆在《韬》、《略》、《武经》等书所未载,乃异人秘授。用以铺佐天子,以戡祸乱,以宁邦国,功莫大焉,慎勿轻泄。

[鉴赏]

《火龙神器阵法》,是明代关于火药配制、火器制造技术的一部军事技术名著,在军事技术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全书1卷,约1.2万字,图47幅,现存清初著名学者顾祖禹收藏的抄本,作者为平苗大将军爵东宁伯焦玉。书中序言题明永乐十年(公元1412年)成书,但书中所反映的不仅仅是明初的军事技术成就,也杂有其后的一些内容。

一、《火龙神器阵法》反映出明代的军事技术成就,已达到了一个新的较高水平

首先,人们对于火药的成分及其性能的认识更加科学,制造火药的技术大大改进。该书详细阐述了火药配制的原则和方法,记载了火药的种类。关于配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是,把硝和硫当作火药的主要成分,木炭及其它药物作为辅助和次要成分,认为只有根据药性特点和作战的需要,才能制造出符合实战的各种军用火药。配方更加合理,例如炮药的成分,由北宋时《武经总要》记载的14种药品合成,减少到只有5种,将复杂的工艺简单化,而制造出来的火药性能却大大改进,提高了速燃性。其中硝、硫、炭是构成炮药的三大要素,与《武经总要》记载的相比较,含硝量由49%增至72%,硫由25%降至16%,木炭为11%;火铳的火药由硝、硫、炭配制,含量分别为77%、8%、15%。关于火药的种类,该书记载的就有火龙万胜神药、火攻神药、火攻从药、毒火药、烈火药、火攻杂用药等16种。按用途分,有作火器动力的炮火药、鸟铳药,引爆用的火种药,火信药、起发药,有作战场火攻用的火攻从药、飞火药、逆风火药,还有伤敌人马用的各种毒药以及解毒药等。有些配药技术,还编成歌诀,易记易行。

其次,一些先进火器的制作和使用,在当时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火龙神器阵法》记述了火器的种类、性能和制作、使用方法。所记火器有40多种,有文有图。按用途分,有陆战、水战、埋伏、安营立寨、偷袭、守城、攻击等七类;按性能可分为燃烧性、爆炸性、管形射击三大类。燃烧性火器中,根据不同配方,又分为烧夷、发烟、毒剂等类,形式也从简单的火禽、火兽、火球发展为筒、炮等类,增大杀伤效率。其中毒龙喷火神筒、九矢钻心神毒火雷炮等,掺入发烟、起雾剂和毒药,不仅可以烧敌设施,而且可以施放烟幕、制造障碍或喷撒毒剂,以迷盲、毒伤和惊扰敌人。爆炸性火器,则有多种炸弹、水雷,可分别布施于水陆要道,采用拉发、绊发、触发等方法,爆炸伤敌。其中地煞神机炮,以生铁铸造,装药5升,选坚木堵塞,用竹通节引药信,埋于敌必经之地,敌至炮发。管形射击火器,有火枪、火炮。有的火炮可旋转发射,扩大了射界。此外,还有用火药反推力推进的火箭数种。对一些火器的制作和使用方法,其阐述透彻而详尽。例如,水底龙王炮,是用熟铁打造,置于木牌之上,其引爆方法十分巧妙,它是根据预定的时间,将香点着,用石坠入水中,顺流而下,香到火发,击碎敌船。再如,八面威风火炮,用精铜铸造,置于木架之上,二人操作,可八面旋转,攻打不绝,射程可达两百步,为远击之利器。这些精巧的设计,表现了当时劳动人民的高度智慧。

《火龙神器阵法》所载火器,“皆在《韬》、《略》、《武经》等书所未载,乃异人秘授……慎勿轻泄”。这里,虽有夸大和罩上了一层薄薄的神秘色彩,但却说明这些火器的制造,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技术水平。如单飞神火箭、四十九矢飞廉箭,属于用火药反推力前进的火箭。多种用途的水雷、地雷,火器的引发已采用药信及绊发、拉发、触发装置,大量火器用于实战。与当时西方国家比较,法国到公元1566年才将黑火药兵器用于战场,英国到公元1596年才正式将火枪作为步兵武器,在整个十六世纪内,土耳其的精锐骑兵还拒绝用火枪代替手中的弓箭。这说明,《火龙神器阵法》所反映的明代军事技术,在当时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

二、《火龙神器阵法》论述了使用火器的一般原则和阵法

首先,要考虑气象因素,做到“上顺天时”、以风为势;其次,要注意地形地物,做到“下因地利”,以便于发扬火力;此外,要各类火器配合,做到“用之相宜”、“随机应变”。例如,它提出了炮、筒、箭等“远器应与长枪、大刀相间;火枪、火刀、火牌、火棍等“近器”应与长弓、硬弩协调;认为只有火器、兵力、阵法三者紧密结合,才能收到克敌制胜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