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第三章·不尚贤》翻译与解读

老子道德经·第三章 不尚贤》翻译与解读

不尚贤,使民不争01。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02。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03

是以圣人之治04: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05。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06。为无为,则无不治07

今 译

不尊重贤能,就能使人民不争名夺利。不珍贵难得货物,就能使人民不偷盗。不显示贵重物品,就能使民心不惑乱。

因此国君治国,要使人民无心思虚、饱食满腹、志弱不争、体壮强骨。常使人民无知无欲,纵使有智之民亦不敢妄为,天下就能太平了。

评 议

本章所谈治国之道,有五个问题,一是不尚贤,二是不贵难得之货,三是不显示可欲,四是实行愚民政策,五是使智者亦不敢妄为。老子认为,治国者能做到这五方面,天下就能大治了。其中也曲折地表现老子对统治阶级穷奢极欲、争名夺利的批判;同时老子认为由于贵族阶级珍贵难得之货、显示可欲之物,致使民心惑乱,而使民偷盗,罪莫大焉。这是值得肯定的。

但是,应当看到,老子主张实行愚民政策来治理国家,只能对统治者有利。为老子实行愚民政策辩护,是不符合实际的,事实是不容抹煞的。老子主张实行愚民政策,也并非出于偶然。诸如老子曰:“智慧出,有大伪。”(《老子》第十八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老子》第十九章)“民多技巧,奇物滋起。”(《老子》第五十七章)“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老子》第六十五章)凡此等等,皆表现了老子实行愚民政策的主张。

陈鼓应先生认为老子本章的这些言论不是愚民政策。他说:“所谓‘无知’,并不是实行愚民政策,乃是消解巧伪的心智。所谓‘无欲’,并不是要减除自然的本能,而是消解贪欲的扩张。”(《老子注译及评介》)陈先生如此为老子愚民政策辩解,也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宋代林希逸和元代吴澄的看法,正说明老子本章老子的此番说教,是在鼓吹实行愚民政策。林希逸曰:“老子愤末世之纷纷,故思太古之无事。其言未免太过,所以不及吾圣人也。”(《老子鬳斋口义》)林氏尊孔贬老,姑且不说,他认为老子“愚民”之“言之过当”,是十分明确的。吴澄对老子的愚民思想,也看得比较清楚。他说:“此章言圣人治天下之道,而虚心、实腹、弱志、强骨,后世养生家借以为说,其说虽精,非老子本旨也。”(《道德真经注》)结合吴澄对本章的诠释看,更能说明问题。

学界术有一种倾向,很值得警惕。有的学者研究哪位先贤圣哲,就为其短处或污点辩解。为大人讳、为圣人讳,是非常要不得的。学术研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注释



01 尚:尊重。河上公曰:“不尚者,不贵之以禄,不尊之以官也。”吴澄曰:“尚,谓尊崇之。”两句谓:上不尊重贤能,就能使人民不争名夺利。

02 贵:吴澄曰:“谓宝重之。”难得之货:指珍宝、黄金、珠玉 (河上公说)。为盗:偷盗。两句谓:不珍贵难得的货物,就能使人民不做偷盗的事。

03 见:显示。吴澄曰:“见,犹示也。”乱:惑乱。林希逸曰:“人惟不见其可欲,则其心自定。”两句:谓不显示可欲之物,就能使民心不惑乱。

04 圣人:指有道之君。治:治理国家。

05 其:吴澄曰:“四‘其’字,皆指民而言。”弱其志:陆德明曰:“心虚则志弱也。”(《经典释文·老子音义》)林希逸曰:“‘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此八字最好。虚其心,无思慕也。实其腹,饱以食也。弱其志,不趋竞也。强其骨,养其力也。”

06 智者:有才智之人。两句谓:吴澄曰:“使民皆无所知,不知名利之可欲,而无欲之心;纵民有知名利可欲者,亦不敢为争、盗之事。”

07 为:指为争、盗之事。两句谓:吴澄曰:“谓为争、为盗者,皆无为之心,如此则天下无不治矣。”按苏辙曰:“而不尚、不贵、不见,所谓为无为也。”林希逸曰:“其为治也,皆以无为为之,所以无不治也。”可备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