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冶致禄》原文、注释、译文、赏析

季冶致禄

【原文】

襄公在楚,季武子取卞,使季冶逆[1],追而予之玺书[2],以告曰:“卞人将畔,臣讨之,既得之矣。”公未言,荣成子曰:“子股肱鲁国[3],社稷之事,子实制之。唯子所利,何必卞?卞有罪而子征之,子之隶也,又何谒焉?”子冶归,致禄而不出,曰:“使予欺君,谓予能也,能而欺其君,敢享其禄而立其朝乎?”

【注释】

[1]季冶:鲁国大夫。

[2]玺(xǐ)书:印章。春秋时卿大夫之印也称玺,秦始皇始以天子之印曰玺,成为皇帝印章的专用名词。

[3]股肱(gōng):指大腿和胳膊,意辅弼帝王的重臣。

【译文】

鲁襄公出访楚国时,季武子乘机抢取了卞城,然后他派季冶去迎鲁襄公回国,刚走不久随后又追赶上季冶交给他一封盖了官印的信,让他转交给襄公。信上说:“卞城的人将要叛变,我讨伐他们,已经占领了卞城。”襄公阅信后还未说话,荣成子就让季冶转告季武子说:“你是辅弼鲁国的重臣,国家的事务,实际上可以由你裁夺。只要你认为是对国家有利的事就由你做主,何况区区一个卞城呢?卞城的人有罪过,你去讨伐他们,这是你权限之内的事,又何须来奉告呢?”季冶回去后,交还俸禄而辞官不出,说:“你遣使我去欺骗国君,认为我有才能。可有才能却欺骗自己的国君,还怎么敢享受国君的俸禄为国君做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