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厚·《邓析子》原文翻译注释与鉴赏

无厚 《邓析子》

天于人,无厚也;君于民,无厚也;父于子,无厚也;兄于弟,无厚也。何以言之?天不能屏勃厉之气,全夭折之人,使为善之民必寿,此于民无厚也。凡民有穿窬为盗者,有诈伪相迷者,此皆生于不足,起于贫穷,而君必执法诛之,此于民无厚也。尧、舜位为天子,而丹朱、商均为布衣,此于子无厚也。周公诛管、蔡,此于弟无厚也。推此言之,何厚之有。

循名责实,君之事也。奉法宣令,臣之职也。下不得自擅,上操其柄而不理者,未之有也。君有三累,臣有四责。何谓三累?惟亲所信,一累;以名取士,二累;近故亲疏,三累。何谓四责?受重赏而无功,一责;居大位而不治,二责;理官而不平,三责;御军阵而奔北,四责。君无三累,臣无四责,可以安国。

异同之不可别,是非之不可定,白黑之不可分,清浊之不可理,久矣。诚听能闻于无声,视能见于无形,计能规于未兆,虑能防于未然。斯无他也,不以耳听则通于无声矣,不以目视则照于无形矣,不以心计则达于无兆矣,不以知虑则合于未然矣。君者,藏形匿影群下无私,掩目塞耳万民恐震。

循名责实,案法立威,是明王也。夫明于形者分不遇于事,察于动者用不失则利,故明君审一,万物自定。名不可以外务,智不可以从他,求诸己之谓也。

治世,位不可越,职不可乱,百官有司,各务其形。上循名以督实,下奉教而不违。所美观其所终,所恶计其所穷。喜不以赏,怒不以罚,可谓治世。

其所以然者,乘势之在外推。辩说,非所听也。虚言向,非所应也。无益乱,非举也。故谈者,别殊类使不相害,序异端使不相乱,谕志通意非务相乖也。若饰词以相乱,匿词以相移,非古之辩也。

故见其象,致其形,循其理,正其名,得其端,知其情。若此,何往不复,何事不成。

所谓大辩者,别天地之行,具天下之物,选善退恶,时措其宜,而功立德至矣。小辩则不然,别言异道,以言相射,以行相伐,使民不知其要,无他故焉,故浅知也。

夫自见之,明。借人见之,暗也。自闻之,聪。借人闻之,聋也。明君知此,则去就之分定矣。


〔注释〕屏:排除、除去。勃厉:起伤害作用的不正之气。穿窬:穿壁翻墙,指偷窃行为。窬,门边小洞。丹朱:尧之子。据传,尧因丹朱不孝,禅位于舜。责:求。奔北:临阵脱逃。北,败北。无私:不敢有私心。案:通“按”。虚言向:虚言,不实之言;向,通“响”,回声,此作回应。虚言向即回应虚言。谕:知道,理解。浅知:知识浅陋。暗:昏昧。

(张 静)

 

〔鉴赏〕被《汉书·艺文志》列为名家第一人的邓析是春秋末年郑国人。在讲先秦逻辑思想的时候,人们总会讲到邓析“操两可之说”。《吕览·离谓》上有个有趣的故事:当时郑一富家的溺尸,为他人收得;富人欲用钱赎尸,然收尸者索价甚高。邓析对富人说:“安之,人必莫之卖矣。”邓析又对收尸者说:“安之,此必无所更买矣。”从表面上看,买卖对峙矛盾的双方,都可“安之”,乃“两可之说”;从深层上看,邓析正是把握了同一事物的不同侧面:对收尸者而言,他不可能将溺尸卖给别人;对富人而言,他不可能到别处去买到尸体。这正是对客观事物矛盾性质的一种朴素的辩证反映。

《无厚》是今本《邓析子》中仅有的两篇之一。文章一开头就用归纳法证明了天地君亲“何厚之有”。由此为发端,有心批评当时朝廷政事的邓析,便在“安国”、“治世”、“成事”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上发表自己的见解;有人以为内容零杂,不妨视作作者的断想。

邓析既为“名家”,他特别强调“循名责实”,要求名实一致,“名不可以外务”。他认为,保持名的规定性,才能“案法立威”,这是“君之事”,是成为“明主”的首要条件。邓析联系当时郑国的政治,提出“君有三累”,即惟亲所信、以名取士、近故亲疏;其实这三累盖出于名实不符,要使“安国”,首先就要君无三累。可见在邓析这里,名实问题已经包含了社会政治的重大内容;这正如与邓析同时代的老子所说:“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

要“安国”,自然要“治世”,怎样才能有一个安定清明的大好局面呢?“上循名以督实,下奉教而不违”,还是要求按照规定的名分行事:百官自有各自的职位,不可超越,不能乱行,要“各务其形”。治世的主要手段是赏与罚,确定赏罚的内容,才能慎赏明罚,由此邓析提出“喜不以赏,怒不以罚”,你所认为的好事要看看它最终的结果,你所厌恶的坏事也要看看它的方方面面。

如何才能做到“循名责实”呢?《无厚》中提出了一个“求诸己”的原则。这里的“己”,首先是事物的本身。对于事物,要“明于形”,“察于动”,即要弄清楚它的实际情况,了解它的发展变化。邓析深感于当时的情形是,异同不别,是非不定,白黑不分,清浊不理。于是他提出要“闻于无声”,“见于无形”,“规于未兆”,“防于未然”;而要做到这一切,便要“不以耳听”,“不以目视”,“不以心计”,“不以知虑”。这里所说的,似乎是不能仅仅以我们的感觉器官去知觉事物的表象,更要去深入事物的内部,洞察事物的联系,要对事物作一种理性的认识,惟如此才能“见其象,致其形,循其理,正其名,得其端,知其情。”这才是“成事”之本。

“己”的又一层意思,即“自己”,认识事物的主体。就是说,要靠自己去辨析、探求。“自见之,明。借人见之,暗也。自闻之,聪。借人闻之,聋也。”这种不泥古,不袭前人之成说的思想,是很有光彩的。

“名”是我国古代一个重要的哲学与逻辑概念,《无厚》中充分体现了邓析的按名定实的观点。荀子曾批评邓析“好治怪说,玩琦辞”(《荀子·非十二子》)。但从《无厚》来看,意清辞明;倘若有人认为今本《邓析子》是伪托,也不妨碍对《无厚》检读一番,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