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抒情歌谣集》》作家与作品鉴赏

【时间】:1798

威廉·华兹华斯和柯勒律治合作出版的集。该诗集共收诗二十三首。其中华兹华斯十九首,包括《西蒙·李》(“Simon Lee”)、《我们七个》(“We Are Seven”)、《荆树》(“The Thorn”)、《劝与答》(“Expostulation and Reply”)、《写于丁登寺旁的诗行》(“Lines:Composed a Few Miles above Tintern Abbey”)等著名诗篇;柯勒律治最为人称道的是《古舟子咏》(“The Rime of the Ancient Mariner”,1798)。由于这些诗歌在题材、语汇、韵律等方面和已成定式的、为大众所接受的十八世纪新古典主义的诗歌迥异,因而该诗集在出版后即在英国社会引起强烈反响,褒贬不一,但责难远多于赞扬。1800年,华兹华斯在该书第二版的序言中系统阐述了他的浪漫主义诗歌理论,归纳起来主要为以下两条:其一,诗歌应取材于大众生活,表现芸芸众生的苦乐,揭示人性的本质;其二,诗的语言应是平民百姓的语言,不可虚饰浮华,必须质朴生动,能使所表现的人物事件给人以丰富的联想。除以上两点外,华兹华斯在这篇序言中还就诗人的本质、诗歌的定义、诗歌创作的目的、诗歌对读者的影响等作了充分的阐述。他认为,诗人是与他人说话的人,意即诗人首先是常人之一,有着常人的本质和属性,但诗人与常人又不尽相同;他比常人更敏感、更热情、更柔和;他的灵魂更复杂,他对人性的感悟更深刻。据此,华兹华斯认为,“诗歌是强烈感情的自然流露,它源于平静中重新回味的感情。”诗歌创作的目的或曰诗歌对读者的影响,一是予人以愉悦,二是净化人的心灵,使人的情感世界更健康、更纯洁。华兹华斯在这篇序言中所提出的一系列诗歌理论强烈抨击了英国十八世纪新古典主义诗歌语言虚华、程式死板、不屑与下层人民为伍的流弊,大大拓展了英国诗歌的领域,改变了英国诗歌的进程,在英国文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