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 [美国]富兰克林》读后感

【作品提要】

我的父亲共有十七个孩子,我是幼子。我上了两年左右的学,先在语法学校念了一年多,后又在书算学校待过一阵。十岁我回家帮助经营油烛和肥皂业,十二岁开始跟哥哥学习印刷业。我曾梦想航海,做人,但都放弃了,唯有喜爱读书这一点从未改变。

十七岁我离开哥哥,独自一人辗转来到费城。在费城,我继续从事印刷业,并在后来有了自己的印刷厂。在处理人际关系中我确信,人生的幸福最重要的莫过于真实、诚意和廉洁。我也坚信天道酬勤。我逐渐发现会写文章的好处,并且事实上它确实让我的事业经营以及后来的从政生涯如虎添翼。我深知美德的重要性,提出十三项德行,并一一付诸行动。

1733年我开始学习外语,1736年我当选为州议会秘书,次年担任费城邮政局局长,改革费城警务;1744年创建“美洲科学研究会”,1754年帮助创办费城医院。与此同时,我一有空闲就从事我感兴趣的科学实验。

【作品选录】

我父亲约瑟早年就成了家,大约在1682年带着妻子和三个孩子迁到新英格兰来。非国教的宗教集会受到法律的禁止,而且时常受到干扰,因此我父亲的友好中有一些有声望的人就想移居到新大陆去,我父亲答应陪同他们前往美洲。他们希望在新大陆可以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在新英格兰这位太太又生了四个孩子,后来他的继室又生了十个,共十七个孩子。我还记得有一个时候他的餐桌旁围坐着十三个孩子,这十三个孩子都长大成人,各自婚嫁。我是幼子,比我小的只有两个妹妹。我生在新英格兰的波士顿。我母亲是我父亲的继室,名叫阿拜亚·福求,是彼得·福求的女儿。我的外祖父是新英格兰的最初移民之一。可顿·马太在他的美洲教会史中曾经加以表扬,称他为“一个虔诚而有学问的英国人”,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听说他曾经写过各样的即兴短诗,但是只有一篇付印,我在好多年以前曾经读过。这首诗写于1675年,是用当时民间流行的诗歌体裁写成的,写给当时当地的执政当局。它拥护信仰自由,声援受迫害的浸礼会、教友会和其他教派,认为殖民地所遭受到的印第安人战争和其他灾祸是迫害教徒的后果,是上帝对这种重大罪行的判决和惩罚,奉劝当局废止那些残暴不仁的立法。整首诗在我看来写得简单平易,落落大方。我还记得这首诗的最后六行,但是最初的两行我已经记不清了,不过这两行的大意是说他的批评出于善意,因此他并不隐匿他的真姓实名: 

由于从心坎里我憎恶,

做一个匿名诽谤的人;

我的姓名我定要写出,

我现在是住在修彭城;

毫无恶意,你的真实朋友,

是彼得·福求。

大约在这时候,我偶然看到了一本《旁观者》的零本,是第三册,在这以前,我从未曾看见过这个刊物。我买了这本散册,反复读了几遍,十分中意,我认为文章写得好极了,如果可能的话,我想模仿它的风格。因此我拿了几篇论文把每一句的思想作一个简单的摘要,接着把它搁置几天,然后不看原书,用我自己想得起来的合适辞句,把每一点摘录下来的思想用完整的句子表达出来,又凑成整篇的论文,使它表达得像以前一样地完整。然后我把我的《旁观者》与原来的比较,发现一些我的缺点,作了修正。但是我发现我的词汇贫乏,或是说我不能很快地想起适当的词来用,我想假如我以前没有放弃写诗的话,到那时候我的词汇一定会丰富得多了,因为经常不断地有机会寻找具有同样意义而有不同长度的词去适合诗的韵律,或是不同音素的词去凑韵脚,会迫使我不断地搜索具有不同形式的同义词,会有助于我记忆这些不同的词并使我掌握它们。因此,我把其中的一些故事改写成了诗,过一些时候,当我差不多已经遗忘了原来的散文的时候,我又把它们重新还原。有时候我也把我摘录的思想搞乱了,经过几个星期以后,设法把它们用最好的次序排列起来,然后再把它们写成完整的句子,拼成论文。这样做是为了教我如何排列思想的方法,在复原后与原文比较时,我发现了许多缺点,就加以改正。但是有时候我喜欢幻想: 在某些次要的地方我侥幸改进原文的条理和语言,这种幻想鼓励了我,使我相信在将来我或许可能成为一个不十分坏的英文作家,在这方面,我原是颇有奢望的。我阅读书籍和做这类练习的时间是在晚间工作完毕后或是早晨工作开始以前,或是在星期日。在星期日尽管我父亲在我还是在他管教之下的时候惯常逼我去做礼拜,尽管我当时确实还认为做礼拜是我们应尽的义务(虽然我好像无暇参加礼拜),我总是尽可能地躲避参加这种普遍遵守的崇拜仪式,设法独自一人留在印刷所里。

大概在我十六岁左右的时候,我偶然看到了一个叫屈里昂的人写的一本宣传蔬食的书,我就决心实行蔬食,我哥哥因为尚未结婚,无人主持家务,他和他的学徒们就在另外一家人家包饭,我不吃荤食,引起了麻烦,因此他们常常因我的怪癖而责备我。我学会了一些屈里昂烹调他自己的食品如煮山芋、煮饭、做快速布丁等等的方法,然后向我哥哥提出: 假如他愿意把我每周的伙食费的半数给我,我愿意自理伙食,他立刻同意了,不久我就发现我可以从我哥哥给我的伙食费中撙节半数,这就又是一笔买书的钱了。但是这样做还有另外一个便利。当我哥哥和其余的人离开印刷所去吃饭的时候,我独自一人留在所中,我不久就草草地吃完了我的轻便点心,我吃的常常只是一块饼干或是一片面包,一把葡萄干或是从面包铺买来的一块果馅饼和一杯清水。在他们回来以前的这一段时间里我就可以读书了。由于饮食节制常常能使人头脑清醒思想敏捷,所以我的进度比以前更快了。

我在邀请人们加入订阅图书馆时所遇到的反对和抗拒不久就使我想到,当一个有用的计划可能被认为是会使一个人的名誉稍稍高出他的邻居而他又需要别人的赞助去完成这个计划时,最好不要宣布你自己就是这个计划的首创者。因此我尽可能地把自己隐藏起来,说这是几个友人们的计划,我受了他们的委托去访问那些被认为是爱好读书的人并邀请他们参加。这样我的事情就顺利得多了,以后在这种情况下我总是这样做的。因为它的效果良好,我可以衷心地推荐这个方法。你目前牺牲了一点虚荣,以后你可以得到巨大的报酬。如果一时还不能确定事情当归功于谁,有些比你更爱虚荣的人就会出来自称是他的功劳,那时连忌妒也愿为你主持公道,它会拔取那些僭取冒充的羽毛,把它们送还给合法的主人。

这个图书馆给我一个不断钻研提高自己的机会,我每日划出一两小时来读书,这样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我没有受过高深教育的缺陷。我父亲曾经一度有意让我受这种高深广博的教育。除了读书以外,我不允许我自己有其他的娱乐。我从不到酒馆、赌场或任何其他娱乐场所去消磨辰光,我在我业务上继续勤勤恳恳辛辛苦苦地工作,这在当时是必要的。我为印刷铺负的债还未偿清。我家里的小孩快要受教育了,在业务上我还得跟两家在我以前就在本地开业的印刷铺竞争。虽然如此,我的境遇逐渐好转了。我原先节俭朴素的习惯还是保持着。在我童年时期我父亲对我的教诲当中,有一句他常常提到的所罗门的箴言说:“若是一个人勤勉从事,他将站在君王的面前,他将不站在普通人面前。”因此我认为勤勉是发财和成名的手段。这一信仰鼓励了我,虽然我从没有想到我会真正地站在君王面前。但是这一点倒真的已经做到了,因为我曾经站在五个国王面前过,甚至还曾有过跟一个国王同坐吃饭的光荣——那就是跟丹麦国王。

就在这时前后,我想出了一个达到完美品德的大胆而费力的计划。我希望我一生中在任何时候能够不犯任何错误,我要克服所有缺点,不管它们由天生的爱好,或是习惯,或是交友不善所引起的。因为我知道,或是自以为知道何者为善,何者为恶,我想我或许可以做到只做好事不做坏事的地步。但是不久我发现了我想做的工作比我想象的要困难得多。正当我聚精会神地在克服某一缺点时,出乎我意料以外地另外一个缺点却冒出来了。习惯利用了一时的疏忽,理智有时候又不是癖好的敌手。后来我终于断定,光是抽象地相信完善的品德是于我们有利的,还不足以防止过失的发生,坏的习惯必须打破,好的习惯必须加以培养,然后我们才能希望我们的举止能够坚定不移始终如一地正确。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因此我想出了下面的一个方法。

在我的阅读中,我发现在列举道德品质时,各家的分类多少有点分歧,因为对不同的作者同一个词的涵义可以或多或少。节制这个词,比方说,有人把它的意义限于饮食,但另外有人却使它的意义包括调节其他的快乐、欲望、癖好和肉体的或精神的情欲,甚至把它推广到贪婪和野心方面。为了明确起见,我主张宁可多设几个项目,每一项底下少包括一点涵义,不要项目少而涵义多。我提出了十三种德行,这是当时我认为是必需的或是相宜的全部德行名目,在每一项底下我加了一些简单的箴言,充分地说明了我认为该词涵义应有的范围。

这些德行的名目和它们的涵义如下: 

一、 节制。食不过饱;饮酒不醉。

二、 沉默寡言。言必于人于己有益;避免无益的聊天。

三、 生活秩序。每一样东西应有一定的安放的地方;每件日常事务当有一定的时间。

四、 决心。当做必做;决心要做的事应坚持不懈。

五、 俭朴。用钱必须于人或于己有益,换言之,切戒浪费。

六、 勤勉。不浪费时间;每时每刻做些有用的事,戒掉一切不必要的行动。

七、 诚恳。不欺骗人;思想要纯洁公正;说话也要如此。

八、 公正。不做不利于人的事,不要忘记履行对人有益而又是你应尽的义务。

九、 中庸适度。避免极端;人若给你应得处罚,你当容忍之。

十、 清洁。身体、衣服和住所力求清洁。

十一、 镇静。勿因小事或普通的不可避免的事故而惊慌失措。

十二、 贞节。除了为了健康或生育后代起见,不常举行房事,切戒房事过度,伤害身体或损害你自己或他人的安宁或名誉。

十三、 谦虚。仿效耶稣和苏格拉底。

既然我的目的是在养成这一切美德的习惯,我认为最好还是不要立刻全面地去尝试,以致分散注意力,最好还是在一个时期内集中精力对付其中的一个。当我掌握了那个美德以后,接着就开始注意另外一个,这样下去,直等到我做到了十三条为止。因为先获得的一些美德可以便利其他美德的培养,所以我就按照这个主张把它们像上面的次序排列起来。我把节制放在第一,因为它可能使我头脑冷静,思想清楚。为了经常保持警惕,抵抗旧习惯不断的吸力和无穷无尽的试探的引诱,这种冷静的头脑和清晰的思想是必要的,在获得和养成了这一美德以后,沉默寡言就容易得多了。在改进我品德的同时我还想增进知识,我认为在谈话时与其用嘴还不如用耳朵更能增进知识,因此我想打破我当时正在形成的爱好喋喋不休、爱说俏皮话、爱戏谑的习惯。这种习惯使我只能与轻浮的人交友,因此我给了沉默寡言第二位。在获得了这一项和下一项(生活秩序)的美德以后,我估计会使我有更多的时间来执行我的计划来读书。养成了有决心这一习惯后,我就能更坚决地努力获得其余的美德了。俭朴和勤勉能使我还清债款的余数,会给我财富和产业,会使诚恳和公正的实践更加容易,等等。接着,按照毕达哥拉斯在他的“金诗篇”里所提出的意见,我认为每日必须检查,因此我想出下面的方法来进行考查。

我的生意越来越多了,我的境遇也一天比一天地优裕了,因为我的报纸利润很厚,有一个时候它是本州和邻近各州唯一的报纸。同时我也懂得了这句话的真理:“在获得了第一个一百镑以后,再去赚第二个一百镑就容易得多了。”因为金钱本身是繁生的。

我在卡罗来纳的合伙是成功的,因此我受到鼓励想再提升一些一向行为端正的职工,按照卡罗来纳合伙的条款,订立合伙合同,使他们在各殖民地开设印刷铺。这些职工的事业绝大多数都很发达,在我们的合伙合同六年期满之后,他们有能力向我购买铅字,自己独立经营,这样他们就把许多子女抚养成人了。许多合伙的结局往往是争吵,但是我倒很愉快,因为我的合伙事业都进行得很顺利,结局也很和谐,我想这大部分是由于我事先防范误会的发生,在合同中非常明确地说明了双方应尽的义务和应有的权利,所以就不可能发生什么争执。因此我愿意劝告所有合伙的人都采取这种预防,因为不管在订立合同时双方是多么相互尊敬多么相互信任,他们之间日后可能发生小小的猜忌和抱怨,在照料业务和事务负担方面会发生不平之感等等,这样往往引起友谊和合作的破裂,或许引起法律或其他不愉快的后果。

也许有人以为这些小事不值得留心或加以叙述。虽然在刮风的时候,灰沙吹进一个人的眼睛或是一家店铺,那是小事,但是假如他们考虑到在人口众多的城市里有千千万万的人或店铺受到灰沙的袭击以及这些袭击的经常反复,他们就会觉得这是一件重要的大事,可能他们就不会过分地非难那些留意这些似乎微不足道的事项的人了。造成人类幸福的与其说是千载难逢的巨大的幸运,倒不如说是每日发生的细小的方便。所以如果你教会一个贫穷的年轻人自己修面,保养他的剃刀,你对他一生幸福所作的贡献可能比给他一千金币还大。钱可能很快地花光,只留下了用钱不当的懊恨。但是假如教会他自己修面,他就可以避免经常等待理发师修面的麻烦,避免理发师有时候肮脏的手指,令人不快的呼吸和迟钝的剃刀。他可以在最方便的时候修面,每天享受用锋利剃刀修面的快乐。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之下,我冒昧地写下了前面这几页,希望它们包含了一些启发性的东西。这些东西可能有时对我亲爱的城市(我在这城里快乐地住了许多年了),或许对我们美洲的其他城市不无参考的价值。

(姚善友译)

【赏析】

富兰克林从1771年开始写作《自传》,到1790年去世前结束,《自传》只写到1757年的事情。《自传》在完成之后并没有及时付梓,同时,由于手稿散落在不同的人手里,曾先后在巴黎以法文面世,在柏林以德文印刷,在伦敦从法文翻译成英文出版。1818年在美国全文印刷,1868年首次以“自传”之名问世。正如奥尔内所说:“富兰克林同卢梭分享了创立现代自传的荣耀。自传的两种经典形式即回忆录和忏悔录分别是他们作品的标题。”

道德的自我完善是富兰克林在《自传》中孜孜以求的人生境界。作为一个成长在18世纪的多才多艺的伟人,富兰克林具有那个时代的所有特征。他深受清教文化的熏陶,却又不是地地道道的清教徒;他曾经批判自然神论的观点,却又成为一个自然神论者。宗教意识的复杂性所导致的矛盾与冲突始终在富兰克林本人身上呈现。富兰克林在《自传》中崇尚伟大的善行,倡导慈善的哲学,推崇宽容的宗教,追寻理性的道德。所有这些使他的宗教、道德和伦理思想盘根错节,充满着矛盾、对立与冲突。但是,富兰克林对清教思想的有机吸收、对自然神论辩证利用、对一切宗教的理性思辨使他形成了勤劳节俭的美德、仁慈宽容的宗教观念和理性实用的道德观,由此实现了宗教理念下的道德自我完善。

富兰克林坚持“十三美德”,崇尚善行,并不断地寻找不同的方式来规范自己的计划,慈善哲学所体现的内在价值已经超出了社会的物质进步。富兰克林的公共服务不断地转化成他的丰富经验,促使他进一步思考为更多的社区进行服务。他的慈善事业主要体现在各种机构的建立和资助上。《自传》列举了“互进会”,图书馆、联防队、医院、美洲科学研究会、宾夕法尼亚大学、消防队等等。富兰克林的目的就是要让所有人都努力工作以便改善自己的生活,从而使社会的进步成为可能。在提及城市的街道问题时,富兰克林承认有一些人认为“这是小事情”。然而,正是这些小事情的不断完善,社会的大幸福才成为可能。“人类的幸福不是依靠很少可能获得的巨大财富所创造,而是依靠每天发生的点滴进步而获得。”

身份的自我建构与自我书写是富兰克林《自传》的核心。《自传》三个回合的写作其实是一种自我研究的过程,由此创造了三种不同的自我身份。如果说自传第一部分刻画的是年轻的“印刷工”——富兰克林追求自我事业的天路历程,那么,第二、三部分则是从“印刷工”向“国父型”身份的转变过程。伟大的道德共同体计划和对各种公益事业的关注使富兰克林明白,自我正成为普通大众的楷模和自我教育的典范,富兰克林在公共生活中的自我实现与奋斗使他在一系列的“做好事”中完成了身份的转变。《自传》通过话语的叙述达到了一种深刻真实的自我书写,使自我的价值超越了个人的、唯一的意义。

富兰克林在《自传》开头就坦白说到,“倘若能再给我机会的话,我一定会非常乐意地将自己的生活从头到尾再活一遍,只是希望能有作家那样的条件,在第二版出书时能修订第一版的错误。这样我就不但可以改正错误,而且还能去掉某些险恶遭遇,代之以为人称道的事情。”富兰克林将生命看作一个文本,它能够不断地进行修改和更正。“即便无法做到这些,我仍愿意按照前面所说的方法将人生重演一遍。然而重新活过是不可能的,而最接近于重演一生的做法自然就是回忆,为了让回忆尽可能保存久远,就必须用笔墨记下来。”于是,在印刷工富兰克林看来,文本成了生命的历史记载,而生命中的种种错误,恰如文本中的“印刷错误(Errata)”,只能在再版时修订。富兰克林写于1728年的墓志铭更加清楚地将生命与文本联系在一起:“本杰明·富兰克林/ 一个印刷工”,他将尸体比作“一本旧书的封面/ 目录已被撕去/ 字母和镀金已经剥落”,但是“他的著作经过编者的校订与修改/ 会以更新更完美的版本/ 再度面世。”

《自传》向世人阐明了身份的自我建构,同时也向读者揭示了一种个人主义的自我实现。正是通过个人主义的自我拼搏与成熟个性的塑造,富兰克林在《自传》中完成了从自我觉醒、自我奋斗到自我实现的过程。富兰克林在思想上深受培根、洛克、休谟等人的熏陶,他攫取了启蒙思想中那些似乎最适合于他所在的那个世界的思想观念。《自传》最主要的成就在于他在一个“实验的时代”刻画了一个好学上进的自我。面对18世纪理性的时代,富兰克林勇敢地承认理性的局限,并在自传中毫不犹豫地通过叙述自己作为讽刺的对象,由此来证实理性的不足。富兰克林提供给读者的不仅仅是如此简单的“原型”,他的个性乃至生命证明了经验的价值和教育的作用,自我在公共事务中通过自助而获得的成功,还有在科学实践中对知识的不断追求。《自传》是一本绝妙的艺术之作,它不断地在读者面前展示启蒙时代的一个伟大代表。同时,他走向了一种崇尚实际的实用主义的精神: 强调以个人的价值为中心,以实用为目的。正是在这种实用主义精神的指导下,富兰克林开始了自我的奋斗与对成功的追求,完成了从贫穷走向富裕、从平凡走向辉煌、从依赖走向独立、从无助走向强大的天路历程,这就是典型的美国梦。如果说17世纪新英格兰的清教徒目睹了“山巅之城”的建立,那么,18世纪的富兰克林等思想家们则把道德新生的梦想带到了这片处女地并且走向了世俗的成功,并以世间的快乐之城取代了想象中的天堂。

富兰克林在《自传》中完成了个人主义的自我实现,也为新生的美国和美利坚民族指引了方向。《自传》以神话的象征体系展现了一个成功的美国故事,“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已成了美利坚历史的部分和缩影”。《自传》描述的美国梦的实现与美国神话的建构对后世起了深远的影响。

(袁雪生 高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