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赖特·幸福》经典诗文赏析
在通往明尼苏达州罗切斯特的公路旁边,
暮色轻盈漫过草地。
两匹印第安小马的眼睛阴暗,
由于充满柔情。
他们从柳树林中欢快地走来,
来欢迎我的朋友和我。
我们迈过有刺铁丝跨过牧场,
他们整天在那里吃草,十分寂寞。
由于我们来了,
他们浑身颤动,掩不住他们的欢喜。
他们羞怯地低下头,象容易伤感的天鹅。
他们相亲相爱,
没有一种寂寞能和他们的相比。
终于平静下来,
他们又开始在黑暗中嚼春天的嫩草。
我真想把那瘦小的一匹搂在怀里,
因为她是向我走来的,
用鼻子蹭过我的左手。
她的毛色黑白相间,
鬃毛散披过她的额头。
轻风使我动念去抚摸她的长耳朵,
那耳朵象姑娘手腕上的皮肤一样细嫩柔和。
我突然醒悟:
如果我跨出我的躯体,就会开放
成花。
(江 枫 译)
诗题《幸福》(A Blessing一译幸运)不是诗人对于生活的自我满足的感受,而是对黄昏路遇的两匹小马悠闲自得富于情趣的牧场生活的羡慕,以马驹的幸运反衬人类生活的不幸。
在诗人笔下,两匹印第安小马是那样温柔、恬静、安详。它们又十分好客,当诗人和他的朋友出现时,小马热情地迎了上来,甚至浑身颤抖, 毫无掩饰有客自远方来的喜悦,因为它们整天在草场,十分寂寞。但它们的寂寞,毕竟是一种美丽的寂寞。它们相亲相爱,无忧无虑,尽情地享用着春天的芳草,永远怀着一颗羞怯而易于伤感的童心去看世界。所以,人间没有任何一种寂寞能与它们的相比;所以,客人光临引起的激动很快平静下来,两匹小马又开始品味大自然的恩赐了。
然而,诗人一颗为之激动的心却再也无法平静了。他从尘世中来,从充满尘嚣充满污染充满倾轧充满罪恶的人间社会中来,这一片恬淡静谧的田园晚景,两匹天真稚气的幼小生灵,着实让他深爱了。他不禁想把其中身材单薄向他走来的一匹搂在怀里,这马驹此刻在诗人的恍惚中,竟如一位璞玉浑金的婷婷少女了!这就无怪乎诗人突然顿悟到:如果我跨出我的躯体,就会开放成为花朵。——我的躯体,那就是久縻尘世、庸碌无为、疲惫不堪的我,那就是被生活的浊流所裹挟而不自知不自主的我,那就是一个被异化了的我! 我的灵魂在那躯壳里久已休眠了麻木了。此刻,一曲优美纯净的田园牧歌突然唤醒了我,我的灵魂急欲跨出这躯壳了。
这首诗几乎通篇描绘牧场上两匹悠然闲逸的马驹,只最后三行笔锋一转,写出了对于生活真谛的顿悟,这也是全篇诗眼之所在。惟顿悟突然,出语急促,稍嫌费解。如果补出省略部分,写成: “我的灵魂急欲跨出疲惫的躯体,恰似一颗树的芳魂,不禁春的诱惑,急欲突破为岁月风霜磨砺得粗糙不堪的躯干,怒放成为花朵”,也许就显得晓畅些了,但也拖沓了。
这种热爱大自然,厌倦都市生活,要求返朴归真,呼唤人性复归的情绪,在赖特的许多诗篇中都有反映。在艺术表现上。赖特惯用所谓“深度意象”的手法,即把强烈的情感寓于无声的意象中, “使他的诗歌除了唤起或解释他感情的意象外,一无所存。” (丹尼尔·霍夫曼: 《美国当代文学》)此诗即运用这种手法的一个范例。
(毛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