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歌(之一四) [美国]贝里曼》读后感

生活、朋友是令人厌烦的。我们绝不能这样说。

毕竟,天空有光芒闪烁,大海充满渴望,

我们自己也充溢着光芒和渴望,

不仅如此,我小时候妈妈就告诉我

(反复地说)“承认你感到厌倦

就意味着你缺乏

精神教养。”我现在得出结论我没有

精神教养,因为我已厌倦至极。

人们使我厌烦

文学也如此,特别是伟大的文学作品,

亨利也使我厌烦,包括他的困苦和压抑

像阿契里斯那样坏,

他爱人也爱勇敢的艺术,这都使我烦腻。

这宁静的山峦和渔网看上去

更像一辆雪橇,

莫名其妙的一只狗

夹着尾巴小心翼翼

跑进了群山、海洋和天空,身后

丢下了我这个小丑。

(赵琼、岛子 译)

注释:

亨利,是一个想象的人物,有时他是一个刚到中年的白种美国人,有时也以黑人身份出现。他承受了无可挽回的损失,时而以第一人称出现,时而用第二人称,甚至还用第三人称。

阿契里斯(即阿基琉斯),荷马史《伊里亚德》中的希腊英雄,浑身刀枪不入,十分骄傲。

【赏析】

作为组诗,《梦歌》的排列缺乏情节的延续性和主题的连贯性,是以人物为主线串联所有诗歌的,这个人物形象便是亨利·布西凯特。按照贝里曼自己的说法,亨利是一个想象中的人物,而且他经常变来变去,有时是个失败的中年美国黑人的形象,有时却用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第三人称自说自话。他有一个朋友伯恩斯,而这个名字也是不断变换的。《梦歌》里充满了喜剧性的不确定性,以致读者很难区分诗人自己、亨利和伯恩斯先生。作为主要人物的亨利具有优柔寡断、自怨自艾的性格,他的生活也充满离奇色彩,但这并不是他经常受挫的原因,亨利的精神痼疾是无法战胜自己。

如果说在标题中“生活、朋友都令人厌烦”这一主题还只是一种假设,那么接下来的反复强调则使假设变成了叙事主人公的潜意识独白:“我小时候妈妈就告诉我/(反复地说)‘承认你感到厌倦/就意味着你缺乏/精神教养。’我现在得出结论我没有/精神教养,因为我已厌倦至极。”“厌倦至极”既是主人公的情绪体验、生活态度,也是全诗的情感基调。他似乎是一个强迫症患者,尽管他声称“我们决不能这样说。/毕竟,天空有光芒闪烁,大海充满渴望,/我们自己也充溢着光芒和渴望”,然而这种宣称言不由衷,只能徒增主人公的绝望情绪。“充溢着光芒和渴望”是世俗的目光对主人公的期待,也是评价成败是非的标准,主人公对这世俗之见厌恶至极。当主人公面对母亲承认“缺乏精神教养”时,他同社会赖以维系的道德准则便彻底决裂了,他已撕破最后一层自欺欺人的道德的、教养的面纱,坦然地、近乎绝望地面对这一事实——“生活朋友都令人厌烦”。

主人公似乎是一个向传统宣战的斗士,不再忍受外界的禁锢,向现在的一切、向先前教诲他应该爱或敬的一切宣战。“令人厌烦”体现了诗人的人生观: 生活本身乃至世界本身就是令人厌烦的。而生活本身包括与之联系的社会人,包括生活的形式,尤其是文学艺术。这里,诗人强调了“伟大的文学作品”是有原因的。一方面,弗洛伊德称文学为“力比多”的表现形式,按照这种理论,主人公厌恶文学也就是厌倦包括原始欲望在内的一切事物、形式;另一方面,“伟大的文学作品”似指一切自认为承载着精神意义的文学形式,从中可见贝里曼对前此各种文学思潮也持否定态度。最后,他还向自然宣战,把他的绝望引入人类最后的避风港,“这宁静的山峦和渔网看上去/更像一辆雪橇”。他甚至怀疑自身,“身后/丢下了我这个小丑”。

我们从诗人所表达的深切的厌烦心理、激烈的厌世之情可以看出他内心的极度苦痛,因此,他以跳河自杀这种方式断然结束自己的生命也就不足为奇了。最后,让我们来看看丹尼尔·霍夫曼的评价:“贝里曼的歌与梦全都是以他受伤的自我衍生出来的。……贝里曼将绝望作为他艺术的负担,面对绝望并与之搏斗。遵循伟大的浪漫主义传统,诗人处于诗的中心: 像英雄一样代替社会活动者,诗人作为一个充满感情的人,告诉我们怎样在这个世界里生活。诗人的悲伤和痛苦不仅仅是个人的灾难,它们说明了我们时代感情的气候。”(丹尼尔·霍夫曼著: 《美国当代文学》)

(乔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