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 [英国]霍普金斯》读后感

没什么像春天这等美——

草,蹿得又高,又美,又葱茂;

画眉蛋活像小小苍穹,而鸟叫

穿过回声的林木,荡漾紧飞

入耳,听他唱就如闪电忽来;

光亮的梨叶、梨花,它们拂拭着

下罩的蓝天;那蓝也蓝得热闹

而丰硕;好动的羊羔尽情奔追。

这浆汁,这欢乐是什么?

是大地灵气所钟,始自

伊甸园。——掌握,抓到,别等因多味乏,

别等它混浊,耶稣,主,和因罪变质,

无邪的心,男女孩正茂的风华,

啊,圣母之子,你选中的去争取都值。

(周珏良译)

【赏析】

霍普金斯的诗歌往往带有很浓重的宗教情绪,而且这种宗教情绪,随着诗人的经历在不断发生着变化。在早期的诗歌中,诗人往往把歌颂自然和敬仰上帝结合在一起。诗人认为,自然美是上帝实体的展现,自然界的声音、颜色、形态等都是上帝的影子。因此诗歌中的各种自然因素在展现自然的特性的同时,往往表现出诗人对上帝表现出的真挚、活跃的思想情感。而到了晚年,霍普金斯先前那种对待上帝真挚虔诚的态度,转向了矛盾,表现为一方面赞美上帝的庄严纯洁,一方面又控诉上帝的残暴。因对现实充满失望和沮丧,他把希望寄托在未来。

霍普金斯在诗歌艺术层面的开拓,最著名的要算他的“弹跳律”了。“弹跳律”是以口语为基础,突出诗句中的重音部分,以此来打破传统英诗整齐均匀的音步规律。所谓“弹跳”就是在每个音步里,少则只含有一个独立的重音音节,多则可以包含一个重音音节加上两三个轻音音节。这样的处理方法,使得诗歌一改之前的翩跹舞步,变得生猛而富有跳跃性,增加了诗的气势。在霍普金斯理解中,“弹跳律”才是“最接近散文的诗律”,符合“语言的固有自然规律”,因而具有强大的力量。而传统的均匀整齐的诗律往往让内容削足适履,极大地损伤了诗的表现力。他还在英诗遗产中为他的创造寻找根据,指兰格伦的《农夫皮尔斯之幻象》、弥尔顿的《力士参孙》中的合唱曲以及古老的儿歌采用的都是这种诗律。

《春》是霍普金斯早期将自然与敬神结合在一起的一首代表诗作。全诗的前一部分描写的是草长莺飞的春天时节里的景色。正在盛开的花朵,飞翔着的小鸟,洁白的羊群,这些表现春天安宁和谐的意象,在霍普金斯的笔下,却无一不表现出一种强烈的向“外”的力。在原诗中,霍普金斯用了“shoot”、“strike”、“brush”、“rush”等有很强动作性的词来表现意象的具体动作。于是,小草生长的趋势,鸟儿贯彻林间的叫声,梨花、梨叶在春天蓬勃的气势都得到了生动的展现。在这层表面意义下,诗人其实重在表现这些表现生机的力的给予者,表现这些自然景色背后的上帝的影子。于是在后一部分里,诗人将在春光里自然的一片生机美好都归于伊甸园,并且指明是人类尚未堕落的伊甸园。我们知道,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在偷食禁果之前是天真无邪的。这在霍普金斯看来,是遵从上帝的安排而安享恩泽的结果,就像春天里万物生长时上帝赐予的表现生机的力一样。霍普金斯意在赞美人类遵从上帝的旨意,保持天真的状态,和之前的自然之景一样,作为上帝安排的结果,都是合理而值得的。

(林晓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