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众光之王早上手执金缰·霍夫特》读后感|赏析

当众光之王早上手执金缰

 庄严辉煌地从海面升起,

 他散开假发——活的金丝,

从迷失在昏暗里的人们身上、

从山林和城市、田野和牛羊

 拂去跛脚的梦、怯意和睡意,

他 把我们造访,日复一日,

他使大地欢喜,使溪流歌唱。

而其他众星,妒忌他的光辉,

在他照耀下纷纷遁入幽晦,

 千万颗星无一颗能与他并列!

你呢,我的太阳,当你把我心照彻,

我觉得: 你的面容对我来说

 就是白昼,而众女全落入了黑夜。

(飞白译)

【赏析】

这一首诗和《善妒的时间》一样,立意清新不俗。众光之王——太阳,从海面庄严地升起,这是光明的普照,普照大地、城市、牛羊还有人心。这种光明富有多重含义,诗人作为文艺复兴时期荷兰富有想象力和激情的诗人,心中自然澎湃着热情。“迷失在昏暗里的人们”,暗示沉睡在世俗与庸俗的中世纪人们,他们依然做着跛脚的梦、怯意和睡意,昏昏沉沉,毫无激情与理想,更不会体会爱情的甜蜜,生活的芬芳。

而作者内心充盈着光明,他期盼众光之王,把这些昏睡的人们,把森林城市、田野牛羊,全部唤醒,让一切富有生机,快活欢唱,随着自己的心情,沾染着太阳的光芒,一片生机盎然,一片灿烂辉煌。

到了诗歌的第二节,诗人由直接的铺叙转入间接对比反衬。众光之王,无与伦比,这是独一无二的光辉。感情流转至此,表露的是一种骄傲,一种自信,更是一种幸福。因为在接下来的第三节中,众光之王已经转化为“我的太阳”,所有的灿烂与光芒都来源于你的面容,所有的幸福与骄傲也是来源于你的笑容。

爱情伴随着希望,可以普照所有的人们,可以让山川生色,日月生辉。若爱情能把人们造访,日复一日,正如诗人所言,将会“使大地欢喜,使溪流歌唱”。

全诗立意极其精巧,开篇的众光之王,让读者有多种领会,认为这种希望的光芒是激情是理想,是独一无二、无与伦比的光辉之星,然而直到诗篇结束,我们才领会到爱情,亮如白昼的爱人才是光芒的真正源头,才是这一切激情与理想之源。

通过《当众光之王早上手执金缰》这首情诗,我们可以体味到作者澎湃的激情,对于爱情的炽热与浪漫的疯狂,恰恰体现了一个极富想象力的诗人的特质。

(汪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