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悲剧》外国文学作品简析
美国作家德莱塞(1871—1945)的代表作,共3卷,以1906年纽约州发生的一件情杀案为基础叙写而成。穷牧师的儿子克莱特·格里菲斯厌恶父母沿街传教时的贫困生活,羡慕奢华的上流社会。他在一家旅馆当茶房时,就对阔佬、贵妇的荒淫生活垂涎三尺,后来进入伯父开设的衬衫厂当工头,便诱奸了女工洛蓓达。与此同时,他又得到大资本家的女儿桑德拉的青睐。为了与阔小姐结婚,以便将来飞黄腾达,他约已怀孕的洛蓓达出去划船,使她翻船落水,惨遭淹死。克莱特被控“蓄意谋杀罪”受审。此时,适逢美国竞选,共和党、民主党都想利用这个案件表明自己的公正,以取得选民的信任。最后,克莱特被判处死刑,送上了电椅。
主人公克莱特原是一个本质上并不坏的普通美国青年,但在损人利己的资产阶级处世哲学的腐蚀下,在吃喝玩乐为中心内容的美国生活方式的毒害下,利己主义思想恶性膨胀,终于走上堕落、犯罪以至毁灭的道路。通过克莱特短促的一生,作者沉痛地指出:克莱特的悲剧是“真正的、美国的悲剧”,造成克莱特悲剧的根源是美国的社会制度及其腐朽的生活方式,克莱特是“贫富对立的社会的产物与牺牲品。”
《美国的悲剧》的细节,以及环境和性格的描写,都做到了具体、逼真,符合生活的真实性,但也存在堆砌事实材料的缺陷。在人物塑造上,除了强调社会环境对人发生决定性影响的现实主义手法以外,还运用弗洛伊德学说,反映人物的下意识、幻觉、梦境、性抑制等心理状态,真切地写出了复杂、细腻的内心活动,使形象鲜明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