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伊,约翰》作家人物简介

【生卒】:1685—1732

【介绍】:

人、剧作家,出生于德文郡的巴恩斯特普尔。盖伊早在幼年时便失去了父母,由叔父抚养长大。十七岁时盖伊来到伦敦,当过丝绸店的学徒,生活十分拮据。后来结识了斯威夫特蒲柏和阿巴思诺特等文人,共同成立了“涂鸦社”(the Scriblerus Club),创作讽刺诗。盖伊的第一首诗《酒》(“Wine”)发表于 1708年,1713年发表了田园诗《乡村娱乐》(“The Rural Sports”),该诗主要描写了乡村的垂钓和狩猎活动,抒发了作者对大自然风光的讴歌和赞美。1714年发表的仿田园诗《牧羊人的一周》(“The Shepherd's Week”),以诙谐的口吻模仿和讽刺了当时的田园诗,同时也向读者真实地展现了十八世纪英国的乡村生活。在三卷长诗《琐事:或伦敦逛街的艺术》(Trivia,or The Art of Walking the Street of London,1716)里,作者仿佛在为读者充当向导,用风趣幽默的口吻描绘了伦敦街头的景色和形形色色的人物,揭示了城市生活的腐化和堕落。《寓言诗》两卷(Fables,1727,1738)是盖伊广为流传的成功之作,作品对当时伦敦的生活习俗进行了幽默的嘲讽。盖伊的主要艺术成就体现在戏剧创作方面。他共写过五个剧本,其中最成功的是写于 1728年的《乞丐的歌剧》(The Beggar's Opera)及其续篇《波莉》(Polly)。《乞丐的歌剧》反映了伦敦下层社会的黑幕,描写了强盗、骗子、告密者、狱卒和娼妓等人物,讽刺了社会的丑恶、法律的不公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利害关系。该剧借助了曲调优美、歌词通俗的流行歌谣的体例,同时又采取了意大利歌剧的滑稽唱法,使得整个戏剧充满了歌舞笑料,让观众感觉赏心悦目,因而大获成功。1732年,约翰·盖伊在伦敦逝世,蒲柏为他撰写了墓志铭,高度赞扬了他的智慧和幽默。而盖伊本人为自己所撰写的墓志铭更是将诗人的幽默情怀表露无遗:“一切都表明生活本是一个笑话;我曾经这样想过,然而现在我知道,生活的确如此。”